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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柱》第378章 請評審
“當然可以,我也不想讓你‘大吃一驚’。”

 “要是這樣的話,那你跟我說說,單子上剩下的那些東西,你是否…”

 “剩下的那些東西都沒問題,我會不打折扣地拿給你。”

 “真的?”

 “比珍珠還要真。”

 “好吧,既然如此,那這次就算了,我還有事,就不跟你多呆了,我走了。”

 李縉說完這話轉身招手,讓人將那個小發電機,還有家用音響都裝上了車,然後去了他在燈市街買的那個用於開設歌舞團的門面。

 等到了地方,把東西都搬進了院子,李縉便讓其余人都回銀行了,而他則去了八音坊。

 李縉去八音坊,是想將鑰匙交給王胖子、劉京香和王美莎,讓他們三個人,還有王胖子這些天招的那些幕後工作人員,例如樂師、服裝師等,搬去燈市街,即歌舞團的駐地,可是王胖子卻不在,他還在忙搭台子和接受報名等事情,不過另外一個人在,那就是夏溪,夏溪剛好來了八音坊,於是李縉就將鑰匙交給了劉京香、王美莎和夏溪,讓她們三個人組織人轉移。

 與此同時,李縉馬不停蹄的又去請評審了,他當天下午去了銘鼎書院,楊一清的孫女楊傾傾,說她那個好友,也就是住在自家書院,即銘鼎書院的卓佳華,是京中有名的才女,若是真的,卓佳華自然能寫出一些有意境和深度的歌詞,是以他想聘請卓佳華加入歌舞團,專門給他寫詞,順便在舉辦選秀活動期間,讓卓佳華充個評審,畢竟卓佳華在這京中也算是一號人物,另外才女做評審,也比較有看點。

 這銘鼎書院不在什麽山腳下,就在內城之中,也就是九門內,是一連片的屋舍,面積大概有幾個李縉家那麽大吧,佔地一、二十畝,光是這塊地,就值不少錢。

 李縉打聽著來到銘鼎書院,在確認卓佳華住在這裡並在書院以後,報上姓名,讓看門之人去通傳,然後沒過多久便見到了卓佳華。

 卓佳華也沒有故作矜持,或是怕被人瞧見傳出什麽風言風語,她大大方方地迎出了門外:“李大人,早就聽說你得脫詔獄了,本來還想著哪天得空去找你呢,沒想到你竟先來了我這裡。”

 李縉笑著說:“你還敢去找我啊,不怕又被困在我家?”

 “事實上,前些天,我在你家住的還挺開心的。”

 “……”

 “我說的是真的。”

 “哦…好了,咱們還是別說過去的事了,我還是說說我的來意吧。”

 “進去說吧。”

 “沒必要,就在這說吧。”

 “你不用顧忌什麽,沒人會說三道四的。”

 “不是因為這個,而是只有幾句話,說完了我就要走,我還趕著去別的地方。”

 “這樣啊,那你說吧。”

 “啊,其實我來找你,是想聘請你加入我即將要開設的一個歌舞團,簡單來說,就是我想花錢雇你幫我寫歌詞,你應該會答應吧,聽說你之前去我家找我就是為了這事…”

 “花錢雇我寫歌詞?前次見面的時候,你不是說只要不要錢,一切都好說嗎,怎麽又願意花錢了?”

 “因為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這寫歌詞也是勞動,可以稱其為腦力勞動,你付出了勞動,我給你報酬,這不是很合理嗎。”

 “我不要你的報酬,我還是那句話,只要在你新作的歌曲,再次集結成冊的時候,在我作詞的歌曲,歌名一側的作詞人欄裡,標注上我的名字就可以了。”

 “既然是你作的詞,當然要寫你的名字了,這是應該的,算不得是什麽條件,所以這報酬我還是要給你的。”

 “我都說了,我不要。”

 “不要也得要,我可不想平白無故欠你的人情。”

 “……”

 “這事就這麽定了,另外,我還想請你拋個頭、露個面,去做一回評審,我即將要開設的那個歌舞團,在開設之初,要舉辦一個選秀活動…”

 “我聽說了,你要開設的那個歌舞團,是不是叫大明國家歌舞團啊?”

 “對,想必你是看到大明國家歌舞團張貼的舉辦選秀活動的告示了吧,那我就不多說了,你直接給個話吧,你可願意拋頭露面,去當這個評審?”

 “這評審一共有幾人啊?”

 “目前加上你,還有我,一共有五人了。”

 “其他三人是誰啊?”

 “是三位色藝雙絕的清倌人,其中有一人是號稱京城第一名妓、教坊司一仙的夏溪,另外兩人則是京城八音坊鼎鼎有名的女神聯盟成員劉京香和王美莎。”

 “哦…是只有我們五個人嗎,再沒別人了?”

 “除了你這個京中有名的才女以外,我還想請一位才子來做評審,這位才子就是楊慎,要是有可能的話,還有他的夫人黃娥,我也想一塊兒請來做評審,只是不知道他們夫妻二人是否會答應…”

 “你想請黃娥來做評審?”

 “怎麽,你認識她?”

 “當然認識了,她是我父親的學生。”

 “是嗎,如此說來,她就是你的學姐嘍?”

 “京中叫師姐。”

 “都一個意思了,呃…你現在有事沒有啊?”

 “你是想帶我一起去楊慎家,讓我給你當說客?”

 “卓姑娘真是冰雪聰明,不知…”

 “可以,那我們現在就走吧。”

 “嗯~我喜歡你這個行事風格,一點也不磨嘰。 ”

 “……”

 “可是我是騎馬來的…”

 “你不會想讓我與你共乘一騎吧?”

 “那哪能呢,我是想說,我的馬能不能就拴在這裡,等送你回來之時,我再將馬取走?”

 在別人家門前拴馬,得征得人家的同意才行,這跟停靠汽車不一樣,因為馬會有排泄物,要是你不打招呼,弄髒了地面,人家肯定是要找你說理的。

 卓佳華點了點頭:“可以,楊慎家離書院不遠,走路過去就行了,用不著騎馬,你就把馬先放在這裡吧。”

 “好,那咱們走吧。”李縉做了個請的手勢。

 古代人,就算是成年了,結了婚,甚至是到了中年,一般也不會搬出去自己住,雖然早在秦朝的時候,商鞅就下發了分家令,要求有兩個成年兒子的人家,必須分開過,但這一政令後來一直都沒有被認真執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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