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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豔少同眠》二
假如說,自從我穿越到明朝,霸著容疏狂的身體以來,一直是抱著一種遊戲人間的態度的話。那麽,從現在開始,我終於清醒的意識到,我不是一個旁觀者,我是這個江湖的一部分,絕無可能脫離組織而單獨存在。作為禦馳山莊的莊主和間諜,漢王謀反這事件已經跟我有了千絲萬縷的聯系。即便我知道,大明王朝隻有276年的壽命,在華夏五千年的歷史長河中不過是彈指一揮間。即便漢王謀反必將失敗,但是,間諜工作不是請客吃飯,這是一份需要極高智慧與膽量的技術活。我若不能成功,就隻有成仁了。

 但是,容疏狂已死,我是方怡,這件事跟我壓根沒有一點關系。我可不想為了什麽忠烈名士的頭銜,就把自己的小命丟掉。對我來說,這個時代,既沒朋友,也沒愛人,自然是生命的價值最高。

 所以,我做出一個雖然不太偉大,卻無疑最實際的決定――跑路!

 不過,在跑路之前,首先得有路費,很多很多的路費。其次是易容,能變性當然更好。我徹底理解林平之先生了,在這個爾虞我詐,弱肉強食的江湖上,沒有武功,或武功低微,簡直混不下去。

 跟著風亭榭走了兩天之後,我簡直沒有力氣活下去。天知道,他發什麽神經,一會拖著我發瘋一樣的跑,一會休息兩三個時辰,像個傻瓜一樣在樹林裡乾坐著。放在光明正大的官道不走,專挑那些荊棘難走的山路。一會騎馬,一會坐轎,有一次居然還搭乘了一輛糞車。更有才的是,當他身穿一襲白衣,坐在臭哄哄的糞桶上時,仍能保持著那副高雅出塵的神情,真是難為他了。

 不管怎麽樣,這對我來說是件好事,因為我終於找到了一個要錢的借口――經過兩天慘無人道的生活,我的衣服已經被無數硬草樹枝劃得破破爛爛,不成樣子,估計拿根綠竹棍,往乞丐堆裡一站,他們都得朝我吐口水――把我當幫主了。

 到達南京城時,我立刻表明態度。“姓風的,不管你有什麽計劃。我要休息三天,這三天裡,我哪裡也不去。”說完,就往床上一躺,感覺全身酸痛,骨頭們紛紛鬧著要分家。

 出乎意料的是,他一反往常的強硬態度,居然同意了。“好!”

 “還有,我要點銀子。”

 “多少?”

 “你有多少?”

 “三百兩銀票,還有些碎銀。”

 我坐起來,兩眼看著他,盡量做出楚楚動人的表情,幽怨的說:“要是你不介意的話,就請給我三百兩吧!”

 假如古龍不曾欺我,那麽江湖上的豪傑們行俠仗義,扶危濟貧,通常都是一擲千金,連眼睛也不眨一下。但是,他的反應跟小說裡描寫的有所出入,他居然搖了搖頭。

 “兩百。”我改口。

 “不行!”

 “一百五十兩。不能再少了。”

 “這是我的銀子。”他強調。

 我頓時惱羞成怒,吼道:“你沒長眼睛嗎?我是個女孩子,可你看看我穿的這叫什麽?乞丐裝不流行了兄弟。”

 他吃驚不小:“據我所知,容姑娘生平最恨有人把你當女子。”

 我冷笑:“哈!很抱歉給你這樣的錯覺。要是我沒聽錯的話,你剛才可是叫我姑娘?”

 “對不起,是我疏忽了。這是兩百的銀票。”他遞給銀子,忍不住又道,“不過,恕我冒昧,做一件衣服,用不了這麽多銀子。”

 “謝謝提醒!”我立刻回復他,“但是,我也不會隻做一件衣服的。”

 他無奈的轉身出門,剛走到門口,忽然又道:“我會叫人把裁縫請來,你最好不要出這個客棧。”

 “為什麽?”

 “這裡比較安全。”

 我暈!就因為我不懂武功,必須像個犯人,到哪裡都被禁足,這是什麽世道啊,為什麽我沒有穿越到宮廷侯門,那裡門檻雖高,卻完全不需要武功這項特殊技能,而且每天吃香喝辣,穿金戴銀,還能和皇子將軍們調,只需要懂些風花雪月的詩詞小曲就能輕松搞定,天知道,那可都是我的強項啊。

 我的這些怨氣,在第二天傍晚,捧著裁縫送來的新衣裳時就煙消雲散了。不曉得風亭榭到底用了什麽方法,總之裁縫在一天之內趕出了四套衣服。

 碧綠淺桃亮藍暗青四色,上襦下裙,窄袖交領短衣,曳地長裙,裙邊滾了些雜花刺繡,雖簡單,倒也素淨。

 當我穿上最後一套桃色衣裙,站在鏡子前自我欣賞的時侯,忽聽有人輕輕吟道:“裙拖六幅湘江水,鬢聳巫山一段雲。”

 我回頭,便見風亭榭倚在門口,兩眼亮晶晶的看著我。

 我笑得像一朵花。“謝謝!”

 裁縫大娘一見他進來,就起身告辭。我忙道:“請稍等,還沒給您錢呢。”

 她看了風亭榭一眼,笑道:“你家相公已經付過了。”

 “相公?”我關上門,轉身看定風亭榭。

 他一臉若無其事。“不過是個稱呼。”

 “我不反對。但是,下一次,你可以稱呼我姐姐。”

 “我沒有姐姐。”

 “妹妹也可以。”

 “我不缺妹妹。”

 “那就叫姑姑阿姨什麽的,我都沒意見。”

 “我隻有妹妹。”他加重語氣。

 我突然來了興趣,很八卦的問道:“你父母家人呢?你是哪裡人?這身武功跟誰學的?你妹妹她多大了?漂亮不?嫁人沒有?”

 他不敢置信地瞪著我半晌,然後一言不發就走了。我靠,不願意說就不說,這是什麽態度?太傷人自尊了。

 你知道的,當一個女人穿上漂亮的新衣服,那麽她出去逛街的就會特別強烈。要她待著房間裡,哪裡也不去,簡直比殺了她還難受。

 所以,即便外面真的存在什麽潛在的危險,我還是大無畏的出門了。

 夫子廟的東西琳琅滿目,無所不有,基本上我都能認得,且知道它們的功能。但是也有我不認得的,比如這個茶壺模樣,卻沒有蓋子的東西。

 我提著它左看右看,看似眼熟,好像認識,就是想不起來,倒是老板的臉色越來越古怪。

 於是,我決定不恥下問。“請問這是什麽東西?幹什麽用的?”

 卻見老板兩眼直瞪著我,半天不說話,那神情就像看著一個沒事找抽的家夥。我換上自認為甜美的笑容,用嬌滴滴的嗓音又問了一邊。“老板,請問這東西……?”

 “這是夜壺!”一個暗啞的嗓音,略帶無奈的輕歎道。

 我轉過頭, 呆呆瞪著他。“豔少?”

 他的臉上有一種強忍著笑的表情,伸過修長美麗的手,兩指輕輕一勾,取走那東西放在攤上。“這是男人用的。我們到別的地方去逛逛吧。”說著,轉身欲走。

 我醒悟過來,連忙撲上去拖住他的胳膊,嚷道:“你怎麽來了?”

 “聽起來,你似乎不太想看見我。”他低轉過頭,笑意盈盈。

 “怎麽會呢。”我忙失口否認,“我想死你了。你都不知道,我這幾天過得是什麽日子,簡直是慘無人道。”

 “不會吧?至少你穿了件新衣裳。”

 “哎呀,一言難盡。找個地方我跟你慢慢說。前面的酒樓怎麽樣?”

 他停下來看著我。“酒樓?看來,你真是活得不耐煩了。”

 我連忙賠笑道:“那麽茶館好了。反正你請客,你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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