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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犯張石頭,所犯何事,一一道來,莫要等老夫用刑…”
聞言田複珍一愣,張方嚴把程序搞亂了,按照事先擬定好的條文細則,本次法庭乃是由控辯雙方舉證質證,以此為基礎加以辯論,讓他如此一搞,案子還怎麽按照既有程序審下去?剛想起身出言提醒,卻聽一陣破鑼般的嗓音嘹亮回蕩於木棚之中。
“主審法官此言差矣,按照本法庭條例,主審官不負責審問案情,隻做居中裁判,而本人雇主張石頭既未經審結案判決定罪,又何來人犯之說?請主審法官收回之前所言,否則本人將向提刑按察使司衙門投訴,取消主審法官資格…”
這一番話說的不僅僅是不卑不亢,對致仕的張方嚴甚至已經冒犯至極。隨著聲音落地,卻見一名布衣小老頭昂然步入“法庭”,田複珍看清此人面目差點笑出聲來,此人竟是郭師爺。他萬萬沒想到,李信竟然找了這廝做張石頭的訟師,並且當真讓郭師爺以訟師的身份拋頭露面。
明朝其時,訟師的身份並沒有得到官府的認可,他們所能做的就是寫寫狀紙,在背後出出主意,搞點小動作,打點官員胥吏。而朝廷一度也對“訟棍”嚴厲打擊,很多民間訟師都因此被刺面流放,而且很多“積慣訟師”即便遇大赦亦不能赦。究其原因,在正統的主流思想裡,“訟師”乃是為了金錢苟利“挑詞架訟”的“訟棍”,自然為官府朝廷所不容。
所以,當呂四臻聽說李信讓他代表官訟之時才極力堅辭,這也在情理之中。而一向善於審時度勢的郭師爺竟然能不顧世俗眼光,毅然接下這個活計來拋頭露面,倒是讓田複珍刮目相看了。
張方嚴審案審了幾十年從來都是以此做開場白,不想今日竟被一個不明身份的“訟棍”當場搶白,氣的渾身發抖,白胡子亂顫。連連拍驚堂木。
“哪裡來的狂妄之徒,來呀,左右,將這廝拖出去打上二十殺威棒…”田複珍暗暗點頭,張方嚴雖然在氣頭上,卻還是厚道的很,隻讓人打郭師爺二十殺威棒,若是尋常官員,打上八十、一百也是尋常。
“法庭”上維持秩序的都是陸九由憲兵營精心挑出來的老兄弟,都事先對法庭上的條例做過突擊學習,都知道張方嚴的做法和條例是相悖的,便都默不作聲。
而再看郭師爺則毫不畏懼,進一步抗聲道:“請問主審法官,本人所犯‘法庭’那一條,當領這二十殺威棒,請一一指出,若有違犯,本人甘領棒打,若沒有違犯,還請主審法官還本人一個公道…”
張方嚴一時氣急,“成何體統,成何體統…”
位於張方嚴身後的呂四臻則連連小聲為其提醒。
“閣老,閣老?下官說話能聽見不?在案頭左側有法庭條例,可一一查看…”
盛怒之下的張方嚴這才恢復了理智,拿起案頭的“法庭”條例,又狠狠的瞪了郭師爺一眼,其中蘊含的意思則是,一旦找到你違犯了任何一條,絕不會姑息。
於是,剛剛開始的“法庭”審判就此被郭師爺進場的插曲所打斷。時間在一點一滴過去,那冊並不甚厚的條例被一頁頁翻過去,張方嚴的臉色也愈發難看。終於,他合上那條例文冊,驟然喝道:“各歸各位,法庭公審開始…”然後便黑著臉,不再言聲。
田複珍知道,張方嚴服輸了,郭師爺也沒真的撕破臉,讓張方嚴收回之前的話,來到張石頭面前昂然站立。
盡管張方嚴對這套條例允許訟師公然進入如此莊嚴肅穆的“法庭”而感到不滿,但還是接受了連提刑按察使司都沒有異議的“法庭條例”
這段插曲讓坐在右側陪審席上的米琰唏噓不已,他不知道郭師爺的來歷,卻對這個訟師敢於不懼權威直斥疏漏的勇氣欽佩之至。
這種別開生面的審案方式真是讓他開了眼界,隨著張方嚴宣布案件開審,他的目光則飛速的轉向坐在對面的太原知府田複珍身上。只見田複珍緩緩拿起身旁的文冊,一一翻看。然後陡然問道:“被告姓名,籍貫,有何官職在身一一道來。”
張石頭就站在當場,在李信的規劃裡這是一場沒有跪拜的審問,所以憲兵們並不強迫他跪倒,而張方嚴亦沒有在條例裡找到讓張石頭行跪拜之禮的條款。遵循有則可,沒有則不可的原則,即便不滿亦沒有出聲,他打定了主意,在一開始出醜之後,之恪守自己在法庭中由條例所賦予他的“本份”,除此之外不會發一言。
半晌之後,在郭師爺的提示下,稍顯木訥的張石頭才反應過來,這是在針對他問話,所謂被告指的也是他。
“張石頭,北直隸高陽人,三衛軍正五品營官…”
言罷,場外一片嘩然,沒想到人犯還是個正五品的大官,之前人們議論的焦點都在他殺妻與廢了奸夫上,直到現在百姓們才清楚,原來這人竟是三衛軍中營官。而三衛軍在太原城中手握大權,據說一共才七個營,此人身為營官,地位還能低了?
如此看來,征西將軍這是要大義滅親哪……
田複珍不管場外吵嚷,繼續按照早就擬定好的發言稿發問。
“某年某月某日某時,你是否在家中以劈柴的斧頭劈殺了妻子韓巧娘?”
米琰的目光亦隨著眾陪審轉到了張石頭臉上,只見眼中閃過一絲複雜的神色,隨即點頭。而田複珍則似不依不饒,加重了語氣。
“被告張石頭,你回答,是否以斧頭劈殺妻子韓巧娘?”
“是…”
隨即,田複珍又命人將一柄還染有血跡的斧子提了上來置於“法庭”當場之中,然後又質問道:“被告張石頭,你來回答,可是用這柄斧頭劈殺了妻子韓巧娘?”
張石頭不忍目睹,別過頭去,點點頭。而田複珍則又一次家中了語氣。
“被告張石頭看著證物,回答本府是否用這把斧子劈殺了韓巧娘?”
“是…”
張石頭無奈之下隻好照實回答。
田複珍好整以暇,突然又發問:“被告張石頭你劈殺韓巧娘之時,她在作甚?”
張石頭下意識的回答:“在生火做飯…”
田複珍確認道:“你在韓巧娘生火做飯時將其劈殺,是嗎?”
張石頭對田複珍將問題又重複一遍的行為十分不滿,他不明白那個之前看起來有幾分落魄的輔兵指揮,在當上太原知府後因何變的如此尖酸刻薄。冷哼了一聲,不再理會他的發問。
而田複珍又重複了一遍剛才的問題,郭師爺見勢不妙趕緊對張石頭耳語了幾句,告訴他如果不回答問題算是違犯“法庭”規矩,會被打板子。
張石頭則悶聲對郭師爺道:“打就打,怕甚?”
郭師爺一跺腳,大有恨鐵不成鋼之意。
“‘法庭’條例是大將軍定的,你也違犯?”
張石頭茫然了,如何這等不近人情的條例竟是大將軍所定?又看向疾言厲色的田複珍,隻好承認,他是在妻韓巧娘生火做飯時,將其劈殺。
可這並不是事實的全部,張石頭還想爭辯幾句,卻被張方嚴驚堂木一震,喝止住。
“人犯……被告張石頭,田府尊沒有發問,不要擅作發言…”
而此時,田複珍則開始總結之前的問話,“也就是說,被告張石頭在其妻韓巧娘生火做飯時將其劈殺,而不是捉奸當場被劈殺…”
同時,田複珍掃視了一眼陪審席上的諸位陪審,沉聲道:“希望諸位陪審注意,不要被此前的各種謠言所迷惑,你們手中被賦予了掌握生殺大權,伸張正義的權力。因此,一定要以本案在本法庭上出具的切實有效的證據和證言,作為評判此案的唯一依據…”
這種半是建議,半是警告的言語,讓米琰心神一震,趕緊將這一點記在隨身攜帶的本子上,臨進場時,有憲兵發了便於記事的碳條,這種東西使用起來雖然字跡難看,卻極是方便快捷。自進到這憲兵營以後,所聞, 所見,所用,有太多的新東西,都是此前從未接觸過的,這讓他大有不虛此行的感觸。
隨後的問話句句都盯住張石頭的要害,整個案情幾乎很快就被還原,在田複珍所營造的氛圍中,張石頭怒殺妻子完全是喪心病狂,而礙於法庭條例張石頭沒有權力自行發言,只能鼓氣忍耐。以上內容完全讓所有陪審們都一致認為,張石頭罪名成立應是不容置疑的。
按照條例,雙方不得當面辯駁阻止發言,控辯雙方每人發言之時,都會有一個簡易的計時器在計時,有任何發言問話都需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所以,當田複珍的問話幾乎成功的獲得了所有人的人同時,發言權轉到了郭師爺的手上。
郭師爺首先要求證人上堂,胡二狗早就被憲兵押在了“法庭之外”聽到裡邊喚他名字,便大步流星的走了進去,然後立即跪倒在地,沒等任何人發問便承認了他與韓巧娘通奸,被張石頭當場捉到現行……
戲劇性的逆轉,讓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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