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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開網店》第一百零五章 瘋衣
快遞小哥知道自己是怎麽來的,但卻怎麽也想不起自己是怎麽離開的。進了屋子之後唯一的印象就是那隻鳥的鳥嘴實在是太毒了。

 鸚鵡罵人很有一套,把快遞小哥罵的連北都找不著,最後不知道答應李信多少不平等合約。

 小仙女躲在手機的角落裡瑟瑟發抖,那隻鳥實在是太可怕了。她心裡想著,如果李信趁那個時候要求快遞小哥撿肥皂,恐怕那個狀態下的快遞小哥也不會拒絕。

 太可怕了!

 送走快遞小哥,李信抱著靈米袋子進入廚房,這才想起自己似乎並沒有買菜。光吃米的話,感覺有些對不起這高大上的米啊!

 想了想,李信又下單買了點青菜和肉,真的是一點兒。磨了賣家半天,才終於買了二十片菠菜葉子和嬰兒拳頭大小的一塊妖獸肉。光這些就花了李信足足一百個世界幣,望著廚房那一小堆食材,隻覺得太TM奢侈了。

 一頓飯一百三十斤黃金!皇帝都不敢這麽吃吧?

 廚房裡有電飯煲,有炒鍋,應有盡有。調味料雖然不全,但是基本的油鹽醬醋還是有的。李信挽起袖子,洗了下手,愣了愣,摸出手機問:“這水消毒沒?能用來燒飯麽?”

 小仙女沒露臉,但是聲音卻傳了出來:“蒸餾過,且添加過各種維生素以及微量元素,可放心飲用。”

 於是李信收起手機,放心燒菜。沒問題就好,這地方可以沒有藥店賣打蟲藥的,到時候一肚子蟲子,多惡心啊!沒準兒還會引起什麽別的病,簡直痛不欲生。

 淘米,洗菜,切肉。

 “起開!你老往這湊合幹啥?”

 李信揮手,第N次趕走想要偷吃菜葉的旺財。大蛇昂起腦袋,臉上帶著一抹人性化的渴望,瞅了瞅那翠綠的菠菜葉,大腦袋不斷的往李信身上蹭。

 白色的鸚鵡站在一邊,慢條斯理的梳理著自己的羽毛,頭也不抬的說:“它餓了。”

 “啥?餓了?”李信瞪大眼睛,看向旺財的肚子,滿臉惆悵:“不是才吃過沒多久麽?你難道不是吃一頓頂三天?”

 鸚鵡戲謔的望著李信,把他的話翻譯給旺財聽。旺財有些羞赫,但還是眨著閃亮亮的眼睛望著李信。回答更是簡單至極:“又餓了。”

 無奈,李信隻好再購買一百斤的修仙界水果給旺財吃,又是一百世界幣消失。望著帳戶余額,李信的心也跟著空落落的。

 很快,快遞小哥又來,把水果放在門外,說什麽也不肯進屋。有了水果,旺財便不再折騰李信,歡快的開始大口吞咽。

 鸚鵡站在窗口處,若有所思的看著木蟒,而後又飛進了廚房,說道:“那條蛇和我說過,別的水果不但難吃還越吃越餓,只有它以前住的山裡產的水果才能為它的身體提供足夠的能量,但是你買的這些水果比山裡的水果好得多。”

 李信抹了把汗,把肉切好,扔進鍋裡過油,心裡卻想著,之前似乎有人說過,大食國的動物和植物在其他地方都成活不了。

 這裡的其他地方指的自然是除大食國以外的地方。很巧,除了大食國外,大燕和大淵都沒有開發大魔山的土地。

 也就是說,這裡所指以外,很可能是指大魔山以外的地方。

 很快,一鍋香噴噴的米飯出鍋,沒有傳說中那種讓人欲罷不能的香氣,和普通米飯沒什麽區別。那鍋炒菜也是一樣,完全看不出不同來。

 端上餐桌吃了幾口,味道很好吃,米飯香甜可口,青菜和肉也香氣十足,但,沒有中說的那種讓人欲罷不能的味道。

 “食材還不夠高端麽?”李信感受著身體有沒有變化,想了很多。

 “呀?怎沒了?”

 等李信回過神來,無論是飯,還是炒菜,都已經乾乾淨淨,只有盤子上殘余的痕跡說明,那裡面本來應該是有東西的。

 竟然不知不覺吃光了!

 鸚鵡呆愣愣的望著李信,吞了口口水,試探著問:“你、你吃、吃飽了麽?”

 就在剛剛,它親眼目睹這個不胖甚至略有些瘦弱的年輕人乾掉了一鍋米飯,外加一盤菜!就在五分鍾內!

 “我都吃光了?”李信詫異的問。

 “是啊……都吃光了……一口都沒剩下……”鸚鵡縮了縮身子,生怕面前這位肚子裡還有空位留給自己。

 “我這麽能吃?”李信納悶,一斤靈米燜好之後,至少有六碗飯,自己能吃的下那麽多?現在李信不但一點撐的感覺都沒有,反而覺得自己跟什麽都沒吃似的!

 唯一的不同……

 身體裡似乎充滿了力氣?

 “不用懷疑,這就是靈米本身的特點,吃下去之後完全不佔肚子,全都化成了能量進入你全身細胞當中,不是脂肪,而是一種潛在的生命力量。當你鍛煉勞累的時候,它們就會出現,幫忙改善你的身體,提供能量等。青菜和肉是同樣的道理,不過裡面蘊含能量多少的區別。”小仙女適時出聲,為李信解惑。

 李信訝然,刷好盤子之後,坐在沙發上開始看起了劣質的電視。太假了……不過總比沒有的看好。雖然那鋼絲閃閃發光,雖然那面具人low到爆,雖然……

 媽的,看不下去了!老子要下山!

 關了電視,李信下山去。木蟒早已經吃光了水果,此刻意猶未盡,鸚鵡倒是沒說什麽,看來還不餓。在食物的選擇上,這兩個家夥出奇的一致,不過鸚鵡喜歡櫻桃一類小巧的水果,而木蟒則是偏愛蘋果這種脆脆的,個頭合適的水果。一口好幾個,爽!

 下山比想象中要順利,而且疲累的感覺很少,原地喘了幾口氣,就已經休息好。不用說,肯定是那什麽靈米之類的發揮功效了。

 別墅裡確實很不錯,但是李信還不是很滿意。畢竟是在山洞裡面蓋的別墅,怎麽看怎麽有一種憋屈的感覺。就像被關在籠子裡,喘氣都覺得憋悶。

 心理作用。

 沒別墅的時候就沒這麽多念想,隻想著有套好好的房子,現在有了別墅自然會期待更好的。人嘛!總是有存在的。

 李信沒有直接離開,而是在山下拐了個彎,朝著山中湖過去,準備在那邊住一晚上。

 “鸚鵡,給你起個名字吧?”一邊爬山,邊和鸚鵡聊天。

 “名字?我已經有了!”鸚鵡怔了怔,旋即驕傲的報出了自己的名字:“我叫刺頭兒!”

 噗!

 李信差點沒摔個大跟頭。一臉古怪的望著站在旺財腦袋上挺胸抬頭驕傲著的鸚鵡,“你這名字很不錯,誰給你起的?”

 鸚鵡昂起頭,冷哼道:“當然是我家美麗的大小姐!”

 “大小姐?”

 “你不認識!大小姐可漂亮了,人可好了,雖然冷淡了些,但是其實是個很熱心腸的人呢!我和你講……”

 說起那位大小姐,鸚鵡頓時來了精神,眉飛色舞起來。李信瞅了瞅這丫的,總覺得這狀態有點眼熟。

 ……好像早上這丫的泡妞的時候就是這個樣子的……

 MMP!

 難道這丫的把我當妞泡了?想了想,李信斷然否決了自己的猜想,繼而臉色古怪。難道這丫早上不是在泡妞,而是在和那些麻雀炫耀自己的大小姐?

 “你的大小姐多大了?是什麽物種啊?”李信隨意的問。

 刺頭兒翻了個白眼給他,沒好氣道:“我家大小姐當然是人啊!而且是高級進化的人類!今年剛好十九,正是花季年齡,若不是……”

 鸚鵡眸子暗淡下來, 不再說話。

 李信看了看它,也沒再問。想必那位大小姐是出了什麽事情吧?不然她養的鸚鵡也不會出現在拍賣會上。

 身體裡能量充沛,李信爬山速度很快。期間遇到一次五個人的狩獵小隊,正在布置著什麽陷阱,見到李信,臉上滿是尷尬。

 不用問也知道,肯定是一無所獲,還被獵物把陷阱給破壞了。

 李信笑著和他們打了個招呼,就自顧自上山去,留下瀟灑的背影。要說現在惡人軍誰底氣最足,腰裡別著槍的李信當然是最有底氣的一個。

 狩獵小隊成員甲一臉羨慕,等李信走遠之後,小聲念叨著:“十八王一身衣服真帥……”

 成員乙賊眉鼠眼的望了望四方,壓低聲音說:“聽說那衣服叫瘋衣呢!”

 “什麽是瘋衣?”

 “嗨!就是瘋子穿的衣服唄!”成員乙滿臉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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