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界的自然環境和修士居住環境包括凡人居住所在,與人界很是不同。
在九域,張瀟晗極少看到凡人,似乎上界根本就沒有凡人存在,當然這只是一個假象,凡人們居住在修士之間,只是很少會在修士活動范圍露面,並且在九域,就算是凡人,也可以略微吸收些靈氣,只是不能算作修士,因為他們連煉氣期算不上,但靈氣實在是濃鬱,呼吸間都在體內存在。
可在神界就不一樣了,神界內的人類應該是分作三種的,第一種也是地位最高的就是修習神族功法可以得到信仰之力的修士,按照神界的規矩,稱呼為神修。
第二種就是人修,和人界的修士沒有什麽區別,除了提供信仰之力外,第三種就是凡人了。
張瀟晗從來沒有看到過神界這麽多的凡人。
神界的凡人是真正意義上的凡人,他們沒有靈根,也沒有所謂的神根,但他們卻是神界不可缺少也是不可替代的。
按照金字塔的形式,神界的凡人便是龐大的基座,他們負擔整個神界的生產,從自身的衣食住行,到人修的基本生活需要,最重要的是還要擔負著提供信仰之力的職責。
當然,這個職責是張瀟晗私下裡以為的,在神界,所有的人,不論是凡人還是人修還是神修,都會有信仰的,這個信仰已經成為神界文化的一部分,根深蒂固。
就比如張瀟晗三人一路向北經過的數個小鎮、村莊,哪怕是只有幾戶居民聚集的極為偏僻所在,都會有一座建立的極為結實,比周圍建築都要華貴的神殿,神殿的殿堂內供奉的就是神族修士。
這個被供奉的神族修士,身份也是不同的,一般來說,偏僻的村莊小鎮,人口基數不足所在,他們供奉的,也可以說是信仰的,都是他們所在這片土地的主人,而大一些的鎮子,可能就不止一處神殿,而到了城市的級別,神殿更多,甚至家族內部還有神殿。
凡人們雖然生活在神界的最下層,但因為這信仰可以讓他們安居,衣食無憂,所以心態都很是平和,自覺將自己放在卑微的所在,並且誠心誠意發自內心地尊敬人修、神修。
他們生活簡單,每天都會在固定的時間內到神殿奉獻出自己的信仰之力,甚至還有些虔誠的凡人,會把所有的空閑時間都用在奉獻上,這樣一幕讓張瀟晗不免會有些其它想法,如果這些凡人不是把精力時間頭投入到奉獻上,是不是會更好地改善他們自己的生活品質麽?
與凡人相比,人修的生活態度和生活方式與九域也差不是很多,除了也要奉獻出信仰之力,這一點讓張瀟晗很是詬病,無論前世今生,張瀟晗都是無信仰的人,非要說信仰什麽,那也只是信仰自身,一切的一切都要靠自己努力才能獲得,才能成功。
信仰他人,以得到他人的庇護,真是很奇怪的。
不過,張瀟晗還是可以理解凡人和人修的生活態度和方式,畢竟她曾經作為一個凡人存在過,然後也是一個修士。
但對神修她還是充滿疑惑不解,而隨著對神修的了解,她甚至有些鄙視,難怪分身修習的身神族功法,本身也還有信仰之力,卻對神修也是大加嘲諷。
神修是神界最主要的構成,他們的數量並不是很多,在所有能修煉的人族中也隻佔有十分之一的比例,也就是說,每十個修士中,會出現九位人修,只有一位神修。
神界每年都會有專門的神使到所負責的區域為三歲以上的兒童測試身體,不但測試靈根,還要測試神根,這個過程一直持續到十歲,
因為某些孩子的神根出現會比較晚,但十歲之後還沒有出現神根,通常就只能是普通的凡人了。神根也分為數個等級,越是純白,神根的等級越高,就證明他會很容易獲得凡人的信仰,並且修煉神族功法也會比別人更容易。
並非所有的神修都可以在神界獲得信仰之力的,但只要是神修,就必須貢獻出自己的信仰之力,不是貢獻給這一界的大神修,就是貢獻給天界的神修。
所以神修們的實力構成便分為兩種,一種是修煉功法得來的,另外一種就是信仰之力,信仰之力可以與修煉得來的實力融為一體,並且完全不需要自己辛辛苦苦地修煉就能得到。
張瀟晗不可避免就多看了一眼分身,按照神族的說法,神修們的心靈都是非常純粹與純淨的,分身貌似不大符合。
她雖然只有自己的一點點元神,可從言語上看,分身與純粹和純淨貌似根本就不貼邊,不過蓮花鍛煉的身體還是有出淤泥而不染的氣質,若是這般看,分身就合格多了。
此時,他們正經過一處村落,作為神修中的一員,分身在適當的時候還要到神殿內露露面。
這個村落規格很大,足有千余戶人家,整個村落分為五部分聚集區,這般佔地說明村子內還有為數不少的人修。
村落,顧名思義以農耕為主,通常一個村子也就幾十戶人家,因為耕種的農田也都要在附近,凡人腳程有限,太遠的田地會無暇顧及。
三人一落地,就有十數修士迎接過來,恭敬地躬身施禮——對著分身。張瀟晗和木槿很自覺地靠後一步,仿佛就是分身的屬下。
“在下等幾人是村裡的管事,很高興見到道友。”其中一位年歲仿佛很高的修士笑容滿面對分身道。
分身的面龐浮現出淡淡微笑,神光流轉,讓她的面龐仿佛鍍上一層光輝:“各位道友好,途徑此處,看到神殿,便當前來拜會,打擾了。”
雙方客氣了幾句,彼此都做了介紹,分身自稱姓夜,這個姓氏讓張瀟晗在心裡聳聳肩,她想她能理解分身的想法,張瀟晗是光明正大的存在,她這具分身便只能在潛伏在夜色中。
很幼稚。
“夜道友,我們神殿供奉的是梔雪神修,是我們這個村落內唯一出現神根的神修,梔雪神修從發現神根之後,便立志守護我們村落,從不曾離開村落一步,知道夜道友來訪,一定會非常高興的。”年長修士自稱姓李,見到分身,很是開心地說道。
分身適時地露出出敬仰的表情:“還請李道友帶我到神殿觀仰。”
雖說進入到神界快一個月了,張瀟晗還是無法流利地使用神界神修的慣常術語,比如觀仰,而分身卻能很好的入鄉隨俗,大概是因為修煉過神族功法的原因吧。
張瀟晗和木槿跟在分身身後,一同來到村落的神殿前。
村落凡人的住所都是簡單的小院,院子有大有小,其內或高或矮有果樹和農蔬,在村落的外圍有數座高大結實的建築,一眼就能分辨出是修士的洞府,唯有神殿坐落在村落正中央,佔地面積極大,有十幾米高度,至少外表看來就極為輝煌。
神殿正門高大,足有五六米高度,兩旁的側門相對矮小,也有三米多高,李修士對分身做了個請的手勢,分身自然是從正門進入,而作為人修的張瀟晗和木槿自然是沒有資格走神修專用大門的,只能從兩旁側門進入,而白狼這等靈寵,連進入神殿的資格都沒有。
進入神殿,不可避免要對之前佇立的神像禮拜,作為沒有信仰的修士,張瀟晗和木槿都選擇了站在外邊,這個舉動也好理解,他們的信仰之力只會提供給分身。
分身緩步入內,雖然對張瀟晗和木槿的謹慎很是譏諷,還是將視線所見傳入到張瀟晗的識海之內,神殿高大,采光極為明亮,正殿之上只有一座雕像,雕像上的男子俊美無雙。
這便是叫做梔雪的神修了。
正常地仰頭觀賞一下,就算完成觀仰了,然後四下參觀,接著分身就被引見到正殿之後,那裡便是這個村落的神修梔雪的住處了,張瀟晗和木槿等人也被領到神殿旁的客房。
“真是一個奇怪的所在。”進入客房,剛要習慣性地布上禁製,木槿又放下手,推開客房的窗戶向外望著,神識傳音給張瀟晗道。
“哪裡奇怪了?”張瀟晗坐在椅子上。
“神界所有的一切,你不覺得奇怪嗎?”木槿回頭過來。
張瀟晗揚揚眉毛:“彼此的生活習慣不同而已。”說著將分身傳過來的影像也傳給了木槿。
分身在李修士的引導下,轉到神像之後,進入到另外一處大殿內,這裡顯然是會客室,或者也作為修煉場所,一個身材修長,穿著純白色長袍的男子正站在大殿中央,他面貌比雕像還要俊美,正微笑著望過來,這個微笑尤為讓人記憶深刻,仿佛你不論有什麽樣的煩惱,在這樣的微笑之下都會煙消雲散。
“夜道友嗎?在下梔雪。”梔雪身體微微前傾,頭微微低了一些,做出一個謙卑的表示,這是神修與神修先見時常見的禮儀。
分身緩步上前,在走進門內四五米處站下,也做了同樣的動作:“夜無央,見過梔雪道友。”
張瀟晗愕然了一下,夜無央,分身這是給自己取了一個多麽文雅的名字啊,木槿瞧著張瀟晗的表情也笑起來。
“這是鄉鄰供奉的水果,請。”梔雪似乎不大善於言談,分賓主坐下之後,先請分身品嘗水果。
分身笑著道:“一路走來,還真沒有注意到這樣的水果,聽李道友說,梔雪道友從發現神根之後就立志守護村莊,真讓人敬佩。”不動聲色就把話題轉移了。
梔雪果然忘記了繼續邀請分身吃水果,鄭重道:“這裡地處偏僻,山林內野獸頗多,原本農戶分散居住,耕種不便不說,還要時常擔憂野獸的襲擊,我出生在這裡,父母家人都是這的農戶,既然發現了神根,成為神修,自然就該保護這裡的鄉民。”
分身點頭讚道:“道友如此,是我神修中的楷模,當得起讚歎。”
梔雪微微一笑:“鄉鄰們集中居住,還有修士護衛,每日勞作,地處遠些的,也有修士護送,衣食無憂安居樂業,才是我們神修最欣慰的——夜道友仙居何處?”
“我,居無定所,曾經閉關修煉,不知人間歲月,從上月開始在大陸遊歷,想要一路向北。”分身回答道。
“道友可有子民嗎?”梔雪再問道。
子民是神修對提供信仰之力的人的稱呼,神修之間也往往通過子民的多少來判斷神修的地位,實力高低。
分身怔了怔,神情帶著些恍惚,接著有帶著落寞,好像往事不堪回首般——這表情張瀟晗看不到。
“這,不說也罷。”好一會分身淡淡道。
張瀟晗聞言都要笑出聲來,分身好像比她聰明得很啊,若是她,好像就想不到該這麽回答。
“這個梔雪很不簡單。”木槿聽到這裡道。
“啊?”張瀟晗沒有明白木槿的意思。
“不知道你有沒有注意觀察梔雪,你看看,他面上雖然有神光流動,但顯然不如夜未央的純淨,要麽是他的神根不夠純淨,要麽是修煉的功法,但是他的實力卻不低,當然我是從他手下的人修修為判斷的,等會夜未央回來了,她能看出來梔雪的修為。”木槿也第一次聽到分身自己起的名字,可馬上就能從善如流,張瀟晗還是楞了下,才明白木槿的意思。
“他很是聰明,應該知道以他的資質在神修中實在普通,而留在這裡,不但可以把人修抓在手裡,還會有數千凡人信奉他,給他提供信仰之力,最關鍵的,他竟然把附近的村民都集中起來,寧肯每日要修士送他們到遠處耕種,這份心機可不簡單啊。”木槿接著道。
張瀟晗恍然點頭,見分身好像對外界很是向往卻又全不了解,分身也隻撿看到的泛泛說來,便對木槿道:“如此,他便是將這些凡人牢牢地控制住了,這個過程也不容易吧,發現他的神使會輕易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