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博格神父是我的朋友,他給予你的,我也可以給你,甚至數倍與他。”凌楓說道,一邊觀察拉瑪辛格的神情變化。
“我不是那種用錢就可以被收買的人,凌先生,你如果用錢來收買我的話,那你就錯了。我和約翰博格神父的友誼超出了你的想象,真是因為那份友誼,我才會為他去調查那些事情的。他死了,我也累了,我現在隻想和我的兒子好好地生活下去。你們回去吧,不要再來了。我已經決定了,我是不會改變主意的。”拉瑪辛格的態度很強硬,給人一種油鹽不進的感覺。
如果不是薇薇安在旁邊,凌楓都忍不住想要在他的身上使用催眠術了,哪裡還需要跟他講這麽多廢話。
“之前你和你的兒子還在商量怎麽為你的妻子復仇,現在卻說隻想跟兒子一起好好生活下去?”凌楓的面色冷了下來,“我願意幫助你,你最好抓住這次機會。你想讓你的兒子跟你在這裡躲一輩子嗎?我能找到這裡,那些殺掉你妻子的人也能找到這裡。”
拉瑪辛格的神色變得凝重了起來,他不得不承認凌楓的話已經打動了他。他隨便怎麽都可以,可亞當斯呢?
“如果你願意幫我的話,我向你保證,你和你的孩子能去華國或者英國生活,你可以去我的公司上班,你的孩子也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凌楓繼續增加收買他的籌碼。
“移民?我沒那麽多錢。”拉瑪辛格說。
凌楓說道:“錢不是問題,只要幫我,你和你的兒子下半輩子會過得很好。移民也不是問題,我可以幫你搞定。只要你一句話,你願意幫我嗎?”
拉瑪辛格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亞當斯,沉默了一分鍾,終於點了點頭,我願意幫你,凌先生,我只希望你能兌現承諾。”
“這點你放心,我是一個將信用看得跟生命一樣重要的男人。”凌楓說道:“更何況,我承諾你的那些事情都是用錢就能解決的,用錢能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
“我……”拉瑪辛格欲言又止。
“你還想要什麽?說出來。”
“我還想要十萬美金,這樣的話我和我兒子至少會有一個保障。”拉瑪辛格說道。
凌楓向拉瑪辛格伸出了手,笑著說道:“成交。”
拉瑪辛格與凌楓握了一下手,這個時候他總算是將心中的一塊石頭放下了,整個人也顯得輕松了起來。他招呼凌楓和薇薇安坐下,然後他又卻給凌楓和薇薇安倒了兩杯白開水,三人便在一張簡易的小木桌邊談起了正事。
兩年前,約翰博格神父來到了印度,尋找破解神秘文字的線索。那個時候拉瑪辛格還在新德裡流浪。他從孟買過來尋找工作機會,家裡還有妻子和孩子等著他寄錢回去生活,可他非但遲遲沒有找到工作,反而被一群惡棍搶劫了身上所有的財物。那幾個惡棍毆打了他,他受了很嚴重的傷,恰好在那個時候約翰博格神父遇到了他……
這是拉瑪辛格與約翰博格神父之間的故事,簡單,卻很感人。約翰博格神父是一個好人,這一點凌楓也是知道的。
“我在醫院治好了病,恰好約翰博格神父也需要一個向導,而我也需要一份工作,我們的合作就這樣開始了。一段時間相處下來,我取得了約翰博格神父的信任,他也告訴我他在尋找什麽東西。他離開印度之後,我便開始獨自尋找那些文字的線索……”
凌楓和薇薇安很安靜地地聽著。
“約翰博格神父給我提供了一些線索,我一條條地調查,最後找到了卡久拉霍小鎮,最後又找到了黑瓦村。我從村民的口中知道了一些關於迦梨女神廟的信息,我自己也想辦法進入了神廟,我得到了一些新的信息。在神廟裡,我看見了刻有那種文字的石碑,可是我不知道那上面寫著什麽。我意識到我沒法在短時間裡完成這件事,於是我搬到了黑瓦村,將自己變成了這裡的村民……”
這就是拉瑪辛格搬到黑瓦村居住的原因,這也是一種飛聰明的做法。
凌楓說道:“拉瑪辛格先生,你是怎麽翻譯出那兩個文字的?”這是他最想知道的部分。
拉瑪辛格說道:“我花了一年的時間才認識了神廟裡的一個僧侶,取得了他的信任。他讓我給他們送聖女,我答應了。”
印度的聖女,其實就是宗教性奴。通常是最低種姓“達利特”,也就是不可接觸的賤民的女兒。她們將自己的青春奉獻給神廟,將自己的身體奉獻給僧侶淫樂,終身不得嫁人。這是印度社會的一個醜陋的現象,卻又稱之為“聖女”,這真的是一個諷刺。
拉瑪辛格接著說道:“我開始為他們物色聖女,並將那些自願成為聖女的女孩送到神廟之中。這樣,我就有了一些進入神廟的機會。我與那些僧侶也漸漸熟識了起來,他們對我也放松了防范,我可以在神廟之中四處走動。有一次,我在神廟的圖書館裡發現了一本可以翻譯那種文字的古書。但我不敢將之拿走,每一次我都看一些,將之記住,然後回家將之默寫下來。”
凌楓打斷了他的話,“你用手機拍照不是更簡單嗎?”
拉瑪辛格說道:“呵,那些家夥從來不允許我帶手機進去,他們自己也從來不用手機。他們說手機傳遞的聲音是魔鬼的聲音,當然,他們不允許拍照也是一個原因。”
“你真笨。”薇薇安說道:“你不知道做一本假的將真的換走嗎?另外,如果你偷走了他們的書,然後帶著妻子和孩子離開這裡去美國,他們又能拿你怎麽樣呢?”
拉瑪辛格的嘴角露出了一絲奇怪的笑容,“你知道那是一本什麽書嗎?”
“什麽書?”薇薇安的心裡有一些猜想,古老的羊皮卷,甚至是古華國的竹簡什麽的,但她不確定。
凌楓的心裡也有一些猜想,與薇薇安的猜想大致一樣,可他也沒有說出來,而且他覺得事情不會這麽簡單。他看得出來,拉瑪辛格是一個非常聰明和謹慎的人,如果用贗品替換或者竊取能解決問題的話他肯定早就那麽做了。
拉瑪辛格卻沒有立刻回答薇薇安的問題,他站了起來,在地上走了十四步。他也不是胡亂走,他走出的路線好像是一個長方形,長四步,寬三步。
“你幹什麽呢?”薇薇安好奇地道。
拉瑪辛格說道:“看見我走出的圖形了嗎?那本書就有那麽大,而且,它不是一張張的紙,也不是一張張的羊皮,而是用人皮和烏木木板做成的巨書,每一頁都起碼有一百斤重。它總共有五十頁,重達五百斤,這樣的書誰能偷走呢?又有誰能仿照出來呢?”
凌楓和薇薇安忍不住對視了一眼,都無語了。
這樣的書,就連薇薇安這種級別的女飛賊也沒法偷走。這樣的書,世界上最厲害的工匠也沒法仿製,烏木和人皮,僅僅是材料的問題就沒有辦法解決。
拉瑪辛格又說道:“每次看一些,這已經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辦法了。如果有更好的辦法,我肯定不願意那樣做。你們根本不知道看那本書有多困難,有多危險。”
“你看了多少頁?整理了多少?你能翻譯多少那種文字?”凌楓著急地道。
“十頁。”拉瑪辛格說道:“它的內容太多,我隻記得其中一部分,但作用不大。至於我整理的,哼,一個月前,他們發現我偷看他們的書。一天夜裡他們突然來到了我的家裡,我的妻子被他們殺了,我帶著亞當斯逃走了,但我整理的資料卻被他們拿走了。”
凌楓的眉頭頓時皺了起來。聽拉瑪辛格講述他偷看那本烏木書的時候,他很激動,他甚至認為他已經不需要再進入神廟冒險了,因為拉瑪辛格就是一本活字典,可以為他翻譯從約翰博格神父手中得到的人皮書,可是事情居然會有這樣的變化,看來他還是得親自進入神廟,看一看那本用人皮和烏木製作的巨書。
“那本書又名字嗎?放在哪裡?”凌楓問。
“那本書叫《天之音書》,放在他們的圖書館裡,只要你能進入他們的圖書館,很容易就能發現它,它畢竟有那麽大,不能像普通的書那樣收藏起來。”拉瑪辛格頓了一下又說道:“怎麽,你們想去神廟嗎?我全力們放棄這個想法,那太危險了,你們根本不知道那些僧侶究竟是一群多麽可怕的瘋子!”
薇薇安不以為然地道:“如果是死了的瘋子,他們還可怕嗎?”
拉瑪辛格沉默不語,他從凌楓的眼神裡已經意識到了,他無法說服這個華國人。至於薇薇安,他連說服她的想法都欠奉。
凌楓將約翰博格神父留下的人皮書拿了出來,遞到了拉瑪辛格的手中,“拉瑪辛格先生,你試試能翻譯出多少來。有多少翻譯多少,這對我非常重要。”
“這是約翰博格神父的書,我知道它。”拉瑪辛格說道,他放開人皮書看了起來。
凌楓莫名緊張了起來,他湊了過去,焦急地等待著從拉瑪辛格口中說出來的譯文。
“這裡提到了不老族,這裡提到了祭祀,這裡提到了血液,這裡提到了聖女……”一篇又一篇地翻過,拉瑪辛格翻譯出他能翻譯出來的文字,每次翻譯某個或者幾個神秘文字的時候,他都會給凌楓指出來。
這樣的翻譯沒有多大的作用, 如果沒法將全部的文字翻譯出來,這本人皮書上的內容仍然是一團迷霧,讓人摸不著頭腦。不過這也是一個巨大的進步,比起當初的一片茫然,現在至少知道它真的與不老族有關了。
一本人皮書看完,拉瑪辛格大約翻譯了一百個神秘文字。他付出的代價卻是他妻子的生命。這還不算約翰博格神父的生命,以及那些被送進神廟之中的聖女。
“拉瑪辛格先生,我們得離開這裡了。跟我們回黑瓦村吧,你們跟我們在一起的話彼此也多一個照應。”凌楓說道。
“好吧,我跟你們回去,我也想明白,躲藏也不是一個辦法,始終得有一個正面面對的時候。”拉瑪辛格說。
薇薇安說道:“天色已經暗了,我們得快點。”
“我和亞當斯乘一匹馬,你們騎我的馬,我現在去山林裡將它牽來。”拉瑪辛格出了門。
片刻後,四人騎著兩匹馬向黑瓦村的方向行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