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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大亨》第11章 驚人的創作力
  中午沒能婉拒馮九儀和董橋熱情的邀請,三個人簡單地吃了午飯,席間董橋和黎澤聊的非常盡興,黎澤將後世《武俠版》的一些經驗無私的“分享”給了董橋,令董橋驚為天人,直問黎澤是否有意向來《明報》上班,被黎澤以九月開學就要上大學為理由推脫過去了。

  下午到家,黎澤便把自己關在了房間裡,開始思考究竟拿那些短篇出來交給《明報》,不能太長,以免讓別人覺得自己一個下午就能寫這麽多而感到驚訝,卻又不能寫的太差,以免影響《英雄志》的連載和自己在董橋等人眼中的印象。

  選了很久,突然眼前一亮,就是它了!

  黎澤發現現在的武俠小說主人公都是男性,而無論是文風還是情節,都多以打鬥為主,使得這些武俠小說越來越“硬”,令很多女生不喜歡,這也間接的導致了武俠小說的衰落。畢竟,跟需要養家糊口的男人比起來,女性的消費更隨意,也更容易被打動,所以,黎澤決定這次寫的中短篇就要以突出女性角色為主。

  從後世記憶中的武俠作品中找了不少,終於叫他找到一個合適的。

  《青絲井的傳說》,這原本是後世著名武俠作家小椴的成名作品,當年發表時,一時間震驚世人,後來小椴也被譽為“金古黃梁溫下的椴”,是第一個被譽為宗師的作家。

  黎澤本來想寫《紅顏四大名捕》的,但發現這部小說其實就是溫瑞安“四大名捕”系列的同人,現在的溫瑞安氣候已成,如果貿然將這部小說寫出來,恐怕會自找麻煩,更何況這部小說如果要改相關的設定,一是減少了韻味,二是難度相當大,幾乎等於重寫。無奈之下隻能放棄,幸虧自己又想到了《青絲井的傳說》,否則恐怕很難能找到打動董橋這個水平的作品了,到時候就要丟臉了。

  想到這裡,黎澤便開始認真的回憶起這篇小說的所有情節,所幸的是,這篇小說幾乎沒有要修改的地方,只需要按照記憶將它寫出來,之後進行編校就可以了,時間被大大的縮短了。

  想到這裡,黎澤便趕緊開始動筆寫了起來。

  那是個油膩膩的小鎮。如果不用小刀刮去那些古老梁木上的油垢,沒有人會注意到油垢下彩繪的痕跡。白天,賣油條的油煙氣、張大嬸打罵她八個孩子的喧鬧聲、綠油油的青菜擔以及菜擔旁的髒水充塞了它,如果不是月亮某些日子會悉悉嗦嗦地升起,以淅淅瀝瀝的月光滌浣整條青石板街的話,沒有人會相信這個鎮上發生過的那些往事――那些在武林中已成為傳奇的故事……

  一雙繡花鞋尖尖的,彎彎的漾在大梁上。那雙足是天足,但依舊好小,鞋面是柳綠色的,上面做工很精細,用鵝黃色的緞子做襯摳出心子來,上面繡了百草――

  這兩樣嬌嫩的顏色碰到一起,就象薄薄的春三月浮起一彎暈黃的月。那雙足卻不老實,不斷地換著姿式,來回踢蕩著,可被它懸在頭頂的、底下大廳中忙碌的眾人卻茫然不覺。

  這個宅子是烏鎮最大的一所宅院,有三十年沒人住過了。其實前後僅兩進,但它的那個廳實在是大,足以坐下一兩百人。紫檀木的柱子年深月久了,沉澱成一種含混的黑色。一共有一二十人正拿著掃帚、清水、雞毛撣在進進出出地忙著,他們都是百悅樓的夥計――客人嫌他們百悅樓不夠大,才租下這座鎮上最大的蔣家大宅,讓他們收拾出大廳與前院好擺酒席的。說是到時大廳內擺上十二桌上等席,院裡再擺個三十桌,另外,還要把百悅樓包下來三天,到時、無論過往客人、鎮中老小、江湖閑雜,隻要過來說句吉利話的,一律招待酒飯。

  別說夥計,連百悅樓掌櫃的忙活了這麽多年,也沒見過這麽大排場的喜宴。烏鎮不算小,掌杓的師傅也不錯,但他們還是特意請來了潯陽城的大師傅。每個忙著的人都有點樂呵呵的,畢竟這場婚宴符合大多數的心理預期:闊綽、排場,還保持著對新人的神秘感。

  ……

  青絲井也日益老去,被破了魔法的井漸漸乾涸了。烏鎮也老了,老在青菜擔與油煙氣裡,這裡隻有生兒育女、打打罵罵的人世的愛,那愛有點髒、有點利益、有點庸俗,但那卻是長久的。隻有一首兒歌還留在小孩子們的口裡:青絲井七丈深百年結發為良人郎心皎如天上月妾意宛似月邊雲夜色碧沉沉……

  那是那七年裡盧絆兒守在井邊唱的。他們都說情愛如風,但是什麽東西活在歌中,讓它借小兒的口、得以在人世的代謝中永遠長青?

  (做為余韻,古雙鬟一生都沒有嫁人。她也會唱那首歌,每當她唱起時,日漸老去的雙眼中就會重新找回一點亮晶晶的濕意。絆兒結發,小扣成空,雙鬟寂寞――這就是關於一段愛情和看到了這段愛情的一個女孩兒的故事。)寫到這裡,黎澤不由自主的笑了起來,看來自己這文學功底還是不錯的,能夠通過記憶將這部小說完整的抄寫出來,並且讀上去比前世的更有韻味。

  其實早在寫《英雄志》的時候,黎澤就發現了,自己強大的記憶力能夠將後世已經模糊的記憶都變得逐漸的清晰了起來,也不知道這是否是穿越後所帶來的好處,現在的自己,隻要是曾經看過的東西,給他一定時間來“冥想”,便能夠完整的複寫出來。

  抬頭看了下窗戶外面,天居然還沒有黑,再一看表,剛五點一刻,這部幾萬字的小說,黎澤只花了不到小時便複寫了出來,幾乎沒有任何思考的時間,拿起筆就寫的節奏,終於將這篇小說寫了出來。

  想來時候還在,黎澤決定再寫一篇,有兩篇短篇,明天去見董橋的時候,也好叫他有個選擇,雖然自己是牛逼的穿越者,但在這個時代,自己依舊是個什麽都沒有的絲,想要獲得別人的尊重,除了時不時的將“才華”表現一下之外,更要勤奮才成,隻有這樣,才能讓自己和家人過得幸福。

  一想到這裡,剛才還感覺勞累的黎澤突然像是渾身充滿了力氣,提起筆來,繼續寫到:

  清晨,得意茶樓的門板剛剛拆下,一騎就如疾風而來,卷起漫天煙塵。煙塵未落,騎士已經勒馬門前。青衣白馬,伴著一聲震耳的嘶鳴。。fe131d《》@Copyrightof原創網@

  雪白的駿馬揚起前蹄猛踢了一通,馬上的騎士卻絲毫不亂,緊勒住韁繩,把馬的野性穩穩的壓了下去。白馬以蹄刨地,鼻孔裡哼哼的噴出騰騰熱氣,分明是跑了長路而來。 門口延客的夥計戰戰兢兢的,急忙閃在一旁,彎腰行禮,恭恭敬敬的把客人帶進了雅座。。71ad16ad2c4d81f348

  客人是個二十多歲的青年,微有風塵之色,無聲的笑笑,從馬背上拎下一柄長劍,就隨夥計上了樓。夥計在一邊偷偷瞟了他一眼,只見他一身尋常的青衫,長得高挑清俊。可以說除了長劍駿馬,來客完全是個閑雅的書生。。682這是後世作家江楠的早期作品,很青春,全文散發著一股清新的感覺,而江楠也正憑借這種文風,風靡了無數少男少女,當年被譽為偶像派作家,作為他的出道作品,雖然文筆上有些青澀,但正是這種青澀,給這部小說帶來了很好的閱讀感受。

  黎澤相信,自己憑借這兩部短篇小說,一定能夠在董橋面前獲得不少加分,而這正是自己想要的。

  寫寫停停,一直到晚上八點多,黎澤才終於停下了手中的筆,看著兩部字跡整齊的中篇小說,黎澤笑了,這兩部作品加起來大概有七萬多字,自己用五六個小時就手寫了出來,這要是傳出去,估計連那一直被外界認為創作速度第一的倪匡,都要震驚了吧,看來自己這創作力還這是驚人,不過這換來的代價就是,手腕完全腫了,而右手已經酸麻的抬不起來了,恐怕自己明天還要cosply一下楊過了。

  哎,這懷念用鍵盤敲字的幸福。自己穿越回這個年代,還要靠寫書來賺第一桶金,真是苦逼啊。這可不可說是“史上最苦逼的穿越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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