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蘇瑤,是一個美籍華人。[更多好看的小說就上匕匕^^奇^^中^^文^^網]作為一個高中生,我本來應該是跟其他的同齡人一樣每天去上學,放假了找小夥伴玩,偶爾看看偶像劇什麽的。但有一天,我的姐姐蘇研打破了我的平靜生活。
那一天,她急忙忙地把準備要去學校的我給拉住,然後告訴我,我們即將有一次長途的海上旅行,讓我收拾一下,馬上就出發了。看她的模樣是十分的著急,我也還沒有來得及問她到底要去什麽地方?要去做什麽。結果她就跑出去了。
接著,我就被她拉上了車,然後她駕車飛快地來到碼頭,中間還連闖了三個紅燈,這對於一向是嚴格遵守法律,最有家教,最讓家裡長輩喜歡的蘇研來說,實在是破天荒了。
我雖然一肚子的疑惑,可是,最終還是被姐姐拉上了一條看得出來應該是退役軍艦的大船上,然後船上還可以看到很多身材高大,衣著迷彩服,但絕對不是正規軍的男人,他們似乎是姐姐雇來的幫手,後來也證實了這一點,他們確實是雇傭軍。
到了船上後沒多久,船就立即全速前進。我看了看方向,是向西邊而去。姐姐很忙,她在調度各方面的事項。作為一個跨國貿易公司的總經理,她在這方面是行家。
等到姐姐終於忙完後,我就走過去,把我心中的疑問問了出來。我覺得,盡管我對於旅行有一種超乎尋常的熱愛,可是,無論怎麽說也應該知道我旅行的目的和方向吧。結果姐姐語出驚人:“瑤兒,你不需要知道目的地,你只要乖乖地坐在船上,一切聽姐姐指揮就行了。”
我有一些傻眼了。稀裡糊塗就被帶上船,然後還不告訴我目的地。更何況,我這可是冒著被學校扣分,冒著我絕對會被那位眼神會殺人的老師當著全班同學面指責的風險跟她出來的,她卻沒有告訴我原因。
之後無論我怎麽死纏爛打,姐姐都沒有說出此行的目的地,只是在不停地打感情牌,說她是我的姐姐,絕對不會害我之類的。那一刻,我覺得我被綁架了。綁匪還是自己的親姐姐!
船走得很快,一開始還偶爾可以看到一些島嶼船隻,可是很快,四周就只剩下一片茫茫的海水了。我就算是想逃也逃不了啊,該死的我連游泳都不會。
好在這十六年來,姐姐對我的愛倒是真的。至少我相信,她真的不會害我。但我想不明白,她為什麽我拉上我。我看她極有可能是去做些什麽事情的,但在她眼中一無是處,還處於成長階段的我有什麽地方能幫到她呢?我實在是搞不懂她為什麽一定要拉上我。
漫長的旅途很無聊,一開始我還偶爾出來看看那美麗的大海而心情激動,但到了第三天后,我對於那一片海水就沒有了興趣,隻好窩在房間裡玩手機電腦的單機遊戲,看看小說打發時間。我真的很慶幸我自己是一個喜歡看小說的人,看小說確實是打發無聊時間最有效的方式。
其間船上似乎遇到了一些問題,但是姐姐的能力很強,她的團隊也很強,基本上都能順利解決。姐姐說,這只是開始,這點小事根本就不足一提,後面還有更可怕的困難在等著呢。從她的言語當中,我預感到這一次旅行應該叫做冒險更合適一些。可是,我無論怎麽旁敲側擊,都沒有辦法從姐姐的口中得到任何一點關於冒險途上的事情。好在我被死黨們稱為沒心沒肺的性格倒也看得開,或許,這就是悶騷吧,雖然我打死也不承認我悶騷。
這天,船停了,似乎發出了一些什麽事情,我無聊地走出甲板,然後就看到了姐姐在盤問一個胖子,還有一個有些清瘦的少年。那個胖子之前不知道怎麽的混進了我們的船,把我們家祖傳的那塊天威虎符給偷走了。這天威虎符是我們家裡的寶貝,無論是爺爺奶奶,還是爸爸媽媽,對於這東西都看得無比的珍貴,沒有想到這一次居然給姐姐拿出來,要知道我以前只是想偷偷看一下它到底是什麽,結果都被奶奶無情地漫罵了一個下午,不知道姐姐是怎麽弄出來的。
我更不知道這個胖子是怎麽找到天威虎符,然後把它偷走的。總之,姐姐也不是省油的燈,很快就發現不地勁的地方,然後就一路追這個死胖子現在無疑是追到了。
在姐姐讓人搜這個死胖子的身時,我不由得多看了兩眼那個清瘦少年。他長得不是特別帥氣的那種,但是臉上時常掛著的那一抹有點壞壞的笑倒是挺迷人。穿著很隨意,不像謝子鋒那個處女座,每天都穿著一套白西裝,潔癖到不能允許一根頭髮掉下去。特別讓我注意的還有他背後的那一把青黑色的刀,看起來很奇怪,到底哪裡奇怪,我也不得而知。
然後我姐姐就發現我出來了,又讓我回到船艙房間裡去。真是煩人!
我在房間裡呆了一個小時,實在是呆不下去了,然後又從房間裡走了出來, 發現姐姐不知道去哪裡地。這便直接走到了甲板那裡去透透氣。
“喲,小美女,你好啊?”那個胖子看到我後,就笑嘻嘻地衝我問道。
我很驚訝,他為什麽還能坐在這裡。按照姐姐的性格,他偷了我們的天威虎符,早就被丟到海裡喂魚去了。而且,那個清瘦少年也在,他雙手抱在胸前身子斜靠在護欄上,看到我後就衝我笑了笑,這笑容也顯得有點不懷好意的樣子。我向旁邊的人問道:“他們兩個怎麽會在這裡?”
胖子說道:“**曾經說過,沒有永遠的朋友,也沒有永遠的敵人,只有永遠的利益。你別看我長得胖,但我身上的油水多啊!你姐姐啊,一下子就被我身上的油水給吸引了,知道這路途凶險,不能沒有我胖爺,所以,最終我還了虎符給你們,然後咱們建交了!中日都友好了,咱們這點破事還值一提嗎?”
(第三人稱寫久了,就換換第一人稱寫。不變的故事,變的是看待故事的角度。我曾經看過一個猛人用第二人稱寫,所以,人稱這種東西不用太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