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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女榮華》【第四十一回 沒有理,賴3分】
  有道是,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  按照梅榮華的理解: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殺了人家的狗,吃了狗肉,總是要付出代價的。剛開始抱著僥幸心理,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終於還是給搗了出去。意料之中,再正常不過。

  張氏忽然問道:“榮華,怎了,你娘打你做啥,是不是犯啥錯了?”

  梅榮華回頭看了朱氏一眼,那樣子,憋的臉紅脖子出,巴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不過她並沒有打算實話實說:“我犯了錯,我娘打我,也是應該的。”

  她這麽一答,倒是讓張氏吃了一驚,微微搖頭,說道:“真懂事,我家幾個死娃子要是這樣,恐怕我能年輕好幾歲。”她又看了看朱氏,“嫂子,怎辦?你們狗也殺了,狗肉也吃了,咱們得算算狗肉帳了,總不能這麽拖下去。”

  朱氏長歎一聲,進了屋,關了屋門,壓低著聲音說道:“張海燕兩口子找來了,咱殺了人家的狗,過來算帳了。五毛那個熊孩子說出去的。”

  梅世安聽了,整個人立即就不好了。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雖然只是一條狗,妄自殺人家的狗,還吃了,償命倒不至於,但恐怕要被訛上一筆錢。本來日子就不太好過,如果不是小孩他四舅朱喜旺照顧著,恐怕更糟糕。不過眼下,恐怕得破財消災了。

  想到這一層,梅世安有些後悔了,當初不該貪這個便宜。不過後悔不能當飯吃,也不能當錢使。

  “看他們要多少錢,給吧,咱輸理了。”梅世安歎口氣道。

  “給錢?家裡吃吃花花哪還有幾個錢,你這嘴皮子一啪嗒輕松,一家子還得過日子呢。”朱氏有些不太樂意,語氣不免重了一些。

  “都這個時候,心疼錢還有錘子用!”

  梅世安忽然就火了,拳頭打在床上,“砰”的一聲,“等我腿好起來,我去城裡找份活計,掙錢養活你們成了吧?咱家的日子只能越過越好,沒有越來越差的道理,老天爺長著眼呢,還不然咱殺狗的事兒也不會露出去。”

  朱氏氣呼呼地從屋裡出來,東間門被她帶的“咣當”一聲。

  張海燕有些不耐煩了,說道:“嫂子,你跟世安哥商量好了沒?我們還得回去哩,不是誰都有空天天躺炕上享福。”

  正義得到伸張,惡人受到惡報。可是梅榮華的心裡頭還是有些不樂意,畢竟事情發生在自己家裡,這個本來就不富裕的家裡,如果再被人宰一把,恐怕日子會更加難過。想到這裡,她大膽說道:“叔,嬸子,我跟你們說吧。當初你家的狗是該死。我爹端著飯正吃哩,它撲上來,直接把我爹撲倒,碗裡的菜也都打落在地上,我爹生氣,順手拎了屁股下的凳子,砸過去就把它砸死了。”

  張氏笑了笑:“哦,砸死了,不給我們家說,直接吃了?”

  梅榮華說道:“是吃了,之所以不告訴,是怕你們生氣,影響兩家的關系。”

  梅家和張家的關系本就冷淡,沒什麽交集,不過鄰裡鄉親,都是你好我好大家好,沒事誰也不願意找事。

  朱氏說道:“你們要多少?”

  張氏嘴角一挑,伸出兩個手指頭。

  二十文,不是什麽大錢,朱氏心裡的石頭猛地落地,偷偷松了口氣,說道:“二十文就二十文吧,反正都是一個門上的。”

  張氏噗嗤笑了出來,剪刀手仍舊在空中揚著。

  二百文?一個狗娃子也用不了幾十文錢,這瘋婆子不會張口要兩百文吧,

還真敢開口!朱氏心裡頭盤算了一陣兒,也沒什麽應對的高招,咬咬牙,說道:“兩百文,一條狗也買不了幾個銅板,一張口就是兩百文。”  “嫂子,你就別給我裝傻了。”

  張氏直接撕破了臉皮,有些不耐煩的說道,“別兩百文了,殺吃了我家的狗,今兒個要是沒有二兩銀子,這事兒完不了!咱十裡八村可都等著看笑話呢。”

  “二兩銀子!我上哪兒給你偷二兩銀子去!”

  朱氏大吼一聲,腳在地上狠狠跺了一下,說道,“二百文錢,我心想著已經夠多了,你們要二兩銀子,累死累活乾一年,敢情還比不上你家的那條賴狗啊。”

  “賴狗?上次我來找的時候怎說的,它雖然是個畜牲,可是在家裡養了多年,早就有感情了,我就把它當個娃子養著。”說了這句後,張氏似乎已經沒興趣再說下去,“嫂子,你要是拿不準主意,趕緊進屋去跟世安哥商量商量,別耽誤時間了。要是事兒商量不來,那也成,咱就縣衙上見,叫縣太爺給咱判一判,不過相信,到了公堂上,要賠的銀子恐怕就不止二兩了。”

  張氏不是吃素的,人人都知道,她不是那種甘心吃虧的女人,如果換換人,梅榮華都會覺得發快人心,可是倒霉的是自己家。未免覺得這“更年期婦女”做得有些過分了。二兩銀子可不是小錢,接下來該怎麽辦,梅榮華撓著頭,思來想去,還是得抗爭一下, 不能這麽忍著。

  沒理,咱也得賴上三分!

  梅榮華說道:“嬸子,我們一家子都吃了狗肉,確實有這回事兒,不過要說鬧上公堂。縣太爺可不會聽信片面之詞。為啥殺狗,因為狗撲上來咬人,我爹差點就被咬死了,說起來人命可比狗的命值錢,而且殺人償命,誰知道這狗是不是被某些人故意派過來的。‘蓄謀殺人’的罪名,判下來,恐怕沒個十年五年,是出不來的。”

  張海燕和張氏對視了一眼,同時齊齊看向梅榮華,臉上竟然生出一絲驚恐來。

  “蓄謀殺人”可是大罪,連坐的大罪。

  兩人竟然不知道該說些什麽了,見狀,梅榮華繼續說道:“本來是小事,鬧起來就成了大事,吃不了可是得兜著走。不過就是一條狗,如果鬧得家破人亡,確實有些過了。而且,叔你拎著個大斧頭,來我家裡,咱門上這麽多人都看著呢。要是縣太爺問起來,再判個‘私闖民宅,威脅良民’,那可是罪加一等,到時候說啥啥晚。”

  不光張海燕兩口子,就連朱氏都瞪大了眼睛看著自家閨女,她嘴裡說出的這番話,著實有些點嚇人。

  民,最怕的就是官!能躲就躲,能不招惹就不招惹,哪怕是一輩子不打交道也不會想得慌。

  張海燕站起來,說道:“要我看,都是鄰居,給二百文得了。”

  ※※※※※

  (胡狼是屬拖把的,每天都發的這麽晚,sorry啊~都早點睡,麽麽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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