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
她低垂的頭頂傳來一聲和煦的問候,是她熟稔的聲音——來自渥太華的印象,來自夢境的深刻……席語舒認定是幻覺,雖然她從不以為自己是神經衰弱到產生幻覺的人,但從她會做夢以來,不得不懷疑她是了。
可不應該是幻覺吧。
她的面前站著一個人,她從他的黑色皮鞋看起,看到他的深灰色長褲,垂在身體兩側的手,修長的手指上光澤璀璨的翡翠指環……席語舒開始覺得恍惚:她似乎確實見過這樣一枚翡翠指環,在那幅皇后畫像上,在她的夢境裡,是她或者是那名女子,恍惚戴的就是這樣一枚指環。
為什麽?為什麽?
她一直抬頭,一直抬頭,抬到幾乎仰視的角度才完全看清他——龍曄。
他在跟她說話?他沒有匯入人海中離開,而且他記得她!
“我們見過,在渥太華。”他的確是在對她說話。一身生而優越的氣勢,黑眸中卻閃現友善和溫和。那種足以令任何平常人心生喜悅、受寵若驚的友善和溫和。
“是……”她隔著墨鏡看他,這時不由慶幸有墨鏡的遮擋。她從來不是個擅長與人交際的人,尤其在面對男人時,幾乎稱得上笨拙,雖然很多人往往以為那是酷;而他,這麽的從容,這麽的優雅,看慣了世間風雲變幻,牢牢掌控面對的一切似的。在他面前,她一定像足傻氣又幼稚的小孩子,是吧?
“這個——抱歉!可以拿下來了嗎?”
龍曄抬手輕觸她臉上大大的墨鏡,說完最後一個字的時候她的眼睛也直接面對他的黑眸了。
嗬!這個人!
這個人溫雅有禮的高貴王子樣是假的!面具後的獨斷、霸道、為所欲為才是真的吧?席語舒不由瞪大雙眼,卻——又不像生氣。她說不清自己心裡亂糟糟糾成一團的情緒,有一些些驚,一些些喜,一些些羞,一些些惱。他們是不相識的,他不該對她放肆,可她在夢裡又那麽、那麽熟悉他……
“你怎麽來的?”她一直不說話,他又問。
“開車來的。”他問得跟她好熟的樣子,她本能地答,答得乖乖的,有點像犯錯心虛的小孩子。
“開車?你根本沒有駕駛執照。”龍曄表情聲音都很凝重,看來像是要責備。
他真的對她很熟悉!好像認識她很久的樣子。究竟是她失去記憶遺忘了他或是他把她誤以為誰,還是,她根本就在夢裡?
席語舒迷糊了。
“那個,好像是席語舒哦……”
“是耶!好像!那個男的……”
路人在悄悄指點。
不是夢!她來到醫院,偶遇他,她與他站在路邊,她就是她——席語舒,一舉一動倍受世人關注的人。路人聚攏而來,這樣下去不行的,她卻有些不知如何是好,這些事,向來都是助理在應付,要她單獨面對,只能用手足無措來形容。
“過來。”相對而言,龍曄要機敏得多。他一把牽住她的右手,拉著她登上他的座車,迅速阻隔所有目光,也迅速駛離眾人的視線。
“喂……龍曄,你要帶我去哪?”車子向前駛,席語舒才後知後覺這樣不妥。
“我很幸運!”龍曄轉頭看著她,答非所問,黑眸中漾著笑意,仿佛被什麽愉悅了心情似的。
席語舒臉一紅,莫名其妙的,她猜得出,龍曄的愉悅是因為——她記得他,記得他的名字,在瞬間的一面之緣後。可只有老天才知道,她想不記住他都難。
“你認識我!是不是?”他一定認識她,肯定的。他對她沒有陌生感,她對他——也一樣!
“也許是,也許不是。”
席語舒不喜歡這種莫測高深的答案,有些氣悶地想坐得離龍曄遠一點,這才發覺,他、他、他竟然還一直握著她的手,而且十指相扣,一時半會不打算放開的樣子。
“喂——”席語舒動了動自己的右手,提醒龍曄他左掌中有一部分不屬於他的身體,不可以妄自處置,至少也應該詢問主人。
龍曄舉起倆人交握的手,凝視了一會兒,然後緩緩松開。
席語舒的手被松開了,她卻渾然未覺,眼光定定地凝注在龍曄左手小指頭上的……翡翠指環!
龍曄順著席語舒的目光看向自己的小指頭,嘴角微微勾起,帶出淡淡的和煦笑容,同時用另一隻手脫下小指頭上的指環,然後抓過她忘記收回的右手,挨個用她的五根手指試過翡翠指環,最後戴在她的右手大拇指上。她細細的手指也只有大拇指戴得牢。
席語舒魔魘似地任龍曄擺弄她的手指……夢裡,他也給她戴上過這枚指環,好像有過,一定有過!
直到翡翠指環換了主人安好地戴在她的右手大拇指上,席語舒才清醒地意識到:龍曄把翡翠指環給了她。
他把翡翠指環給了她?是這樣嗎?可她怎能接受這樣的贈予!他們甚至算不上真正相識。
“不行!我不能要。”席語舒捉住大拇指上的翡翠指環,想要拔下來。天!那枚指環戴上她的手指就生了根似的,她費盡力氣也拔不下來。
“龍曄,請拿走它。拜托!”她無奈地把手伸給龍曄,向他求助。
“據說,這枚指環遇到真正的主人就脫不下來了。它是你的了。”龍曄悠然說道。
“不行的!我不能收下。”席語舒心臟急跳個不停,不知發慌還是發急。
“難道你也不收歌迷的禮物。”
“可你不是我的歌迷!”龍曄不是她的歌迷,她……也沒法把他當歌迷看待,所以更不能收這樣的禮物。
龍曄再度握住席語舒的右手,沒有盡力替她弄下翡翠指環,反而細細審視她纖長柔嫩、瑩白如玉雕的手指,嘴裡低低吟道:“執子之手……舒舒,等你能脫下來的時候再還給我,在這之前,它是你的。”
“要是一直脫不下來怎麽辦?”她苦惱地皺起眉毛。
她的眉毛不像一般女孩子的細,有些粗,又不會像男孩子那樣濃,使她的眉頭平展時很俊朗,皺起來卻又很可愛。
“對呀!讓我們來想想,應該怎麽辦呢?”龍曄忍不住輕輕撫過席語舒清秀的眉梢,用低得只能倆人聽到的聲音告訴她:“舒舒,你想怎麽辦,就怎麽辦吧!還有,我想告訴你,我非常喜歡你的手指、你的眉毛——”
既然聲音低得只有倆人能聽到,那距離當然得很近、很近才行。席語舒發現,龍曄離她太近了,雖然、雖然他的身體一點沒有觸碰到她,可他的身影全籠罩住她,他的氣息全圍繞著她,那種感覺……太親昵了!這是不應該的!這是不對的!對於初識不久的人而言,他的行為實在是太放肆了。她應該狠狠斥責他,再不濟也要指出他言行失當。可她只會一個勁昏頭昏腦,搞不清夢境還是現實,更不知道應該拿他怎麽辦?
唉!他把她的夢境攪得一團亂也就罷了,現實中更是囂張呢!
“老板,去哪?”
宗宇沿著街道漫無目的地兜圈子,總不能一直兜到地老天荒,更不可能帶著車裡的乘客一起去機場,回美國,眼看時間不允許,實在忍不住問了。
龍九他們應該到機場了吧?老板親自來中國,接龍九回美國治療,原本定了機票要馬上離開的,天知道老板突然來中國的行程是硬硬擠出來的,再不及時趕回去他怕是又要加班加點趕工趕到胃出血。
不過……嗯、嗯、嗯……留下也挺值得,簡直大開眼界。
沒想到眾多美女想盡辦法湊到眼前幾乎視而不見給人背後悄悄猜測好久的老板原來……原來……咳……原來也是喜歡女孩子的。非但如此,對眼前的小美女還情有獨鍾,又是寵又是逗——350萬英鎊耶,老板隨手就給了她,不說價值,誰不知道戒指是定情之物呀,老板的心,就這麽輕輕易易給了她。不過呢,小美女似乎太小了點,不太解情事……如果換作其他美女,早不知道怎麽把握機會去了。咳!
小美女他當然認識並且也算熟悉。
原來,那個舞台上耀眼無比充滿舞台王者風范的偶像歌手生活中是這個樣子:純純的、嫩嫩的,乾乾淨淨的,像根本不沾世事的小女孩,更像稚嫩的小朋友,很容易害羞,很需要保護,很可愛,很迷人……咳、咳、咳……老板派龍九來中國該不會就是為了……她吧?他算是有一點明白了。不過呢,近距離看到真人,還真不得不佩服老板慧眼識人,小美女的確是個真正的美人,不但有氣質,也有相貌,不是那些靠化妝品堆砌出來的明媚美女可以媲美的,更不是那些靠各種材質填充出來的性感尤物所能比較的。配老板嘛,也算天造地設。雖說年紀上小了點,不過男人嘛可不會嫌棄少妻……咳咳咳……瞧他想哪兒去啦!他的浪漫細胞怎麽沒有根除,反而像是越來越豐富的樣子,男人三十而立——成家,立業,該不會年近三十的他也動了心了吧……
宗宇胡思亂想之際,龍曄指示他了,“送舒舒回去。”
“我的車還在醫院——”席語舒忽然才想起這件有可能引發嚴重後果的事情。
怎麽辦?昱倫和白茹肯定會嘮叨。車子是公司新配給的,那倆人愛惜得不得了,要知道給她胡亂開出去,又隨便丟在外面,不嘮叨是不可能的。忽然也才想起,自己偷偷溜去醫院是為了看阿九的,沒想到……唉!今天回去之後,昱倫和白茹怕是看得更緊,想去看阿九,不知道哪天才有機會。還有那個暗中保護她的人,到底是誰?
“回家後再讓人去開回來,你自己不要到處亂跑。知道嗎?”龍曄打斷席語舒的思緒,拉她回神。他看著她清新淡雅的臉,天知道看來與世無爭、與人無爭的她都招惹了些什麽人,實在不能不為她憂心,回美國怕也是坐立不安……
龍曄想著心事,眉頭微微蹙起,不再說話。
席語舒也再度想起心事來,這回她想的是:他——管她?他這口氣就像他是她父親,也……還像別的什麽人?他怎麽這樣對她呀?好……好奇怪的人!好奇怪的感覺!
回到住宅,席語舒自然被狠狠嘮叨了一頓,不過,昱倫最終還是同意去醫院開車回來之前替她向阿九問候一聲。
昱倫回來後,車子安然無恙,關於阿九的消息卻不好:龍九轉院了,轉去哪當然沒人知道。
所以,關於阿九來保護她的事,關於那個派遣阿九來保護她的人,暫時還要看作是一個謎。
阿九的事席語舒沒懊惱多久,既然阿九沒生命危險,大概不久的將來,她還是會再見到他的,既然他宣稱過要保護她。但——另一件事就讓她懊惱了好些時候。 那天偶遇龍曄,直到他把她送回住宅小區,她忘了問他:他從哪裡來?他住在哪?做什麽?還有一件很重要、很重要的事……她必須問清楚才可以。
對於席語舒那天悄悄溜出去的事,昱倫沒留神研究她有何異樣,同為年輕女子的白茹倒是注意到她右手大拇指上的指環。
“哇!好漂亮的翡翠戒指。哪來的?又是歌迷送的?看起來好昂貴的樣子,很值錢吧?”白茹手捧席語舒的手讚歎不語,“也只有你這雙十指纖纖的玉手戴起來才漂亮,換了我肯定暴殄天物。哎,看起來好像古董,我猜一定貴得不得了,哪一個歌迷這麽闊氣?”
“我不知道值多少錢。”席語舒只能回答白茹這個問題。
問不出所以然,白茹懶得再糾纏,沒多久就罷休。
此後,翡翠指環一直安好地戴在席語舒的手上。其實……翡翠指環沒龍曄說的神奇,席語舒試過用肥皂水、沐浴液之類的來增加潤滑,很容易就把翡翠指環脫下了。不過呢,既然她不知道龍曄人在哪裡,而且有可能她又會在哪一天突然遇見他,還是戴在手上方便見面後還給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