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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末三國時》第54章 司隸校尉
  幾乎就在劉謨等人被釋放的同時,郭勝、袁術兩人也獲知了消息。

  袁術是因為前番劉謨賣酒戲耍他的事而心生怨恨,郭勝則是因為自己的侄子郭勇被殺而意圖報復。此二人現在都恨不得置劉謨於死地,這次屈打成招不成,他們自然不會善罷甘休。

  郭勝在知道自己的侄子被人殺了之後更是咬牙切齒,恨不得將劉謨殺而烹之。郭勝身為宦官,自幼便被帶進宮中,自然是無後。他只有一個早逝的哥哥留下一子,便是郭勇。因為是郭家唯一的後嗣,所以郭勝便把郭勇從老家接到雒陽,當親兒子一樣扶養。

  尤其是在他聽說郭勇的府邸被查抄之後,一直心神不寧,似乎在擔心著什麽,這也更堅定他置劉謨於死地的決心。

  因此,周暉“劉謨無罪、查抄郭府”的判決,郭勝顯然是不能接受的。

  漢律有乞鞠制度,所謂乞鞫即是秦漢時期的一種再審訴訟制度,當事人不服判決,可以在法定時間內請求複審。漢代王符的《潛夫論·述赦》中就有記載:“被冤之家,乃甫當乞鞠,告故以信直,亦無益於死亡矣。

  一般接受再審的官員是案件主審官的頂頭上司,雒陽令的上司也就是河南尹何進。

  郭勝也是南陽郡宛人,與何進是同鄉,當初何皇后還是由郭勝引薦才得入掖庭,進宮服侍靈帝劉宏。說起來,郭勝可以說是何家的貴人,是何進富貴之路的引路人。

  可何進身為外戚,富貴之後,卻一直向士族靠攏,與宦官為敵。現在就連郭勝也跟他鬧得很僵,而郭勇正是郭勝的侄子,郭勇平時沒少打著郭勝的旗號為非作歹,因此兩人的關系可謂是人盡皆知。

  郭勝心道:“若是走一般的乞鞠制度,這件案子落到何進手中,恐怕不但不能翻案,還有可能會被他給打成鐵案。但若是換了旁人,我施加點壓力,想必是沒問題。此人的官職最好不比何屠夫的小,這樣他也就無可奈何了。”

  思來想後,郭勝想到了司隸校尉張忠。

  此人乃是董太后姐姐的兒子,在他擔任南陽太守的時候,曾仗著董太后的權勢,私藏了數億的錢。後被時任荊州刺史徐璆發現,予以法辦。當時董太后曾派遣中常侍拜托徐璆大事化小饒了張忠。徐璆為人清廉正直,一口回絕說:「微臣我一身為國,不敢聽命於太后。」

  董太后大怒,於是讓張忠擔任司隸校尉的官職,威脅徐璆。張忠到任後第一件事就是與宦官郭勝等人勾結,構造罪名,誣陷徐璆,最後徐璆被罰從軍。

  說起來,這張忠還欠著郭勝的人情。郭勝心道:“司隸校尉出面,就是搶了你的案件,饒是你何屠夫也不敢怎樣!”

  司隸校尉部乃是大漢十三州之一,下轄河南郡、河內郡、河東郡、弘農郡、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七郡。

  其余十二州皆稱刺史,而司隸校尉因為地處京師,因而與其余一般刺史無論是在名義上還是權力上皆有不同。

  東漢初年,漢光武帝劉秀省去丞相司直,使司隸校尉獲得更大的權勢,有權劾奏三公等尊官。朝會時和尚書令、禦史中丞一起都有專席,當時有“三獨坐”之稱。司隸校尉還直接管轄一千二百名徒兵,能率徒兵直接逮捕人犯,處置人犯。

  所謂“糾上檢下,嚴刑必斷”,致使“貴戚憚之,京師政清。”正因如此,司隸校尉一職為百僚所畏憚,被稱為“雄職”。在外戚與宦官的鬥爭中,一方常借重司隸校尉的力量挫敗對方。而現任司隸校尉張忠顯然早就跟十常侍混在了一起。

  郭勝當晚便宴請張忠,向他囑咐了此事。幾杯美酒下肚、幾句好言入耳,次日張忠便帶著五百徒兵浩浩蕩蕩開往雒陽縣署。

  入了縣署,先是擺滿了架子,說是來巡查公務,挑了幾個毛病,將周暉一頓呵斥。

  而後便以“查獄明冤”的名義檢查縣衙的卷宗案底,隨便提了幾個問題,做做樣子,便問到了郭勇案。

  看了卷宗上記載的書判,張忠語氣一轉:“周縣令!此案殺人者怎會無罪釋放?受害者反倒落得個抄家?此案不公啊!”

  “來人!把此案殺人者劉謨給我抓捕歸案,本官要親審此案,重下判決!”

  周暉聞言忙阻止道:“張司隸,此案另有隱情,並無不公。死者郭勇魚肉百姓,濫殺無辜乃是咎由自取。”

  張忠道:“到底是不是另有隱情,本官一審便知!李從事,把卷宗帶回去!”

  說著,張忠帶的一眾人等便去搬那卷宗。周暉喝道:“住手!漢律:刑獄卷宗等同朝廷文書,當交由地方縣署妥善封存,若有搶奪者,死罪!”

  張忠聞言拍桌怒道:“周暉!本官乃是大漢司隸校尉,掌司隸七郡之監察,你竟敢忤逆本官!漢律刺史六條問事你不知道嗎?”

  “李從事,你來告訴周縣令,什麽是六條問事?”

  “諾!”李從事得令道:““奉詔六條察州”乃是我大漢武皇帝欽發的刺史監察的問事六條。”

  “其中第三條:二千石不恤疑案,風厲殺人,怒則任刑,喜則淫賞,煩擾刻薄,剝截黎元,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訛言。專治為官一任者行冤判屈!”

  張忠奚笑道:“周縣令,你說此事本官能不能管?”

  司隸校尉張忠親近宦官,與十常侍朋比為奸,此事在朝廷中也不是什麽秘密。周暉自然清楚此次張忠緣何會有今日之事,也自然清楚此案交由他判會有什麽結果。可自己一個千石縣令,終究胳膊拗不過大腿。

  周暉無奈回道:“下官失態,還請司隸責罰。”

  說完張忠與周暉之事,再講劉謨。

  昨日,幾人回去後,先是安葬了魏向、魏五。而後劉謨又給劇孟請了醫工。直到今天早晨,劇孟方才醒了過來。

  原來當日王寧並沒有殺了劇孟,而是將劇孟交給了十常侍,因為十常侍事後發現鐵盒中的信是假的,真的早已被人調包了。

  於是,郭勝便將劇孟交給了郭勇,命他無論用什麽辦法都要審問出“邊軍急報”的下落。可那郭勝卻沒想到劇孟是個硬骨頭。

  這才有了昨日,劉謨等人為尋魏向,誤打誤撞進了郭府的地牢,發現被關押在地牢的劇孟。

  當日劇孟交給自己的卷帛,劉謨一直感到奇怪,覺得不是普通的書信。今日方才知曉那封信並不是什麽向郭解求救的書信,而是邊軍急報。

  劉謨問道:“劇兄,當日究竟是怎麽回事?邊軍急報朝廷不是應該有專人護送嗎?你身上怎麽會有邊軍急報?”

  當日是怕劉謨走漏風聲,所以劇孟才謊騙是普通的求救書信。現在書信早已送到,劇孟自然是沒有再隱瞞的道理了。

  劇孟道:“本來冷校尉是派了他的得力乾將送信,可誰知行至弘農境內,有一夥全副武裝的人劫殺了此人。我從長安返回雒陽的路上正好與此人同行,臨死前他將此信交付與我,並囑咐我一定將此信送到雒陽,千萬不能落到十常侍手中。”

  劉謨繼而問道:“那這麽說劫殺邊使的人是十常侍派的?這些宦官還真是無法無天!軍國大事也敢耽擱!”

  仔細回想,劉謨道:“那這麽說來,當日我在雒陽城門口碰見張讓倒也不是巧合了。”

  劇孟從蹋上起身問道:“劉兄弟,我當日囑咐你去找郭解救箐兒,現在箐兒怎麽樣了?她還好好嗎?”

  劉謨聽了一時不知如何作答, 正當時,卻聽到屋外傳來一陣吵鬧聲,有人在外呵斥劉謨。

  出去一看,一隊全副武裝的徒兵整齊的站在院內。這一隊人見了劉謨,問過縣吏確定無誤後,不由分說,直接將劉謨押解而去。

  入了司隸校尉府,張忠走了一遍流程,隨口問了劉謨幾個問題便將他甩在一邊。他又叫來郭府的幾個護院,讓他們講述了一下“劉謨是如何殺人的”,並命人拿來了劉謨殺人的“凶器”。

  隨後,張忠喝道:“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人犯劉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殺人,人證物證俱在,依律判處斬立決。三日後行刑!”

  漢代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而儒家認為君權神授,人們的一切行為都必須符合天意。設官、立製不僅要與天意相和諧,刑殺、赦免也不能與天意相違背。在他們看來春夏是萬物滋育生長的季節,秋冬則是肅殺蟄藏的季節。

  因此形成了“秋冬行刑”的制度,即凡被判處死罪的人,除謀反大逆等“決不待時”以外,立春時不能執行,必須等到秋後才能處決。漢代以後,這一習俗更是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

  “斬立決?”周暉聞言,攔到:“張司隸~豈不聞‘天有四時,王有四政,慶賞刑罰與春夏,秋冬以類相應’

  “死刑犯應該秋後行刑,這樣才適應天意,順乎四時啊!還請司隸大人慎刑恤罰!”

  張忠聽了,揮揮手打馬虎道:“天色已晚,今日便這樣吧!李從事,將人犯嚴加看管,按期行刑!”

  李從事應道:“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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