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思思很忙。
肖思思重金買下九十年代末才剛起步的三一集團。這個三一集團,就是前世裡和奔馳打官司宣告勝利的商標所有者。
三一集團在華夏國注冊擁有的第七類工程機械商品上的圖形,被奔馳看到,說是他們最先使用的。奔馳公司認為:三一圖形商標與奔馳的‘三叉星’近似,混淆消費者;三一圖形商標存在侵權和仿冒嫌疑;三一商標借助奔馳品牌的優勢發展,佔據‘不公平優勢’”。後來在最終的判決中,這三條意見全部被倫敦高等法院否決。
不過,一個剛出來的商標,就被全球知名品牌打官司,是一件非常有影響力的事情,最終這個三一商標還打贏了,所以,從聲譽上,從效益上,這個商標都值得購買。
三一集團擁有漢字“三一”、英文“sany”、圖形商標、圖形與文字結合的商標,不僅獨特新穎,還寓意著“創建一流企業、造就一流人才、做出一流貢獻”的特殊企業使命與追求。其圖形商標就是由三個“1”組成,他們如離弦之箭衝出圓圈外,象征企業日益壯大,走向世界。
值得一提的是,前世的2009年,三一商標在英國申請注冊的過程中,成功應訴戴姆勒—奔馳公司訴訟三一商標侵權案,掃清三一商標海外注冊的障礙。
該案因此被譽為華夏國知識產權“國際勝訴第一案”,入選當年華夏國知識產權10大典型案例。
怪不得島國索尼集團,“SONY”和三一集團的英文“SANY”是非常相像。不過,肖思思有的是辦法。
你不是打官司說兩個商標“相像”嗎,那我就注冊華夏國商標照相機所屬類別的“索尼”兩個華夏字的商標。
你的島國商標用的再久遠,我的可是華夏認證了的商標,還是華夏文的,你能告我“侵權”嗎?“相像”嗎?(無雙:姐,你好無恥!肖思思嚴肅的說:對待無恥的島國人,你就要比他們更加無恥!)
這可不是“相像”了哦?這是完全的注冊,是你仿冒不來的東西,你在島國叫什麽我管不了,來華夏想賺華夏人的錢,你首先得叫華夏的名字吧,不怕你不來買,你音譯出的華夏字就只能叫“索尼”,嘿嘿,反正我有照相機破廠在那裡,還一百多年歷史呢。
你能說我“侵權”嗎?我做這個東西的時候,你們廠還沒建造呢。我還要告你侵權呢,“相像”啥呢!
奔馳,索尼紛紛落馬。
被肖思思授權使用華夏文商標。並一起簽訂了商標授權合同。
奔馳每年在華夏銷售並使用華夏文的奔馳商標,一年使用費用是一億美金。
索尼是八千萬美金。
不為什麽。
你就是把這兒子給養大了,成人了,有經濟能力了,然後我這個孩子親媽給找來了,我能證明我是他親媽,所以,兒子必須贍養親媽。
就這麽回事。
嘿嘿。
奔馳和索尼悲催著,自己養大的兒子被別人拿出證明來了,辛辛苦苦養大的兒子必須給他親媽贍養費,這收入啊,本來都是自己的,但是這樣一來,親媽什麽事都沒做就這樣把收入給生生拿走了一半!
可以說是一大半!
咱可要出人力物力財力,而他親媽就是拿出《商標持有證明》就把收入給拿走了。
兩位國外公司特派代表想想就悲催的眼淚忍不住嘩嘩的流.........
相顧無言,唯有淚奔啊!
怎麽?你難道覺得你的華夏文的商標不值得?那我就授權給別的汽車啊照相機公司用用?
別急嘛!價格就在這裡,不二價!什麽?想一下子租用50年?
50年?到時候肯定我還在你不在了哦!
一年一年的簽租用商標合同吧。本小姐有的是時間,只要說你們外國公司代表來了,我沒有時間也好擠出時間來的。因為,我會隨著行情漲價的哦。因為九九年的大餅才五毛,2010年就兩塊五毛了呃,漲了5倍哦,我的租金難道還一成不變啊,我傻啊?
賺外匯嘛!
到時候每一年的價格可不是跟今年一個價格啊,我也不會坐地起價的,只是看這物價漲不漲,你們公司的業績好不好再來決定每年的租金吧,那好吧,就這樣吧,我還要開會去,張律師,你安排一下下面的細節部分吧。(無雙:你就是坐地起價啊,還有,你下面根本沒有安排開會,你最討厭的就是開會了。每次直接傳達就OK了......)
肖氏律師團首席張律師嚴肅的板著臉登場。
當然了,跟島國鬼子談判,而且是一邊倒的情況下,不由得鬼子不願意。而且,你這商標不要租的話,相信很多企業,包括本土企業,國外企業,哪怕是你島國自己的企業都哭著喊著要租用的。
老大真是厲害啊!看這價格,明年肯定要漲漲價的!這樣一來,島國的企業就淪為肖氏免費打工仔啦,哈哈哈!我對老大的敬仰真是猶如黃河之水天上來啊.........
張大律師忍著內心的雀躍,強忍控制住臉上的表情肌,擺出一副“你欠我錢,你全家都欠我錢”的嘴臉,呵呵,開始談判。
剩下的幾個什麽“本田”啊,“豐田”啊,“凌志”啊,“尼桑”啊,“三菱”啊,“鈴木”啊,“馬自達”啊.........
依法炮製, 以“千萬”為單位分別收取授權使用費用。
簡單一點,就是租金。
也就是說,肖思思每年啥都不乾,這些個國外商標就能帶來高達幾十億美金的收入。
幾十億啊!
美金!
不管這匯率是多少,這換成華夏幣也要七倍以上吧?
啊
當我們可愛善良的程大小姐得知自己“好心”高效促成的肖氏購買的破廠企業,竟然是為肖思思做了嫁衣,不禁慪的吐了幾升血!(無雙:那是肯定滴!)
肖思思搶注的國外著名商標開始見到了成效。你搬出馬索裡國際商標法也沒有用,因為我華夏國剛剛定了《華夏商標法》我就馬上申報了華夏文的各個行業的商標,只能說你翻譯成華夏文跟我的重複了,我還要告你“侵權”?“相像”?嘿嘿。
想私下和解?好吧,不二價,跟我律師談去吧!
國外知名企業代表紛紛排隊預約肖氏首席大律師。沒辦法,晚了就租給別人了,不然就白白給別人做了嫁衣。事先老板都說了,一定要不惜一切代價,再多的錢也要把商標拿下!不然,回去等著自己的,很可能就是一張解聘函。
反正這些錢也不要自己出,生怕被解聘的代表們慷慨的簽上自己的大名。以免回家被炒魷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