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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萌寶寶魔法娘親》第112章 我去殺了他!
“只要娟子願意,想在媽媽這裡住多久都可以!其實,就算你和媽媽回家了,也可以經常來看我們啊。你放心,我和小夥伴們都會非常想你的。”李穎摸了摸娟子的小腦袋,又安撫的看了一眼滿是焦急的叢豔婷。

   這種時候,她會盡量選擇順著孩子。畢竟,在經歷了那麽多可怕的事情之後,孩子們安全感都不強。如果不顧及孩子們的感受,只怕,這些孩子剛敞開的小心靈,又會縮回自己的世界裡了。

   而且,李穎其實也不希望孩子們離開的太早。

   有她在,孩子們的傷勢會恢復的更快一些,而且也不會留下什麽病根。要是叢豔婷急著把娟子轉走了,離開了她的魔法孕養,娟子的康復不一定會這麽徹底。一旦留下了什麽後遺症,只怕會成為一生的遺憾。

   當然,這份顧忌她不好明說,娟子自己提出來就更好了。

   而且,大約明後天的時候,還有一個孩子的父母也會找來。那個女人沒有叢豔婷這麽走運,她和婆婆已經鬧翻了,和丈夫也離婚了。曾經那麽相愛的夫妻,在發生了這件事情之後,幾乎老死不相往來。

   這一次,是男方先得到了消息,打電話給李穎確認之後,這才通知了自己的前妻。因為這個孩子,曾經那麽相愛的一對夫妻,卻鬧得分崩離析,老死不相往來。同樣又是因為這個孩子,這對老死不相往來的男女,卻又重新湊到了一起。

   命運就是這麽的神奇,讓人捉摸不透。

   安撫了娟子和叢豔婷之後,李穎又去給“嗷嗷待哺”的小家夥們送了飯,然後,她糾結猶豫了一會兒之後,最終還是和李宇峰打了個招呼,獨自去了一趟九樓,打聽到了那個住院的小女孩。

   李穎過去的時候,那兩個中年婦女正在病房裡,對一個身材和氣質都不錯的女人噓寒問暖。看到李穎進來,這兩個中年婦女明顯一愣,她們飛快的互相對視了一眼,然後,一臉心虛的衝著李穎笑笑。

   很多時候,人們有在背後說人閑話的勇氣,但是,卻沒有當面承認的擔當。就像這兩個中年婦女,在背後議論那個小女孩,是極盡惡毒的譏諷和抹黑,在人前卻要裝出一副善良的好心腸。人前人後兩張臉,這大概也是很多人的通病了!

   李穎沒有拆穿她們,只是斂了斂眉,然後移開了目光。

   “嬸子,孩子恢復的怎麽樣了?我是十樓那些小朋友的家屬,幾乎每天都在醫院裡守著,你要是有什麽事情,可以上樓去找我幫忙。”李穎先是關心了孩子一句,然後,又交代了一下自己的身份。

   好在,小蘭的媽媽之前聽說過李穎,知道十樓有個好心人,收養了很多被拐賣的小乞丐。這樣一個人,能主動的來看小蘭,她倒是沒有覺得驚訝。而且,相比那些來看望小蘭的親人,她反而覺得李穎更加真誠,這種關切才是發自內心的。

   “小蘭不會有事的!小蘭一直很堅強,她一定可以挺過來的!我相信我的女兒,她一定可以走出陰影的!”那個女人竟然沒哭,她只是全身顫栗著,死死的咬著牙,但是,臉上卻是一片堅定的神色。

   哭,已經哭過了!

   既然眼淚無濟於事,那麽,她就要堅強起來!

   她是蘭蘭的媽媽,她是蘭蘭最堅強的後盾!要是連她都不堅強,要是連她都只顧得哭泣,要是連她都是一副天塌下來的樣子,要是連她不去給蘭蘭撐起一片天空,那麽,蘭蘭又怎麽能走出陰霾?

   在孩子的面前,她一定要堅強,她要把眼淚忍住!

   對於小蘭媽媽的表現,李穎倒是頗為驚訝。

   畢竟,一般的母親,在遇到這種事情的時侯,都會哭的不成樣子。就算是稍微堅強一點的,也會哽咽的說不出話來,或者默默的抹著眼淚。可是,這個女人,她竟然還能冷靜的面對這一切。

   李穎能看得出,她不是不心痛,她只是比一般人更堅強。

   這世上的母親千千萬萬,母愛的表達方式,自然也有無數種。或許,在這種時侯,哭哭啼啼真的並不好。相反,像小蘭的媽媽這樣,堅強的面對一切,不畏縮,不逃避,不自欺欺人,才是最好的選擇。

   只是,這樣一來,她要面對的壓力,卻會更多……

   “三嫂,我說這事兒你就不該報警的!本來,這事兒只要捂下來,誰都不知道。等小蘭的傷好了,該怎麽過就怎麽過。可是現在好了,你這麽一報警,鬧得全村都知道了,你讓小蘭以後怎麽見人?!”

   說話的,是高個的中年婦女。

   看她的神態,這一番話,倒像是出於好心。

   不過,李穎也不得不承認,就算是愛碎嘴八卦的婦女,也不見得就是壞人。她們有時候,只是為了打發時間而八卦,並不是真的心腸狠毒。當然,也有一些人,可能是因為嫉妒,因為沮喪,因為焦慮,所以選擇了這麽一種發泄方式。

   這種人——就是俗稱的嘴賤!

   真讓她們去害人,她們可能就下不了手了。

   “她四姑,這種話就不用再說了!我不可能不報警的!不報警怎麽找出凶手?難道就讓那個凶手逍遙法外?!我要是忍下來,他還以為我們好欺負,他要是專門盯上了小蘭,以後再發生這種事情,怎麽辦?!我必須報警!也只能報警!我一定要找出那個凶手!就算傾家蕩產,也要把他告上法庭!”

   小蘭的媽媽咬著牙,仿佛恨不得擇人而噬。

   發生這樣的事情,沒有哪個當媽的不心疼!可是,心疼的同時,她還要想方設法的保護自己的孩子。她要面對的,不僅是孩子身體上的傷口,還有更嚴重的心靈創傷,流言和歧視無法避免,那麽,隱藏在暗處的凶手,更是不能放過!

   大不了,到把凶手繩之以法之後,她就帶著孩子離開這裡!到一個沒有人認識的陌生城市,開始全新的生活。就算窮苦一點,可是,只要沒有人知道小蘭身上發生過什麽,只要小蘭的臉上能重新露出笑容,一切就都值得了。

   “找到凶手又能怎麽樣?不過是賠幾個錢,關上三兩年就出來了!你沒聽說過嗎?市裡去年才發生了一起滅門慘案。一個女的因為被強奸了,就把那個凶手給告上了法庭,最後判了對方十五年。結果,不到三年那人就出來了。人家一出來,就把那女的給殺了!連著她的丈夫,還有兩個孩子,一家四口,一個不留!”

   那個矮胖的中年婦女,眯著眼睛,說的十分危言聳聽。

   不過,這事兒李穎也聽說過,應該是真的發生過。具體情況是什麽,李穎並不是特別了解,只是這種滅門慘案比較震憾,所以,在市裡流傳的很廣。傳言裡,確實是一個強奸犯,出獄之後,把告自己的那個女人,一家四口,連著孩子全殺了。

   不過,也有很多人在猜測,那個強奸犯其實是被冤枉的。那個女人應該是通奸,因為金錢或者別的什麽鬧翻了,就把這個男人給告了。男人在監獄裡一直憤憤不平,這才一出來就殺人。

   大眾很難知道全部真相,不過這並不妨礙人們的揣測。

   或許,這也是國人的一種劣根性吧!反正,只要發生了事情,人們總是不吝以最大的惡意去揣測。然後,流言逐漸的就走了樣,到最後,竟然沒幾個人同情死去的一家,反而認定是那個女人不好,她招惹了強奸犯,才導致了災禍。

   不過,不管怎麽說,那一家四口是死了!

   這樣滅門慘案的發生,總會讓人更加忌憚罪惡。

   那個矮胖的中年婦女說的沒錯,就算小蘭的母親把人給告了,又能怎麽樣?不過是賠幾個錢,關上三五年就出來了!國朝法律規定,強奸罪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就算強奸幼女屬於情節嚴重的,也不過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按照這種法律規定,能判到十五年就已經很嚴厲了!

   可是,判了十幾年,不等於一定要坐十幾年的牢!在國朝這種地方,判個十年十五年有期徒刑,等到事情壓下去之後,犯人的家屬花錢活動一下,三五年就能出來,這種事情不是比比皆是嗎?

   報警,找證據,打官司……

   就算做了這些, 犯人就能受到懲罰嗎?

   而且,等犯人出來之後,受害者的家屬又該怎麽辦?

   誰又能保證,不會出現另一起滅門慘案?!

   最關鍵的是,李穎和醫生打聽過了。小女孩的下體有嚴重的撕裂。脖子上有嚴重的淤青,顯示了她曾被掐到幾乎窒息。還有,她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傷痕,臉上突起的青腫,無不顯示著這個罪犯的殘忍程度。

   這樣的人,就算被關進了監獄,出來以後會悔改麽?

   恐怕,會變本加厲吧?

   小蘭的爸爸原本蹲在病房的門口,一把一把的抹著眼淚。可聽到那個中年婦女的話之後,“蹭”的一下子就站了起來。這個老實巴交,甚至有些懦弱的男人,此刻卻是紅了眼珠子。

   他喘息了半天,隻憋出一句——“我去殺了他!”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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