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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就要狠》四百零六章 富貴夢
> 什麽叫做打在要害處?沈志的七寸被紫姍一句話就擊中了:沈依依的事情你應該最恨誰,請弄個清楚明白好吧?那不關我李紫姍的事情啊,放著罪魁禍首你不理會,非揪著我李紫姍不放你什麽意思呢? 紫姍的嘴巴可沒有閑著:“就因為我是一個弱女好欺負唄,人家把你女兒賣了你都不理會,人家騙了你女兒的錢還要騙你女兒的心,最後還贈送了你一個外孫子,所以你就大度的原諒了他,只找我這個弱女子的麻煩?” “你不臉紅不要緊,最主要的是想一想你會不會被人笑吧?你有仇人吧,你有朋友吧,想想他們怎麽看你吧;我李紫姍沒有本事,我保證不會動你女兒一根汗毛,這麽久以來我也沒有動過你女兒一根汗毛吧?” 紫姍冷笑兩聲:“反正你沈家也只會找我這樣的受害者欺壓,不敢對那些真正壞人下手,到現在了都由著人家逍遙自在——喏,人家做事多麽聰明啊,沒有證據,人家沒有錯處啊,你們沈家能怎麽著,只能由著人家用你們家的錢去快活。” “你沈老先生厲害,我甘拜下風,向您老人家認輸;至於沈依依會怎麽樣,天啊,我們正在找她呢,你如果有消息告訴我們一聲,我的好姐妹、你的未來兒媳婦也正在找她呢——她兒子不見了,你知道吧?” 說完把電話掛上,紫姍氣呼呼的說:“該死的沈家,放著李榮鵬不去管,專門找我們麻煩!”她看一眼沈依依:“就這麽放過她?那她還不翻了天去。以後只會變本加厲的折騰,天知知道她連綁架都敢了,還有什麽不敢的。” 她咬咬牙:“不能就這樣放過她。”可是要怎麽做呢,總不能為了一個沈依依搭上一個楚香吧? 最讓人生氣的事情莫過於知道對方做了壞事。卻不得不放過對方吧?她和楚香等人生氣著急,那邊的沈志也氣得半死:他豈能放過李榮鵬,但是警方沒有證據只能放人。他也不能把人捉住啊。 他們沈家的人可不能做犯法的事情,如果被媒體知道,那才真是毀掉根本;所以他在得知了沈依依做得事情後,馬上給她處理了爛攤子,絕對不能讓人知道沈依依做過什麽。 給紫姍打電話只是想把事情大事化小,他知道求懇是不管用的,所以才想用威脅的手段;的確是有用的。李紫姍他們分明是有顧忌的,可是他自己也差點被活活的氣死。 該死的李榮鵬!沈志把手機狠狠的摔在枕頭上,坐起來看著窗外枯燥的景色:讓人去查了那麽久都沒有找到證據,不得不說李榮鵬是個聰明人;但讓沈家出了這麽大的醜,以為躲出去就可以沒事了? 躲幾年大家忘了此事。他們沈家就可以不追究了?那是不可能的!不管沈志讓多少人去查李榮鵬的事情了,他也不能大張旗鼓的告訴天下人,他沈志緊咬著李榮鵬不放吧? 也就弄成了現在的局面,就好像他們沈家隻盯著一個李紫姍不放了,而把那個真正害了沈依依的李榮鵬放了;而且還真讓紫姍說對了,沈志的那些仇家已經在嘲笑沈志,說他怕了人家李榮鵬。 沈志本來就著惱,可是一時半會兒又拿李榮鵬沒有辦法,再加上對李耀旭的怨念。才會把所有的火氣都發作到紫姍的身上;卻沒有想到今天他幫女兒逃過一劫,又被紫姍指著鼻子罵了一頓。 他生氣啊、他想反駁啊,可是就算紫姍不掛斷電話,他也不知道應該如何反駁;因為他真得不曾動過李榮鵬一根汗毛,讓他說什麽? 再想到女兒做得混帳事情,差一點連累到沈家的名聲——誰家的兒女能做出這樣沒有腦子的事情來?此事如果讓人知道。他沈志真得可以一頭撞死了。 綁架!這種事情也做得出來,真是嫌命長是不是?如果真得活膩了,他認為沈依依就該一根繩子去吊死正好省事:連他的兒子也綁了,如果他現在能見到沈依依,想也不用想就會給她兩記耳光! “我說過的話,你根本沒有聽進去是不是?”楊國英走了進來,這次卻是一臉的嚴霜:“你居然還要給紫姍打電話,你居然威脅紫姍!沈依依做出來的事情就由她去承擔,為了她而隱瞞只會害沈家丟更大的人。” 她盯著沈志:“你這麽大的年紀真得不知道你現在做得是犯法的事情?不只是沈依依犯法該死,你現在也一樣;沈家的名聲——不要對我提什麽名聲,我知道你就要說什麽名聲, 我告訴你沈志,沈家的名聲一定會毀在你的手上。” 說完她轉身就走,對丈夫實實在在是失望透頂;她忽然發現沈志是那麽的陌生,心中生出一陣又一陣的涼意來,感覺做了幾十年的夫妻最終根本就不了解枕邊的人。 沈志自床上跳下來:“國英,你聽我說……” “沒有什麽可說得,你的病是假的,你為沈依依今天的做得事情我也知道了;”楊國英沒有回頭:“我聽小博說起來的時候也是一臉的淚,小博哭著問我,為什麽他的爸爸會變成這個樣子,我真得答不出來。” 她挺了挺腰杆:“我是不能把你送進警局,不要說我沒有證據就算我有證據,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做得到;但是,我說過你只要做我就不會收手,我不會再允許任何人傷害紫姍。沈志,我對不起這個女兒,你是知道的。” 再也不想和沈志說話,楊國英離開了病房,沒有理會身後的沈志;她真得有心離婚,只是已經離過一次,而且佑大年紀的她有兒有女,再離一次?上一次離就是錯,難道這次離就一定是對嗎? 她真得沒有那個精力去糾纏了,離與不離也沒有什麽太大的區別;現在,她就是要做到不再讓沈志和沈依依傷害紫姍,傷害她的兩個兒子。 沈志看著楊國英離開,知道這次妻子是真得傷了心,並不僅僅是生氣那麽簡單了;如果真得讓她離開,可能她再也不會讓自己走進她的心裡。 但是他的呼喚根本就不能讓楊國英回頭,著急的他追上去,可是沒有追幾步就感覺眼前發黑,他想叫卻再也叫不出來,就這樣軟倒在了病房裡。 楊國英沒有回頭所以並不知道沈志倒在了地上,她走了,走出和沈志一起生活的歲月,從此以後不管她是不是沈太太,都不會再視沈志為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紫姍並不知道沈志給自己打完電話後發生的事情,就算是沈博知道沈志出事後趕過來,哭著給楊國英打了電話,她也沒有想過楊國英和沈志會真正的翻臉:人家,倒底是一家人嘛。 在她正想辦法給沈依依一個教訓,而且還要讓沈依依和沈家不會捉到她們把柄的時候,胖子打來了電話。 江濤接聽電話和胖子說了幾句:“醒了沒有?哦,快醒了嗎,那藥量他下得不是很重,不然現在應該醒不了。”想到鳳大勇下藥的目的,他就一陣火大,怎麽可能會輕易放過鳳大勇呢。

 

 鳳大勇醒了過來,在睜開眼睛的時候他還很糊塗,腦子裡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裡、又在做些什麽;映入眼簾的是裝修的很講究的燈池,看得出來主人huā了不少的錢,品味上很符合鳳大勇的審美觀,那金碧輝煌的一切都讓他很讚歎。 如果,這是自己家的屋頂多好?他的心中泛起了這麽一個念頭,然後他才感覺自己的右手有點累,微微偏過頭去看到自己的手上壓著一盞台燈;台燈是陶瓷的,和屋頂倒是有幾分呼應的意思:看來主人家還是很用心的? 他把手抽了出來甩甩,皺起眉頭來:他這是在哪裡,睡著之前在做些什麽?今天是、是周六吧,他應該是和紫姍和孩子在一起的——這是在夢中?他又抬頭看了看屋頂,這麽金光閃閃的燈,也真得只有夢中才有吧。 伸個懶腰他抿了抿嘴喃喃的說:“還是個好夢啊,嗯,我和紫姍應該可以順利的複婚吧?人都是我的了,還用得著那些假模假式嗎?有寶寶在,紫姍也不能把我怎麽樣的。”他笑了笑重新向後躺下:“如果和紫姍複了婚,我們的新居就應該是這個樣子的吧?” 複婚就是發了一筆財啊,一筆橫財,他重新成為人們眼中的鳳總,重新成為家裡的主宰:女人當然應該在家裡做家務看孩子,生意上的事情自然由他來接手了;紫姍以後隻管等著享福就成,不用她再這麽辛苦的打拚了——他鳳大勇將是農家菜的老總。 雙臂伸開,這張床好舒服啊;咦?床上有人?然後他又笑了,床上當然有人。 他應該和紫姍睡在一張床上的;嗯,做夢嘛自己還穿著衣服,事實上他現在應該是一絲不掛的。想到這裡他有點得意,歪頭看向身邊的人,眼中的得意就要流出來了。 床上的人映入了他的眼簾,然後他的得意就飛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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