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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偵探柯南之灰翼天使》第一千一百八十六章 強盜案的結束
  8月22日,星期四,傍晚前,宮本家,客廳。  聽美黛子說了有關妃英理的事情,宮本美子對山崎笑道:“希望武居先生那邊會有消息,要不然你們就有的忙了,調查長期經濟狀況,這可要不少時間呢。”

  “我知道。”山崎說道。

  宮本美子說道:“還有,等小五郎出來,讓他去找有馬先生的妻子試試,或許她會知道些什麽。”接著笑道,“雖然不全部都是,但是大多數家庭,一個女人的花銷,直接反應家裡的經濟狀況。”

  “我知道了。”山崎問道,“只是,為什麽不讓阿姨去呢,等叔叔出來,還有幾天呢?”

  美黛子問道:“對啊,媽媽,為什麽不讓阿姨去?”

  宮本美子笑道:“兩個笨蛋,就算讓英理解決了問題,小五郎也不會早出來,而讓小五郎去做,這樣他就和英理有更多的共同話題了。”

  “哦,明白了。”美黛子笑道。

  宮本美子笑道:“好了,不說這些了,我們開飯吧。”……

  8月25日,星期一,妃律師事務所。

  上午,妃英理讓栗山綠把為毛利申請保釋的文件交了上去,預計下午就能接毛利出來。……

  午前,妃英理從武居先生那裡拿到了一些借據,加起來大約有六百萬日元,都是有馬雅彥近幾年來借的,而還清這些欠款需要大約一千萬日元。……

  中午,妃英理把有馬雅彥的借據和文毛利申請微罪的文件,一起送去給了九條檢查官。

  申請大意是,毛利當時酒喝多了,酒摔了並非毛利的本意,毛利摔酒只是過失,而這個事件從本質上來說,是碎了一瓶高價酒,毛利已經主動承認錯誤並向警方自首,還願意賠一瓶同樣的酒給物主,因此請求把摔酒事件歸類為微罪,對毛利進行不起訴處理。……

  下午,葛飾區小菅,東京據置所。

  山崎、美黛子、蘭、園子、柯南,跟隨妃英理和栗山綠過來接毛利。

  看到妃英理,毛利沒好氣的說道:“你總算來了。”

  “不想看到我?”妃英理有些生氣,“那好啊,我走了,你慢慢在這裡住著吧。”

  “媽媽。”蘭連忙攔下妃英理,然後又瞪著毛利說道,“爸爸,你真是的,媽媽可是來幫你的。”

  “誰要她幫啊。”毛利小聲嘀咕道,聲音很小,知道這話不能讓妃英理聽到,要不然真把自己留在這裡,那就糟糕了。

  “說什麽呢。”妃英理沒好氣的說道。

  “沒什麽,”毛利說道,“我是說天氣真好。”

  “哼。”妃英理冷哼一聲,然後為毛利辦完了保釋手續,把毛利接了出來。

  上車回家時,毛利沒有坐妃英理的車,而是坐了栗山綠的車。……

  毛利家,客廳。

  妃英理拿出一個拮借據,“把這個簽了。”

  “什麽東西啊?”毛利一看之下叫道,“借據?我幹什麽向你借錢啊。”

  妃英理說道:“賠白鳥警部的紅酒一百萬日元,保釋保證費用兩百萬日元,律師費用三百萬日元,總共六百萬日元,你的那張銀行卡裡居然只有五萬日元,我沒拿,所以你一共欠我六百萬日元,年息百分之十。”

  “什麽,每年還有百分之十的利息?”毛利叫道。

  妃英理沒好氣的說道:“廢話,沒收你百分之二十的利息,已經對得起你了。”

  “好,好,”毛利忍住怒,“我簽。”接著發現一個問題,

“等等,你剛剛說,我的銀行卡?”  “沒錯啊,”妃英理說道,“你的事情,當然是用你錢。”

  “等等,等等,”蘭驚道,“爸爸,你不是在卡裡陸陸續續存了兩百多萬日元的嗎?”

  “呃,這個……”毛利的舌頭打結了。

  “爸爸!”蘭惱怒的叫道。

  妃英理對毛利說道:“行了,不要磨磨蹭蹭的了,趕快簽字。”

  “我簽。”毛利咬牙切齒的簽了字,然後說道,“把銀行卡還我。”

  妃英理收起借據,“沒門,等收夠了錢我才能還你。”

  “可惡。”毛利叫道,“誰知道你會不會多收啊。”

  “我像你呢?”妃英理送上一雙白眼,“我這裡,每筆帳目都是清清楚楚的。”

  “天知道。”毛利送還一雙白眼。

  “山崎,你把調查的事情跟他說一下。”妃英理說道。

  “是,阿姨。”山崎應道。

  “栗山小姐,我們走了。”妃英理說道。

  “等等,媽媽,吃了飯再走吧。”蘭連忙說道。

  妃英理瞟了毛利一眼,“沒、胃、口。”說完就當先走了。

  “爸爸。”蘭希望毛利幫忙。

  “哼,走了好,幫我們家省米了。”毛利昂頭說道,然後去浴室了。

  “啊……”蘭火冒三丈的抱怨道,“真是的,你不在家才省米呢!”

  見戲演完了,山崎、美黛子、園子一起告辭離開了。……

  晚上,美黛酒家。

  看毛利過來了,宮本美子打趣道:“出來了?住得怎麽樣?”

  “算是比上次好吧。”毛利說道,“來一打啤酒,記帳。”

  “好的。”宮本美子笑道,“我再送你瓶紅酒吧,算慶祝你歸來,不過別在這兒喝。”

  “那就謝了。”毛利笑道。

  今天晚上的雜煮是加入多種蔬菜的山豬肉骨湯配金槍魚肉,把一份金槍魚肉放入湯中燙熟取出,再撈一大杓蔬菜蓋上,澆上一杓牛肉醬,算是啤酒套餐的主菜。

  輔菜是牛肉串;水煮小菜六種,土豆片、花生、扁豆、白蘿卜片、香菇、栗子;還有輔醬五種,酸蕃茄醬、甜蘋果醬、芥末醬、辣椒醬、鹹納豆醬;這些包裝好的成品。

  毛利的啤酒套餐包括一打十二罐啤酒,一份主菜,十二串牛肉串,十二份水煮小菜,兩杓牛肉醬,五包醬。

  拿著兩個大盤子,一盤主菜,一盤水煮小菜蓋牛肉串,毛利回到老位子上。

  山崎把啤酒送上,然後告訴毛利有關有馬雅彥的事情,以及這件事情涉及到妃英理幫毛利申請微罪的事情。

  “好,我知道了。”毛利面無表情的說道。

  雖然毛利沒有什麽表情,不過山崎從毛利變柔和的眼神中,還是看出,毛利有些感動,畢竟妃英理是為了他,才去拜托九條檢察官的,只是感動歸感動,只是一時的而已。……

  晚上,山崎把醉酒的毛利送回家,還有一瓶82年的波爾多酒,然後回來吃宵夜,燉了幾個小時的山豬肉骨。……

  8月26日,星期二。

  上午,毛利帶著山崎,還有非要跟來的蘭與柯南兩人,找到了有馬夫人。

  不過,結果卻不如人意,有馬夫人一直接受她爸爸大津敏之的資助,並沒有察覺到家裡的經濟有什麽異常。……

  午前,米花廣場,竹鶴飲料店。

  毛利向妃英理匯報了調查情況,卻得知已經不用查了,九條檢察官已經憑那些借據,讓警方申請下了對有馬雅彥的逮捕令和搜查令。……

  大津不動產會社的保險箱空了,不知道裡面有什麽,不過大津不動產會社帳目上有錢款1200萬日元,而有馬雅彥在大津敏之去世後,突然向多位債務人還了近一千萬日元,還以年薪千萬日元聘請了一位意大利廚師。

  雖然有馬雅彥一直保持緘默,但是因為不明來歷的巨額錢款,仍然被認為是殺死大津敏之的凶手,因此被起訴了,操辦的正式九條檢察官。

  九條檢察官認為,有馬雅彥因為經濟方面的問題,加上大津敏之情願把錢給她女兒花銷,也不願意借錢給他渡過難關,所以針對大津敏之實施了犯罪計劃,目的就是保險箱裡的錢款。

  大津敏之以及他的若乾位同夥一直在盯大津敏之,正好發現井上隆志的竊盜,於是就利用了這次井上隆志的竊盜行為殺人奪款。

  他們中的一個人小心的爬入大津不動產會社社長,另一個人在後面銷毀同伴的腳印,保留他井上隆志的腳印。

  爬入社長室的犯人,從大津敏之身上拿到鑰匙打社長室門和外面大辦公室的門,放同夥和接到消息匆忙趕來的有馬雅彥進來。

  有馬雅彥叫醒大津敏之,逼問出保險箱的密碼,然後殺了他,打開保險箱取出了裡面的所有東西。

  有馬雅彥用身上的圍裙擦去凶器煙灰缸上的指紋和血跡,卻故意沒有擦保險箱,正是要讓井上隆志的指紋留在保險箱上,以便於把殺人奪款的事情嫁禍給井上隆志。

  一方面為免爬出去留下痕跡,一方面時間過了晚上九點,秋山管理員已經回到大廈出入口處的管理員室,有馬雅彥就假借還老花鏡的名義找上秋山管理員,吸引他的注意力,讓一名同夥拿錢先走。

  而等有馬雅彥帶秋山管理員來到大津不動產會社會長室外,會長室內的另一名同夥就在裡面演戲,有馬雅彥就叫秋山管理員看,確認裡面真在發生事件,使他自己有了不在場證明。

  然後,有馬雅彥撞開社長室的門,衝進社長室接觸大津敏之,同時讓秋山管理員打電話,以方便躲在門後的同夥,在秋山管理員沒看到的情況下,離開了社長室,而他自己則在秋山管理員的眼皮底下,把鑰匙放回了大津敏之身上,完成了作案。

  鑒於有馬雅彥及其同夥屬於團夥作案,刻意殺人奪款並嫁禍他人以圖脫罪,情節惡劣,九條檢察官在對有馬雅彥起訴書中向裁判廷要了無期刑。

  雖然凶器、贓款等,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有馬雅彥犯案,但是辯方律師完全沒有辦法說明巨額錢款來歷,所以官司完敗。

  這讓有馬雅彥呆掉了,同樣是沒有證據,怎麽井上隆志就能逃脫一部分罪名,而他則全部承擔。

  辯護律師告訴他,一方面由於他的緘默,讓裁判廷認為他沒有說實話,另一方面由於已經裁定井上隆志不是殺人奪款犯,而他正好在事件後突然多了巨額財產,所以裁判廷合議時,情理壓過了客觀。

  有馬雅彥不服上訴,他承認他臨時見財起意殺了大津敏之,但不承認是故意的團夥作案,並嫁禍井上隆志,以減輕罪名。

  有馬雅彥說他確實是去送老花鏡的,但沒有找到證人。

  有馬雅彥說他敲門後是大津敏之開的門,那時候他才知道遭了賊,而在大津敏之當他的面打開保險箱檢查裡面財物時,發現保險箱內有大量現金和其它財物,於是就見財起意,用桌上的玻璃煙灰缸殺了大津敏之,然後用圍裙擦掉了上面的指紋和血跡,後來燒掉了圍裙。

  這個說法同樣沒辦法證實,特別是對於大津敏之當他的面打開保險箱檢查裡面財物的說法。

  有馬雅彥說他不是故意漏掉保險箱意圖嫁禍井上隆志,而是真不知道,不過沒有證據。

  有馬雅彥說牆上的打人影子,他是利用了社長室裡的一個鍾,這個鍾他在警察來前放在了身上,帶出現場銷毀了。

  鍾由一個撞鍾小人和一個金屬鍾組成,整點時撞鍾小人就會敲打金屬鍾,通過燈光照射放在牆上看起來就像打人的影像,而沒有聲音,是因為他拿掉了金屬錘頭。

  警方向大津不動產會社的員工確認了有這個鍾,並買了一個來試驗,但是秋山管理員當時只是匆匆看了一眼,不能確認打人的影像是不是這個鍾的影像。

  不過鍾的影像確實像打人的影像,而有馬雅彥有同夥存在的這件事情同樣無法確認,所以上訴成功了一半,取消了團夥作案,這個罪加一等的罪名,有馬雅彥因故意殺人奪款並意圖嫁禍他人以圖脫罪,被裁定三十年刑。

  有馬雅彥不服再上訴,想要去掉故意這個罪名,但因為大津敏之和他關系不好,對於大津敏之當他的面打開保險箱檢查裡面財物的說法,更傾向於大津敏之被逼之下當他的面打開保險箱這種說法,最終上訴失敗,裁定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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