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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萊塢公敵》第五章 萬1成功了呢?
  “現在,越來越多的好萊塢藝人開始習慣被CAA設計和安排好的生活,不管他們願意不願意,喜歡不喜歡,這個趨勢目前無法阻擋,因為CAA的重量級對手已經很少,而且正越來越少。”

  奧維茨抱起手,將身子往後靠了靠。

  “至於你,”他看了李特一眼,“請告訴我你準備用什麽辦法來打敗CAA,即便你能說服一兩個明星讓你擔任他們的經紀人,但是從作家到編劇,從導演到演員,從音樂人到製片人,絕大部分頂級演藝人員都已經投到CAA旗下,你很難再聚齊做大項目的頂級資源,在電視台與電影巨頭面前,也就很難有資格叫價,最多隻是帶著幾個明星打一點高級零工而已。”

  李特沉默了,他腦子在飛速的運轉,翻遍這具身體和來自未來的記憶,試圖尋找到一種可能戰勝CAA的方法,可即便是到了他穿越那一年,CAA依舊強大,沒有哪一家經紀公司能夠挑戰它的地位,所以這幾乎就是一個無解的命題。

  奧維茨卻沒有要就此打住的意思:“如果這些還不夠,那麽我再來跟你講講你為自己挑選的對手。在我決定離開CAA的那段時間,報紙上天天盛傳CAA即將解散,年輕主管們準備集體跳槽等等,一時間謠言四起,但是讓所有人都沒有想到的是,CAA非常平靜而又神速地完成了新老交替,從我離開到新的領導層定員、新制度確立,全部都是在當月完成,現在很多人都從他們身上看到了當年我們五位創始人的影子,但是他們更年輕,做起業務來又非常嫻熟,而且極具殺傷力,非常像傳說中勇猛無敵的一支土耳其精英小分隊,所以他們在好萊塢很快贏得了一個稱號:年輕的土耳其人。他們是在團隊作戰,而你隻是一個人,這場勝負沒有任何的懸念!”

  “難道CAA真的就不可戰勝了嗎?”強尼-柯克蘭忍不住插嘴,並非同情李特,而是他感覺奧維茨後面還有話要說。

  “當然不是,最堅固的堡壘從來都是從內部被攻克,CAA也不例外,如果能挖走CAA三分之一以上的經紀人,它立刻就會分崩離析。”

  奧維茨說到這裡的時候故意停頓了一下,他在觀察李特和柯克蘭的不同反應。

  柯克蘭眼睛發亮,李特則毫無動靜。

  “不過,想從CAA挖人基本是不可能的!”

  奧維茨說出這話,柯克蘭的表情一下子凝住。

  李特倒是很坦然地就接受了這個說法,因為他比柯克蘭更清楚CAA的情況。

  奧維茨自己當年與其它四位經紀人背叛了威廉-莫裡斯經紀公司才有了今天,為了避免同樣的故事再次上演,奧維茨除了在公司內部強調團隊文化之外,還細心地為CAA各位部門經理與明星經紀人設置了“背叛成本”。

  大多數經紀公司,明星都是跟著經紀人走,而CAA不同,它在為明星提供經紀服務的時候都是團隊運作,雖然有時會指定一位專屬經紀人為某位超級巨星工作,但這個經紀人也隻負責部分工作,大部分工作仍由公司完成,所以即便有經紀人跳槽,CAA旗下的巨星也不會跟他一個人走。

  正因為有這樣的約束機制,CAA創立20多年來,沒有發生一次高層人士集體出走,即便1995年,創始人之一梅耶另謀高就,奧維茨本人也隨後掛印而去,CAA也隻是稍微顫動了一下,很快又堅如鋼鐵地繼續前進。

  而且CAA新的領導層,那群“年輕的土耳其人”在經營思路上比奧維茨更具攻擊性,他們並不滿足於別的經紀公司無法從CAA挖人的現狀,而是主動出擊,四處拉攏手裡掌握著頂級藝人資源的經紀人加入公司,短短一年時間,公司的合夥人就從當初的9位變成了現在的12人,而且這個數字還在不斷繼續增加中。

  這一招比直接並購更讓同行頭疼,因為現在的情況就是隻有CAA挖對手的份兒,而對手幾乎不可能從CAA挖人。

  “所以,換一個目標吧!現在的CAA不是你能夠挑戰的,隻要他們自己不犯錯,好萊塢沒有人能夠撼動CAA的地位!”

  奧維茨不是在打擊李特,而是在陳述一個基本的事實。

  強尼-柯克蘭看著低頭沉默的李特,心中倒真開始有些同情這家夥了,本身是一個才起步的菜鳥,卻選了一個根本不可能戰勝的對手,現在被殘酷的現實打擊到了吧?

  “不,我不認為CAA真的就不可戰勝!”

  李特緩緩抬起頭,目光中仿佛有一團燃燒的火焰在跳動。

  “誠然,CAA確實如您所說那般強大,但它依舊沒有能夠避免一個在所有經紀公司身上都存在的通病,那就是不夠重視新人!”

  在好萊塢,由於經紀人的薪酬與演員的片酬息息相關,而演出電影的機會多半與演員的名氣有關,這就讓新進演員遇到了不小的麻煩:因為他們沒有名氣,所以很難獲得那些大牌經紀人的青睞,而沒有人脈深厚的經紀人的協助,他們很難打入原本就封閉的演藝圈並且獲得演出的機會。

  在這個問題上,CAA也不能免俗,奧維茨之前關於CAA的諸多論述中,多次提到“頂級資源”這個詞語就是最直觀的證據,說白了CAA也隻喜歡做大牌明星的人才代理工作。

  這本來不是什麽錯,但李特現在專門把它提出來,奧維茨立刻就明白了李特的用意。

  “所以你打算去跟那些經理人爭搶獵物?”

  在提到經理人這個詞語的時候,奧維茨嘴角有個微微下撇的動作,看得出他對這個職業並無太多好感。

  經紀人和經理人雖然隻有一字之差,但兩者的職責涇渭分明:經紀人負責為客戶尋求工作機會,而經理人則為客戶的事業與生涯規劃提供谘詢,並為客戶的事業發展提供相關的協助和培訓。

  但在現實中的好萊塢,經理人和經紀人的工作范圍卻時常發生重疊,經紀人不被允許以任何方式參與藝人作品的利益分成,而經理人則可以兼任藝人演出作品的製片人,因此經紀人的薪資隻是來自藝人報酬不超過10%的提成,而經理人則可以上不封頂,通常可以達到15%或20%,甚至更多。

  因為經理人要價太高,所以大牌藝人一般都隻接受經紀人的服務,但是那些急於出頭的新人就沒得選了,一般經紀人看不上他們,所以他們就隻能接受經理人的服務。

  本來,經理人在藝人尚未出名之前就開始為其提供服務,而這些先期的投入可能需要一段時間才能獲得回報,甚至運氣不好遇到一個怎麽都紅不起來的藝人,那麽這些投資就直接打了水漂,因此好萊塢的遊戲規則允許經理人以較高的收入提成來保障其投資風險,可問題就出在一些經理人太過貪婪,在幫助藝人成名之後依舊收取較高比例的收入提成,而當藝人無法忍受這種盤剝的時候,雙方很容易就會爆發衝突。

  在過去的數年當中,這種情況時有發生,大明星在羽翼漸豐之後,為了擺脫經理人的控制而不支付經理人報酬,在被經理人起訴之後,又在法庭審判中勝訴,原因是因為法律在對經紀人做出種種限制的同時,也賦予了經紀人特有的權力,即幫藝人洽談工作的許可。換句話說,像經理人這類沒有取得經紀人執照的人是沒有合法權力去幫藝人做合同談判工作並且取得酬金,這也就是經理人在起訴違約藝人時經常敗訴的原因,因為在他們的收入中,本身有一部分就是不合法的。

  當然了,隻要經理人不和藝人鬧到對簿公堂的地步,行業對經理人的這部分“非法收入”通常都是持默許的態度,原因是經理人在培養新人方面確實發揮著難以替代的積極作用。

  本來強尼-柯克蘭看向李特的目光本來還有幾分期待的,等奧維茨點破李特的意圖之後,強尼-柯克蘭的眼神跟著就變了。

  李特作為一名擁有加州勞動法核準執照的經紀人,卻把目光對準了一般經紀人根本看不上的新進藝人,這種做法落在旁人眼中多少有些饑不擇食的感覺。

  奧維茨雖然沒有把失望直接寫在臉上,但顯然他也不看好李特的這個思路,不過有一點他比柯克蘭強,他沒有因為李特的這個想法而對李特生出輕視,相反他覺得這是一種很務實的表現。

  李特現在要名氣沒名氣,要人脈沒人脈,大牌明星除非腦子抽筋才會找他做經紀人,也隻有那些沒有什麽名氣的新人,才會願意跟他合作。

  也許自己應該支持他去試一試。

  這個念頭從奧維茨的腦中一閃而過,盡管他對李特不抱太大希望,可萬一成功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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