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的工作循規蹈矩,雖然是早九晚五,每周雙休,可是,我依然感到很煩瑣,每天面對那麽多的文件、協議、合同,每天面對著什麽董事長、總經理、經理等等,我頭痛難忍,我發現,我越來越不適應在商業氛圍如此濃重的地方工作,我喜歡那種文化氛圍很濃厚的地方,比如,雜志社就很不錯,還可以有時間寫寫東西。
我努力地堅守著自己的愛好和空間,我依然喜歡那種傳統的東西和文化,我希望我能長成自己獨特的風景。
我喜歡讀歷史,研究歷史文獻;喜歡考古方面的知識;喜歡寫詩,寫論文,做學問;喜歡人文自然科學,喜歡看《探索發現》、《大家》、《百家講壇》、《人與自然》、《動物世界》、《焦點訪談》等電視節目。然而,我發現,在公司做事後,我身心疲憊不堪,我知道,在經濟發展如此迅速的今天,我已經落後了。
那天下班後,我給張眉打電話,約她下課到武廣的凱威啤酒屋吃自助餐,然後打算再給她買幾件衣服,她高興地答應了。
買完衣服,我送她回家,路上,我接到了吳倩的電話,她說為了感謝我那天送她去醫院,想請我吃飯,我謝絕了,她問我為什麽?我正要回答,張眉問我是誰打來的?我說是一個同事,她又問我是男的還是女的?我說是女的,她說,找你什麽事?我說她要請我吃飯,我謝絕了,突然,張眉一把搶過我的手機,大聲說,你這個不要臉的女人,以後不要再打電話來了,他是我男朋友,請你不要勾引他,OK?我大驚失色,急忙搶過電話,可是,吳倩已經掛掉了電話。
我氣憤不已,大聲質問她為什麽要這樣做?
“你太過分了,你怎麽能這樣?”
“怎麽了?我就這樣,我不允許任何女人勾引你!”
“難道我連和異往的權利也沒有?”
“愛情是自私的。”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和自由空間,你怎麽不尊重我?”
“別忘了,你現在是我男朋友。”
“男朋友怎麽了?就是老公,我也有和別人交往的權利!”
“我就不允許!怎麽樣?”
“你也太不可理喻了,沒有人可以剝奪我的權利。”
我十分氣憤, 丟下她,轉身頭也不回地走了。我給吳倩打電話,想和她解釋,可是,她已經不接我的電話了。
是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和自由空間,應當尊重,任何人都沒有權限制別人的人身自由,包括配偶。誰願意做一個人的精神奴隸?詩人裴多菲說:
生命誠可貴,
愛情價更高。
若為自由故,
二者皆可拋。
以前,我的前女友,她們和別的男的在一起吃飯,我從干涉,她們夜不歸宿,我從不追問,我覺得,愛一個人,就應該尊重她,信任她,讓她過的快樂,不是嗎?不過,最後,我還是都失戀了。也許有人會說,那是你不愛她們,不在乎她們,我要是不在乎她們,我能渾身是血地連夜奔波幾百裡去看她嗎?我要是不在乎她們,我能給她買金戒指?我要是不在乎她們,能事無巨細,事必躬親地照顧她們嗎?是的,既然連起碼的信任都沒有,還在一起幹什麽?還有必要嗎?想到這,我更加生氣了,真想和她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