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吾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想法,那是因為此一時彼一時,如今秦朗的修為境界已經到超過了道吾的估計,秦朗必然可以在短時間之內超越道吾的真身,等到了那個時候,道吾就算是想要跟秦朗進行交易,人家都未必會買帳,所以還不如在能夠秦朗提供一些有價值的信息的情況下跟秦朗進行一些合作交流,那樣的話,雙方或許都還能得到一些好處,一旦秦朗的對於第七層次宇宙已經別無所圖了,那麽道吾就算是想要跟秦朗進行交流,那也是無濟於事的,秦朗必然都會懶得去交流,或者說是懶得為其浪費時間了。
道吾雖然將秦朗進入第七層次宇宙的信息傳遞給了其余的強者,但不過就是表達一下自己的立場而已,而實際上這些家夥已經沒有辦法對付秦朗了,更加不可能將秦朗給抓住。現在就連盤兮那個堪稱瘋狂的女人都已經抓不到秦朗,何況是第七層次宇宙的這些家夥呢?
秦朗這個時候的確已經進入了進入了第七層次宇宙當中,就在他領悟到微觀生靈向宏觀生靈轉化的瞬間,秦朗就已經自然而然地進入了第七層次宇宙之中。不過,在秦朗進入第七層次宇宙之中的時候,他的體型並沒有直接變成宏觀宇宙生靈那樣宏大。第七層次宇宙的強者真身,每一個都可以比得上微觀宇宙層次中諸多宇宙的大小,其實秦朗也可以將自己的身體改造成那樣,但是他並沒有那麽做,因為秦朗並不想剛進入第七層次宇宙之中就成為眾矢之的,更不要所之前秦朗之前可是將諸多第七層次宇宙的強者們都給得罪了,秦朗斬殺了人家那麽多的分身臭皮囊,這個時候如果還敢出在這裡耀武揚威的話,那麽肯定就會被眾人圍攻的,就算是秦朗已經領悟到了第七層次宇宙的諸多宏觀法則,他也沒有狂妄到能夠抵擋諸多第七層次宇宙強者圍攻的地步。
如果不是因為盤兮的圍殺,秦朗現在其實並不想進入第七層次宇宙中的,不過雖然秦朗保持著微觀生靈的形態,但是這個時候身體當中的法則力量卻是宏觀法則的力量,這些宏觀法則力量運轉之下,讓秦朗可以在第七層次宇宙當種非常自然地存在,完全可以適應第七層次宇宙的法則力量,而不會被第七層次宇宙的世界法則、宇宙法則排斥,不會被當成異物一樣對待。
要知道秦朗最初剛進入第六層次宇宙的時候,還有些無法適應第六層次宇宙的法則力量,這就是因為秦朗當時對於第六層次宇宙的法則力量並不十分了解的緣故,如果不了解一個宇宙層次的法則力量,那麽就無法真正適應和融入到這個宇宙層次中,自然也就容易被這個宇宙層次的強者感應到,那時候很容易成為眾矢之的。如果秦朗沒有將宏觀法則力量完全融和的話,一旦進入第七層次宇宙之中,立即就會被第七層次宇宙的強者們感應到,那時候他們必然就會對秦朗進行圍攻,不過這樣的事情卻並未發生,因為秦朗已經完成了將自身微宇宙中微觀法則向宏觀法則的轉化,達到了諸多微觀宇宙層次強者們從未達到過的境界。
甚至,就算是宏觀宇宙層次的強者們,可能也沒有做到這一步!
就算是盤兮那樣的角色,雖然擁有高深莫測的實力,甚至可以輕松地擊敗、重創第七層次宇宙的強者,但是盤兮的真身雖然已經領悟或者掌控了諸多的宏觀法則,但是盤兮的真身只怕還未能做到將宏觀法則和微觀法則同時統一融和起來,這可能是因為宏觀法則的力量雖然更為強大,但是從宏觀法則要直接轉化到微觀法則,卻不太容易了,這就好像道吾那些家夥,雖然已經掌控了強大的宏觀法則,甚至可以從宏觀層面來擊傷秦朗,但是他們卻沒有辦法做到將宏觀法則直接分解成微觀法則來進行釋放。盤兮,雖然可以將宏觀法則分解成微觀法則力量釋放出來,但是她卻是通過她的分身臭皮囊來釋放的,她為何不動用她的真身呢? 似乎動用分身臭皮囊更加地安全和穩妥,但問題是她的分身臭皮囊在第六層次宇宙之中幾乎都是無敵的存在了,何況其真身呢?所以,如果盤兮的真身出現在第六層次宇宙中的話,她是不可能受到安全威脅的,因為第六層次宇宙中無人可以威脅到她的真身的安全。那麽,唯一的合理解釋就是盤兮的真身並不能完全自由自在地在第六層次宇宙中生存。
聽起來似乎不可思議?
至少很多強者都覺得秦朗這樣的想法不可思議,但秦朗知道這應該就是最接近事實的推論。微觀宇宙層次的生靈要進入宏觀宇宙層次中,需要經歷千辛萬苦,甚至幾乎是無法做到,這就好像螞蟻窩中的一隻螞蟻要認識到人類世界的存在,融入到人類世界中,那簡直就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但是反過來,一個人要進入、融入螞蟻的世界,那也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這是因為人可以輕松地摧毀一個螞蟻窩,但是要將自己真正變成一隻螞蟻已經很難了,更不要說如何才能 融入到螞蟻的世界中。
道吾這些家夥,選擇了為它們自己製造一個臭皮囊,這就好像他們為自己創造了一個螞蟻的“軀殼”,然後將他們自己的意識融入到這一個“螞蟻軀殼”當中,通過這樣的方式進入了第六層次宇宙之中,並且將他們自身偽裝成了第六層次宇宙生靈的一員,而且這樣的偽裝也算是比較成功,至少絕大部分的第六層次宇宙修士看不出道吾這些家夥的真正來歷。
然而,正所謂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道吾這些家夥的臭皮囊就算是再盡善盡美,那也無法騙過秦朗和幻絕,所以他們的臭皮囊也不可能真正成為微觀生靈。同樣,盤兮也無法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