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登入嗎?
(-3-)是不是要下跪求你們?
趕快為了可愛的管理員登入喔。
登入可以得到收藏功能列表
還能夠讓我們知道你們有在支持狂人喔(*´∀`)~♥
《大上海1909》第六百七十九章 判處死刑
第二次的庭審對檢控方非常不利,被告寺內正毅和辯護律師不僅找來了好幾個證人證明寺內正毅下令屠殺是奉命行事,而且他們還否認屠殺無辜的平民,他們找出一些證據指證那些平民其實已經不是平民,而是有武器的反抗軍,如此一來,寺內正毅屠殺平民的罪名就不能成立了。

 但是檢控方也很快讓新的證人上庭作證,指證寺內正毅是屠殺,不管他是不是奉命行事,他的所做所謂已經是具有屠殺的事實。雙方你來我往,見招拆招,法庭上十分熱鬧。

 這次庭審進行了整整三天,雙方幾乎使出了所有的手段和底牌,檢控方將寺內正毅所有的罪名都進行了一一的指證並讓所有的證人出庭作證,能夠拿得出來的證據全部拿了出來。

 而寺內正毅這邊抵死不承認自己犯罪,認為一切都是上級的指令,他只是一個軍人,只是奉命行事,罪名不應當由他來承擔,而且他的辯護律師還讓找來不少的證人證明這一點。

 第二次庭審完畢之後,接下來就到了宣判階段,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決定一次性審完、宣判一個戰犯,因此接下來就是要對寺內正毅進行宣判。

 在對寺內正毅進行宣判的前幾天,外界輿論鬧得沸沸揚揚,根據第二次庭審的結果來看,有些人認為寺內正毅被判屠殺平民罪的罪名很難成立。畢竟時隔多年了,很難找到直接的證據,到目前為止。雙方找的證人幾乎都是受害方和與被告有關系的證人,而沒有第三方證人,但是如果檢控方指控寺內正毅有侵略罪的罪名幾乎是十拿九穩,不過檢控方或法庭方面會不會允許指控侵略罪還能難說。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會議室。

 秦聯魁看著兩側各國法官道:“明天就要對寺內正毅進行宣判了,現在各位面前的是前兩次庭審的詳細過程記錄,有些法官還親自參加過庭審。現在我們就要對寺內正毅進行定罪,各位都看看庭審記錄吧。到底該如何定罪,希望我們今天能夠得出一個結論”。

 各國法官放開面前的庭審記錄看了起來,秦聯魁也認真的看著關於寺內正毅的庭審記錄過程,會議室裡只有沙沙沙的紙張翻動聲。

 半個小時後。所有法官都看完了庭審記錄,秦聯魁看著大家道:“諸位,相信大家都看完了,現在請大家發表自己的看法吧!”

 朝鮮法官代表李瑋鍾首先站起來道:“*官、各位法官,我認為寺內正毅犯有發動戰爭罪名、反人類罪名、侵略罪都成立,應該判處他死刑!”

 華國法官代表張汝敖說道:“*官、各位法官,從庭審的記錄上和寺內正毅在庭審期間態度沒有絲毫悔改,還極力企圖逃避製裁的情況來看,我認為檢控方對他所有的指控罪名都是成立。而且鑒於他受審時的態度,應該從重判決,以儆效尤!”

 見華國法官代表表態了。其他一些亞洲國家的法官代表們紛紛站起啦發表的自己看法,意見基本上都與華國法官代表差不多,即使有差別,也相去不遠。

 不過很快英國法官代表喬納森就站起來說:“*官、各位法官,我認為從這兩次的庭審過程中的情況來看,檢控方指控寺內正毅犯有發動戰爭罪。反人類罪和侵略罪等這幾項罪名的證據稍顯不足,從監控方找到的證人和提供的證據。還不足證明寺內正毅犯有這些罪名,證人都是受害方,他們說的證詞在法律效力上有問題,除非監控方能找到第三方證人!”

 聽了英國法官喬納森的話之後,華國法官代表張汝敖冷冷道:“喬納森法官,我看你這是雞蛋裡挑骨頭、強詞奪理,你到底是法官還是辯護律師?你所說的第三方證人是指的是什麽人呢?”

 喬納森道:“第三方證人就是除了受害方和被告方之外的人,例如西方人,除了華國和朝鮮人之外的其他在朝鮮和華國的外國人!”

 張汝敖氣極而笑:“哈,我真搞不懂你為什麽會有這樣的想法,你知道什麽叫屠殺嗎?意思就是說受害方沒有絲毫反抗的能力而遭到殺害,在這種情況下別說第三方證人,就是人數眾多的受害者能夠幸存下來的機率也是極為渺茫,即便是當時有第三方在場,你認為他們有多大的機率活下來呢?”

 喬納森道:“先生,我們是法官,是以法律為準繩的,不能感情用事,用受害方的證人作證,就好比讓受害者的家屬或親屬上庭作證是一樣的,你認為這樣的證詞有多少可信度呢?我們法官判決要依據證據和法律條文!”

 喬納森說完之後,幾個西方國家的法官代表紛紛表示看法,立場與喬納森全都保持一致,這讓喬納森獲得了幾乎一半的支持,在人數上還隱隱佔據優勢,這讓華國法官代表張汝敖和朝鮮代表李瑋鍾等人暗暗著急。

 這法官當中隱隱也分出了兩個陣營,一方以華國法官代表張汝敖為首、另一方以英國法官代表喬納森為首,雙方的心思,秦聯魁都很清楚,張汝敖、李瑋鍾等人是想致寺內正毅這些戰犯於死地,而喬納森等人則根本就是鬥氣,唱反調,說什麽維護法律的公正,根本就是胡扯。

 見雙方爭吵個不休,秦聯魁抬手壓了壓,各國法官見他要說話,立即都停止了爭吵。秦聯魁說道:“諸位,根據大家各自說的觀點來看,差不多分為兩個觀點,一種是認為寺內正毅有罪,另一種觀點認為證據不足,如果有第三方證人就可以定罪。我在這裡要提醒諸位,既然他們是被定為戰犯,那麽他們顯然就是有罪的,否則的話,諸位也不會來到這裡,這是各國政府都一致認同的,所以我希望諸位不要在是不是證據不足的問題上爭吵了!現在我們要做的是討論他們的罪名大小、應該如何判決的問題,這就是今天會議需要討論的,好了,開始吧!”

 法官代表們互相看了看,誰都沒有想到秦聯魁會在這個問題上一錘定音,特別是英國法官喬納森,他顯然對此是極為不服氣的,他認為秦聯魁是華國人,因此偏袒了華國法官代表張汝敖,不過現在秦聯魁在這件事情定了調子,而且秦聯魁將各國政府抬出來,喬納森也不敢再在這個問題上再做過多的糾纏,不過心裡卻極為不滿。

 還是李瑋鍾最先跳出來道:“*官和各位法官,寺內正毅在我國、華國造成了太多的殺孽,我這裡所說的不是他指揮軍隊殺死了多少清軍和朝鮮軍,而是他的軍隊殺了太多的無辜平民,他的所作所為已經到了法律無法容忍和無奈的地步,我認為應該判處他死刑!”

 “我不同意!”喬納森立即反對,他道:“寺內正毅是有罪的,關於這一點,我不反對,畢竟因為他的原因造成了很多無辜平民的死亡,但是我不同意判處他死刑,我認為一個人有罪,但不一定要判處他死刑,死刑對於一個曾經的國家首相,處罰過重!而且寺內正毅的年紀已經很大了,以他的年紀和身體狀態而言,已經沒有多少年可活了,我們為什麽要這麽殘忍呢?讓他在監獄中度過余生、讓他在監獄裡懺悔曾經犯下的罪孽不好嗎?不管怎麽說,寺內正毅也曾經聲名滿天下,也曾經是一個對世界有著重大影響力的人!”

 喬納森這番話一說話,幾乎得到了所有西方國家法官代表的讚同,還包括英國的小弟印度自治領法官代表,而且亞洲國家的其他幾個佛教國家的法官代表都表示對寺內正毅判處死刑太重, 應該減輕處罰,可以判無期或者二十年徒刑。

 說看上去沒有多甚至連大中華聯邦成員國的幾個代表都有這樣的想法,特別是尼泊爾和不丹、暹羅國等三國代表,他們的言語之中都表現出死刑太重。

 秦聯魁看向張汝敖,張汝敖站起來道:“*官閣下、諸位法官,確實如喬納森法官所言,對於寺內正毅這個年紀的人來說,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甚至是二十年有期徒刑來少區別了,因為他能不能再活二十年都難說。但是,這對於寺內正毅沒有區別,但是對於我們而言、對於受害國人民而言是有區別,對於那些沒有遭到傷害的國家的人民也是有區別的。

 判處寺內正毅死刑,說明我們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這個機構對妄自發動戰爭而侵害其他國家利益、對其他國家人民造成深重災難戰犯的懲戒力度和公正度,如果是一個普通人犯了故意殺人罪會被判死刑,更何況是一個造成了無數人喪失生命的大惡魔呢?而現今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對放下重大罪行的罪犯都是判處死刑的,難道就因為寺內正毅是貴族、是在日本有著崇高地位的前內閣首相,我們就可以無視他曾經放下的罪行嗎?這對於那些受害者們是何等的不公平?”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