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人,生來並不是發光體————
“喂~”李悠泰打著哈欠抓起電話,昨天晚上,他又睡在錄音室了。沒有辦法啊!看著一期生們離開的時候,幾乎都是邁不動腳步的,這些後輩們這麽努力地在回應著他這個總製作人的期待,他總應該拿出總製作人應該有的樣子,至少應該有著不輸給她們的努力吧!
就連《現在,很想見你》主題曲的譜曲工作都讓他暫時性的交給了淺田光。
一個月之期,如果不能創作出足夠多用於劇場出道的歌曲的話,他這個總製作人,又應該用什麽樣的面目,去回應這群努力的孩子們的期待目光呢?
前田敦子和高橋南昨天又留到很晚了!
走的時候,幾乎是直接靠在了前田女士和高橋女士的背上直接睡著了。
李悠泰看著雖然是有些心疼,卻也只能是站在遠處,看著前田女士和高橋女士將兩個家夥接走。
前田敦子的話,雖然認識時間並不長,可是因為那聲始終回響在他腦海的阿醬和這個少女的昵稱正好重疊在了一起,李悠泰對前田敦子的關注比其他人多一分。一個沉默寡言卻又不肯退縮,有著孩子般燦爛的笑容卻始終不肯盡情綻放,見到吃的就雙眼放光的家夥!總歸是一天一天的在進步,從第一天的同手同腳,完全不具備身體協調性的舞蹈白癡,到如今,也能僵硬地開始跳步走了,前田敦子的進步,所有人都看在眼裡。
至於高橋南。李悠泰又怎麽可能會忘記這個家夥呢!蝴蝶南的目光他不是看不到,只是他已經跟高橋大叔約定好了,如果他看不到小南的決心的話,他是絕對不會在後面推她一把的。在這剩余的26人中,有的是會舞蹈會跳舞的後輩,小南的顏又不是這26人最強的存在,身高又只有可憐的一米四八,她究竟是要怎麽樣做,才能夠在這26人中脫穎而出,李悠泰不知道,這一切,都需要小南自己去發掘。想要以偶像的身份在AKB48存活下去,你唯一依靠的,只有你自己!就算李悠泰他上前推了一把,那又怎麽樣,沒有個性和特色,你終歸是得不到飯的喜歡,最終,只能被其他成員直接吞沒!
無論是努力的前田敦子又或者是努力的高橋南,都一樣!
“悠,是你嗎?”電話的另一頭,傳來了一個興奮的聲音。
“哈?”李悠泰一時之間沒有反應過來,一大早的,究竟是哪個惡作劇的家夥給他打電話,說的居然還不是日語。
“悠~是我啦!我~”
“誰?”
“Scar!”
“誒?斯佳麗?”
“嗯~嗯~就是我!我到日本了。”
“你不在美國待著,跑日本來做什麽?”
“當然是休假啊!電影的拍攝工作暫時結束了,所以,我就抽空過來一趟!喂~悠,你這個家夥,聽你的語氣,似乎是很不歡迎我啊!”
“怎麽會?”
“既然是這樣的話,趕緊過來接我!”
“知道了,知道了,你現在在哪?成田機場?”
“不,不是成田機場,我在秋葉原,秋葉原唐吉訶德八號店門口!”
“誒?”
“有木有很驚喜?”
“驚嚇還差不多。”
“說什麽呢?”
“沒,沒什麽!”
“我就在你們劇場的樓下!”
李悠泰有些凌亂了。
“給你十分鍾的時間!”
“姐姐啊!我可是才起床!”
“我不管!”
“難道要我連褲子都不穿就直接跑過去?”
“你要是做得出來,我倒是很樂意。”
“Scar,你別瘋了!”
“十分鍾哦!”斯佳麗-約翰遜心情相當不錯的掛掉了電話,然後歪著腦袋,注視著秋葉原唐吉訶德八號店門口貼著的那張宣傳海報。在那張海報上,有一張看起來如此熟悉卻又如此陌生的臉。
一年之前,在百老匯偶然之間遇到的那個少年,如今居然已經變成一個相當成熟的家夥了嗎?
那雙充滿魅力的雙眼究竟是怎麽一回事呢?
想一想一年之前,斯佳麗就覺得很不可思議。
這個英語說得好像撕破布一樣的家夥,卻從日本跑到了美國,在美國百老匯大街的街頭賣唱!
天曉得這個家夥是怎麽一路從日本跑到美國去。
今天在第六大街,明天在第五大街,從中央大街,到華盛頓公園。
在最開始的時候,斯佳麗根本就不在意這個在街頭賣唱的家夥,直到有一天,這個家夥抱著他那把破吉它,在她們劇院的門口開啟了演唱會,直接就把他們劇場給堵了。那天的情況,當真是了不得啊那條大街上的街頭藝人們,全部都匯聚到了一起。
演繹起了經典搖滾!
斯佳麗也是沒有想到,這個說起英語來,完全就是撕破布的家夥唱起搖滾來,居然是那麽的帶感。
在那之後的一個月內,她幾乎成了這個少年的忠實的聽眾。
只是一個月後,他就從百老匯大街上消失了。再後來,因為《迷失東京》的拍攝,她跟著劇組去了日本。本以為再也見不到那個家夥了!哪裡知道,《迷失東京》拍攝完畢,她再次回到美國,那個家夥又出現了!
而且很顯然是黑了不少。
就連英語也說得溜了不少。
一問才知道,這家夥一路從紐約沿途賣唱,一直唱到了加利福尼亞!然後再一個掉頭,重新唱回到百老匯!
再一問,這家夥原來是跑到美國來畢業旅行的!
之所以會賣唱, 完全是因為兜裡沒米,活不下去!
再然後,這個家夥又從她眼前消失了。
接到電話的時候,才知道,這個家夥結束了美國的畢業旅行,回日本去了。
斯佳麗原本還想著《迷失東京》日本宣傳的時候,能夠去見一見這個家夥來著。
可是,再次來到東京的她,完全是不知道,那個家夥住在什麽地方!
這一次借著休假的時間再次來到日本,原本並不抱著什麽希望的斯佳麗,居然在大街小巷內,都發現了那個家夥的蹤跡。
準確的說,是聽到那個家夥的聲音。
一問才知道,那個一年不見的家夥,終於是發行了他的單曲。
當真是不錯的歌曲哦!
不過,為什麽是民謠?
他不是最擅長重金屬的嗎?
更奇怪的是,他居然要組建偶像組合!
雖然已經成為了朋友,可是斯佳麗依然是掩飾不住內心對於這個少年的好奇,這個抱著吉它在異鄉流浪的少年總是讓她忍不住想起。
她總是忍不住想知道這個家夥,在過去的一年時間內,究竟是發生了什麽事情。
好奇心大暴發的斯佳麗-約翰遜索性就抓著宣傳海報找上門了。
這一次,總歸是跑不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