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凡高產如母豬!”
“《啜泣》,《心泣》,《哭泣的百合花》,莫凡是有多喜歡用泣字來做歌名?還是他只會創作帶有泣字歌名的音樂作品?”
“莫凡三觀不正,從《啜泣》到《心泣》,再到《哭泣的百合花》,創作的音樂作品全部都是傷感情歌,一首比一首悲觀!如果莫凡繼續堅持創作大量這樣的傷感情歌,長此以往,就會很容易誤導青少年的愛情觀,使得一些青少年不再相信愛情!這是在危害我們下一代的花朵啊!我是專家,我代表家長們建議樂壇抵製莫凡這股歪風邪氣!”
看到這位專家的留言,很多正在為了不知道如何下手抹黑莫凡和《哭泣的百合花》而發愁的黑粉,一下子就又找到了繼續抹黑莫凡和他的作品的突破口。
“莫凡滾出樂壇好嗎?請不要再危害青少年!“
“莫凡滾出樂壇!“
“莫凡必須滾出樂壇!“
“我在樂壇也算是個專家,一向以眼光毒辣著稱,大家相信我的眼光,我的眼光告訴我,莫凡在創作上一首音樂作品《心泣》時就已經有了江郎才盡的意思!所以,我現在有理由嚴重懷疑《哭泣的百合花》的創作時間在《心泣》的創作時間的前面!我還可以在這裡預言一下,莫凡將在創作第四首音樂作品時遭遇滑鐵盧!他將火不過四首音樂作品!”
黑粉們又是受到了一陣陣鼓舞,仿佛打了雞血似的,繼續瘋狂輸出抹黑莫凡的相關言論。
“我們都受夠莫凡的音樂了!“
“抵製莫凡的音樂!“
“堅決抵製莫凡和他的音樂作品!“
“建議樂壇必須馬上封殺莫凡這種害群之馬!“
“預祝莫凡第四首歌曲遭遇滑鐵盧!“
“如果莫凡第四首音樂作品難產,那我散盡家財!“
“專家說莫凡下一首音樂作品將會遭遇滑鐵盧,莫凡將火不過四首歌曲!我是不是要提前買好新女朋友準備慶祝?“
……
行行出探花:“我們FANS組織已經將上面那些所謂磚家詆毀我們偶像莫凡的相關腦殘言論一一截圖保存在案,留待將來時機成熟之時狠狠地打磚家們的醜惡嘴臉!”
夜夜日日:“FANS組織三千人馬的先鋒在此!那些酸不溜秋的所謂專家,何不亮明正身?敢與我們FANS組織一戰否?“
逍遙法內:“《哭泣的百合花》,聽過的人絕大多數都表示這是一首難得一見的佳作!其實,這句話說的不太對!我相信,莫凡以後每次推出的音樂作品都將是一等一的佳作,那將成為常態,並不是什麽難得一見!“
千軍一萬:“請支持莫凡的鐵杆粉絲趕快加入FANS (群號123456)組織,我們FANS組織需要你們加入進來一起為我們共同的偶像莫凡搖旗呐喊!“
清一色:“FANS (群號123456)組織,有帥哥,更有美女!莫凡的粉絲們,你們還在猶豫不決幹什麽?趕緊加入相親相愛的組織吧!我的妹妹就是一枚美女,歡迎大家加入組織來撩我妹!“
十三妹:“大家好,我是清一色的妹妹,他親妹!大家加入組織來撩我哦!附上本人靚照一張!“
霸王別雞:“大家看到沒?什麽是美女?這就是!FANS (群號123456)組織還有更多比十三妹漂亮的美女等著你們!“
我醜我溫柔:“FANS 成員在此!“
藍色精靈:“FANS 成員在此!“
幼稚園班長:“FANS 成員在此!“
桃子味果凍:“FANS 成員在此!“
請給我超能力:“FANS 成員在此!“
張小如:“說不定哪天可以在FANS組織的群內遇到莫凡本人哦!召喚莫凡!“
愛你無解:“召喚莫凡!“
待機的愛情:“召喚莫凡!“
不流淚的女漢子:“召喚莫凡!“
……
翻看了很多網友發表在評論區的留言,
莫凡也終於在萬千條留言當中發現了自家粉絲們建立的後援會組織FANS的存在。 看到自己出道沒多久就得到了這麽多粉絲的認可,還擁有了第一個後援會,老實說,莫凡心裡十分感動:“看得出來,我家粉絲是全世界最好的粉絲!既然他們都在召喚我,那我也加入FANS群吧。我以後很可能沒有太多時間陪著他們談天說地,不過,偶爾在群裡冒一下泡還是沒問題的。他們這麽支持我,我不能夠冷落了他們!“
莫凡就是這麽一個人,誰對他好,他就對誰好,甚至更好。
其實,他在出道之前就已經考慮清楚了,在自家粉絲面前他要走親民路線。
走親民路線容易拉近明星與粉絲之間的距離。
不多想,莫凡提交了加入FANS組織群的申請。
他本來以為,只要自己表明身份,群主或者管理員應該會很快就通過了他的入群申請。
不過,莫凡怎麽也沒有想到的是,他申請加群的請求剛剛發送出去, 才過了兩三秒鍾就被一個叫做行行出探花的管理員給拒絕了。
這拒絕得有夠快的啊!
怎麽回事?怎麽不給通過?
莫凡隻好再次提交申請加入FANS群,並且再次在驗證框那裡輸入了一行表明自身身份信息的文字:我真是莫凡,請給通過!
又不出三秒鍾,莫凡再一次被行行出探花給拒絕了加入FANS群。
還是拒絕!
看來是FANS群的管理人員對於申請加群的人進行著嚴格的把關工作,把自己當成冒牌貨了吧?
可是自己真的是正主啊。
如果連自己這個正主都加入不了FANS群,那就有點搞笑了。
繼續申請!
繼續拒絕!
再申請!
再拒絕!
這就不好玩了。不過,莫凡是不會放棄申請加入FANS群的,他從來就不是一個會半途而廢的人。
於是,莫凡又一連申請了二三十遍加入FANS群。
結果可想而知,統統被行行出探花給拒絕掉了。
你申請,我拒絕,你再申請,我再拒絕,你來我往,兩人就這樣隔空較上了勁。
半個小時後,莫凡已經申請了四十九次加入FANS群,還是沒未能夠成功,終於有點氣餒了。
再這樣接著申請下去,也不是個事兒啊。莫凡決定了,再進行最後一次的申請,還是不給通過加入FANS群的話,那就隻好回頭翻找評論區的留言,找出行行出探花發表言論的帳號,然後再給她發私信,叫她通過自己的入群申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