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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打印傳送門》第14章 盜賊
  經過幾天的計算,“生命之源”每天能產出約五十毫升“生命之水”,讓柯明德的修煉速度提高了一倍。

  他每天早晨起床後,先跑到城裡吃上一頓大魚大肉,來回花一個小時,上午練習劍術、槍術、射術,中午在軍營用餐,讀一會儲存在打印機中的書籍,權作休息身體,一小時後服用“生命之水”,修行引導術。

  由於天黑之後隻能用油燈照明,光芒又暗,花費又高,白天的每一秒都是珍貴的,晚餐後繼續“讀書”,睡前修習冥想法,雷打不動。

  在能量攝入跟得上之後,柯明德進步飛快,在地球時他還常有胃病,現如今已不藥自愈,身高體重也有增長,在甜水鎮定做的兩身衣服已經不太合身。

  又到了每五日一次的操練,柯明德騎著一匹棕色的公馬,與另一名騎兵對練,兩人身穿皮甲,手執木槍,槍頭裹著一團白布。

  柯明德一夾馬腹,棕馬撒蹄而去,柯明德左手扯住韁繩,右手持槍,與那名騎兵對向衝鋒,馬兒不驚不避,馬頭交錯,柯明德腰一擰,躲過騎槍,右手長槍探出,可惜被騎兵躲過;對方一刺不中,橫槍拍來,被柯明德用槍格住,隻是一瞬,兩匹馬已經相距甚遠。

  勒住韁繩,速度降下來,轉過頭,又是一波衝鋒。

  ……

  “牛頓,你才練了多久,都已經趕上我了!”把馬交給馬夫,騎兵對柯明德說。

  “還有許多要學的,我聽說有些老兵能在衝鋒時用雙手持兵器,僅用腿就能控制好馬,我還差得遠。”

  實際上,柯明德早已勝過這名騎兵,隻是都是同僚,有些手段不好施展,把他打下馬來不但面子上不好看,還容易受傷,精明如他,自然不會做這樣的事。

  “咚!咚!咚!”

  兩人正在交談,忽然聽到一陣鼓聲,連忙趕到校場。

  列隊完畢,一名軍官從白馬上下來,一身綢袍,面容英挺,金發梳得整整齊齊,短須也打理得一絲不苟。

  “報告營長,第一旗五十六人全部集合完畢!”

  “報告營長,第二旗五十二人全部集合完畢!”

  兩名旗長依次匯報,直接說出應道人數,絲毫不提有幾個老兵油子沒來訓練。

  青年營長也不核實人數,開口道:

  “團長剛才下令,要人去剿滅一支流匪,我把這個任務搶了下來,你們做好準備,明天一早出發。”

  說罷,讓副營長皮蓬將兵甲發下,安排了一些事物,騎上駿馬,與兩名護衛離開軍營。

  “這就是營長?我還是第一次見到他!”布魯托小聲道。

  “別操這些閑心了,你這幾天也沒好好修煉,不知劍術退步了沒有,做好準備,明天就要打仗了!”柯明德道。

  “嘿嘿,我就是嘗個新鮮,以後就不去那種地方了”布魯托自辨道。

  柯明德不再理他,湊到老兵威爾遜身邊,向他打聽情況。

  “這是好事啊!”威爾遜樂道,“咱們營長與軍團長曾經一起在帝都留學,關系好著呢,我告訴你,這種肥差可不多見,別的營想去也去不了!”

  “流匪剿滅之後,戰利品咱們先挑,運氣好撈上個戰功,還能多分些錢……”

  “不用擔心,他們要是厲害就不是流匪了……”

  金雀花的軍人有軍階和軍功,例如威爾遜,軍階是騎兵,每個月有十枚銀幣的俸祿,軍功是一等,功薪為每月兩個銀幣,總計每月獲得十二個銀幣,

柯明德隻有軍階沒有軍功,每個月隻有十個銀幣。  普通的軍人隻能從軍三年,如果未能提乾或晉級騎士,就要被清退,也就無法享受功薪。

  “這樣的盜賊團夥我打過幾次,射幾箭就都投降了,遇見厲害的,殺兩個人也就都不敢反抗,就是白送的福利……”威爾遜一面吹噓,一面把經驗告訴柯明德,對這個天才又努力的新兵,他還是很欣賞的。

  騎兵營隻有四十余匹馬,柯明德初進兵營,雖然屬於騎兵,可是分不到馬,隻能做步兵的活計。

  第二天一早,喂好馬,裝備整齊,在營長的帶領下離開軍營。

  營長全名為杜克・科爾森・巴拿馬,出身於約克城的小貴族,全憑與維納森領團長的關系才坐到了這個位置,成天混吃混喝,毫無上進,騎兵營的空餉一小半都進了他的口袋,戰馬也被他賣了幾十匹,不過對士兵的待遇毫無克扣,還能從團長哪裡弄來幾件美差,因此大家對他也算信服。

  一整天的行軍,走了有六七十公裡,在一處森林外扎下營地。

  說是營地,其實極為簡陋,隻有一頂帳篷,是營長自己帶著的,一圈共八兩馬車將它圍住,其余人埋鍋做飯,副營長皮蓬叫人把一種驅蟲藥粉灑在四周。

  “營長,過了這片森林就是杜杜爾領了,那夥盜賊到底在哪?”威廉詢問營長。

  “就在這片林中。”營長命人拿來一卷羊皮地圖,“你看,從杜杜爾領到維納森領最近的商路正好穿過這片森林,最近有好幾支商隊在這裡遭遇劫掠,盜賊就在森林裡。”

  “森林這麽大,我們到哪去找他們呢?”

  “不用找他們,他們自然會來找我們!”

  “您是說……”

  “不錯,我特意從家中調來幾輛貨運馬車,我們偽裝成商隊,引他們主動現身!”

  “營長可真是足智多謀!”

  眾人交口稱讚,一時間馬屁不絕。

  柯明德與布魯托坐在一邊乘涼,已是盛夏,又趕了一天路,渾身都被汗濕,不過整個營的人都修煉到騎士等級,都還精力充沛,保持著戰鬥力。

  “你們兩個,到河邊打幾桶水!”旗長過來吩咐道。

  第二天,吃過早飯,在營長的命令下,全部穿上盔甲,做好戰鬥準備。

  頭盔用牛皮鞣製而成,多層牛皮重疊在一起,近一厘米厚,五十米外的弓箭射不穿,在脖子周圍還有一圈單層皮保護頸部,除了頭盔是皮質的,其余的防具均是布製,一層層亞麻布疊在一起,有二十多層,又厚又硬,穿在身上絲毫不通風,汗水直流。

  兩名副營長穿的皮甲,上面鑲嵌鐵片,比布甲輕便,防禦力也更強。營長穿的也是皮甲,隻是多了防護下肢的戰裙,樣式也更加美觀。

  騎兵騎上戰馬,沒有馬的士兵鑽進馬車,一輛馬車能乘坐六個士兵,八輛車坐了四十八人,其余人扮作商人與馬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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