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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園夢華》第171章 0 古 奇 冤
胡知縣糊塗斷案
  羅從剛命懸一線
  林大媽指認,那天晚上,除了他和和尚外,再無他人來她家。從死者嘴角的血跡與和尚右手受傷的情況看,基本可以斷定:和尚見林家媳婦年輕貌美,於是色膽包天,企圖**,豈料林家媳婦性格剛烈,至死不從,咬傷和尚的右手,和尚惱羞成怒,遂將她捂死。事後,倉惶逃走,然而蒼天有眼,和尚失足摔死,也屬罪有應得。而他與和尚同進同出,則被認定為殺人的幫凶。
  閣門祗侯劉璘繼續敘述凶案原委。
  身陷囹圄,小夥子頓時傻了,人命關天,這可了不得。就將事情前前後後交待清楚。他叫羅從剛,三十二歲,江州河濱縣龍王蕩人,現在臨安城郊一家叫憶江南酒店當茶博士,因家中捎來書信,說父親病重,故急忙回家探望。
  出臨安城不遠,便在路上遇到了那個和尚,之前不認識,因是家鄉人,才攀談起來。他法名叫覺世,今年三十六歲,在越州慧德寺出家。此去江州,是受嘉慧寺山長之邀講經而來。因此,二人結伴同行。哪知,在離家不到一天路程時,卻出了人命案。
  那晚在林家投宿後,因為太過疲勞,睡得死死的。覺世和尚做了什麽,林家發生了什麽,便一概不知。自然不是什麽殺人的幫凶。
  那天凌晨,也是覺世和尚叫醒他的,臨出門他想向林大媽道謝告別。和尚不讓,硬是拉著他匆匆走了。當時,他有些納悶,看和尚神色慌張,東一腳西一腳的,也感覺異常,還沒問就摔倒了。
  河濱縣胡知縣訊問羅從剛:
  “你不承認與覺世共同殺人,一味說與林家媳婦之死無關,用什麽來證明?就憑你紅口白牙自說自話?林家大媽親眼看到,你和那凶手覺世和尚關系頗為親密,對他言聽計從,且兩人睡在一起,賊禿驢半夜起來,去主屋行奸殺人,那麽大的動靜,你怎會一無所知??再說,他右手被咬傷,你總會看到吧,就沒問問緣故?”
  羅從剛回答:覺世和尚年長於我,行走江湖多年,見多識廣,一路同行,我確是聽他安排。我以為他信奉佛祖,定是廣結善緣,慈悲為懷,哪知他人面獸心,做出此等傷天害理之事。那天夜裡,他做些什麽,我睡熟了,什麽都不知道。我對蒼天發誓,絕無謊言。你想,人家林家大媽好心好意收留,讓你喝口熱水,又能躺下歇息,也沒有要錢,這是多好的人家!不報答林家的恩德,卻做壞事,分明豬狗不如,我羅從剛絕不會做。
  至於和尚右手上的傷,當時是看到了,也感到奇怪,正想問呢,就掉井下去了。羅從剛接著申辯:如果我是同謀或者知情,殺死了人,哪有不逃命,卻在那裡大費周章去救人?那口井就在村子裡,離林家不到一刻的路程,難道就不怕人家追來?
  知縣道,這都是你一人所言,誰可以作證?至於說,你救那個禿和尚,更說明你倆是一夥的,怕將他丟下被人發現,況且,你不知道井有多深,和尚傷勢如何,一旦知道,和尚無法救活,定然急速逃走。
  就這樣,知縣沒有證據確定羅從剛是同謀或知情,羅從剛也無法證明自己無罪,而原告林大媽則一口咬定,羅從剛也是凶手。
  縣衙再次開堂審問,羅從剛仍是拒不承認。胡知縣氣急敗壞,責令衙役用刑。三十大板下來,羅從剛皮開肉綻,還是不承認。於是再用刑,血肉之軀,怎經得住鐵石刑具。最終,羅從剛畫押承認。
  胡知縣就此結案上報,認定羅從剛協同覺世奸殺良家婦女,判死刑,秋後問斬。
  得知消息後,羅從剛父親抱病而亡,母親王氏哭瞎了雙眼。就因為禿和尚的一念之差,兩戶人家家破人亡。
  劉璘告訴韓侂胄:如今,羅從剛妻子沈氏和弟弟羅志剛到登聞鼓院,擊鼓鳴冤,將狀紙遞交刑部。可是,一個多月過去了,刑部硬是無人過問。這羅從剛便是他娘子馬氏的表弟,死去的羅父是她嫡親舅舅。羅家四口人齊刷刷地跪在他家,哭著喊著請他救人。
  劉璘含著淚,誠懇地說:
  “韓爺,您是我上司,我在您手下做事多年,知道您為人正派,仗義敢言,看不得窮苦人家受罪蒙冤,你又與刑部經大人交情深厚,請您救救羅家吧。我保證,羅從剛是忠厚老實之人,絕不會做那喪盡天良之事。”
  如今,皇上龍體欠安,久不上朝,各衙門敷衍了事,以致朝政荒廢,人心浮動,長此以往,令人不安哪。劉兄是個明白人,沒把握的事不會拿出來說。照理說,這個案子也不複雜,除了羅從剛屈打成招,也沒有什麽證明他參與了殺人,但是,也沒有東西證明他沒參與或不知情。經大人斷案善於察言觀色,會抓蛛絲螞跡,手段頗為高明。我去找他,請他過問,把事情查清楚。韓侂胄略作思索,爽快地說。
  劉璘連忙點頭致謝,遂拿出一盒子,放到韓的桌上,“韓爺,此乃劉某一點心意。”
  韓侂胄笑了,“光玉兄,你我共事多年,見過我辦事拿過別人錢嗎?告訴你,我辦事從不給人家送禮,也決不要人家的東西。
  劉璘心想,你出身豪門之家,有吳太后給你撐著,誰敢不買你的帳,普通人能這麽乾嗎?遂告訴他:這是羅家人的心意,他們請你救人哪。
  韓侂胄語氣很堅決,“不論誰的,也不論多少,統統不要。你要是不拿走這東西,我可不去刑部找經大人了!”
  “大恩不言謝,韓爺,”說著,劉璘拍著胸脯信誓旦旦:
  “今後,但凡有用得著劉某的地方,劉某定當孝犬馬之勞,赴湯蹈火,在所不惜。”
  去刑部衙門,經侍郎不在,說是外出辦案去了。找來找去,見到了正在打瞌睡的童侍郎。他知道,此公老了,明年就要致仕回鄉。便將案子約略說一番,並找出了羅家的狀紙,童侍郎表態:韓閣門放心,刑部將盡快派人下去督辦,將案子查個水落石出。
  兩天后,經侍郎回京,主動找他。表明,明日即帶人下去,直赴河濱,不論如何將案子查清楚。
  韓侂胄點頭,好,仲堅兄親自出馬,定將真相大白。本來打算跟你一塊去,看你如何斷案,學上幾招,或許日後用得著。
  節夫老弟說笑了,你不能去,去了經某壓力山大呀。
  這不,想去也去不成了,朝廷派我去信州公乾。
  去信州?難不成朝廷要在那裡辦什麽典禮?
  不是,請辛幼安去福建任提刑,你們是一個系統的,還不知道?
  我一回來,聽老童說起,便來了,其他的事一概不知。
  哦,那就是韓某的不是了。
  少來這一套,不過,這辛稼軒可是個幹才,這麽多年閑著,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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