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快點登入,你們這些看小說都不登入就離開的。
登入可以幫助你收藏跟紀錄愛書,大叔的心血要多來支持。
不然管理員會難過。
《福從天降》第八十九節 賊贓
  第二天早上,藍為起了個大早,照例在‘外面’買回來了十人的美味早餐:生煎包、豆漿與牛奶、香腸飛餅卷、鹵雞蛋,外加一人一個大蘋果。

  豆漿與牛奶,基本上是大人喝豆漿,小孩子喝牛奶,沒有可挑的。鹵雞蛋和蘋果一人一個,生煎包和香腸飛餅卷就根據各自的愛好與食量取用。

  營養豐富又美味的早餐,讓十人吃得有滋有味,都誇藍為買的早餐好吃。藍為在一旁笑咪咪,隻吃不說話。

  飯後,幾人又去玩了其余的昨天沒有玩的娛樂項目,因為吃了中午飯後,就到了返程的時間,得抓緊時間玩會。

  一通玩下來,最讓小孩子們感到記憶深刻的是‘魔法碗’:從高16米的站台口急速滑下,在通過了半透明管狀滑道之後,會高速衝入一個直徑為8米的巨碗,由於離心力的帶動下,在沿巨碗邊緣旋轉約三圈半之後,再衝入碗中間的洞口,最後昏昏沉沉地滑到一個水裡結束這場冒險。

  因為覺得好玩,幾個小孩反反覆複的玩了多次,才戀戀不舍的轉去玩其它的遊戲。

  上午的時間很快過去了,匆匆的吃了中午飯,一行人坐上了旅遊大巴,開始返程。

  晚上,回了N市的一行人,由藍康兩夫婦帶著,去吃了自助火鍋。考慮到小孩子們不能吃辣,特地點了個鴛鴦鍋。

  其實小孩子多,大都是吃一會兒就下桌了,大半因為喝飲料喝飽了,吃自助餐不劃算。不過,因為這家火鍋店的冰淇淋特別的好吃,不說小孩子,就連藍為都吃了好幾個,也就沒有去糾結劃不劃算的問題了,味道好才是關鍵。

  金玉只是嘗了一下冰淇淋,雖說覺得味道不錯,可老年人大多不喜吃冷食,對胃不好。嘗了一小口後,便隻吃火鍋,外加鮮榨的西瓜汁。

  吃完了火鍋照例是飯後散步,然後回家睡覺。

  第二天,還在家中睡懶覺的眾人,被‘啪啪啪’的敲門聲給驚醒了。藍為打開門一看,門口是兩個威武的警察,首先遞進來證件,驗明正身後,兩個警察蜀黍開了口:“請問,余苗是住這裡麽?在家麽?”

  藍為愣愣的道:“是呀,在家呢。”她剛開始還以為警察蜀黍是來找她的,說實話,她確實是怕英明的警察蜀黍發現了她的秘密。

  沒想到警察一開口,卻原來是找余苗的。藍為讓兩位警察稍等,轉身去把余苗給叫了起來。

  余苗睡眼迷離的出來了,身上還穿著睡衣呢。她揉了揉雙眼,打了個哈欠:“什麽事呀?”聲音裡透著不耐。也是,大清早的,想睡個懶覺都不成。

  “請問,你是否在XX時候XX地點,向XXX購買了XX物?”一個年紀稍大一點的警察問。

  ……

  余苗揉了揉腦袋,想了一會兒,點了點頭道:“是的,好像是有這麽一回事。”說完還一拉脖子上的金項鏈:“喏,這就是其中的項鏈。”

  “很好,現在鄭重的告訴你,這些你所購買的東西,是小偷偷來的,屬於賊贓。現在小偷已經被捉拿歸案,需要找到這些賊贓的下落。請你拿上這些東西,和我們一起去警察局,協助調查案件。”那警察繼續說道:“鑒於購買賊贓屬於非法行為,要不要對你進行拘留,還要對你進行調查後才處理,請配合。”

  余苗傻眼了:這是腫麽回事?買個東西也犯了法?要拘留?暈,我不要去警察局!

  藍為也愣住了:這余苗怎麽會去買了賊貨?買賊貨當然是違法行為了。以前藍為經常在電視新聞裡看到:某個廢品收購站,因為買了賊貨,而被罰款的事,嚴重的還會被拘留。這余苗怎麽會做這麽愚蠢的事?

  要不就是不知道是賊貨,要不就是貪圖便宜。想到愛佔小便宜的余苗,藍為相信,肯定是因為那些東西賣得便宜,余苗才會去買的。至於知不知道是賊貨,這個就要問余苗才清楚。

  要知道,會不會被拘留,跟是否知道是賊貨還買有很大的關系。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或者代為銷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因此要成立犯罪必須以“明知”為條件。

  事到如今,余苗不想去警察局也不成了。如果強行不去,會被警察給強行拘留的。那時候,就算是不知情,也不好說清了。

  藍為趕緊勸說余苗配合調查,等調查清楚,只要不是明知還買的情況,最多就是罰點錢。

  當然,勸說的同時,藍為將相關的心理暗示也暗示給了余苗。沒辦法,其實她也不想這麽做的,但依余苗以往的表現來看, 就算不知道是賊貨,可猜也能猜到。畢竟,那麽便宜的東西,商店裡可買不到。

  怪就怪在,余苗貪圖小便宜,在猜到是賊貨的情況下,還努力的將價錢往下壓了些,才買下了這些金首飾。那小賊也恨余苗壓的價太低,可他又急著出貨換成現錢,沒辦法還是賣了。

  只不過,賣了之後,他便尾隨在沾沾自喜的余苗之後,摸清了余苗住的地方,也搞清了余苗的私人信息,不為別的,只為了他日落網後能交待出賊贓的下落,也能惡心一下余苗,給她添點堵什麽的。

  所以,悲摧又可憐加可恨的余苗,便被警察蜀黍給找上門來了。

  藍為自然不想余苗出事。雖說她以前不喜歡余苗,可現在的余苗不是被她給改造得也孝順婆婆,而且不難為黎衝了麽?加上看在藍康的面上,看在侄子藍海的面上,也不能讓余苗出事呀。所以,藍為不惜花費巨大的精神力,將要注意的事項,都在秘密的心理暗示中,傳達給了余苗。

  其實余苗也只是貪圖一點小便宜,確實沒有造成什麽重大的社會危害,所以,藍為用上心理暗示,也沒有過多的糾結,只求這件事過後,能讓余苗吸取經驗教訓,不要再貪圖小便宜了。

  換了衣服後的余苗,最後還是在藍康心痛的眼神中,藍海藍蓉驚嚇的表情中,被警察給帶走了。

  警察一走,藍康像無頭的蒼蠅一樣,在屋裡團團轉:“怎麽辦?怎麽辦?”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