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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第二十六章判例的意義
  “下面我宣布……”

  全體起立。

  “……經陪審團審議,認定李贇才強搶民女罪、**婦女罪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太好了。”李贇才懸著的心終於落下。

  “不,這不公平……”聞秀才大叫著:“不公平,爾等官官相護,欺辱我等窮苦人……不公平……”

  圍觀人群頓時議論紛紛,讚成的反對的鬧得不可開交。當法律遇到道德時,究竟該如何行事?

  從法理上說,溫氏是李贇才合法的小妾(注:明朝納妾有嚴格的規定,不是什麽人都能納妾的。但到天啟崇禎年間,納妾的規矩已經沒那麽多人講究,有錢有地位的人隨便納妾,是為美談。),他當然有行使丈夫的權利。

  但從公平道德來講,聞秀才相戀多年的戀人成了李贇才的小妾,自己捧在手心裡的寶貝被別人隨意玩弄丟棄,實在讓人感到不公平。

  這個判決在城步縣城引起的議論不僅沒有平息,反而愈演愈烈。聞秀才在縣城到處演講,宣揚判罰不公。

  石磊上報朱順明,是否采取措施,控制聞秀才。

  朱順明淡淡道:“我雖然不讚同他的話語,但我要保證他說話的權利。”

  ………………

  李老倌找到胡縣令,一陣閑談後問道:“胡大人,聞酸才四處宣揚衙門判決不公,為何不將他下獄問罪?”

  胡縣令抿一口茶,微微一笑,道:“李老,不怕你笑話,現在這城步縣城,不是老夫說了算啦。朱老板發話,人人都有說話的自由,衙門不能因為聞酸才說壞話而將他下獄。”

  胡縣令對現在的狀況基本滿意。掛著縣令的名頭,領著薪俸和工廠的分紅,不用操心庶務,每日裡喝喝小酒睡睡小妾,不亦樂乎。

  唯一擔心的是不知朱順明能不能在寶慶府站穩腳跟。萬一朱順明起事,會不會殃及池魚。

  李老倌不樂意了。他氣憤道:“難道任由聞酸才敗壞我家門風?明明是這廝無理,怎麽就成了老夫作惡呢?真是豈有此理。”

  聞酸才四處宣揚,不僅說李家仗勢欺人為富不仁,還宣稱溫氏中意於他,兩人初九私會,行就好事,讓老李家戴了一頂大大的綠帽。

  換以前,老李家早就打得聞酸才生活不能自理。但朱魔王當家,李老倌就不敢造次,畢竟朱魔王凶名太盛,萬一觸碰到他的眉頭,豈不是倒大霉?

  “李老,咱們好幾年的交情,老夫給你支個招。”胡縣令慢條斯理道:“朱老板的意思,咱們要文鬥,不能武鬥。”

  “他聞酸才宣揚你們的醜事,敗壞你家門風,你也可以找人揭露他的醜聞呀。比如他十歲偷看寡婦洗澡,十二歲進窯子,秀才功名是舞弊得來,他家父親是被他活活氣死……”

  “人們關心的不是事情的真相,而是熱鬧。事情說得似是而非、模棱兩可,誰還去關心事情的真假?你老李家養那麽多人,難懂連一個懂編排的人都沒有嗎?你家財大氣粗,還可以將事情寫成文字,印刷出版,到處散發,讓他聞酸才遺臭萬年。”

  “好,太好了。”李老倌趴著大腿高叫著。聞酸才的事實在太讓他窩心了。吃了啞巴虧,被人綠了,還被人編排得妖魔化,實在太氣人了。

  “此其一也。”胡縣令接著支招道:“聞酸才可以告你們,你也可以告他呀。”

  “說話可以自由,朱老板可沒說**也自由呀。聞酸才與你家兒媳**,

聽聞酸才親口說過的人可不少。這些都是證人。還有你家兒媳婦寫給聞酸才的書信,能找到的話,就是鐵證。”  “多謝指教。”李老倌起身,急忙趕回家準備這些手段。

  ………………

  很快,縣城傳開聞秀才的醜聞,從三歲頭頂生瘡腳底流朧五歲克死親娘到十二歲偷窺寡婦洗澡十三歲進窯子,舞弊,偷盜、勾引良家婦女……不一而足。

  不僅有說書人在茶館飯店免費活靈活現的說書,更是有印刷精美圖文並茂的精彩版畫免費送人。坑蒙拐騙***女的五毒秀才形象一時間成為眾人茶余飯後的笑談,甚至傳播到了寶慶府。

  聞秀才還被李府告到衙門,狀告他與人**。

  李府呈現的證物有溫氏寫給聞秀才的詩詞書信、聞秀才題名的油紙扇、以及聞秀才寫給溫氏讓她初九前去約會的小紙條。

  親口聽過聞秀才宣稱私會溫氏的證人二十二人,各行各業都有,可信度很高。

  證據確鑿,無可狡辯,**罪名成立。蹦躂得歡的聞秀才傻眼了。為何不同情弱者?不應該呀。前段時間的判決,都是偏向農民,為何到自己身上卻吃官司了?

  判決下來,聞秀才被判入獄五年,溫氏被判入獄三年。

  溫氏頓時傻眼。十六歲的她,正是憧憬美好未來的時刻,如果入獄,那後半輩子就完了。

  她跪在李贇才面前,哭哭啼啼懺悔不已,請求相公的原諒。看著哭得梨花帶雨一臉哀求的溫氏,李贇才大為心痛。

  心痛大孫子的李老倌隻得再找胡縣令支招。

  “這不守婦道的女人,你真的要保?我看還是逐出家門算了。”胡縣令笑道:“我家小妾還有兩個妹妹,玲瓏可愛,不如挑一個納進門好了。我那姐妹花你也見過,不差吧?”

  李老倌無奈道:“那婦人不知施了何種迷魂手段,將我孫子迷得神魂顛倒。誒,孽緣……”

  “行,既然你一定要保,就上訴,告聞酸才**。這樣你家最多罰點錢了事。”

  ………………

  聞酸才又吃官司了。這次告他的是緋聞中的女主角,與他**的溫氏,告他**。

  法庭上,楚楚可憐的溫氏倒也口齒清晰,娓娓道來。

  “妾身未嫁人前,是曾仰慕於他。被爹爹嫁入李府後,妾身心有怨氣,不曾好好待相公。但從未想過與人**。”

  “初七日,丫頭遞給妾身一張字條,寫明要妾身初九去廟會西南角,與前事做個了結。”

  “妾身想著,既然都已經嫁入李府,好歹是李府之人,雖然心有不忿,但需恪守婦道,與前塵往事做個了斷也好。”

  “可誰知……誰知……聞秀才欲行不軌,妾身極力反抗,方才逃脫。”

  “掙扎中,妾身隨身香囊、繡花鞋均不見,衣物亦被撕扯破裂。但妾身以性命擔保,絕對未行苟且之事。”

  “還望大人明察。”溫氏款款低頭,行萬福禮,竟是儀態萬千,讓人頓生憐憫。

  難怪聞秀才戀戀不忘,難怪李贇才輕易就原諒了她。如此尤物,當人人珍愛。況且還帶有才女的光環。

  被撕扯斷繩帶的香囊、繡花鞋、送信的丫頭一一作證,確定溫氏沒有虛言。

  聞酸才面如死灰。他不是害怕,而是心死。沒想到是這樣的結果。還以為是拯救她出火海,沒想到是自作多情。

  聞秀才恨恨的看了溫氏幾眼,沒有言語,認罪伏法。這個愛慕虛榮的女人,沒必要掛念,還有大事等著去幹。

  ………………

  聞秀才告狀,一波三折,最後把自己鼓搗下獄,一時間成為城步縣人們熱議的話題。

  朱順明安排縣衙貼出告事,宣揚法治。

  “告全縣民眾書”

  “衙門治理地方,當以法律為準繩,而不是以貧富或權勢為判決之根本。”

  “有犯事者,不論平民或權貴、不論貧窮或富貴,均適用同樣的律法。”

  “有冤屈者,應收集有力之證據,不可無憑無據狀告;有不平者,細想是否在律法之框架內,不可越過律法胡亂攀附。”

  “《大明律》規定,有誣告者連坐。有狀告者,需細細思量,可有攀附誣告之實。切莫自誤。”

  ………………

  城步縣城的崇禎四年在熱熱鬧鬧跌宕起伏的緋聞案中接近尾聲。

  臨近過年,縣城愈發熱鬧。朱順明大肆建設,大把撒錢,大量扶植工商業,一個畸形繁華的山區縣城已有雛形。

  附近山民被震懾,不敢再造次。絲茅嶺集市的建立,逐漸消除了山民們的驚恐心理,開始小心翼翼的進入漢人的城鎮。多民族人民少有的和睦相處,愈發促進了城鎮的繁榮。

  ………………

  城步縣城、玖安鎮、絲茅嶺、茅坪鎮等地蓬勃發展的同時,整個大明的局勢卻愈發糜爛。

  崇禎四年七月底,湖廣常德府武陵縣爆發大地震,地震波及長沙府、寶慶府、承天府、荊州府、武昌府、衡州府,甚至江西的九江府、袁州府,南直隸的無為縣等地, 損失慘重。

  朝廷根本無力救援,任憑地方慢慢恢復。

  朱順明所處的城步山區倒沒有地震,連震感都沒有,只能說他幸運。

  建奴出兵大凌河,將朝廷花費萬千銀兩新築的大凌河城牆摧毀夷為平地,守將祖大壽投降。(注:祖大壽後又判出建奴,回歸大明,統帥關寧鐵騎。有說祖大壽是建奴奸細,雙面間諜。)

  至此大明徹底失去對建奴的戰略攻勢,轉為被動防守,每況愈下。

  楊鶴果然下獄。

  九月,被楊鶴招撫的流寇複反,崇禎震怒,將楊鶴剝奪官職,押解回京。

  主剿派洪承疇以巡撫延綏右僉都禦史總督陝西三邊軍務,兼兵部右侍郎。

  農民軍的宿敵、與後世曾剃頭齊名的洪屠夫正式走上歷史舞台,掀開了他血腥殘忍、左右歷史走向的波瀾壯闊的政治人生。

  山東孔友德等人叛亂,搶劫殺人QJ放火,整個登萊地區血腥一片。

  廣東鍾國相叛亂,將兩廣攪得人心不安。

  福建饑民暴動,攻打縣城不得,四處為禍鄉村,剿之不滅。

  滇南阿迷州土司普名聲因為征剿奢安之亂而實力大增,不臣之心遂起,在雲南掀起叛亂,整個西南震動。

  天災、人禍、三線作戰、官兵叛亂……使得大明的局勢往深淵地獄繼續下滑。

  只有江南依舊繁榮紙醉金迷,沿海貨物金銀進出頻繁。整個大明的底蘊,全都匯集在這片溫柔如水的脂粉之地。

  當北方的鐵蹄南下時,用女人的嬌軀去抵擋敵人的長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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