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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二零零三》第一百三十三章 榮幸之至
  盡管不久後清河會出現“福隆”、“金廈”等,無論是內部裝修,還是銷售品牌,都略勝一籌的大型商場,有一陣子,供銷商超對於不少上了年紀的清河人而言,仍是他們最喜歡去的商場。

  這大概就是所謂的情懷,跟落葉歸根一樣,不管時代怎麽變,不變的是每個人心底都有幾分守舊。

  供銷商超是清河一代過來人的不忘標志,興許是他們不想看見伴隨他們青春走過的老東西隨風消逝,也可能是長年累月養起來的習慣一時難以更改,還有可能是供銷商超中的每一處縫隙都承載著諸多憶苦思甜的回憶,總有那麽一批人,在福隆和金廈商場出現後,仍是倔強地隻肯出入於供銷商超,杜建城就是這樣的人物之一。

  為了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存活下來,供銷商超後來給自己的定位,也是專為上了年紀的人服務,以至於裡面出售的品牌,都是些諸如“雅戈爾”、“報喜鳥”、“紅豆”之類的成人牌子。

  如此一來,供銷商超在私營商場和品牌專賣店爭相湧現的大浪潮中,一度尋求到了一線生機。

  不過,在年輕人的心目中,供銷商超越發顯得遲暮,逛供銷商超有時候會成為一件相當丟臉的事。

  畢竟情懷對於年輕人來說,可以是福隆影院的兩張鄰座電影票,也可以是金廈港式茶餐廳裡的一盞下午茶,但絕不是穿著一身雅戈爾,被同齡人打趣:“喲,名牌啊”。

  時代終歸是屬於後浪們的,供銷商超定位為中老年人服務,看似是把清市場脈絡後,成功突破困境的明智,實際上從長遠角度看,根本是誤入歧途。

  中老年人會逐漸接受新的事物,可鮮少有年輕人願意被老舊的氣息沾染。

  即便所有年輕人,終有一天會步入成熟邁進三十四十乃至七老八十的坎,他們和上一代人不同的念舊回憶,依然會驅使他們前往福隆和金廈,而非供銷商超。

  14年,供銷商超日薄西山,較之人流絡繹不絕的福隆和金廈,門庭之冷清,引人唏噓,盡管沒看見它倒閉,但杜毅覺得它成為歷史,是必然。

  用王朝的黃昏來形容那時候的供銷商超,雖然有點誇張,不過眼見著供銷商超從盛極一時到艱難求生,再到垂死掙扎,難免會有種時過境遷物是人非的感歎。

  03年的供銷商超,它正處於鼎盛階段,在國慶這樣的節假日,往來擁擠的密集人群,給人一種人比商場裡的貨品還多的感覺。

  雖說當下的供銷商超中,連不久後就會爛大街的阿迪和耐克都看不到,但在清河這個還帶著貧困帽子平均工資水平大概不過千的小縣級市,李寧、安踏、森馬、唐獅等後世杜毅根本不屑一顧的國產牌子,已經是大部分家庭難以慷慨解囊的奢侈。

  重回2003年,再次踏足供銷商超,杜毅猛然發現,原來青春的記憶,不僅僅是周傑倫的《范特西》和《葉惠美》,網吧裡劈裡啪啦的槍聲和刀刀烈火,這些被用來攀比顯擺的衣服鞋帽牌子,也是短暫青春裡不可磨滅的斑斕回憶。

  甚至這些品牌本身的輝煌到衰弱,也都切合著他們這代人的成長軌跡。

  大浪淘沙,時代的殘酷,就在於即便一時所向披靡,也擋不住經濟騰飛下的日新月異。

  本來向往著的牌子,突然就成了落伍的淘汰品,過快的時尚更迭速度,總讓人感覺口袋裡的票子似乎永遠跟不上潮流的步伐,以至於心有余而腎不足的荒唐並非冷笑話。

  杜毅相信15年乃至更遙遠的以後,星巴克和蘋果什麽的,也極有可能會淪為歷史的塵埃,畢竟諾基亞都能夠倒塌,誰也保不準未來會怎樣。

  對於杜毅而言,站在03年的供銷商超裡,他最大的感觸還是,不管是價格高昂的電器手表也好,亦或是有名有牌的服裝鞋帽也好,他看到上面的標價,不會像前世少年時候那樣,眉頭緊皺的退避三舍。

  用未來的流行語來說,就是不至於被閃瞎鈦合金狗眼。

  錢包夠鼓的感覺,的確很好,讓人神清氣爽。

  夏小麥不是第一次來逛供銷商超,和以往不同的是,走在杜毅身邊,她沒有以前進供銷商超時常會有的缺乏底氣之感。

  她不再覺得櫃台裡營業員的眼神暗藏拒人於千裡之外的冷漠,也不再不敢拿過自己看中的衣服瞧瞧價格。

  當然,每次看了價格,她還是會暗暗咧嘴,在心裡哀歎一句:好貴。

  把夏小麥的一舉一動一顰一笑都看在眼中,杜毅會心一笑。

  曾幾何時,他進供銷商超,也有種劉姥姥進大觀園的心態,但現在,供銷商超裡銷售的牌子,在他的眼中,已經難以入眼。

  “杜毅,小麥。”

  一路在供銷商超裡走馬觀花似地走走停停,路過位於青少年品牌區的下樓電梯口,杜毅迎面遇上了兩位初三老同學:沈琦和陳月嬋。

  向他們打招呼的沈琦,手裡拎了三個裝了衣物和鞋子的紙袋,看來收獲頗豐,陳月嬋則是雙手空空。

  “你們好。”

  杜毅對沈琦的印象並不太好,在他的記憶中,這位家境一般的女生,虛榮心極強,喜歡炫耀,酷愛所謂名牌,攀上了前世和他走得極近的公子哥趙俊馳後,更是變本加厲。

  趙俊馳後來受不了沈琦的物質,把她甩了,包括杜毅在內的一乾人,都是連聲稱讚甩得好。

  重回少年,杜毅對沈琦沒了前世時的百般厭惡。

  虛榮是一種風氣,每個人都會多多少少有一些,沈琦只是過了些,反正以後也不會有多少交集,沒必要刻薄對待。

  萍水相逢,笑臉相對就好了。

  “我聽人說你們在一起了,還不太相信,原來你們真的在一起了啊?”

  “不能麽?”發現沈琦看夏小麥的目光很是惋惜,看他的目光則是不無輕鄙,說話的語氣也是怪裡怪氣的,很不含蓄地透露出一種夏小麥就不該和他在一起的意思,杜毅皺了皺眉。

  “沒說不能啊,就挺意外的,畢竟追夏小麥的男生那麽多。”聽出杜毅的語氣有些不太好,本就不待見杜毅的沈琦,更是沒了好氣,言語也更赤.裸了些。

  沈琦的話中之意,顯然是夏小麥這塊天鵝肉居然被他這隻癩蛤蟆吃了真是可惜,杜毅聽了,滿心不爽。

  不過想到和沈琦這樣的人計較,只會自找沒趣,也很掉價,把她的鄙視當成好話來聽興許更好,杜毅按捺下心中的不悅,淡然笑道:“你這麽說,我還蠻高興的,謝謝誇獎。”

  還以為杜毅一定會氣急敗壞,卻沒料到杜毅居然會給出這樣的反應,沈琦愣了愣,在心裡給了杜毅一個“人不要臉,天下無敵,難怪能追到夏小麥”的評價。

  沒想到沈琦竟然當著她的面說出鄙夷杜毅的話,夏小麥心裡憤怒異常。

  在她看來,這世上能看不起杜毅的,鳳毛麟角,普通至極的沈琦,絕對絕對沒有這個資格。

  夏小麥很想破口大罵沈琦句“你有病吧”,但杜毅的平和,讓她意識到,做人要有氣度,謾罵只會自汙,寬容才會讓小人自慚形穢。

  暗想著杜毅可真是超凡脫俗的與眾不同,對著杜毅挑逗似的眨了眨眼,夏小麥輕輕挽過杜毅的胳膊,往杜毅身邊靠了靠,嫣然一笑:“你確實該高興啊,我好不容易鼓起勇氣去追你,有沒有覺得很榮幸?”

  “榮幸之至。”杜毅嘴角高高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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