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休息時,吳倩突然給我打電話,說她的朋友失約,不陪她去亞貿看電影了,問我有沒有時間陪她去看?如果不去,她就改票。我說,對不起,我周末要去福利院做義務勞動,以後有空再請她。結果,她罵我做人不夠爽,還說,以後再也不會因為別人而改變自己的計劃。
我很生氣,一則,本身她又沒有提前告訴我,只是朋友失約了,她才邀請我去,還說,如果不去,她就改票,這是什麽話?把我當替補了?既然當替補,還說,不去她就改票,把我當要飯的?
她本身沒有提前約我,還罵我,什麽道理?何況,我去福利院做義務勞動,為公,陪女孩子看電影,為私,我豈能以私廢公?
再說,想看電影,你找閑人,找我做什麽?我想看大片,就在家裡看,非要去電影院?也許有人說,電影院有情調,你不懂生活,對不起,我沒那麽小資!
是的,一張電影票好幾十元,要是捐給希望工程,能給孩子們買幾本書,浪費那個錢做什麽?
我想到了武昌區政府巡視員,全國優秀**員吳天祥同志。有次,記者約他采訪,和他要手機號,便於聯系,他說,我沒手機,記者很吃驚,問他為什麽?他說,我用電話就可以了,用手機太浪費了,還是節省點好。我聽了,肅然起敬。一個副區長,居然連手機都沒有,真的讓人感動!
話又說回來,就算我不去做義務勞動,我想,我也不會去的,我不做替補,再說,去了,就說明我賤!
以前,我對女孩子真的是有求必應。那天,我熟悉的一個女孩子田田打電話給我,說她中午沒吃飯,很餓,讓我買東西送給她吃。我連忙放下手裡的工作,去買了漢堡、雞翅、薯條和飲料,打的去她單位,到了街道口,我給她打電話說快到了,她說,她馬上要去看望她的老總,沒時間見我了,我很生氣,當即把買的食品丟進垃圾箱,對司機說,掉頭,回去!
這是什麽人?對我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簡直是把我當下人了?從此,我發誓,對女孩子,再也不心軟了,我是男人,要有自己的尊嚴!
以前,我對女朋友也是很順從的,真的可以說是事無巨細,事必躬親。我對她們這麽好,結果,都把她們寵壞了,成為了和我分手的理由。可是,那些小混混,整天吸煙、喝酒、打架、玩女人,甚至吸毒,對身邊的女人不管不問,有的還打女人,可是,那些女人卻甩都甩不掉,我真的想不通這是為什麽?
前不久,我收到了報社的稿費,雖然才30元錢,朋友們非讓我請客,結果,花了100多,呵呵,別人都說我虧大了,可是,我不這樣想,大家既然開心,就行了,我又不在乎錢!我是男孩子,不能小氣,讓人家看不起!
從今以後,我決定,對女人,一定不能再心軟,要無所謂,我是男人,要有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