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早就知道我爸有外遇,只是假裝不知道而已,沒有想到,那個外遇是我相信的姐姐,我竟然還在以前叫她姐姐,她真是太不要臉了,我真的受不了,我所有的堅持,竟是這般的可笑,我爸和我媽離婚的那一晚,就是今年的七夕,他們倒很有情趣,他們倒是很有興致啊,那我堅持幹什麽?去他媽的,我做自己,我就要去跟那個男人上床!!!!!就要,就要——!”
她哭著說:“被那個男人拋棄後,我隻想死,買不到安眠藥,我就故意整晚不睡,因為只要我失眠,醫生就可以開處方給我,我就可以買到安眠藥,所以我黑著眼圈去看醫生,三天去一次,開回來的藥我根本沒有吃,攢了二十幾顆,那天晚上終於吞下去了。我怕自己死不了,還準備割腕。可是,……我突然想到我媽,我突然想到,如果我死了,她怎麽辦?她會垮下去的。所以……,我求你救我,所以,我發現自己懷孕了,害怕得要死,我又怕被人曉得,所以,所以我穿了你的衣服,拿了你的醫療卡去了醫院……,我只是,只是當時很害怕……”
值得同情的語嫣啊!
你言論真是荒謬至極。
因為怕,所以就把一切推到若榛的頭上?
這世上哪有這麽理所當然並可笑的事情?
世上又哪有這麽笨拙的借口?
她不曉得她的“怕”,她的自私,又將把若榛陷入不義之地嗎?
她不懂得,別人又會連同她的生世一起提起嗎?
她“怕”,那可憐的若榛就不怕嗎?
憑什麽她怕,就得嫁禍給別人,將汙水大潑給若榛?
太自私了!
太讓人無可接受了!!!!
即使是最好的朋友,也不可以做出這樣的事情。這簡直就是栽贓嫁禍。
真的把她當好朋友的話,好朋友會做出害好朋友的事情嗎?
她移情別戀的時候,把冉焰當足球一樣踢給若榛,受到了傷害,又把冉焰要了回去。
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她居然又做出這麽可惡的事情!
可是若榛卻輕輕的笑了。
“別哭了,我看過這方面的書。做那種手術等於是生過一次孩子,現在哭,會把眼睛哭壞的。……去好好的躺著,我會好好的照顧你的!”
她居然不在意。居然還說得風清雲淡。
但是,搞清楚沒有啊——!?
好朋友是用來讓人珍惜的,不是用來隨時隨地陷害的。
應該生氣的人,居然反而安慰。
這太讓人不可思議,太令人憤怒,太匪夷所思。
肺都要氣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