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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遙山村生活》第七十四章 天價烏木案
  站在池塘裡,默默望著兩棵價值不菲的金絲楠烏木,胡徠不禁搖頭一聲苦笑,無奈地歎氣,難得發現埋在地底下幾千年的稀罕物件,非但沒帶來財富,反而惹了一樁禍事。

  他挺不想和郝勝權翻臉的,難得認識這麽一位副鎮長,雖談不上十足的好官,但還算中規中矩,前不久才在修鄉村公路一事上給予了支持和幫助,現在路還沒完全修好就徹底鬧翻,有種過河拆橋的感覺。

  郝勝權此番前來索要烏木,當然不可能將所得財富盡數塞入自己腰包,也是為嶽嶺鎮著想,可要讓胡徠把近千萬的東西雙手奉送,隻領區區十萬獎金,心理的坎說什麽也過不去。

  剛才他不顧情面發脾氣,並不是衝郝勝權個人,而是覺得所謂地底資源都屬公家所有這條規定不合理,也只有當場橫眉冷對,才能強行製止住烏木被拖走的事實。

  但這只是一時之計,郝勝權不會善罷甘休的,不出明天肯定再次找上門,很有可能烏木保不住,人也脫不了乾系。

  “兒子,要不咱們把木頭給鎮裡吧,”秦碧秀半轉過身正對胡徠,心有余悸地勸道。

  胡徠故作淡然地笑笑,擺擺手輕聲安慰道:“媽,不用怕。”

  “萬一派出所真來抓人怎辦?”秦碧秀目不轉睛忐忑地問。

  “他敢!”胡啟威插話了,額頭青筋露出,不自覺地握握一雙拳頭,剛才要不是胡徠暗地裡一個勁勸阻,父親同樣不會給郝勝留面子,肯定當場憤憤來一通,這一點爺倆挺像的。

  “沒事,法律不外乎人情,在事情沒完全弄清楚之前,警察不會隨便抓人的,”胡徠鎮定地應道。

  話雖這樣說,心裡還是有所顧忌,萬一派出所真來人怎麽辦,如果繼續堅持不給木頭,那才真叫公然作對。

  正在茫然不知如何應付之際,斜地裡出現兩個頗有風范的身影,嚴璟帶著助手小李過來了。

  剛才胡徠發火的聲音挺大,他們不可能聽不見,也大致清楚發生了什麽事,還沒完全走近,嚴璟一邊收拾小型探測儀器一邊笑呵呵問道:“遇到麻煩了吧?”

  “你們來得正好,”胡徠連忙招呼一聲,騰地躍出池塘迎了過去,先前正在氣頭上,全然忘記了還請來兩位專家,正好可以找他們打聽打聽。

  陪同嚴璟並排站在岸邊,目光注視迫不及待問道:“你們給說說,這烏木是不是就歸鎮裡了?”

  “這不好說,”嚴璟扶扶眼鏡挺認真地講解,“按物權法來講,地表層的文物、礦產、化石屬於公有,但烏木並不在范疇之內;不過民法上卻規定,不明所有人的埋藏物、隱藏物,都歸國家所有。”

  “那這兩棵烏木豈不是保不住啦?”胡徠心裡猛地一緊,再次拿池塘裡的小石塊說起了事,不甘心地問道,“那石頭為什麽他們就不要?”

  “呵呵,”嚴璟淡淡地笑笑,沒有提及誰都不會要的石頭,繼續耐心地分析道,“那也不一定就不屬於你,烏木是否歸於民法上提及的隱藏物、埋藏物,還是屬於無主物,至今沒有明確的說法。”

  胡徠不清楚隱藏物、埋藏物、無主物三者之間到底有什麽區別,不過聽這麽一說,雖沒有確切答案,但至少有了一絲希望。

  心底依舊一片茫然,不禁直截了當地詢問:“那依你看,我能保住這兩棵烏木嗎?”

  “這個啊……”嚴璟言語躊躇,目光閃爍,儒雅溫和的臉頰上不自覺地顯露出一絲嚴肅。

  做木材研究這麽些年,免不了遇到類似糾紛,或親眼證實,或關注相關新聞,但每次的結果表明,沒有個人能獲取最終財富。

  就拿胡徠挖出的兩棵金絲楠烏木來說,如果能得到鎮裡獎勵已經算不錯,曾經有人自己請挖掘機,花費大量人力財力刨出土,最終什麽也沒撈著;承諾了獎勵到頭來一分不給的現象也不是沒有過。

  深吸一口氣,嚴璟委婉地解釋道:“這種無法界定的事每個地方處理不一樣,有的直接上交,有的歸屬擁有土地所有權的村委會,也有的判給發現者,畢竟烏木不比煤礦、石油,只是少量的個體,不過這種事一旦較起真來,個人很難贏。”

  胡徠讚同地點點頭,深感事態嚴峻,如果郝勝權調用鎮裡力量要把烏木強行拖走,他還真沒辦法阻止。

  事情講解清楚,嚴璟終於重新露出淡淡的笑容,伸出手來鄭重地告辭:“好啦,你多保重,我們得走了。”

  胡徠這會才想起探索烏木群的事來,不禁關心地問:“查完了?”

  “嗯,我們帶來的簡便儀器測不了太深,看來只有這兩棵了,”嚴璟點點頭應道,看上去挺失望。

  胡徠一陣無奈,原本他心裡正打著如意算盤,如果這片空地還能發現烏木,他到可以大大方方將現在這兩棵拱手送給鎮裡,自己再悄悄挖掘,現在看來不可能了。

  不管結局如何,自己能否保住烏木,兩位專家是他請來的,支付酬勞理所應當,從兜裡掏出兩千塊錢遞過去,客氣地感謝道:“辛苦你們跑一趟。”

  “咱們不說這個,”嚴璟一手擋開,連退兩小步揚揚手和善地說道,“這是我們分內的事,你還是趕緊處理好自己的麻煩吧。”

  見胡徠還要繼續給錢,連忙打工工具箱,取出剛來時切下的那一小塊烏木拿在手裡晃晃,微微笑笑示意道,“這一點我帶走了, 拿回去做研究,就當是報酬了。”

  “那行吧,”胡徠沒再堅持,心底不禁生出一絲感慨,如果大家都能像這些專家學者一樣心無旁騖,不參與爭權奪利,今天這起烏木事件就不難解決了。

  一路隨行將兩人送到清溪溝外,目送汽車離去,然後返回村裡忐忑不安地等待,盤算郝勝權會采取什麽措施。

  第二天鎮裡確實來人了,不過郝勝權沒有親臨,只是派來兩個人日夜看護烏木,以防被轉移。

  這樣做真可謂多此一舉,上萬斤的東西處於偏僻山腳下,起重機根本開不進來,也不可能找一百多號人一起抬,站都沒法站。

  若真要轉移,找人看守也沒用,只需悄悄帶進空間裡,誰也不會發現。

  不過胡徠不想那樣做,既然已經曝光在大家眼皮子底下,索性就放在山腳,任由鎮裡派人看護,自家人反而省事了。

  接連三天過去,一切風平浪靜,就在第四天,一紙蓋有縣法院的傳票送至清溪溝,最終交到胡徠手上,大致內容如下:

  “茲通知嶽嶺鎮白石村清溪溝村民胡徠,嶽嶺鎮就私自佔有烏木一案提出起訴,請於規定時間到縣法院應訴,如該日期未到,也未提出異議,法庭將視為放棄,並依法做出宣判。”

  傳票下方赫然列著一行字,“被告人:胡徠。”

  你妹!因為兩棵爛木頭,竟然成了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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