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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在美國》第一百四十一章 3男1女
  待在那個小港口裡,那些孩子們都不跟她玩,好像難看會傳染似得,避得遠遠的。

  孤單寂寞的她,一直都想找機會融入他人的群體,可是無論她怎麽努力,都沒有辦法實現。

  沒想到的是,在去休斯敦的路上,會遇到不歧視她的人,主動跟她聊天的人。這難道是在做夢麽?不,這不是在做夢。

  只是十多分鍾,他們就互相熟悉起來,有了共同的話題,大家的關系變得更加密切。

  經過聊天,詹尼斯才知道,那個頭髮亂糟糟的叫做杜加裡,是個剛到美國的意大利移民,四處打工賺錢,喜歡彈吉他。

  另外兩個分別叫做布蘭科和諾伊爾,他們都是上了火車之後才認識的,在這之前根本就沒見過面。

  布蘭科是個金發的英俊少年,衣著整潔乾淨,性格溫和,說話有條有理。父母是醫生,家庭環境比較好。

  諾伊爾年紀是他們當中最大的人,他今年已經二十二歲了,可是從外表看只有十七八歲的樣子。他是個大學生,為了看演唱會,特地請了一個星期的假。剛才就是他誤以為詹尼斯是男的,當他發現自己弄錯之後,趕緊道歉。

  “詹尼斯,你身上一分錢都沒有,竟然也敢跑過去看演唱會,真是很厲害呢。”

  當他們知道詹尼斯的情況之後,都紛紛的感到佩服不已。他們從沒見過這麽大膽的人,更不用說還是一個女孩了。

  “要是到了休斯敦,你找不到錢的話,那怎麽辦?”

  諾伊爾有些擔心地問,他實在無法想想詹尼斯流落街頭的淒慘樣子。

  “或許你讓家人給你寄點錢?”布蘭科出主意說。

  “她不是離家出走了麽,家裡人怎麽可能會寄錢?”杜加裡搖了搖頭,解釋說。

  “放心啦,我會在那邊找份工作的。”

  詹尼斯對這個問題倒不是很擔憂,她以前遇到比這更困難的事情,不也一樣挺過來了麽。

  杜加裡忽然想起什麽事情來,他使勁一拍桌子說:“詹尼斯,你那麽喜歡艾力克斯的歌曲,那麽肯定也能夠唱歌吧!”

  “呃,是會唱一點點。”

  “那就好辦了,我本來就打算去演唱會外面表演賺錢的,要不你跟我搭夥,一起在街頭唱歌賺錢吧。”

  “你們還會唱歌?那實在是太棒了!

  布蘭科和諾伊爾聽了之後,都覺得有些意思。他們喜歡艾力克斯的歌,也都偷偷的唱過,只是在那麽多人面前表演,那還真的沒有乾過呢。

  詹尼斯覺得臉有些發熱,她吞吞吐吐地說道:“我,我以前,以前沒有在其他人面前唱過。我隻,隻給阿醜唱過。”

  “阿醜?阿醜是誰?”

  大夥覺得有些奇怪,問這個阿醜究竟是什麽人。

  詹尼斯指了指躺在地上的土狗說:“阿醜就是它啦!”

  杜加裡有些煩惱的撓了撓頭,他知道在街頭唱歌,是需要很大勇氣的事情。要是沒有在人前表演,估計很難放開來唱。

  布蘭科想了想,說:“要不這樣,我借你錢。我身上的錢足夠買兩張票了。”

  詹尼斯有些感動,她不好意思地說:“那怎麽行,這樣不行的。”

  杜加裡和諾伊爾都勸她先借錢買票看了演唱會再說,要是到街頭賣唱賺錢,也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才夠錢呢。

  “我,我一定會還錢給你的。一定會!”

  詹尼斯被這些剛認識的夥伴感動了,她覺得命運女神開始向她微笑,陽光也變得明亮了許多。一直以來,壓在心頭的大石終於落地,她暫時可以不用考慮錢的問題,開開心心的跟新認識的三個夥伴去看演唱會。

  下了火車之後,發現休斯敦已經變得到處都是外地人,很多都是不遠千裡而來的歌迷。他們兵分兩路,一路去找旅館,一路去買演唱會的票。

  為了省錢,他們租了一間小房子,打算在這裡度過一個星期的時間。為了照顧女生,他們決定讓詹尼斯睡床上,其余三人就打地鋪。

  “這,這樣不好吧!”詹尼斯不斷的推辭,但那三人堅決要她睡床。

  “嘿,別再說了。我們都是艾力克斯的歌迷,有緣相遇,就應當互相幫助的。”

  最後詹尼斯推辭不過,隻好獨佔了一張床。住的地方搞定之後,出去買票的人也回來了,他們帶來了一個不太好的消息。

  “票賣完了!”

  “那明天的票呢?也賣完了?”

  “明天的票也賣完了,不僅明天的、後天的、大後天,一個星期的都賣完了。”

  “我的天哪,哪裡冒出那麽多人跟我們搶票!”

  “黃牛黨呢?他們手中應該有票吧!”

  “黃牛黨是有票,可是我們所有人的錢加起來,也只夠買兩張!”

  只有兩張票,他們卻有四個人。這可怎麽辦!

  “我,我的票就不用考慮了。畢竟花的都是你們的錢!”

  詹尼斯首先表示她不要票,她來休斯敦只是想跟艾力克斯的距離更近一些。既然沒有辦法進到演唱會,那也就只能這樣子了。

  諾伊爾堅持地說道:“不,我們既然來了,就得進去看演唱會。必須得進去!”

  布蘭科也點頭說:“是的,錢的話,我可以打電話讓家人寄過來。只是時間太倉促,可能會有點麻煩。”

  這個時代沒有網絡什麽的,轉帳寄錢很費時間,真要等到寄錢過來,恐怕一個星期都過去了。艾力克斯的演唱會只在休斯敦舉辦一個星期,時間過了之後就會換到其他城市去。

  杜加裡拍了拍手,說道:“那就只能采用我的那種方案啦,我們都到街頭賣唱吧!”

  “這樣能賺到足夠的錢麽?”諾伊爾表示懷疑。

  “賺到一點算一點啊,說不定有人看我們表演那麽出色,會送門票給我們呢。”

  對於這樣的回答,大家都不太當真。不過,閑在這裡什麽都不乾,那不是好辦法。去賺錢才是正經,不管是賣唱也好,打工也好,只要能賺到錢就行。

  諾伊爾決定去休斯敦找大公司看看,說不定有在招大學生做臨時工。布蘭科決定去商場找份工作,他認為現在休斯敦來了那麽多外地人,這些商場肯定需要很多人手才忙得過來。

  至於杜加裡和詹尼斯,他們就真的來到人最多的廣場上表演賺錢。阿醜也跟過來了,它就蹲在兩人的旁邊,也不到處走動。

  由於是第一次在那麽多人面前表演,詹尼斯的心撲通撲通的直跳個不停。她覺得額頭滿是汗水,眼睛視線有些模糊不清,耳朵裡充滿了其他人的聲音。

  杜加裡彈奏的吉他聲就好像天邊傳過來的一樣,飄渺不定,好像時間停止了,空氣凝滯了。過了一會,她清醒過來,這才發現自己站在許多人面前,完全動彈不得。杜加裡的吉他聲和歌聲不怎麽響亮,反倒是周圍人群的嘈雜聲很大。

  這是卡朋特兄弟早期唱的一首歌曲,歌名叫做《YouAreMySunshine》,有著很歡樂的節奏。這首歌很簡單,幾乎所有美國人都會唱,經過卡朋特兄弟翻唱之後,流傳得更廣。

  “這樣下去可不行!你必須得開口唱,大聲的唱。一個人聲音要壓過他們所有人的聲音才行。”杜加裡停下來,在詹尼斯耳邊小聲地說。

  “我、我太緊張了,對不起!”

  詹尼斯感到很抱歉,她為自己的緊張、膽怯感到很丟臉。她打定注意,等會一定要開口大聲的唱。

  吉他聲又一次響起,依舊是剛才的那首歌曲。杜加裡開口帶了幾句歌詞,詹尼斯很快就接上去了。

  “你是我的陽光,我唯一的陽光。當天空烏雲密布時是你使我快樂。親愛的,你從未明了,我是多麽的愛你。請別帶走我的太陽,如果你的言語一貫如一,我會一直愛你,讓你快樂。可是若你離開了我,愛上了他人,你就會懊悔所有那些一起的時光……”

  詹尼斯的聲音剛開始或許有些小,但當她放開來唱之後,音量越來越大。很快,人們就都注意到他們這兩個當街賣藝的組合。

  她的歌喉或許不算很出眾,但勝在聲音響亮,能夠在那麽多人的環境裡,都可以改過其他人的聲音。

  漸漸的,圍在他們周圍的人越來越多,路過的人不管有事沒事,都會往這邊看上幾眼。

  很快就有人掏出錢幣, 扔到他們面前打開的吉他盒裡。一個、兩個、三個…….

  杜加裡開始還會跟詹尼斯一起唱,很快他就發現自己的聲音完全被詹尼斯的聲音給蓋住。到最後,他就沒有開口唱過,而是專心的將自己的吉他彈好。

  他們唱的歌曲都是一些很大眾化的曲子,大部分都是卡朋特的歌曲。杜加裡只需盡管彈,詹尼斯都能跟得上,好像沒有她不會唱的歌曲一般。

  詹尼斯唱累了之後,杜加裡就會自彈自唱,讓她休息一會。幾個小時下來,他們數了數吉他盒裡面的錢,居然有20多美元這樣子。貌似來現場看演唱會的人有很多是不缺錢的家夥,他們出手很大方,少的有幾分幾毛,多的有一塊兩塊。

  “哈哈,發財了,發財了!”

  杜加裡也沒料到效果會有那麽好,只是半天時間就賺到20美元了。

  詹尼斯也覺得有些興奮,這還是她第一次通過唱歌的方式來賺到錢,而且還能賺到那麽多。以前幫人打工時,一周的薪水也不過15美元。

  她用沙啞的嗓音說道:“那我們下午接著繼續唱?”

  “你聽起來很難受的樣子,嗓子能堅持的了麽?”

  經杜加裡這麽一提醒,詹尼斯才覺得自己的喉嚨好像堵了一口痰,還伴隨著火辣辣的感覺。她覺得這並不算什麽大問題,她說:“喝點水就好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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