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7日,星期天,我們的一個女學生,年僅十四歲,沒有到校上課,打電話聯系其監護人(她的父母親都到福建打工去了),得知該同學在11月26日就已經失蹤了,在學校的協助下,她的家人報了案。第二天,就在她的堂兄在學校和我們老師商量尋找時,噩耗傳來,在她家廁所的糞池中發現了她的屍體,經過法醫驗屍,確定她是被人掐死之後棄屍池中的。
她只有十四歲,才讀八年級!
今天,在她的父母從福建趕回來之後,她被安葬。
心很痛,眼淚在流,雖然這些事情每天都在發生,但是,發生在自己的身邊怎麽也無法讓人接受,怎麽也無法讓人接受。
為什麽不放過這麽一個小女孩!
寫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