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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本源之零點風暴》中國早期文化制度狀況考(5)
中國早期文化制度狀況考(五)小結

 五,小結

 李宗桂先生在《中國文化概論》一書對文化作了說明:“文化”一詞,在中國古代本指“以文教化”,與武力征服相對應,即所謂“文治武功”。《周易》六十四卦中“賁”卦的《彖傳》:“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可看作“文化”的原始提法。孔穎達的解釋是“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者,言聖人觀察人文,則詩書禮樂之謂,當法此教而化成天下也。”那麽,上說“文化”按孔穎達解釋,就是儒家的成德之教。顯然,此教所依是詩書禮樂,可以看出,這裡的文化是動詞,是以“文”化人,此“文”可以看作與作為名詞的“文化”相近的詞。如此一來,作為名詞的文化就是詩書禮樂及其所蘊含的儒家的思想觀念。《概論》一書還舉了文化學的奠基者泰羅給文化所下的兩個定義:一,文化是一個複雜的總體,包括知識,藝術,宗教,神話,法律,風俗以及其他社會現象。二,文化是一個複雜的總體,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風俗,以及人類在社會裡所得到一切能力與習慣。這兩者的不同在於,前者是指“社會現象”,後者是指“能力與習慣”,所謂“社會現象”大約可以理解為社會客觀存在的事物和人們的行為,如上所說的詩書禮樂,既可以以“經”的形態存在,也可以指示人們的活動。後者,說“能力與習慣”感覺與人們的活動之義相重複。我想可否將其理解為只是一種觀念形態的存在,是同人的自律相關的,如信仰所對應的上帝的觀念,藝術所對應的美的觀念,道德所對的良知,法律所對的對法的自覺,等等。孔穎達所謂的“文”,同時就具備這兩層含義。

 《概論》舉了《蘇聯大百科全書》將文化概念作了廣義與狹義的區分,廣義是“社會和人在歷史上一定的發展水平,它表現為人們進行生活和活動的種種類型和形式,以及人們所創造的物質和精神財富”。狹義的文化,“僅指人們的精神生活領域”。由此看泰羅的定義,是屬狹義。但問題是,狹義的精神生活領域的東西,有時表現的是物質財富,如藝術作品,既可是物質財富,也可是精神財富,不太容易區分。《概論》中又舉《大英百科全書》將文化分為兩類,一類是“一般性”的定義,指“總體的人類社會遺產”,一類是“多元的相對的”文化概念,照其說法,與前廣義與狹義分法一致。任繼愈先生也將文化作廣義和狹義的區分,其廣義同上面所講的廣義,而狹義則指能代表一個民族特點的精神成果。與上述不同,他是從一個民族的特殊性來說狹義的。

 《概論》中所舉另一有代表性的是龐樸,他將文化分為“物質---制度理論---心理”三個層次,“文化的物質層面,是最表層的;而審美趣味,價值觀念,道德規范,宗教信仰, 思維方式等,屬於最深層;介於二者之間的,是種種制度和理論體系”。物質是人類物質成果,包括精神外化的成果,如各種作品;制度和理論體系是社會生活中外在於個體存在的;心理的就是與在審美,價值,道德,宗教,思維上與人的自覺自律相關的,與人的生活在深層次結合在一起的東西。其實用心理一詞,不如用主體生命來代替,因為“心理”總有一股科學的和實證的味道,它不能說明價值的和宗教的內涵。《西方文化史》一書在前言中則指出,隨著學科的分化和發展,產生了許多關於文化的定義,如文化人類學家,歷史學家,社會學家,考古學家,民族學家,教育學家等都可以從自身出發,給文化下不同的定義。此書所用的文化的定義,是指實物形態的精神成果的總和,如文學,藝術,科學,理論的成果。綜合來看,對文化概念的定義,可根據不同的目的側重,做出自己的理解,如任繼愈所關注的民族性,龐樸所關注的社會制度。

 在上舉例中,我覺得龐樸的理解較優,他在大范圍將文化分為物質的存在方式和精神的存在方式,將物質財富和精神作品用“物質”概括,然後又有兩種不同性質的精神區別:制度和理論是外在的精神存在,而心理的則指人內在的精神覺悟。三者界限分明,且包括了文化的許多方方面面。然而,&;物質&;的文化成果,當人一說它和思想它的時候,便不可能不與精神的發生聯系,這可能也是區分文化時的難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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