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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打印傳送門》第21章 追兵將至
  魔狼死後,肢體放松,皮膚倒是松軟了許多,不再刀槍不入,不多時,狼皮此時已經剝了下來。

  柯明德湊上前去,看見那名士兵在狼的胸口開了一道口子,扒開把手伸了進去,仔細翻找,取出了一顆珠子,沾滿鮮血。

  用水洗淨,眾人傳閱一遍,只見這顆珠子荔枝大小,呈不規則的圓形,沒有棱角,暗紅色,不透明,質地很硬,托在手裡輕飄飄的。

  “這東西能值一千個銀幣?”

  “用來做什麽呀?又不好看!”

  “魔法師們要這個,魔法師的事……誰知道呢,只要掙錢就行了!”

  營長回答,把這顆魔核收了起來。

  “魔獸現在太少見了,能碰見這頭狼,也是好運氣。”

  “這些狼肉也帶不走,我們現在把它吃了吧!”

  有人說道,大家紛紛支持。

  “生一團火把它烤熟,我們跑這麽久了,應該沒有追兵了。”

  “在這山溝溝裡,點一團火他們也看不見。”

  “是啊是啊!”

  ……

  柯明德早在宿營之前就掃描了周圍的環境,半徑三千米內,再無外人,因此也不反對。

  營長被說服,眾人升起一團篝火,把狼肉切成一塊一塊的,沒有環境,也不講究,一塊肉足有拳頭大,血也沒有洗掉。

  這頭狼體長兩米七,刨去內髒骨頭等雜七雜八的東西,也夠其余人吃的,可惜帶的輜重在戰鬥時遺失了,沒有鹽,吃起來沒什麽滋味。

  狼肉又糙又硬,還沒有調料,燒烤的手藝也不怎麽好,柯明德勉強吃了幾塊,填飽肚子。

  吃完之後,倒是感覺能量充沛,但是遠遠比不上“生命之水”。

  “我能這麽快突破大騎士,生命之水起了極大的作用。”柯明德心裡清楚,並不是自己多麽天才,而是靠了生命之水的功效。

  吃飽狼肉,眾人也沒有心思再睡覺,整頓一番,天一亮就上路。

  山路難走,騎馬難行,眾人牽馬步行,柯明德的馬被狼咬死,倒是省了這一樁麻煩。

  ……

  三千米外,山道中。

  一支五百人的步兵,正在艱難跋涉。

  “卡羅特,我們還要繼續追嗎?剩下的乾糧只夠吃兩天,在追下去返程可就不夠了!”

  “迭洛斯,我們還有退路嗎?”卡羅特苦聲道。

  他二人是這支軍隊的指揮官,就在前天,遭遇了一股前往塞門關支援的騎兵,他們人數佔優,大勝一場,然而營長卻被一名騎兵殺死。

  瓦罐不離井口破,將軍難免陣上亡。兵凶戰危,這本是尋常之事,然而這名死去的營長卻是大有來頭。

  他是波特公爵最疼愛的小兒子,波特家族是喬治親王起兵作亂的支柱,公爵疼愛小兒子,擔心他在戰場上出什麽好歹,又有心給他一些功勞資歷,便把它安排到後勤團,想不到發上了這樣的事。

  波特公爵生性殘暴,又權勢滔天,不但這兩人的上司是波特家族的家臣,卡羅特與迭洛斯更是波特家族的護衛出身,此時護衛公爵最疼愛的小兒子不利,後果可想而知。

  “若是不為小公爵報仇,回去之後,不但你我性命難保,一家老小恐怕也……”

  說到這裡,兩人不寒而栗。

  “如果追不上他們呢?”

  “盡力吧,唉……”

  不多久,追兵發現地面一片狼藉。

  “停!”

  他們仔細觀察此處。

  樹皮上有摩擦的痕跡,野草留下馬齒印與足印,最顯眼的是幾具野狼的屍體和一團篝火的殘骸,有食腐的鳥類和野獸正在進食。

  “灰燼已經沒有溫度了!”

  “這些狼死於劍傷!”

  “這裡曾有一頭巨大的野獸活動過,你們看這足印爪印!”

  “遍地都是血跡,這還有一攤未乾涸的鮮血,狼屍體上的肉並未變質……”

  他們仔細檢查,沒有放過絲毫線索,最終得出結論。

  “他們在這裡過夜,遭遇了一群狼襲擊,其中一頭體型巨大,將狼殺死後,他們點了一團火,燒烤了一些狼肉,之後離開,這一切距現在時間並不長,因為這些屍體上被野獸撕咬的部分還很少,肉質在這大夏天也沒有變為……並且,他們攜帶著二十余匹馬,山路如此難走,絕對走不快!”

  卡羅特與迭洛斯對視一眼,眼神中藏著欣喜。

  “加快速度!就快要追上他們了!”

  ……

  山路越發陡峭,一側是十余米深的懸崖,一側是陡峭的岩壁,路很窄,僅能供一人行走,岩壁上偶爾會有山羊,柯明德的部隊艱難的前進著。

  戰馬已經筋疲力盡,他們連續奔跑了三天,還吃不上精細的飼料,此時體力已經跟不上,山路又難走,士兵們扯一下韁繩,它們才往前走一步,嚴重的拖累了速度。

  一匹戰馬哀鳴不止,士兵怎麽拽它都不走,堵在了路中間。

  “它的一隻馬蹄鐵脫落了!”

  有人看了看,拿起這匹戰馬的前蹄,此時已經鮮血淋漓。

  馬的蹄子有兩層構成,和地接觸的一層是堅硬的角質,上面一層是活體角質。馬蹄和地面接觸,受地面的摩擦,會很快的脫落。當馬負擔重物、在惡劣的路面行走時,馬蹄受損更加嚴重,釘馬掌可以有效的延緩馬蹄的磨損。如果一匹馬的腳趾脫落,它基本上就無法為人類所用了。

  “這些馬已經走不動了!”

  有人說道。

  戰馬的喂養是十分重要的,它要承載幾百斤的騎士與裝備進行短距離衝刺,對於體力的要求極高,它們的飼料不同於民用的馱馬與野馬,需要精細的草料與豆類,戰前有時還要摻到草料裡雞蛋等物,這樣才能保持戰馬的體力。

  而這些戰馬連續多日跋涉,軍隊攜帶的草料還在戰鬥時遺失,只能靠野草來補充體力,此時已經到達了極限。

  “我們應該拋棄這些戰馬,它們已經拖累了我們的速度,我們也無法提供飼料給它們……”

  有人這樣說,卻遭遇了一片反對,這些騎兵與戰馬是生死與共的搭檔,怎能輕易放棄?

  營長有些猶豫,他是想放棄這些戰馬的, 卻又擔心引起嘩變。

  柯明德在一邊看熱鬧,並不參與爭吵,因為他的馬已經被狼咬死了。

  忽然,隨意掃描了一下周圍的環境,柯明德面色大變!

  追兵將至!

  “營長!”他高聲呼道:“追兵到了!”

  “什麽?!”

  眾人紛紛變色,踮起腳尖向後張望,可惜山路彎曲,重重阻擋,什麽也看不見。

  “追兵在那裡?”營長問道。

  柯明德腦筋轉的飛快,編出一個借口:“我自從晉升大騎士後,耳朵靈敏的很,我已經聽到了他們的說話聲與腳步聲!”

  巴拿馬營長緊鎖眉頭,思索了幾秒,作出決定:“拋棄戰馬,加速前進!”

  雖然有些不相信,但這種事情,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福無雙至,禍不單行!

  轉過一道彎,山路竟然走到了盡頭,前面是一道岩壁,將這條臨近懸崖的小路堵得嚴嚴實實。

  岩壁高約二十米,將前路封住,懸崖也到了盡頭,是兩座山之間的一個夾角。

  “可惡!”

  “天要亡我?”

  士兵們幾乎絕望了,他們已經能夠聽到追兵的聲音,相應的,追兵也已經發現了他們。

  “這峭壁上有人為鑿出的台階!”有人眼尖。

  說是台階,不如說是一個個的石窩。

  “一個一個爬上去!”

  營長說道。

  三分鍾後,一名士兵攀上岩頂,還有四人正在攀登。

  然而,此時他們已經能看到追兵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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