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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冥神》第一百五十六章:【給我打】
人一刻也舍不得分開,四唇一吻再吻。

 那怕嘴唇感到疲憊了,仍然緊緊地擁抱著,不怕放開彼此,一直這樣靜靜地相互依偎。

 “克裡斯,讓我看看你的真面目,你瞞得我好苦,一定要讓我看個夠!”羅迪想起一件事,終於打破了沉默。他想把克裡斯的金發放下來,恢復成女兒身的樣子,可是克裡斯卻捉住他的手,扭著身體不肯依他。

 “我沒胸沒屁股的,沒有什好看的,你不是喜歡大波女嗎?還是別看了!”克裡斯忽然怨氣衝天地道。

 “……”羅迪無語了,他什麽時候說過這話?

 “鹹豬手別想碰我的身體,否則我咬死你!”克裡斯覺得自己沒有什麽可以威脅羅迪的,最後隻好露出一口小白牙,示威地晃晃。

 “克裡斯,你當初是怎麽想到要找我的?”羅迪懷疑她就是七公主,可是直問肯定不行,得旁敲側擊。

 “誰要你管我!你不是想知道我是誰嗎?哼,我偏不告訴你!”克裡斯在愛情的滋潤下容光煥發,雖然還是男裝打扮,但嬌魅已經讓羅迪看得兩眼發直,可是她的脾氣也一下子變回了蠻不講理的女孩子,再非以前那個克裡斯。

 “我們來交換,你不是想知道冥後的事嗎?你說一件,我也說一件她的事,好不好?”羅迪知道克裡斯心中肯定想知道冥後的事,決定兩相交換。

 “哼,現在我不著急了。”克裡斯在兩人關系確定為親密戀人之後,心中大定,不太在乎冥後了。

 “那你一定好奇我以前的事吧?”羅迪微微一笑,道:“你給我說點你的小秘密,那麽我也跟你說說我以前的記憶,怎麽樣?克裡斯。你最少把你的全名告訴我吧?”

 “世間怎麽有你這麽笨的人,我易裝成男子叫克裡斯汀,原來的名字當然是克莉絲蒂娜了。還說自己是聰明人,我看你是大笨蛋!男女你都分不清,還敢叫神奇小子,我看你叫神奇小豬就差不多!世間有那個男子會像我那樣地啊?你就是用腳趾頭想也能想明白。哼!對了。你千萬不要叫我的名字,特別在湯米他們的面前,你還是黑夜之子。我還是精靈之子克裡斯!”克裡斯嗔怪地白了羅迪一眼,愛恨交加。

 “克莉絲蒂娜?”羅迪高興地把克裡斯抱入懷中,正準備親下去,卻讓她的小手擋住。

 “親夠了,我現在隻想說會話兒!”克裡斯生怕自己被他一吻,就什麽也說出去,趕緊阻扯,得意地保留自己的小秘密。

 “好,我們先說話!”羅迪奇問道:“你是怎麽把自己易裝成男子的?”

 “你是指一起洗澡地那件事吧?”克裡斯說起來。玉臉禁不住為之一紅,但馬上嬌笑道:“我擅長偽裝魔法,你又不會走近觀看,怎麽能誤破我的魔法?再說,你怎會想到女孩子會像我這麽大膽,敢跟你一起進去浴室洗澡?這招出奇不意。你當然被我騙得慘兮兮的。哈哈,現在想起回,還覺得可笑!”

 “老實說,你說話和做事一點兒也不像女孩子!”羅迪微微一頓,道:“在我前世那個世界。

 一千幾百年前。有位名叫‘花木蘭’地女孩子,跟你一樣易裝參軍上戰場。十多年也無人能夠識破!克裡斯,我敢說,如果我的記憶早喚醒了,你一定騙不過我的!”

 “我想騙你就騙你,大笨蛋,我騙你的事多著呢!”克裡斯得意地掩口偷笑。

 “快快招來,否則我要用‘搜身術’來對付你!”羅迪舉起大手。

 “你敢!”克裡斯最怕羅迪這個時候趁著情動向自己動手,她雖然極愛面前這個男子,但剛剛親吻,接著就讓他使壞,那也太讓他輕看自己了。再說,一旦讓他上下其手地使壞,到時還不讓他乘虛而入?克裡斯越想越覺得身體發軟,趕緊定了定心神,警告道:“在大婚之前,你別想對我使壞!”

 “大婚?”羅迪一聽有點發楞。

 “那些事以後再說,現在我們還不能這樣。”克裡斯一看羅迪的臉色,又柔聲懇求道:“你忍耐一下,這件事最少要你媽媽和我父母同意吧?你是不是很難受?你忍耐一下好不好?”

 “克裡斯,別太緊張,我只是想知道你的事。我們就像在現在開始認識,你把能夠告訴我的,說出來讓我了解你,而我,也對你坦誠相告,你看怎麽樣?”羅迪把克裡斯輕輕地擁在懷中,溫聲地安慰,他雖然在與星空女神試過纏綿之後很盡情,但對於克裡斯,還真沒有想過要將她怎麽樣。

 “羅迪……”克裡斯放下心頭大石,她心中又有些感動。

 愛情包括了很多,其中主要的是愛和性,但在她的心目中,愛,一定要大於性。否則,人就會變成地奴隸。當然,她有信心能夠給予愛人足夠的滿足,讓他在與自己相愛之時,又能得到身心俱全的滿足。

 現在,羅迪的態度顯然也是這樣,他只在乎自己的愛,而沒有執著要去追求的快感。

 她易裝在軍隊中,平日常常可以看見斯坦利他們一大群人,代表大陸精英青年地他們,也會常常結伴去尋歡作樂,發泄身體地需求。而羅迪從來沒有像他們一樣,他寧可將那些時間苦練精神力或者閱讀學習,所以在克裡斯的心中,他一直都是那般的與眾不同。

 他當然也需要女人,也需要發泄,可是,他能夠忍耐。

 就算羅迪要去找女人發泄,克裡斯也不會怪他,這在軍中是最正常不過的事。一年多相處下來,羅迪簡直就是克裡斯心中最完美的夫婿,可惜,他不愛她……因為,她地表面身份是一個男子。

 她不知多少次偷偷落淚,可是又一次次強忍下來。

 因為只有這樣,她才有可能留在他地身邊。

 回想往事,克裡斯又覺得自己能夠和羅迪走到今天這一步。也很不容易,心中不由有些滿足和小歡喜。

 “你說還有比你的叢林野戰更加厲害地戰術嗎?在那個世界的人,竟然如此的聰明?”兩人相擁,吻了又吻,一邊說著心底地言語。說什麽內容,對於兩個相愛的人來說並不重要。只要是對方所說,那麽都會聽得滿心歡喜。

 “那個世界的人,特別是一種神龍民族。更是將戰術運用到藝術的程度!在歷史長河之中,千千萬萬的戰爭總結出來的經驗,那要用在獸人魔族對抗地戰場上,簡直能夠將敵人愚弄到絕望自殺的境界。那個世界,與這裡非常的不同……那裡地人,思想非常複雜,他們能夠想到很久以後的事,能夠計劃未來。在這裡,種族之間王國之間的勾心鬥角。遠遠及不上那裡普通官員的官場鬥場……這裡地位下賤的商人們,也能在那個世界也掀起巨大的金融風暴,迫使國家妥協,甚至,有些國家元首的選舉,都是大財團在背後操縱……”羅迪給克裡斯說起一些

 事。微笑道:“在前一世。我只是一個學生,跟普樣,後來,似乎還參加了工作,但後面一些不太重要的記憶缺失了。我也弄不明白自己是怎麽回來地……但在那個世界。有一種說法叫做‘穿越’,又或者是‘轉生’。我覺得自己很有可能,就是那個世界的人……”

 “你不是說數千年前是這裡的人嗎?”克裡斯奇問道。

 —

 “最早的記憶沒有喚醒,也許,我第一個母親是那個世界的人。”羅迪微微搖頭,道:“我也不知道,因為最早的記憶,是在十萬年前,我要以後強大起來,才能解開記憶地封印。不過,既然我回來了,不論我是‘穿越之子’,還是‘回歸之子’,我都會好好地活下去……等著我去做地事,實在太多了!”

 “羅迪,如果我不是數千年前為你戰死的女友,你,還會這樣愛我嗎?”克裡斯心中最擔心的就是這個。

 “會。”羅迪刮了一下她的小鼻子,微笑道:“你一定是。”

 “到時你不準反悔!”克裡斯聽了直覺心中美滋滋的,她心中當然渴望在數千年前為羅迪戰死。

 黎明,在兩人地相擁耳語中,不知不覺地到來了。

 最後一顆晨星也在魚肚白的天空中黯淡消失,分別地時間到來。羅迪還得回去,做他的黑夜王子,而克裡斯,也不能讓人知道他是女兒身,不能讓世人知道她和羅迪在一起。

 “在湯米斯坦利他們的面前絕對不準露出破綻,否則,我再也不理你了!”克裡斯當然希望自己能夠留在羅迪的身邊,可是,現在羅迪需要用黑夜王子的身份搞亂整個大陸的局勢,然後再趁著混亂打擊神殿,為日後接收人類的信仰做好準備。

 克裡斯的戲還得配合演下去,他與羅迪一明一暗的合作,才會達到最大的效果。

 雖然甜蜜的愛情讓兩人難舍難分,但都只是化為纏綿的熱吻。

 克裡斯一反之前的被動,抱著羅迪忘情地熱吻著,在分別之際,她又追上來抱住羅迪的背,小哭了好一會兒,才依依不舍地放他離開。她的一顆心,已經緊緊地系在這個男人的身上,他走的同時,也一同帶走了她的心,讓她久久地站在門口,飽含著眼淚,看著他消失無蹤的天際。

 沒有人知道黑夜王子的身份,也沒有人知道他昨晚曾經與朋友相會,與戀人相擁。

 黎明過去,晨露像眼淚一般悄然而乾。

 習慣晚起的黑夜王子,在九點鍾仍然打著呵欠,帶點懶懶的神色,一邊吃著星光少女玉手剝喂的水晶葡萄,一邊漫不經心地聽卡馬隆財政大臣麥克關於今日的行程安排。

 按照卡馬隆代表團的行程安排,黑夜王子會到幾個景點去參觀,比如卡馬隆的騎士紀念館和榮耀聖地。

 到了晚上,哥頓元帥的私人莊園,會恭候黑夜王子前來參加沙龍宴會。

 雖然官方不作聲張,但魔法報紙早把黑夜王子的到來宣告於世間。別說黑夜王子變化‘神奇小子’羅迪的模樣被驅逐的事,就是黑夜王子有多少隻巨型魔蟲,有多少魔將軍和黑暗騎士,有多少金磚和寶石,有多少魔晶和寶物,都詳盡地作了一個統計。

 有些消息靈通的魔法報紙,還報道了黑夜王子喜歡什麽時候入浴,喜歡多少個美人伺候,喜歡吃什麽水果,喜歡喝什麽名酒,喜歡戴什麽眼鏡,喜歡穿什麽衣飾,都有極細的報道。

 某一家魔法報社,還推出‘黑夜王子’特別版紀念冊。

 他們甚至沒有把這一次推出的‘神奇小子’羅迪特別版紀念冊的封面換掉,因為,黑夜王子和神奇小子的樣貌是一樣的。神奇小子比較冷酷一些,絕對屬於不聲不響嚇人一跳那種人,他也不喜歡穿華麗的衣服,性格沉靜。黑夜王子則不然,這魔淵王子喜好熱鬧,打扮華麗高貴,做事囂張,性格狂傲,開心時放聲大笑,不高興時高聲詛咒,離神奇小子的性格完全相反,與很多國家王子的性格倒有點相像……

 黑夜王子與神奇小子最大的不同,神奇小子羅迪,平時很少戴墨鏡,盡管這是他發明出來的。

 可是這位魔淵王子不同,他估計除了睡覺,平時都要戴著墨鏡。

 而且,十幾個不同的款式,輪著試戴。

 對於魔法記者來說,他們相對而言,更喜歡這個黑夜王子。因為神奇小子羅迪,絕對不會接受他們的采訪,也不會回應他們的問題,就連一拍張照片也很困難。

 但是這個黑夜王子不同,他會朝著拍照的魔法記者招手,非常有風度,也樂意接受采訪。

 神奇小子羅迪沒有緋聞可言,他的生活除了看書還是看書,要不就是研究什麽新發明。就連苦行僧,或者禁欲教徒,也比不上這個神奇小子的清苦生活。他的品德對於世人來說,那是美德,可是對於需要緋聞的魔法記者來說,那幾乎要了他們的命。

 幸好,黑夜王子來了。

 這家夥第一天進城,不但朝路過的修女們猛吹口哨,還在扶起一位下馬車給他行禮的貴夫人時,偷捏了她的。

 眼尖的魔法記者敢拍著胸口向光明神發誓,他們真的看見了。

 有的人甚至還快手地偷拍到了,可是大家心照不宣,沒有誰準備把它發出去。因為這一發出去,雖然吸引人的眼球,可是絕對會棒殺黑夜王子獵豔的大計。大家覺得,得給這位黑夜王子創造那種機會,讓他盡情地遊戲花叢,這樣一來,那麽緋聞就算想少也難。

 “麥克伯爵,你們購買女奴的地方在哪?我想買幾個性奴!”敢在大庭廣眾這樣說話的,估計也只有這個魔淵來的黑夜王子了。

 “咳,奴隸交易,在我們卡馬隆帝國,是不合法的。”麥克有點尷尬。

 “偉大的黑夜王子,請允許卑微的小人發言。”一位魔法記者激動地擠出來,高聲道:“就像麥克財長所說一樣,我們卡馬隆沒有奴隸交易所,但有戰俘贖救所。那裡,有著各種各樣的戰俘,有男有女,我想,偉大的黑夜王子,一定能找到合適的仆人!”

 “多麽聰明的人,尼古拉斯,給我打!”黑夜王子有一句口頭禪,那就是‘給我打’。

 無論是打人,還是打賞,這位王子都習慣這樣說。

 當然,正因為這樣,大家覺得他才是真正的上位者。如果說‘我打’,那肯定是個士兵!如果說‘給我狠狠地打’,那是親衛隊長;只有說‘給我打’的人,那才是王子。

 卡馬隆代表團那一幫家夥面面相覷,不過在尷尬之余又暗暗松了一口氣。

 只要這位黑夜王子喜歡女人,那就好辦。相對而言,人類什麽都缺,就不缺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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