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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空走私1859》第338章 納什維爾的嚴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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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終於進入了1863年的12月,在這個時代,全世界雖然剛剛從小冰河的時期走出來,開始了全面升溫,進入了溫和時期,但因為剛剛才進入溫和時期,加上全球的人口基數還比較少,工農業也不發達,導致全球溫室效應不強,所以全球的平均溫度依舊比較低。

 具體到北美地區的納什維爾,這座美國中部最重要的樞紐城市,在十一月末的時候,氣溫就降到了十攝氏度以下,而在進入十二月份,北方的冷空氣一來,氣溫立刻驟降到了零下,再加上當地氣候濕潤,濕度較大,所以很快就飄起了雪花。

 往常的時候,納什維爾的雪景也是本地民眾相當喜聞樂見的事情,因為下雪有利於農作物的生長,而且還能給家裡人帶來不少浪漫的樂趣,然而在今年,納什維爾的市民都開始討厭起下雪來了,因為下雪對已經陷入包圍與困頓的他們來說,是一種雪上加霜一般的噩夢。

 實際上,當聽說史密斯蘭地區的俄亥俄河軍團被全殲,與外界交流的火車道也被切斷之後,納什維爾城的詹姆斯麥克弗森就意識到,這座城守不住了。

 為此,他第一時間向後方的白宮拍了電報,要求立刻帶兵突圍,放棄納什維爾。

 在當時的情況來看,中國人與!聯盟軍剛剛打下史密斯蘭,附近孟菲斯城的守軍不足,聯盟軍的援軍也沒有抵達,所以如果詹姆斯麥克弗森立刻帶兵突圍的話,還是有可能及時離開的。

 然而,林肯不同意這個方法,因為如果他們不戰而退的話,就會白白的把納什維爾這個重鎮扔給對方,從而讓聯盟國的東西雙方連成一線。這是他們絕對不樂意看到的結果。

 所以,林肯命令詹姆斯麥克弗森呆在原地,固守待援,他則會組織力量,盡快打通與納什維爾的聯系。

 詹姆斯麥克弗森雖然目光敏銳,但腦子有點僵硬,確切的說,是太習慣聽從上司的命令,因此總統既然這麽說了,他也就這麽做了。哪怕他知道呆的越久,局勢就越危險。

 當然,林肯也沒有欺騙他,而是真的費盡心思來解決這個事情,以打破目前不利的局面。

 為此,林肯先是讓正在重新休整的弗吉尼亞軍團停止休整,任命安布羅斯埃弗雷特伯恩賽德為軍團指揮官,帶領新的弗吉尼亞軍團急忙趕赴史密斯蘭,希望重新打通這條河上同道。

 為了配合這支部隊奪回史密斯蘭。林肯還集中了三個內河艦隊,派出了總共二十六艘鐵甲艦,沿著俄亥俄河而下,與中國人的特混艦隊決戰。

 換言之。林肯的方法,是河上陸上一起進攻,倒不是指望自己的鐵甲艦隊能取得多大的勝利,只希望能牽製住中國人的艦隊。讓他們不投入到對史密斯蘭的地面支援就可以。

 至於弗吉尼亞軍團,這個軍團早先是一支敗軍,曾經被聯盟軍的北弗吉尼亞軍團打的找不到北。但是骨乾猶在,依然具有很多有經驗的基層軍官,而且當初的失敗也是有種種客觀原因,總起來說,這個軍團當初打的還是很堅挺的。

 當然,只是這個原因,還不能成為擴編弗吉尼亞軍團的理由,畢竟這是一個經歷過重大失敗的軍團。

 真正的理由是,弗吉尼亞軍團就在華盛頓,是華盛頓目前唯一的一支機動力量,加上裡面有很多中層指揮官,他們的家裡大都是工業資本家,掌握了很多軍火的生產,所以為了照顧這些工業資本家,獲得他們的幫助,林肯才擴大了弗吉尼亞軍團的規模。

 經過擴軍,尤其是補充了大量征召兵之後,這個軍團重新成為一支總人數超過十八萬的大軍團,

 不過,林肯之所以任命安布羅斯埃弗雷特伯恩賽德為這支大軍團的指揮官,還跟喬治戈登米德有關。

 被林肯看重的格蘭特將軍陣亡之後,林肯有感於聯邦軍缺乏一個統一的指揮機構,導致部隊各自為戰,所以下定決心對全合眾國的軍隊進行改組。

 改組之後,不管是原來的正規軍,還是臨時征召的部隊,統一被稱之為聯邦軍,並開始組建聯邦軍戰時總司令部。

 這個聯邦軍戰時總司令部除了能夠統帥並命令合眾國境內所有的軍隊外,最大的特色就在於能夠繞過國會,不必接受議會的質詢,直接聽從總統的命令,從而在加強了林肯總統特權的同時,也增加了軍隊執行命令的效率。

 這樣一來,國防部就成了一個只能管後勤跟訓練的部門,說名存實亡也差不多,而林肯總統的權威則大大的增強了。

 改組之後,林肯並沒有親自擔任這個新成立的聯邦軍戰時總司令,反而是打算找一個專業的將軍擔任,而找了半天,他總算是找到了合適的人選,這個人,就是目前正帶領波托馬克軍團與羅伯特李對峙的喬治戈登米德!

 在目前的局勢下,聯邦軍可以說在各個戰場上都是連戰連敗,在諸多的失敗下,與南北雙方公認的名將羅伯特李打的有聲有色互不相讓的喬治戈登米德,就漸漸成了聯邦軍的希望寄托與偶像。

 準確的來說,喬治戈登米德帶兵以來,並沒有取得什麽重大勝利,比起已經陣亡的格蘭特跟謝爾曼,他這個人的戰果並不突出,也並不耀眼。

 但是,他有十分高明的組織能力,戰術能力也十分不錯,所以雖然帶兵謹慎,不怎麽出彩,但誰讓他的對手是羅伯特李呢。

 羅伯特李現在不但是南方軍的英雄,也被北方軍認為難得的指揮天長,那麽,能跟這個天才將領打的互不相讓,說明本身也是高手。

 再加上,目前幾乎所有的將領都遭到了重大失敗,只有喬治戈登米德沒有什麽失誤,兩相對比之下。矮子裡面拔將軍,喬治戈登米德就被聯邦軍當成了大救星,把他吹成了聯邦軍的天才將領,這樣看的話,把他任命為聯邦軍戰時總司令,似乎是目前的最佳選擇。

 雖然在林肯看來,提拔喬治戈登米德是無奈之舉,畢竟他一開始的人選不是他,而是格蘭特,但卻是誤打誤撞的選對了人。

 誠然。如果結合之前的戰例,當初的格蘭特的確更加的璀璨一些,而且他的戰略戰術能力似乎看起來也比米德高明,但實際上,兩者的戰略戰術能力相差不大,組織能力上,米德還要更勝格蘭特一籌。

 格蘭特能夠迅速成名,原因在於他當初的戰場是西部戰線,在中國人下場之前。西線的聯盟軍無論是兵員素質還是指揮官的指揮水平,比東線都要弱的多,而且地方廣大,人事關系簡單。十分有利於格蘭特的發揮,讓他能夠進行大踏步的進攻。

 相反,米德從一開始,就在更加殘酷的東線戰場服役。他所面對的,都是聯盟軍的精銳部隊,而且指揮官也都是像羅伯特李。還有石牆傑克遜等名將,另外東部戰場的騰挪范圍更小,很難搞運動戰,更多的是陣地戰,再加上人事關系的複雜性,這也讓米德無從順利發揮。

 可是,盡管沒有格蘭特的條件,但米德依然靠著自己的謹慎與縝密,逐漸的打出了自己的名氣。

 他不但在葛底斯堡戰役中完成了漂亮防守,帶領波托馬克軍團軍團之後,更是讓這個軍團在人員損失更小的基礎上,完全的擋住了羅伯特李的北弗吉尼亞軍團,讓這個南方的精銳部隊再也無法對聯邦政府發起進攻,只能繼續龜縮在弗雷德裡克堡。

 嚴格的說,如果把格蘭特比喻成那種只求達成戰術與戰略企圖,卻不顧士兵性命,不管犧牲有多少的主動進攻派,那麽米德將軍就是那種既能照顧到戰術與戰略企圖,又關心士兵性命的防守反擊派。

 很難說這兩種風格哪一種更好,因為兩人都是優秀的將領,倆人真對起來估計也是半斤對八兩,結果如何還要看運氣。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說,格蘭特那種指揮風格,更適合帶領比敵人更強大的部隊,也就是說善於指揮強勢軍隊,更利於在強勢中發揮能力,而米德將軍則不同,他更適合在弱勢中發揮。

 仔細想想也是,能夠主動進攻,一般來說就說明自己比對手強,而從歷史上看,如果不是中國人與英國人法國人的下場干涉,北方聯邦軍除了一開始沒啥準備外,的確無論從哪方面都比南方軍強。

 因此,如果沒有外來力量干涉的話,那麽格蘭特這種人帶領北方軍,的確是最佳選擇,因為他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結束這場南北之間的大規模戰爭,從而減少更大的損失,為國家保留更多的元氣。

 但是,從中國人開始干涉的時候起,這場戰爭的性質就變了,已經從一個單純的因為理念以及經濟體系的不同而產生的內戰,變成了一個具備反侵略性質的衛國戰爭。

 沒錯,至少在美利堅合眾國的角度來看,他們這場戰爭的確是一場正義的衛國之戰,而中國人,英國人還有法國人是侵略者,南方人則是叛亂者或者說是美奸、偽軍。

 不過很可惜,這是個列強爭霸的時代,戰爭的正義性與否雖然也很重要,但卻沒有後世那麽重要,所以歸根到底,還是要看戰鬥力。

 單純從力量對比來看,北方相比南方,雖然依然佔據了人口數量、交通便利性、農業與工業的總產值還有軍隊數量等方面的優勢,但實際戰果卻相當不理想,面對叛亂的南方軍與外國侵略者,一直處於敗多勝少的局面,幾乎沒有一次能夠鼓舞民心的戰略性勝利。

 當然了,也不能說沒有鼓舞人心的重大勝利,比如之前被稱之為推開西線聯盟軍大門的夏洛戰役,格蘭特就曾經在西線大敗聯盟軍,並因此正式嶄露頭角被外人所知,可惜當格蘭特後來在維克斯堡戰役中失敗陣亡之後,那些曾經鼓舞過人心的戰果已經在更多的失敗面前黯然失色。

 也就是說,美利堅合眾國雖然依舊後勁十足,還有很強的戰爭底蘊,正如斯克斯特之前對李永吉所說。你滅掉我一個軍團,我回頭就能組建十個百個甚至更多的軍團。

 但是,就目前的整體戰場態勢來看,聯邦軍已經從原來的戰略進攻階段,轉變到了戰略相持階段,並且還在繼續向戰略防守階段轉變。

 之所以如此,關鍵就在於聯邦軍的損失太快太大了,畢竟他們接連損失掉了四五個戰略級的軍團,就算是強如美利堅合眾國,一時之間也緩不過氣來。

 要知道。人口基數那就只是人口基數,要轉變成龐大的兵力,還需要一定的反應時間,而這個反應時間,雖然具體說來有很多相關指數,但一般來說,指的就是把一個普通人訓練成合格士兵的時間,以及兵工廠生產出足夠數量的武器的時間。

 因此,至少在目前這種聯邦軍整體呈現弱勢的情況下。格蘭特那種強勢風格就不太合適了,如果他還活著,讓他成為聯邦軍總司令,他肯定繼續不顧傷亡的下令跟敵人死磕。那樣只會造成己方更大的殺傷,讓聯邦軍的整個局勢更加不利。

 相反,米德將軍那種防守反擊式的彈性防禦風格,更適合現在的聯邦軍。因為這樣會讓聯邦軍得到一口喘息之機,讓他們能有更多的時間訓練部隊,以期待之後的雄起。

 用個通俗的話說。格蘭特就好比伸直了拳頭向前猛衝,與對方硬碰硬,用以傷換傷的方法,打的對方沒有喘息之機,從而用蠻力迅速把對方乾趴下,而米德將軍則會把拳頭先收起來,並且能主動後退,以期待更強的爆發。

 很顯然,目前這種情況下,米德將軍當聯邦軍的戰時總指揮,還是相當合適的。

 為了讓米德將軍名正言順的當上聯邦軍的戰時總司令,林肯先是授予了他國會金質獎章——這在沒有美國總統自由勳章的時代下,這是美國的最高榮譽了。

 授予了國會金質獎章後,林肯又以總統的身份,以美利堅合眾國武裝總司令的名義,提拔米德將軍為美利堅合眾國的正規軍中將——這在還沒有上將軍銜的合眾隊體系來說,就是最高的軍銜了。

 被授予了國會金質獎章,又當上中將之後,從榮譽跟地位上來講,米德已經是凌駕於其他將領之上,這個時候,林肯才任命他為美利堅合眾國聯邦軍戰時總司令的職務。

 如此一來,先給榮譽,再給軍銜,最後才給職務,也算是名正言順,水到渠成了。

 米德將軍呢,也不負眾望,當上聯邦軍總司令之後,很快就調動部隊,開始在各個方向展開全面的收縮防守。

 他不但繼續讓波托馬克軍團在東線與聯盟軍對峙,而且還叫停了進攻波士頓部隊,讓他們只是跟波士頓的英法聯軍對峙,不要主動進攻,以保持自己的有生力量。

 與此同時,他加大了對各地部隊的整軍力度,要求他們以最快的速度成軍,甚至建議在美國各大城市深入的展開強製兵役製制度。

 毫無疑問,他的這些做法都是相當正確的,也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唯有對史密斯蘭,他無法完全貫徹自己的暫時放棄的宗旨。

 實際上,在米德看來,納什維爾已經成了孤城,繼續屯兵在那裡毫無意義,但林肯卻不那麽認為,他覺得那裡依舊可以成為一個深入南方的釘子,是不能放棄的。

 所以,最後米德向林肯總統妥協了,答應調弗吉尼亞軍團前去史密斯蘭解圍,但米德也有個要求,那就是如果史密斯蘭反擊戰受挫,就要立刻讓納什維爾的部隊突圍。

 為此,米德還特意調動了詹姆斯河軍團去納什維爾附近,不是為了進攻弗吉尼亞的聯盟軍,而是為了接應突圍的納什維爾軍團——沒錯,就是納什維爾軍團,這是個新成立的軍團,軍團長就是詹姆斯麥克弗森少將。

 既然米德將軍向自己妥協了,林肯也就變的大度起來,讓米德推薦弗吉尼亞軍團的指揮官,而米德立刻就選了安布羅斯埃弗雷特伯恩賽德。

 對這個人,林肯雖然不是那麽信任,畢竟在他看來,這家夥之前的表現可不怎麽樣,但耐不住米德將軍的堅持,於是就同意讓他繼續當這個弗吉尼亞軍團的指揮官。

 至於米德將軍選他的理由,則是因為伯恩賽德的戰術能力雖然不怎麽樣,但組織能力很強,而且他善於運用新武器。

 比如聯邦軍如今使用的麻布殼定裝彈,還有後裝六磅炮以及那種煤油燃/燒/瓶,都是他親自帶隊設計的,也是他強烈建議列裝的,這些東西雖然還沒有在西線取得實質性的戰果,但在東線的表現卻不錯,打的聯盟軍叫苦不堪。

 而且,米德還知道,伯恩賽德之前帶兵的時候之所以消極怠戰,根本原因是由於他不想與南方的同胞開戰, 屬於思想比較激進的那種理想主義者。

 但是,如今已經不是當初了,而是有外國入侵的衛國戰爭,所以伯恩賽德的愛國熱情也被點燃了,已經不是原先那個總想推脫指揮官身份的逃兵了。

 在米德帶領波托馬克軍團期間,伯恩賽德在他的手下當一名軍長,指揮戰鬥的時候經常徹夜不眠,打的也相當不錯,尤其是那種縝密的防守,更是讓米德也讚歎不已。

 正因為如此,米德才一力推薦讓伯恩賽德當弗吉尼亞軍團的指揮官,在他看來,他是目前狀況下最合適的。

 很顯然,讓這個善於防守的人去指揮反擊部隊,說明米德不看好反擊史密斯蘭的戰術安排,但耐不過總統的期望,才勉強試一下而已。

 可惜,稍後的事實很快就證明了一條理論,當你以為事情會傾向於壞的結果的時候,那麽結果往往會更壞!r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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