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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美女小狐仙》第四百九十七章:她是白慕的阿紫(必...
我叫白慕。

 我出生在新世紀的華夏國,和大多數普通人一樣,從小上學,工作,生活。

 在這個和平年代,在這個物質年代。

 為了讓家裡人活得更好,而努力賺錢。

 為了讓自己可以享受更高的精神滿足而想辦法提升物質基礎。

 我活了三十二年了,過了年少輕狂的年紀,到了三十而立,漸漸的走向了人生的巔峰。

 當然,離四十不惑還有那麽幾年。

 我這輩子,從小到大,看過很多書,經歷過一點事,閱歷,相對於其他人,要豐富一點。

 到了今天,很多人都聽說過我,因為我到達了一個點。

 有人叫我白總,自然也有人叫我白老板,因為我很聰明,我很懂生意,很懂怎麽賺取財富。

 更多的則是叫我白爺,雖然我不怎麽喜歡這個稱呼,總感覺回到了舊時代一樣,也太過招搖,不符合我的風格,沒辦法啦,因為我掌控著目前華夏國兩個省的灰黑世界。

 以後也許會掌控更多,三個省,四個省,甚至華夏國半壁江山,甚至全世界,也許不會。

 在這方面,我是很不喜歡的,我討厭那些灰黑色的東西,因為負能量太多,人如果天天接觸的都是負能量,會很不開心的。

 所以我一直有一個想法,那就是把我所掌控著的灰黑力量,整合起來,漸漸的讓這些灰黑的,變白起來,也許有人覺得我癡人說夢,但我覺得,只要想辦法,還是可以的。

 這將會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你知道的,那些東西,真的很麻煩,你可以管得住一個人,但是你管不住無數人。

 你可以管住自己的心,但是你管不住人心。

 我更喜歡別人叫我白先生,那些手下一直認為我讓他們這樣叫我,是因為我比較低調。

 其實不然,我只是覺得白先生這個稱呼,雖然少了一點人情味,但是多了一分尊重,是的,我想要說的,就是公平,公正,建立在相互尊重上的尊嚴。

 可惜,他們依舊覺得我讓他們叫我白先生是為了掩人耳目,或者是為了裝逼。

 還有人叫我白部長,因為我創建了搏擊俱樂部,搏擊俱樂部很多人都弄不清楚我創建的目的,有的人認為我創建這個俱樂部,是為了以另一種形式,來組建自己的人脈圈子,甚至開辟自己的軍隊。

 我不否認,的確有這個目的,但是搏擊俱樂部的未來,絕對沒大家想的那麽簡單,僅僅是聚集人手資源罷了。

 搏擊俱樂部,只要有足夠的時間來發展,十年,二十年後,三十年後,全球之上。

 將會是一個全新截然不同的帝國,並且搏擊俱樂部有一個最可怕的地方,那就是,永遠不會被年代淘汰,國家也許會滅亡,政府也許會換屆,但是搏擊俱樂部,將會永遠的進行下去。

 在未來,搏擊俱樂部,將會成為任何一個陣營都不能比擬的存在,你不信,那就等著瞧吧,看我是用什麽辦法,什麽形式,怎樣一步步走過來的。

 緊接著,活到現在,除了以上稱呼,還有很多人尊稱我為白王侯。

 白王侯這三個字,是我自己折騰出來的,寫了一首不倫不類的詩,從那以後,青雲直上,殺遍修真界,如果你聽說過壯凌雲的話,唔,我大概走上了他的路。

 是的,我叫白慕,活了三十二年,以上的內容,簡單的來說,是在別人眼裡的我。

 我想說的是,雖然我已經擁有了常人無法企及的許多東西,但是,我依舊是個人,是一個普通人,其實和大家沒什麽兩樣。

 個人情感生活方面,我和很多人相比起來,甚至要更加匱乏。

 我甚至沒有一個完整的家庭,這是我人生中非常大的痛楚。

 照顧我多年陪伴我很久的一個老人家,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個人,也因為我,被人從幾十層高的樓上扔下去了,這段往事,我真的不敢回想,因為會讓我失去理智,根本無法平靜下來。

 算了,不說這些了,先說說別的吧。

 在別人眼裡,我做事很聰明,很成熟穩當,很霸氣。

 在他人的眼裡,我是泰山崩於面而不色變的,其實我告訴你,我都是裝的。

 就比如說,我記得有一次,有一個叫凌戰的家夥,要當著我和我同學的面殺人。

 其實我當時真的慌了,那個叫做凌戰的男人,在當時,根本就不是我能抗衡的人物,他的一個眼神一個手勢,就能把我打入谷底。

 但是我沒辦法,我知道,只要我弱勢了,我就輸了,我就玩完了,還有那兩個跪在地上的家夥,叫什麽來著我已經忘了。

 然後我徒手抓住了他的刀,出於多方面因素,我不能讓他殺人。

 我成功的鎮住了他,成功的阻止了他,嗯,當時應該算是成功的裝了一逼吧。

 不僅如此,我還教育了他,告訴他,什麽叫做王者風范,寬恕,就是王者風范。

 其實凌戰當時不知道,大多數人不知道,我心都在顫抖,結束之後那晚,我開車回去基本連路都找不到了,一直暈頭轉向的亂衝,回到家之後,差點都吐了。

 我真的很討厭殺人,覺得太血腥,太惡心,但是我終究殺了人,還殺了太多太多人。

 我記得我第一次殺人,是在自己的工廠裡,當時道上有名的老九,一個挺有名的家夥。

 上天發誓,我是真的被逼到了那一步。

 我是一個生意人,只因為救了一個女孩子,就要被人用槍指著要兩千萬,去他嗎的,他怎麽不去搶銀行?

 第一次殺人的時候,我依舊是裝的,裝出一幅泰山不崩於面的表情,其實那個時候,我的內心一直都在畏懼,在徘徊,在思索掙扎,只是沒有人看見,我的手臂,在西裝裡輕抖。

 我不能退,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鼾睡!

 於是我強裝著淡定對大家說:“你們先走,不用擔心我。”

 沒有人知道,當時我開槍殺他們的時候,真的是閉著眼睛的,逼自己狠下心來。

 第一次殺人之後,我躺在椅子上。

 “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酣睡!”

 沈蓉蓉說,那一刻的我非常有魅力,神韻無可匹敵。

 其實那個時候的我,真的是快吐了,不敢去看那些鮮血淋淋的畫面,強逼著自己鎮定下來,上天作證,如果當時我睜開眼睛,一定會吐出來。

 包括後來,我在椅子上足足休息了非常久,才敢睜開眼睛強忍著內心的翻騰,開始處理。

 哈哈哈,是不是讓你們大吃一驚。

 太多太多了,都是我裝出來的,因為我是男人啊,我要贏啊,我不能輸啊。

 哪怕是天塌了,我也得硬撐著裝出來啊。

 我必須要讓別人怕我。

 在這個時代,大部分人都不懂得尊敬,那我隻好讓大多數人敬畏我。

 尊敬和敬畏,我選擇了更簡單有效的後者。

 這些事情就不多說了,來說說我真正想說的吧,大家看不到的我吧。

 也就是個人情感生活。

 我暗戀過,天啊,暗戀絕對是一個人諸多痛苦的事情之一,從頭到尾都是一個人自導自演。

 那個叫李沐蘭的女人,直到今天,好多年了,我再也沒有見過她了,也不知道她過的好不好,希望她幸福。

 這段感情讓我差點走火入魔了。

 我把她從她的訂婚婚禮上帶走,是我做過最暢快的事情之一。

 但是後來她說她要出國了,說真的,當時我殺人的心都有了。

 她為什麽不愛我?為什麽不喜歡我?我哪裡差了?我哪裡比不上別人了?我對她不夠好嗎?不夠愛她嗎?

 那一刻我真的要瘋了,感覺自己要發狂了。

 ******,為什麽?憑什麽?這算什麽?

 然後開車回去的路上,那個時候我的大腦,我的情緒,是根本無法形容的,非常複雜。

 我衝動了。

 當時的我,停車,下車,開車門,在她疑問,驚訝,恐懼,痛苦的眼神中。

 抱住了她,進了旁邊的草甸子,扒光了她。

 那草真旺,真割人,那天真暗。

 如果你要問我,當時的我爽不爽,我會告訴你,一點都不爽。

 整個過程都在一種極端的情緒和程序之中進行和完成。

 快感幾乎沒有,整個人的身體,大腦,充斥著的都是原始的憤怒,狂暴,粗魯,本能。

 她咬我,踢我,抓我,罵我,吼我。

 我抓住她,按住她,拉扯她,操!她!

 她哭,我怒。

 她叫,我咆。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那一陣子的我,頹廢了很久。

 我不是一個好男人,在很多方面,都沒有做到一個現代標準好男人。

 我有一個正式的女朋友,也是我的妻子,林可兒。

 天呐,說起她,我真的好開心,真的好開心,這一定是老天爺賜予我的。

 在這個年代,人和人交往真的太累了,不管是普通朋友之間交往,還是情侶之間。

 談個戀愛,你挑我,我挑你,好不容易互相看上了,不挑了,物質問題,性格問題,生活愛好等等,光是一個異地戀,就讓多少人結束了,好不容易安定了,多少最後卻又分道揚鑣。

 但是林可兒,她真好,這麽好的她,在最好的時間裡,光等我就等了好幾年。

 她和很多普通女孩一樣,有時候也耍點小性子,愛吃醋什麽的,不過說到別的,幾乎就沒有什麽可挑剔的了。

 她出現,一下子讓我的人生都圓滿了好多,明明當初是一個窮小子,卻像是擁有了全世界,嗯,就是這種感覺。

 我和很多男人都一樣,都犯了不忠誠的錯誤,我有過許多不檢點的經歷,更是除了林可兒之外,還有一個愛人,韓小雅。

 韓小雅,是一個很好的女孩,是每個男人都夢寐以求的女人,碰到她,也是我的命太好,真的自己都羨慕自己了。

 我還有一個心上人,叫紅豆,這個叫做紅豆的女子,唔,不好說,這樣一個恐怕不入凡塵的女子,跟我有了許多瓜葛,依舊是說不清的命運吧。

 好了,其實說到這裡,我很想說的一點,今天主要想說的一點,很想說的一個人,來了。

 我是一個很要強的人,我和每個男孩,每個男人一樣,在生活中,都扮演著主要角色。

 唔,怎麽說呢,就是我們平時生活中碰到的大多數女孩。

 我們要去哄那些女孩,去陪她們,去逗她們開心,去跟她們逛街,去給她們買好吃的,你要滿足她們,給她們安全感,在她們身邊,扮演各種各樣的角色。

 真的,其實有時候,真的挺累的,因為你發現,要碰到一個真正了解你,好難。

 你經常發現,一直在不停取悅她人的自己,卻沒有人來照顧自己內心的孤獨和痛苦。

 然後,突然有一天。

 我碰到了這樣一個人兒。

 她是一隻小狐狸,天呐,當初看見她的時候,我從來沒有想過她會突然蹭的就變成人了。

 她是怎樣的一隻小狐狸呢?她是怎樣的一個人兒呢?

 她和我這一輩子,所碰到百分之九十九的女孩,都不一樣。

 天呐,大家看到的都是外面的我,聽到的都是傳說中的我。

 似乎我白慕就應該是那種無敵的,沒有人去關心我的內心。

 她有些調皮,有些搗蛋,有些鬼精靈。

 你知道嗎?以前從來都是我去哄別人,陪別人,滿足別人什麽的。

 但是她的出現,讓我每天回到家,變輕松了,愛笑了好多。

 她會在我累的時候撒嬌哄我,她會逗我給我講笑話,她不會做飯,超難吃的那種,但是她還是要學著給我做。

 她會要求我帶她玩各種各樣新奇古怪有趣的遊戲,但是說到底,不是我帶她玩,而是她帶我玩,讓我變開心了。

 她總是能感受到我內心的真實情緒和活動。

 我的痛苦,我的惆悵,我的每一分,都因為她而由壞變好了。

 她不畏生死,偷凌雲宗東西給我,她幫我勾搭三生門的妹子,她出鬼點子捉弄我。

 她就這樣出現在我的生活,突然讓我覺得非常溫暖了。

 並且,她沒有要求過我什麽,她從來沒有把我和別人放在一起比過。

 你知道的啊,我們大家就喜歡比,別人家的老公,別人家的男朋友,別人家的父母。

 你看人家誰的男朋友,對人家多好啊,你看人家誰的哥哥,給人家買了什麽什麽。你聽說了嗎?誰最近怎麽怎麽了。

 但是她,從來沒有把我跟別人對比過,從來沒有。

 她總是說:“我的哥哥,文韜武略,天下第一,我的哥哥,是最好的,是最厲害的,是最棒的,誰都沒有我的哥哥好。”

 天呐,你知道嗎?她的這種信念,讓我真的變強了。

 她從來沒有要求過我,說白慕你應該怎樣怎樣,說白慕你應該像別人哪樣哪樣。

 從來沒有,她完完整整的接受著我,完完整整的對我。

 在她的面前,我不需要裝太多,做太多,我就是我,原原本本的我。

 如果說,林可兒是我的眼睛。

 韓小雅是我的鼻子嘴巴耳朵。

 紅豆是我的心。

 那麽,她就是我的腳踝。

 為什麽說是腳踝呢?

 希臘神話裡,有一個神將叫做阿克琉斯,她的母親為了讓他成為戰神,將他浸泡入神河,便可以刀槍不入。

 但是,她的母親是抓著他的腳踝,將他整個身體放進神河中浸泡的,於是,唯一的腳踝,沒有浸泡到,便是他的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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