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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逆天大土豪》第9章 變色龍
  雖然有些不情不願,但是想到以王大豪學渣的水平是無論如何也不可能考入年紀前十的,索性林慕清也就答應了下來,隻是心中還是沒來由的不安起來。

  當然,王倫之所以敢於立誓考入年紀前十也並不是無的放矢,更不是為了一時的裝逼耍酷,而是確實有所依仗。

  話說在前世王大豪雖然要錢沒錢,要權沒權,但是卻也是一個刻苦學習的三好學生,遠近聞名的第一學霸,而且每次考試要是考了年紀第二名都會鬱悶傷心許久,更別提這所謂的年紀前十了。當然如果能夠被那第一中學第一冷美人主動吻上一口……想想都夠過癮的!!

  雖然胸有成竹,但是在接下來的日子之中,王大豪還是將高二課本好好的溫習了一遍,力圖做到十拿九穩。

  “大豪哥哥,這是菠蘿味的奶茶,可是我專門為你買的呀!”

  房間之中,正在忘情碼字的王大豪猛然被一陣銀鈴般的清脆聲音拉回了神,回頭看去,正是那李小柔,只見她小手之中還小心的端著一杯散發著誘人果味的奶茶。

  接過李小柔遞來的奶茶,王大豪美美的喝上了一大口,方才輕笑著說道:“說吧小柔,是不是有什麽事情需要大豪哥哥幫忙呀?”

  畢竟對於李小柔,王大豪還是頗為了解的,那可是名副其實的人小鬼大,現在又是“大豪哥哥”叫的香甜,又是菠蘿味的奶茶親自端上,再看看李小柔那皎潔的眼神,王大豪知道這李小柔肯定是有事要自己幫忙。

  “大豪哥哥,我就是看你打字這麽長時間,肯定是累了,就是……不如我給你按按摩吧!”說著,李小柔還真伸出雙手在王大豪的肩膀之上揉捏了起來,沒想到還挺像那麽回事。

  “既然小柔真沒有事情麻煩大豪哥哥,那我就繼續碼字了!”

  “哎,那個……那個我們老師讓我們寫一篇短篇作文,而且最好是具有諷刺意義的!越諷刺越好……我想要大豪哥哥幫我寫!”望著就準備轉身去碼字的王大豪,李小柔終於還是鼓足勇氣說道,說完還拿可憐巴巴的眼神看著王大豪,那姿態實在是令人不忍拒絕。

  “這恐怕”王大豪臉上故意露出為難之色。

  “大豪哥哥……”李小柔一雙大眼睛之中已經浸滿了淚花,小嘴也嘟起了老高。

  “這恐怕是沒有問題的!”望著金豆子馬上就要掉下來的李小柔,王大豪也不再打趣,趕忙拍著胸脯說道。

  “我就知道大豪哥哥最好了!”李小柔對著王大豪就是一個擁抱,胸前兩隻尚在發育之中的小白兔弄得王大豪老臉一紅。不過看看李小柔臉上這麽快便可憐全無,轉而換之的是滿滿的興奮和一抹計謀得逞的皎潔,王倫總覺得有種上當受騙的感覺。

  不過既然答應了李小柔,王大豪是無論如何都不會反悔的,腦海之中開始思考了起來。

  短篇作文,還要是擁有諷刺意味的,而且越諷刺越好……下意識的,王大豪便想起了俄國著名作家契訶夫早期創作的一篇諷刺小說《變色龍》,在這篇著名的小說裡,他以精湛的藝術手法,塑造了一個專橫跋扈、欺下媚上、見風使舵的沙皇專製制度走狗的典型形象,具有廣泛的藝術概括性。小說的名字起得十分巧妙。變色龍本是一種蜥蜴類的四腳爬行動物,能夠根據四周物體的顏色改變自己的膚色,以防其它動物的侵害。作者在這裡是隻取其“變色”的特性,用以概括社會上的一種人。

  這篇文章更是被收錄在了各種版本的課本之中,無疑是精品中的精品,而且諷刺意味更是要多足就有多足。

  就它了!王大豪心中暗道,當即便憑借著自己的印象開始書寫,雖然和原著還有差距,但是故事描述的還是八九不離十,足以令人歎為觀止了。

  隻是王大豪沒有想到,自己這隨手一摘抄,卻是掀起了好一場的軒然大波。

  俗話說得好,是金子遲早會發光,好文章也終究是會被挖掘出來的。

  第一中學,初中部教導處之中,一個兩鬢盡白的大胡子老頭一邊在辦公室之中踱來踱去,一邊連聲叫好。

  在他手中緊緊的握著一個作文本,久久不忍放下,如果王大豪能夠在的話,一定能夠認出那正是李小柔的作文本,而且那作文本上的文字也正是王大豪書寫。

  這個兩鬢盡白得大胡子老頭正是李小柔的語文老師,當然也是整個初中部的教導主任胡戈。話說這胡戈平時也是喜歡舞文弄墨,有幾篇文章更是上了雲市的文學報,登了校報的文章更是不計其數,在第一中學也是有著“老才子”的稱號,要不是因為年老力衰,恐怕當個高三年紀的語文老師也是綽綽有余。而且這胡戈雖然是在初中部,但是高中部的很多老師對其都十分尊敬,因為有不少老師都曾經是他的學生,其中就包括王大豪如今的班主任劉明蘭。

  以胡戈當了幾十年初中語文教師的經驗來看,這篇名為“變色龍”的文章實在是經典大作,即使是達不到驚世駭俗的地步,也足以轟動文壇,本文雖然沒有風花雪月的景物描寫,也沒有曲折離奇的故事安排,全篇隻是在描述一個警官偶然審理一件人被狗咬的案情中,但是卻隻用寥寥幾筆,就極其簡練、鋒利地為我們勾勒出一個靈魂醜惡,面目可憎的沙皇走狗――警官奧楚蔑洛夫的形象,寄寓著一個發人深思的主題。

  總之,這篇文章不可能是一個初中生寫出來的, 雖然李小柔一直成績優異,雖然李小柔作文水平也很高,雖然……

  在胡戈看來,以自己幾十年的文學造詣也是不可能寫出一篇如此膾炙人口而又諷刺極強的文章,絕必不可能!!

  隻是,胡戈度爹(相當於地球上的百度)了一下午,也沒有找到關於這片文章的一點信息,也就說明這篇文章是原創,可又有誰能夠創作出來如此精典的文章呢?

  終於,胡戈還是忍不住將李小柔叫到了辦公室之中,話說那李小柔雖然鬼靈精怪,鬼點子很多,但是又怎是活了大半輩子堪稱老狐狸精的胡戈的對手。一驚一乍,一剛一柔之間便令李小柔乖乖的將王大豪給“出賣”了。

  雖然對於一個高中生能夠寫出如此的精典大作仍舊是心存疑惑,但是看那李小柔並不像作假,所以胡戈還是決空親自去找那王大豪了解一下。

  或許是太急於想要證實這篇文章的出處,那胡戈一路火急火燎的奔向了第一中學的高中部,連熟人的打招呼都顧不得回,又因為跑得太過於急速的緣故,那下巴上的大胡子都跟著有節奏的跳動了起來,甚至有幾次為了繞近路胡戈還從那半米多高的垃圾桶之上橫跨而過,那不老風姿,那瀟灑一躍,估計就連劉翔看到都會沉默無語加汗顏吧!

  隻是胡戈這不顧形象的狂奔令那些認識他的人都不禁大跌眼鏡,話說這還是自己認識的那個文質彬彬的老學究、老才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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