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
一個人坐在寬大的客廳中樂了一陣的曾志,就聽到了外面有人敲自己的門,立刻張口問道:“誰啊?”
門外的人喊道:“小曾,原來你在家啊。”
曾志一聽就知道是這房屋的主人方大姐,也知道她找自己是為什麽,就說道:“是方大姐啊,你稍等一下,我馬上給你拿錢。”
曾志租的這個房子是半年一付租金的。這次的租金,本來應該是在三月底付錢的,不過那兩天他正好回家看了一下父母,所以這事情就拖了下來。
曾志租下來供自己和女朋友龍明明住的這房子可不小,精裝修的三室兩廳帶全套家具家電的房子,面積高達150平方。三個房間,主臥是兩人的休息場所,另外兩個房間,一個是書房,也是曾志創作的場所,另一個是客房,偶爾有親戚朋友來玩,可以在裡面休息。兩個客廳,一個是飯廳,另外一個則是龍明明回來後戰鬥的地方,她沒什麽別的愛好,就是喜歡看看電視,什麽電視劇還是娛樂節目,她都喜歡。
如果今天沒有打算去古玩市場淘淘寶的話,曾志手邊可能還沒有足夠的現金付租金,隻能是明天再付了,畢竟這半年的租金加上水電費要一萬多呢,誰手邊沒事兒留那麽多錢。不過因為那個淘寶的想法,曾志現在倒是能夠馬上付給方大姐。
方大姐有些不好意思的說道:“小曾,大姐就是來看看你在家沒有,並沒有催你的意思啊。”
這個方大姐人不錯,自己和女朋友在這裡租房的時間也有小兩年時間了。最初來的時候,曾志的創作還沒有上正軌,有時候手頭不方便,房租經常一拖就是一兩個月的,她也沒有說三天兩頭的催促的,更別說趕人什麽的說法,都是等曾志手頭寬裕了再給。
因為這個原因,在手頭有錢之後,曾志和龍明明也沒有想著從這裡搬走,一住就是將近兩年時間。
方大姐四十出頭,長相很普通,性格也很和善,並不是很多電視小說中出現的美女房東,當然也不是星爺電視中出現的包租婆一般的悍婦。
曾志拿著錢,打開房門說道:“方大姐,這些我都知道,咱們也算是老熟人了,你對我們的好,我們自然是記得的。這不是今天我這屋裡有現錢嘛,就先付給你了。嗯,你數數,這是一萬三千塊。”
方大姐見曾志這麽說,也沒有說別的,先接過錢數了一下,然後抽出一張遞給曾志,說道:“半年的房租是一萬兩千塊,三個月的水電費912塊,去掉零頭就算900塊好了。”
曾志也沒和方大姐客氣,隨手接過她返回來的一張毛爺爺。
方大姐看了看屋裡,問道:“小曾,小龍還沒有下班啊?”
曾志有些尷尬的點點頭,隨口應了一聲道:“嗯,她今天上中班。”
龍明明在古城中心醫院當護士,按照醫院的排班,一般分為早中晚三個班。早班每年早上八點上班,下午五點下班,中午休息一個小時;中班則是下午兩點上班,晚上十點下班;晚班就是晚上十點上班,一直上到第二天早上八點,不過晚上一點之後,如果不太忙,就可以在值班室休息了。
可現在龍明明並不是在上中班,而是最近在跟曾志冷戰,已經搬到她母親還有姐姐住的地方了。
龍明明本來是和曾志一個鄉裡面的,論起來和曾志還沾了那麽點親戚,她是曾志二姨媽婆家那邊的遠房侄女。
去年秋天,
龍明明的侄女兒,也就是龍明明弟弟家的孩子進城上幼兒園,在古城的城東街道就讀,她的母親進城陪讀,就在那邊租了房子。 要是在以前,兩人鬧矛盾的時候,龍明明最多也就是跟曾志分房住進客房罷了,可現在她母親進城了,兩人一鬧矛盾,龍明明直接搬走了。
曾志也沒有太在意,兩人在戀愛將近四年了,同居也有有差不多兩年了,如果不是曾志遲遲不願在城裡買房,兩人早就領證結婚了,中間自然少不了磕磕絆絆,曾志又不是一個喜歡吵架的人,所以每次龍明明就是一個人吵曾志幾句,然後搬到客房住上兩天,再後來自然是又和好了。因此,對這次龍明明搬到她母親那裡去,曾志也沒有太在意。
不過,現在方大姐提起龍明明的事情,曾志卻是感覺有些不太對勁了,因為這次龍明明跟他冷戰的時間明顯有些太長了,從上次兩人鬧矛盾算起,已經有小一個月了。而就是算從她搬到她母親那裡,也有半個月了。按照以前的情況,兩人早就應該和好了。
看來,這次龍明明應該是真的生自己的氣了,不然她不會這麽久都不搬回來。 自己是不是應該去找她,向她道個歉呢?
雖然自己當初跟她相愛的時候是處於被動的地位,當時自己大學畢業,因為要去研究院上班的原因,跟大學時那個來自魔都的女朋友分手了,在父母的要求下,通過二姨父的撮合,跟龍明明處對象。當時的自己因為剛剛經過一段情傷,其實是不想馬上開始一段新的感情的,隻是拗不過父母的要求,這才勉強答應了。
可是,經過將近四年的相處,特別是將近兩年的同床共枕,曾志的心中早已經有了這個女人的身影。
送走房東方大姐,曾志就聽到自己的手機響了,掏出來一看原來是龍明明打來的。
“我有話要跟你說,你現在有空的話,來新世紀大廈三樓的普羅旺斯西餐廳。”龍明明那邊聽到電話被接通之後,就張口突突的說道。
“行,馬上到!”曾志點頭道,他也正好有些話正想跟龍明明說呢。
新世紀大廈就在古城醫院的東邊一點,那裡有好幾家西餐廳咖啡廳什麽的,是中心醫院不少追求西方世界生活方式的醫生護士們喜歡去的地方,距離曾志現在的地方也並不遠,就算是走過去也就十來分鍾的時間。
當初曾志和龍明明之所以選擇這麽一個地方租房,也是考慮到這裡距離龍明明上班的地方不遠,而且地方也比較安靜,對於曾志的創作也有好處。
曾志還想說點兒什麽,就聽到電話中傳來嘟嘟的盲音,龍明明那頭己經掛了電話。
曾志稍微收拾了一下,拿上錢包就往目的地趕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