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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通義》卷1 內篇1
○易教上

 六經皆史也。古人不著書,古人未嘗離事而言理,六經皆先王之政典也。或

 曰:《詩》、《書》、《禮》、《樂》、《春秋》,則既聞命矣。《易》以道陰

 陽,願聞所以為政典,而與史同科之義焉。曰:聞諸夫子之言矣。“夫《易》開

 物成務,冒天下之道。”“知來藏往,吉凶與民同患。”其道蓋包政教典章之所

 不及矣。象天法地,“是興神物,以前民用。”其教蓋出政教典章之先矣。《周

 官》太卜掌三《易》之法,夏曰《連山》,殷曰《歸藏》,周曰《周易》,各有

 其象與數,各殊其變與佔,不相襲也。然三《易》各有所本,《大傳》所謂庖羲、

 神農與黃帝、堯、舜,是也。(《歸藏》本庖羲,《連山》本神農,《周易》本

 黃帝。)由所本而觀之,不特三王不相襲,三皇、五帝亦不相沿矣。蓋聖人首出

 禦世,作新視聽,神道設教,以彌綸乎禮樂刑政之所不及者,一本天理之自然,

 非如後世之詭異妖祥,讖緯術數,以愚天下也。

 夫子曰:“我觀夏道,杞不足徵,吾得夏時焉。我觀殷道,宋不足徵,吾得

 坤乾焉。”夫夏時,夏正書也。坤乾,《易》類也。夫子憾夏、商之文獻無所徵

 矣,而坤乾乃與夏正之書同為觀於夏、商之所得;則其所以厚民生與利民用者,

 蓋與治歷明時,同為一代之法憲;而非聖人一己之心思,離事物而特著一書,以

 謂明道也。夫懸象設教,與治歷授時,天道也。《禮》、《樂》、《詩》、《書》,

 與刑、政、教、令,人事也。天與人參,王者治世之大權也。韓宣子之聘魯也,

 觀書於太史氏,得見《易》象、《春秋》,以為周禮在魯。夫《春秋》乃周公之

 舊典,謂周禮之在魯可也,《易》象亦稱周禮,其為政教典章,切於民用而非一

 己空言,自垂昭代而非相沿舊製,則又明矣。夫子曰:“《易》之興也,其於中

 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顧氏炎武嘗謂《連山》、《歸藏》,不名為

 《易》。太卜所謂三《易》,因《周易》而牽連得名。今觀八卦起於伏羲,《連

 山》作於夏後,而夫子乃謂《易》興於中古,作《易》之人獨指文王,則《連山》

 《歸藏》不名為“易”,又其徵矣。

 或曰:文王拘幽,未嘗得位行道,豈得謂之作《易》以垂政典歟?曰:八卦

 為三《易》所同,文王自就八卦而系之辭,商道之衰,文王與民同其憂患,故反

 覆於處憂患之道,而要於無咎,非創製也。周武既定天下,遂名《周易》,而立

 一代之典教,非文王初意所計及也。夫子生不得位,不能創製立法,以前民用;

 因見《周易》之於道法,美善無可複加,懼其久而失傳,故作《彖》、《象》、

 《文言》諸傳,以申其義蘊,所謂述而不作;非力有所不能,理勢固有所不可也。

 後儒擬《易》,則亦妄而不思之甚矣!彼其所謂理與數者,有以出《周易》

 之外邪!無以出之,而惟變其象數法式,以示與古不相襲焉,此王者宰製天下,

 作新耳目,殆如漢製所謂色黃數五,事與改正朔而易服色者為一例也。揚雄不知

 而作,則以九九八十一者,變其八八六十四矣。後代大儒,多稱許之,則以其數

 通於治歷,而蓍揲合其吉凶也。夫數乃古今所共,凡明於歷學者,皆可推尋,豈

 必《太玄》而始合哉?蓍揲合其吉凶,則又陰陽自然之至理。誠之所至,探籌鑽

 瓦,皆可以知吉凶;何必支離其文,艱深其字,然後可以知吉凶乎?《元包》妄

 《歸藏》,不足言也。司馬《潛虛》,又以五五更其九九,不免賢者之多事矣。

 故六經不可擬也。先儒所論僅謂畏先聖而當知嚴憚耳。此指揚氏《法言》,王氏

 《中說》,誠為中其弊矣。若夫六經,皆先王得位行道,經緯世宙之跡,而非

 於空言。故以夫子之聖,猶且述而不作。如其不知妄作,不特有擬聖之嫌,抑且

 蹈於c竊王章之罪也,可不慎歟!

 ○易教中

 孔仲達曰:“夫《易》者,變化之總名,改換之殊稱。”先儒之釋《易》義,

 未有明通若孔氏者也。得其說而進推之,《易》為王者改製之钜典,事與治歷明

 時相表裡,其義昭然若揭矣。許叔重釋“易”文曰:“蜥易,守宮,象形。秘書

 說,‘日月為易’,象陰陽也。”《周官》太卜,掌三《易》之法。鄭氏注:

 “易者,揲蓍變易之數可佔者也。”朱子以謂“《易》有交易變易之義”。是皆

 因文生解,各就一端而言,非當日所以命《易》之旨也。三《易》之名,雖始於

 《周官》,而《連山》、《歸藏》,可並名《易》,《易》不可附《連山》、

 《歸藏》而稱為三連三歸者,誠以《易》之為義,實該羲、農以來不相沿襲之法

 數也。易之初見於文字,則帝典之“平在朔易”也,孔《傳》謂歲改易,而周人

 即取以名揲卦之書,則王者改製更新之大義,顯而可知矣。《大傳》曰:“生生

 之謂易。”韓康伯謂“陰陽轉易,以成化生”。此即朱子交易變易之義所由出也。

 三《易》之文雖不傳,今觀《周官》太卜有其法,《左氏》記佔有其辭,則《連

 山》、《歸藏》,皆有交易變易之義。是羲、農以來,《易》之名雖未立,而

 《易》之意已行乎其中矣。上古淳質,文字無多,固有具其實而未著其名者。後

 人因以定其名,則徹前後,而皆以是為主義焉,一若其名之向著者,此亦其一端

 也。

 欽明之為敬也,允塞之為誠也,歷象之為歷也,(歷象之歷,作推步解,非

 歷書之名。)皆先具其實而後著之名也。《易・革・象》曰:“澤中有火,君子

 以治歷明時。”其《彖》曰:“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

 歷自黃帝以來,代為更變,而夫子乃為取象於澤火,且以天地改時、湯武革命為

 革之卦義;則《易》之隨時廢興,道豈有異乎?《易》始羲、農,而備於成周;

 歷始黃帝,而遞變於後世;上古詳天道,而中古以下詳人事之大端也。然卦氣之

 說,雖創於漢儒,而卦序卦位,則已具函其終始;則疑大撓未造甲子以前,羲農

 即以卦畫為歷象,所謂天人合於一也。《大傳》曰:“古者,庖羲氏之王天下也,

 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

 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此黃帝未作乾支之前所創造也。

 觀於羲和分命,則象法文宜,其道無所不備,皆用以為授人時也。是知上古聖人,

 開天創製,立法以治天下,作《易》之與造歷,同出一源,未可強分孰先孰後。

 故《易》曰:“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書》曰:平秩敬授,作訛成易。皆

 一理也。

 夫子曰:“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又曰:“吾學周

 禮,今用之,吾從周。”學《易》者,所以學周禮也,韓宣子見《易・象》、

 《春秋》,以為周禮在魯。夫子學《易》而志《春秋》,所謂學周禮也。夫子語

 顏淵曰:“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是斟酌百王,損

 益四代,為萬世之圭臬也。歷象遞變,而夫子獨取於夏時;筮佔不同,而夫子獨

 取於《周易》。此三代以後,至今循行而不廢者也。然三代以後,歷顯而《易》

 微;歷存於官守,而《易》流於師傳;故儒者敢於擬《易》,而不敢造歷也。歷

 之薄蝕盈虧,有象可驗,而《易》之吉凶悔吝,無跡可拘;是以歷官不能穿鑿於

 私智,而《易》師各自為說,不勝紛紛也。故學《易》者,不可以不知天。(觀

 此,益知《太玄》、《元包》、《潛虛》之屬,乃是萬無可作之理,其故總緣不

 知為王製也。)

 ○易教下

 《易》之象也,《詩》之興也,變化而不可方物矣。《禮》之官也,《春秋》

 之例也,謹嚴而不可假借矣。夫子曰:“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君子

 之於六藝,一以貫之,斯可矣。物相雜而為之文,事得比而有其類。知事物名義

 之雜出而比處也,非文不足以達之,非類不足以通之;六藝之文,可以一言盡也。

 夫象歟,興歟,例歟,官歟,風馬牛之不相及也,其辭可謂文矣,其理則不過曰

 通於類也。故學者之要,貴乎知類。

 象之所包廣矣,非徒《易》而已,六藝莫不兼之,蓋道體之將形而未顯者也。

 雎鳩之於好逑,湍局墩曄紓醵萇咧賭信籩丁妒芬病N逍兄

 徵五事,箕畢之驗雨風,甚而傅岩之入夢賚,象之通於《書》也。古官之紀雲鳥,

 《周官》之法天地四時,以至龍翟章衣,熊虎志射,象之通於《禮》也。歌協陰

 陽,舞分文武,以至磬念卦疆,鼓思將帥,象之通於《樂》也。筆削不廢災異,

 《左氏》遂廣妖祥,象之通於《春秋》也。《易》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

 萬事萬物,當其自靜而動,形跡未彰而象見矣。故道不可見,人求道而恍若有見

 者,皆其象也。

 有天地自然之象,有人心營構之象。天地自然之象,《說卦》為天為圜諸條,

 約略足以盡之。人心營構之象,睽車之載鬼,翰音之登天,意之所至,無不可也。

 然而心虛用靈,人累於天地之間,不能不受陰陽之消息,心之營構,則情之變易

 為之也。情之變易,感於人世之接構,而乘於陰陽倚伏為之也。是則人心營構之

 象,亦出天地自然之象也。

 《易》象雖包六藝,與《詩》之比興,尤為表裡。夫《詩》之流別,盛於戰

 國人文,所謂長於諷喻,不學《詩》,則無以言也。(詳《詩教》篇。)然戰國

 之文,深於比興,即其深於取象者也。《莊》、《列》之寓言也,則觸蠻可以立

 國,蕉鹿可以聽訟。《離騷》之抒憤也,則帝闕可上九天,鬼情可察九地。他若

 縱橫馳說之士,飛箝捭闔之流,徙蛇引虎之營謀,桃梗土偶之問答,愈出愈奇,

 不可思議。然而指迷從道,固有其功;飾奸售欺,亦受其毒。故人心營構之象,

 有吉有凶;宜察天地自然之象,而衷之以理,此《易》教之所以范天下也。

 諸子百家,不衷大道,其所以持之有故而言之成理者,則以本原所出,皆不

 外於《周官》之典守。其支離而不合道者,師失官守,末流之學,各以私意恣其

 說爾。非於先王之道,全無所得,而自樹一家之學也。至於佛氏之學,來自西域,

 毋論彼非世官典守之遺,且亦生於中國,言語不通,沒於中國,文字未達也。然

 其所言與其文字,持之有故而言之成理者,殆較諸子百家為尤盛。反覆審之,而

 知其本原出於《易》教也。蓋其所謂心性理道,名目有殊,推其義指,初不異於

 聖人之言。其異於聖人者,惟舍事物而別見有所謂道爾。至於丈六金身,莊嚴色

 相,以至天堂清明,地獄陰慘,天女散花,夜叉披發,種種詭幻,非人所見,儒

 者斥之為妄,不知彼以象教,不啻《易》之龍血玄黃,張弧載鬼。是以閻摩變相,

 皆即人心營構之象而言,非彼造作誑誣以惑世也。至於末流失傳,鑿而實之,夫

 婦之愚,偶見形於形憑於聲者,而附會出之,遂謂光天之下,別有境焉。儒者又

 不察其本末,攘臂以爭,憤若不共戴天,而不知非其實也。令彼所學,與夫文字

 之所指擬,但切入於人倫之所日用,即聖人之道也。以象為教,非無本也。

 《易》象通於《詩》之比興;《易》辭通於《春秋》之例。嚴天澤之分則二

 多譽,四多懼焉。謹治亂之際,則陽君子,陰小人也。杜微漸之端,ヒ灰酰

 而已惕女壯。臨二陽,而即慮八月焉。慎名器之假,五戒陰柔,三多危惕焉。至

 於四德尊,元而無異稱,亨有小亨,利貞有小利貞,貞有貞吉貞凶,吉有元吉,

 悔有悔亡,咎有無咎,一字出入,謹嚴甚於《春秋》。蓋聖人於天人之際,以謂

 甚可畏也。《易》以天道而切人事,《春秋》以人事而協天道,其義例之見於文

 辭,聖人有戒心焉。

 ○書教上

 《周官》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今存虞、夏、商、周之策而已,五帝僅有

 二,而三皇無聞焉。左氏所謂《三墳》、《五典》,今不可知,未知即是其書否

 也?以三王之誓、誥、貢、范諸篇,推測三皇諸帝之義例,則上古簡質,結繩未

 遠,文字肇興,書取足以達微隱通形名而已矣。因事命篇,本無成法,不得如後

 史之方圓求備,拘於一定之名義者也。夫子敘而述之,取其疏通知遠,足以垂教

 矣。世儒不達,以謂史家之初祖,實在《尚書》,因取後代一成之史法,紛紛擬

 《書》者,皆妄也。

 三代以上之為史,與三代以下之為史,其同異之故可知也。三代以上,記注

 有成法,而撰述無定名;三代以下,撰述有定名,而記注無成法。夫記注無成法,

 則取材也難;撰述有定名,則成書也易。成書易,則文勝質矣。取材難,則偽亂

 真矣。偽亂真而文勝質,史學不亡而亡矣。良史之才,間世一出,補偏救弊,憊

 且不支。非後人學識不如前人,《周官》之法亡,而《尚書》之教絕,其勢不得

 不然也。

 《周官》三百六十,具天下之纖析矣,然法具於官,而官守其書。觀於六卿

 聯事之義,而知古人之於典籍,不憚繁複周悉,以為記注之備也。即如六典之文,

 繁委如是,太宰掌之,小宰副之,司會、司書、太史又為各掌其貳,則六典之文,

 蓋五倍其副貳,而存之於掌故焉。其他篇籍,亦當稱是。是則一官失其守,一典

 出於水火之不虞,他司皆得藉徵於副策。斯非記注之成法,詳於後世歟?漢至元

 成之間,典籍可謂備矣。然劉氏七略,雖溯六典之流別,亦已不能具其官;而律

 令藏於法曹,章程存於故府,朝儀守於太常者,不聞石渠天祿別儲副貳,以備校

 司之討論,可謂無成法矣。漢治最為近古,而荒略如此,又何怪乎後世之文章典

 故,雜亂而無序也哉?

 孟子曰:“王者之跡息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蓋言王化

 之不行也,推原《春秋》之用也。不知《周官》之法廢而《書》亡,《書》亡而

 後《春秋》作。則言王章之不立也,可識《春秋》之體也。不知《周官》之法廢

 而《書》亡哉?蓋官禮製密,而後記注有成法;記注有成法,而後撰述可以無定

 名。以謂纖悉委備,有司具有成書,而吾特舉其重且大者,筆而著之,以示帝王

 經世之大略;而典、謨、訓、誥、貢、范、官、刑之屬,詳略去取,惟意所命,

 不必著為一定之例焉,斯《尚書》之所以經世也。至官禮廢,而記注不足備其全;

 《春秋》比事以屬辭,而左氏不能不取百司之掌故,與夫百國之寶書,以備其事

 之始末,其勢有然也。馬、班以下,演左氏而益暢其支焉。所謂記注無成法,而

 撰述不能不有定名也。故曰:王者跡息而《詩》亡,見《春秋》之用;《周官》

 法廢而《書》亡,見《春秋》之體也。

 《記》曰:“左史記言,右史記動。”其職不見於《周官》,其書不傳於後

 世,殆禮家之愆文歟?後儒不察,而以《尚書》分屬記言,《春秋》分屬記事,

 則失之甚也。夫《春秋》不能舍傳而空存其事目,則左氏所記之言,不啻千萬矣。

 《尚書》典謨之篇,記事而言亦具焉;訓誥之篇,記言而事亦見焉。古人事見於

 言,言以為事,未嘗分事言為二物也。劉知幾以二典、貢、范諸篇之錯出,轉譏

 《尚書》義例之不純,毋乃因後世之空言,而疑古人之實事乎!《記》曰:“疏

 通知遠,《書》教也。”豈曰記言之謂哉?

 六藝並立,《樂》亡而入於《詩》、《禮》,《書》亡而入於《春秋》,皆

 天時人事,不知其然而然也。《春秋》之事,則齊桓、晉文,而宰孔之命齊侯,

 王子虎之命晉侯,皆訓誥之文也,而左氏附傳以翼經;夫子不與《文侯之命》同

 著於篇,則《書》入《春秋》之明證也。馬遷紹法《春秋》,而刪潤典謨,以入

 紀傳;班固承遷有作,而《禹貢》取冠《地理》,《洪范》特志《五行》,而

 《書》與《春秋》不得不合為一矣。後儒不察,又謂紀傳法《尚書》,而編年法

 《春秋》,是與左言右事之強分流別,又何以異哉?

 ○書教中

 《書》無定體,故易失其傳;亦惟《書》無定體,故之者眾。周末文勝,

 官禮失其職守,而百家之學,多爭於三皇五帝之書矣。藝植於神農,兵法醫

 經於黃帝,好事之徒,傳為《三墳》之逸書而《五典》之別傳矣。不知書固出

 於依,旨亦不盡無所師承,官禮政舉而人存,世氏師傳之掌故耳。惟“三”

 “五”之留遺,多存於《周官》之職守,則外史所掌之書,必其籍之別具,亦如

 六典各存其副之製也。左氏之所謂《三墳》、《五典》,或其概而名之,或又別

 為一說,未可知也。必欲確指如何為三皇之墳,如何為五帝之典,則鑿矣。

 《逸周書》七十一篇,多官禮之別記與《春秋》之外篇,殆治《尚書》者雜

 取以備經書之旁證耳。劉、班以謂孔子所論百篇之餘,則似逸篇,初與典、謨、

 訓、誥,同為一書,而孔子為之刪彼存此耳。毋論其書文氣不類,醇駁互見,即

 如《職方》、《時訓》諸解,明用經記之文,《太子晉解》,明取春秋時事,其

 為外篇別記,不待繁言而決矣。而其中實有典言寶訓,識為先王誓誥之遺者,亦

 未必非百篇之逸旨,而不可遽為刪略之餘也。夫子曰:“信而好古。”先王典誥,

 衰周猶有存者,而夫子刪之,豈得為好古哉?惟《書》無定體,故《春秋》官禮

 之別記外篇,皆得從而附合之,亦可明《書》教之流別矣。

 《書》無定體,故附之者雜。後人妄擬《書》以定體,故守之也拘。古人無

 空言,安有記言之專書哉?漢儒誤信《玉藻》記文,而以《尚書》為記言之專書

 焉。於是後人削趾以適屨,轉取事文之合者,削其事而輯錄其文,以為《尚書》

 之續焉;若孔氏《漢、魏尚書》、王氏《續書》之類皆是也。無其實,而但貌古

 人之形似,譬如畫餅餌之不可以充饑。況《尚書》本不止於記言,則孔衍、王通

 之所擬,並古人之形似而不得矣。劉知幾嘗患史策記事之中,忽間長篇文筆,欲

 取君上詔誥,臣工奏章,別為一類,編次紀傳史中,略如書志之各為篇目,是劉

 亦知《尚書》折而入《春秋》矣。然事言必分為二,則有事言相貫、質與文宣之

 際,如別自為篇,則不便省覽,如仍然合載,則為例不純;是以劉氏雖有是說,

 後人訖莫之行也。至如論事章疏,本同口奏,辨難書牘,不異面論,次於紀傳之

 中,事言無所分析,後史恪遵成法可也。乃若揚、馬之辭賦,原非政言,嚴、徐

 之上書,亦同獻頌,鄒陽、枚乘之縱橫,杜欽、谷永之附會,本無關於典要,馬、

 班取表國華,削之則文采滅如,存之則紀傳猥濫,斯亦無怪劉君之欲議更張也。

 杜氏《通典》為卷二百,而《禮典》乃八門之一,已佔百卷,蓋其書本官禮

 之遺,宜其於禮事加詳也。然敘典章制度,不異諸史之文,而禮文疑似,或事變

 參差,博士經生,折中詳議,或取裁而徑行,或中格而未用,入於正文,則繁複

 難勝,削而去之,則事理未備;杜氏並為采輯其文,附著禮門之後,凡二十餘卷,

 可謂窮天地之際,而通古今之變者矣。史遷之書,蓋於《秦紀》之後,存錄秦史

 原文。惜其義例未廣,後人亦不複踵行,斯並記言記事之窮,別有變通之法,後

 之君子所宜參取者也。

 濫觴流為江河,事始簡而終钜也。東京以還,文勝篇富,史臣不能概見

 於紀傳,則匯次為《文苑》之篇。文人行業無多,但著官階貫系,略如《文選》

 人名之注,試榜履歷之書,本為麗藻篇名,轉覺風華消索;則知一代文章之盛,

 史文不可得而盡也。蕭統《文選》以還,為之者眾,今之尤表表者,姚氏之《唐

 文粹》,呂氏之《宋文鑒》,蘇氏之《元文類》,並欲包括全代,與史相輔,此

 則轉有似乎言事分書,其實諸選乃是春華,正史其秋實爾。(史與文選,各有言

 與事,故僅可分華與實,不可分言與事。)

 四部既分,集林大暢。文人當誥,則內製外製之集,自為編矣。宰相論思,

 言官白簡,卿曹各言識事,閫外料敵善謀,陸贄《奏議》之篇,蘇軾進呈之策,

 又各著於集矣。萃合則有名臣經濟、策府議林,連編累牘,可勝數乎!大抵前人

 著錄,不外別集總集二條,蓋以一人文字觀也。其實應隸史部,追源當系《尚書》;

 但訓誥乃《尚書》之一端,不得如漢人之直以記言之史目《尚書》耳。

 名臣章奏,隸於《尚書》,以擬訓誥,人所易知。撰輯章奏之人,宜知訓誥

 之記言,必敘其事,以備所言之本末,故《尚書》無一空言,有言必措諸事也。

 後之輯章奏者,但取議論曉暢,情辭慨切,以為章奏之佳也,不備其事之始末。

 雖有佳章,將何所用?文人尚華之習見,不可語於經史也。班氏董、賈二傳,則

 以《春秋》之學為《尚書》也,(即《尚書》折入《春秋》之證也。)其敘賈、

 董生平行事,無意求詳,前後寂寥數言,不過為政事諸疏、天人三策備始末爾。

 (賈、董未必無事可敘,班氏重在疏策,不妨略去一切,但錄其言,前後略綴數

 語,備本末耳,不似後人作傳,必盡生平,斤斤求備。)噫!觀史裁者,必知此

 意,而始可與言《尚書》、《春秋》之學各有其至當,不似後世類鈔徵事,但知

 方圓求備而已也。

 ○書教下

 《易》曰:“著之德圓而神,卦之德方以智。”f嘗竊取其義,以概古今之

 載籍,撰述欲其圓而神,記注欲其方以智也。夫智以藏往,神以知來,記注欲往

 事之不忘,撰述欲來者之興起,故記注藏往似智,而撰述知來擬神也。藏往欲其

 賅備無遺,故體有一定,而其德為方;知來欲其決擇去取,故例不拘常,而其德

 為圓。《周官》三百六十,天人官曲之故可謂無不備矣。然諸史皆掌記注,而未

 嘗有撰述之官;(祝史命告,未嘗非撰述,然無撰史之人。如《尚書》誓誥,自

 出史職,至於帝典諸篇,並無應撰之官。)則傳世行遠之業,不可拘於職司,必

 待其人而後行;非聖哲神明,深知二帝三王精微之極致,不足以與此。此《尚書》

 之所以無定法也。

 《尚書》、《春秋》,皆聖人之典也。《尚書》無定法,而《春秋》有成例。

 故《書》之支裔,折入《春秋》,而《書》無嗣音。有成例者易循,而無定法者

 難繼,此人之所知也。然圓神方智,自有載籍以還,二者不偏廢也。不能究六藝

 之深耳,未有不得其遺意者也。史氏繼《春秋》而有作,莫如馬、班,馬則近於

 圓而神,班則近於方以智也。

 《尚書》一變而為左氏之《春秋》,《尚書》無成法而左氏有定例,以緯經

 也。左氏一變而為史遷之紀傳,左氏依年月而遷書分類例,以搜逸也。遷書一變

 而為班氏之斷代,遷書通變化,而班氏守繩墨,以示包括也。就形貌而言,遷書

 遠異左氏,而班史近同遷書,蓋左氏體直,自為編年之祖,而馬、班曲備,皆為

 紀傳之祖也。推精微而言,則遷書之去左氏也近,而班史之去遷書也遠;蓋遷書

 體圓用神,多得《尚書》之遺;班氏體方用智,多得官禮之意也。

 遷書紀、表、書、傳,本左氏而略示區分,不甚拘拘於題目也。《伯夷列傳》,

 乃七十篇之序例,非專為伯夷傳也。《屈賈列傳》所以惡絳、灌之讒,其敘屈之

 文,非為屈氏表忠,乃吊賈之賦也。《倉公》錄其醫案,《貨殖》兼書物產,

 《龜策》但言卜筮,亦有因事命篇之意,初不沾沾為一人具始末也。《張耳陳餘》,

 因此可以見彼耳。《孟子荀卿》,總括遊士著書耳。名姓標題,往往不拘義例,

 僅取名篇,譬如《關雎》、《鹿鳴》,所指乃在嘉賓淑女,而或且譏其位置不倫,

 (如孟子與三鄒子。)或又摘其重複失檢,(如子貢已在《弟子傳》,又見於

 《貨殖》。)不知古人著書之旨,而轉以後世拘守之成法,反訾古人之變通,亦

 知遷書體圓而用神,猶有《尚書》之遺者乎!

 遷《史》不可為定法,固《書》因遷之體,而為一成之義例,遂為後世不祧

 之宗焉。三代以下,史才不世出,而謹守繩墨,待其人而後行,勢之不得不然也。

 然而固《書》本撰述而非記注,則於近方近智之中,仍有圓且神者,以為之裁製,

 是以能成家,而可以傳世行遠也。後史失班史之意,而以紀表志傳,同於科舉之

 程式,官府之簿書,則於記注撰述,兩無所似,而古人著書之宗旨,不可複言矣。

 史不成家,而事文皆晦,而猶拘守成法,以謂其書固祖馬而宗班也,而史學之失

 傳也久矣!

 歷法久則必差,推步後而愈密,前人所以論司天也。而史學亦複類此。《尚

 書》變而為《春秋》,則因事命篇,不為常例者,得從比事屬辭為稍密矣。《左》、

 《國》變而為紀傳,則年經事緯,不能旁通者,得從類別區分為益密矣。紀傳行

 之千有餘年,學者相承,殆如夏葛冬裘,渴飲饑食,無更易矣。然無別識心裁,

 可以傳世行遠之具;而斤斤如守科舉之程式,不敢稍變;如治胥吏之簿書,繁不

 可刪。以雲方智,則冗複疏舛,難為典據;以雲圓神,則蕪濫浩瀚,不可誦識。

 蓋族史但知求全於紀表志傳之成規,而書為體例所拘,但欲方圓求備,不知紀傳

 原本《春秋》,《春秋》原合《尚書》之初意也。《易》曰:“窮則變,變則通,

 通則久。”紀傳實為三代以後之良法,而演習既久,先王之大經,轉為末世

 拘守之紀傳所蒙,曷可不思所以變通之道歟?

 左氏編年,不能曲分類例,《史》、《漢》紀表傳志,所以濟類例之窮也。

 族史轉為類例所拘,以致書繁而事晦;亦猶訓詁注疏,所以釋經,俗師反溺訓詁

 注疏而晦經旨也。夫經為解晦,當求無解之初;史為例拘,當求無例之始。例自

 《春秋》左氏始也,盍求《尚書》未入《春秋》之初意歟?

 神奇化臭腐,臭腐複化為神奇,解《莊》書者,以謂天地自有變化,人則從

 而奇腐雲耳。事屢變而複初,文飾窮而反質,天下自然之理也。《尚書》圓而神,

 其於史也,可謂天之至矣。非其人不行,故折入左氏,而又合流於馬、班,蓋自

 劉知幾以還,莫不以謂書教中絕,史官不得衍其緒矣。又自《隋・經籍志》著錄,

 以紀傳為正史,編年為古史,歷代依之,遂分正附,莫不甲紀傳而乙編年。則馬、

 班之史,以支子而嗣《春秋》,荀悅、袁宏,且以左氏大宗,而降為旁庶矣。司

 馬《通鑒》病紀傳之分,而合之以編年。袁樞《紀事本末》又病《通鑒》之合,

 而分之以事類。按本末之為體也,因事命篇,不為常格;非深知古今大體,天下

 經綸,不能網羅隱括,無遺無濫。文省於紀傳,事豁於編年,決斷去取,體圓用

 神,斯真《尚書》之遺也。在袁氏初無其意,且其學亦未足與此,書亦不盡合於

 所稱。故歷代著錄諸家,次其書於雜史。自屬纂錄之家,便觀覽耳。但即其成法,

 沉思冥索,加以神明變化,則古史之原,隱然可見。書有作者甚淺,而觀者甚深,

 此類是也。故曰:神奇化臭腐,而臭腐複化為神奇,本一理耳。

 夫史為記事之書。事萬變而不齊,史文屈曲而適如其事,則必因事命篇,不

 為常例所拘,而後能起訖自如,無一言之或遺而或溢也。此《尚書》之所以神明

 變化,不可方物。降而左氏之傳,已不免於以文徇例,理勢不得不然也。以上古

 神聖之製作,而責於晚近之史官,豈不懸絕歟!不知經不可學而能,意固可師而

 仿也。且《尚書》固有不可盡學者也,即《紀事本末》,不過纂錄小書,亦不盡

 取以為史法,而特以義有所近,不得以辭害意也。斟酌古今之史,而定文質之中,

 則師《尚書》之意,而以遷《史》義例,通左氏之裁製焉,所以救紀傳之極弊,

 非好為更張也。

 紀傳雖創於史遷,然亦有所受也。觀於《太古年紀》、《夏殷春秋》《竹書

 紀年》,則本紀編年之例,自文字以來,即有之矣。《尚書》為史文之別具,如

 用左氏之例,而合於編年,即傳也。以《尚書》之義,為《春秋》之傳,則左氏

 不致以文徇例,而浮文之刊落者多矣。以《尚書》之義,為遷《史》之傳,則八

 書三十世家,不必分類,皆可仿左氏而統名曰傳。或考典章製作,或敘人事終始,

 或究一人之行,(即列傳本體。)或合同類之事,或錄一時之言,(訓誥之類。)

 或著一代之文,因事命篇,以緯本紀。則較之左氏翼經,可無局於年月後先之累;

 較之遷《史》之分列,可無歧出互見之煩。文省而事益加明,例簡而義益加精,

 豈非文質之適宜,古今之中道歟?至於人名事類,合於本末之中,難於稽檢,則

 別編為表,以經緯之;天象地形,輿服儀器,非可本末該之,且亦難以文字著者,

 別繪為圖,以表明之。蓋通《尚書》、《春秋》之本原,而拯馬《史》、班《書》

 之流弊,其道莫過於此。至於創立新裁,疏別條目,較古今之述作,定一書之規

 模,別具《圓通》之篇,此不具言。

 邵氏晉涵雲:“紀傳史裁,參仿袁樞,是貌同心異。以之上接《尚書》家言,

 是貌異心同。是篇所推,於六藝為支子,於史學為大宗;於前史為中流砥柱,於

 後學為蠶叢開山。”

 ○詩教上

 周衰文弊,六藝道息,而諸子爭鳴。蓋至戰國而文章之變盡,至戰國而著述

 之事專,至戰國而後世之文體備;故論文於戰國,而升降盛衰之故可知也。戰國

 之文,奇邪錯出,而裂於道,人知之;其源皆出於六藝,人不知也。後世之文,

 其體皆備於戰國,人不知;其源多出於《詩》教,人愈不知也。知文體備於戰國,

 而始可與論後世之文。知諸家本於六藝,而後可與論戰國之文,知戰國多出於

 《詩》教,而後可與論六藝之文;可與論六藝之文,而後可與離文而見道;可與

 離文而見道,而後可與奉道而折諸家之文也。

 戰國之文,其源皆出於六藝,何謂也?曰:道體無所不該,六藝足以盡之。

 諸子之為書,其持之有故而言之成理者,必有得於道體之一端,而後乃能恣肆其

 說,以成一家之言也。所謂一端者,無非六藝之所該,故推之而皆得其所本;非

 謂諸子果能服六藝之教,而出辭必衷於是也。《老子》說本陰陽,《莊》、《列》

 寓言假象,《易》教也。鄒衍侈言天地,關尹推衍五行,《書》教也。管、商法

 製,義存政典,《禮》教也。申、韓刑名,旨歸賞罰,《春秋》教也。其他楊、

 墨、尹文之言,蘇、張、孫、吳之術,辨其源委,挹其旨趣,九流之所分部,

 《七錄》之所敘論,皆於物曲人官,得其一致,而不自知為六典之遺也。

 戰國之文,既源於六藝,又謂多出於《詩》教,何謂也?曰:戰國者,縱橫

 之世也。縱橫之學,本於古者行人之官。觀春秋之辭命,列國大夫,聘問諸侯,

 出使專對,蓋欲文其言以達旨而已。至戰國而抵掌揣摩,騰說以取富貴,其辭敷

 張而揚厲,變其本而加恢奇焉,不可謂非行人辭命之極也。孔子曰:“誦詩三百,

 授之以政,不達;使於四方,不能專對,雖多奚為?”是則比興之旨,諷諭之義,

 固行人之所肄也。縱橫者流,推而衍之,是以能委折而入情,微婉而善諷也。九

 流之學,承官曲於六典,雖或原於《書》、《易》、《春秋》,其質多本於禮教,

 為其體之有所該也。及其出而用世,必兼縱橫,所以文其質也。古之文質合於一,

 至戰國而各具之質;當其用也,必兼縱橫之辭以文之,周衰文弊之效也。故曰:

 戰國者,縱橫之世也。

 後世之文其體皆備於戰國,何謂也?曰:子史衰而文集之體盛;著作衰而辭

 章之學興。文集者,辭章不專家,而萃聚文墨,以為蛇龍之菹也。(詳見《文集》

 篇。)後賢承而不廢者,江河導而其勢不容複遏也。經學不專家,而文集有經義;

 史學不專家,而文集有傳記;立言不專家,(即諸子書也。)而文集有論辨。後

 世之文集,舍經義與傳記論辨之三體,其餘莫非辭章之屬也。而辭章實備於戰國,

 承其流而代變其體制焉。學者不知,而溯摯虞所裒之《流別》,(摯虞有《文章

 流別傳》。)甚且以蕭梁《文選》,舉為辭章之祖也,其亦不知古今流別之義矣。

 今即《文選》諸體,以徵戰國之賅備。(摯虞《流別》,孔逭《文苑》,今

 俱不傳,故據《文選》。)京都諸賦,蘇、張縱橫六國,侈陳形勢之遺也。《上

 林》、《羽獵》,安陵之從田,龍陽之同釣也。《客難》、《解嘲》,屈原之

 《漁父》、《卜居》,莊周之惠施問難也。韓非《儲說》,比事徵偶,《連珠》

 之所肇也。(前人已有言及之者。)而或以為始於傅毅之徒,(傅玄之言。)非

 其質矣。孟子問齊王之大欲,歷舉輕曖肥甘,聲音采色,《七林》之所啟也;而

 或以為創之枚乘,忘其祖矣。鄒陽辨謗於梁王,江淹陳辭於建平,蘇秦之自解忠

 信而獲罪也。《過秦》、《王命》、《六代》、《辨亡》諸論,抑揚往複,詩人

 諷諭之旨,孟、荀所以稱述先生,儆時君也。(屈原上稱帝嚳,中述湯、武,下

 道齊桓,亦是。)淮南賓客,梁苑辭人,原、嘗、申、陵之盛舉也。東方、司馬,

 侍從於西京,徐、陳、應、劉,徵逐於鄴下,談天雕龍之奇觀也。遇有升沉,時

 有得失,畸才匯於末世,利祿萃其性靈,廊廟山林,江湖魏闕,曠世而相感,不

 知悲喜之何從,文人情深於《詩》、《騷》,古今一也。

 至戰國而文章之變盡,至戰國而後世之文體備,其言信而有徵矣。至戰國而

 著述之事專,何謂也?曰:古未嘗有著述之事也,官師守其典章,史臣錄其職載。

 文字之道,百官以之治,而萬民以之察,而其用已備矣。是故聖王書同文以平天

 下,未有不用之於政教典章,而以文字為一人之著述者也。(詳見外篇《校讎略

 ・著錄先明大道論》。)道不行而師儒立其教,我夫子之所以功賢堯舜也。然而

 予欲無言,無行不與,六藝存周公之舊典,夫子未嘗著述也。《論語》記夫子之

 微言,而曾子子思,俱有述作以垂訓,至孟子而其文然後閎肆焉,著述至戰國而

 始專之明驗也。(《論語》記曾子之沒,吳起嘗師《曾子》,則《曾子》沒於戰

 國初年,而《論語》成於戰國之時明矣。)春秋之時,管子嘗有書矣,《鬻子》、

 《晏子》,後人所。然載一時之典章政教,則猶周公之有《官禮》也。記管子

 之言行,則習管氏法者所綴輯,而非管仲所著述也。(或謂管仲之書,不當稱桓

 公之諡,閻氏若璩又謂後人所加,非《管子》之本文,皆不知古人並無私自著書

 之事,皆是後人綴輯,詳《諸子》篇。)兵家之有《太公陰符》,醫家之有《黃

 帝素問》,農家之《神農》、《野老》,先儒以謂後人偽撰,而依乎古人;其

 言似是,而推究其旨,則亦有所未盡也。蓋末數小技,造端皆始於聖人,苟無微

 言要旨之授受,則不能以利用千古也。三代盛時,各守人官物曲之世氏,是以相

 傳以口耳,而孔、孟以前,未嘗得見其書也。至戰國而官守師傳之道廢,通其學

 者,述舊聞而著於竹帛焉。中或不能無得失,要其所自,不容遽昧也。以戰國之

 人,而述黃、農之說,是以先儒辨之文辭,而斷其偽也;不知古初無著述,而

 戰國始以竹帛代口耳。(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及四方之志,與孔子所述六藝舊

 典,皆非著述一類,其說已見於前。)實非有所偽也。然則著述始專於戰國,

 蓋亦出於勢之不得不然矣。著述不能不衍為文辭,而文辭不能不生其好尚。後人

 無前人之不得已,而惟以好尚逐於文辭焉,然猶自命為著述,是以戰國為文章之

 盛,而衰端亦已兆於戰國也。

 ○詩教下

 或曰:若是乎三代以後,六藝惟《詩》教為至廣也。敢問文章之用,莫盛於

 《詩》乎?曰:豈特三代以後為然哉?三代以前,《詩》教未嘗不廣也。夫子曰:

 “不學《詩》,無以言。”古無私門之著述,未嘗無達衷之言語也。惟於聲音,

 而不著於文字,故秦人禁《詩》、《書》,《書》闕有間,而《詩》篇無有散失

 也。後世竹帛之功,勝於口耳;而古人聲音之傳,勝於文字;則古今時異,而理

 勢亦殊也。自古聖王以禮樂治天下,三代文質,出於一也。世之盛也,典章存於

 官守,《禮》之質也;情志和於聲詩,樂之文也。迨其衰也,典章散,而諸子以

 術鳴。故專門治術,皆為《官禮》之變也。情志蕩,而處士以橫議,故百家馳說,

 皆為聲《詩》之變也。(名、法、兵、農、陰陽之類,主實用者,謂之專門治術,

 其初各有職掌,故歸於官,而為禮之變也。談天、雕龍、堅白、異同之類,主虛

 理者,謂之百家馳說。其言不過達其情志,故歸於詩,而為樂之變也。)戰國之

 文章,先王禮樂之變也。(六藝為《官禮》之遺,其說亦詳外篇《校讎略》中

 《著錄先明大道論》。)然而獨謂《詩》教廣於戰國者,專門之業少,而縱橫騰

 說之言多。後世專門子術之書絕(偽體子書,不足言也。)而文集繁,雖有醇駁

 高下之不同,其究不過自抒其情志。故曰:後世之文體,皆備於戰國,而《詩》

 教於斯可謂極廣也。學者誠能博覽後世文之集,而想見先王禮樂之初焉,庶幾有

 立而能言,(學問有主即是立,不盡如朱子所雲肌膚筋骸之束而已也。)可以與

 聞學《詩》學《禮》之訓矣。

 學者惟拘聲韻為之詩,而不知言情達志,敷陳諷諭,抑揚涵泳之文,皆本於

 《詩》教。是以後世文集繁,而紛紜承用之文,相與沿其體,而莫由知其統要也。

 至於聲韻之文,古人不盡通於《詩》,而後世承用詩賦之屬,亦不盡出六藝之教

 也,其故亦備於戰國。是故明於戰國升降之體勢,而後禮樂之分可以明,六藝之

 教可以別;《七略》九流諸子百家之言,可以導源而F流;兩流、六朝、唐、宋、

 元、明之文,可以畦分而塍別;官曲術業,聲詩辭說,口耳竹帛之遷變,可坐而

 定矣。

 演疇皇極,訓誥之韻者也,所以便諷誦,志不忘也。六象讚言,《爻》、

 《系》之韻者也,所以通卜筮,闡幽玄也。六藝非可皆通於《詩》也,而韻言不

 廢,則諧音協律,不得專為《詩》教也。傳記如《左》、《國》,著說如《老》、

 《莊》,文逐聲而遂諧,語應節而遽協,豈必合《詩》教之比興哉?焦貢之《易

 林》,史遊之《急就》,經部韻言之不涉於《詩》也。《黃庭經》之七言,《參

 同契》之斷字,子術韻言之不涉於《詩》也。後世雜藝百家,誦拾名數,率用五

 言七字,演為歌訣,鹹以取便記誦,皆無當於詩人之義也。而文指存乎詠歎,取

 義近於比興,多或滔滔萬言,少或寥寥片語,不必諧韻和聲,而識者雅賞其為

 《風》、《騷》遺范也。故善論文者,貴求作者之意指,而不可拘於形貌也。

 傳曰:“不歌而誦謂之賦。”班氏固曰:“賦者古詩之流。”劉氏勰曰:

 “六藝附庸,蔚為大國。”蓋長言詠歎之一變,而無韻之文可通於詩者,亦於是

 而益廣也。屈氏二十五篇,劉、班著錄,以為《屈原賦》也。《漁父》之辭,未

 嘗諧韻,而入於賦,則文體承用之流別,不可不知其漸也。文之敷張而揚厲者,

 皆賦之變體,不特附庸之為大國,抑亦陳完之後,離去宛邱故都,而大啟疆字於

 東海之濱也。後世百家雜藝,亦用賦體為拾誦,(竇氏《述書賦》,吳氏《事類

 賦》,醫家藥性賦,星卜命相術業賦之類。)蓋與歌訣同出六藝之外矣。然而賦

 家者流,猶有諸子之遺意,居然自命一家之言者,其中又各有其宗旨焉。殊非後

 世詩賦之流,拘於文而無其質,茫然不可辨其流別也。是以劉、班《詩賦》一略,

 區分五類,而屈原、陸賈、荀卿,定為三家之學也。(說詳外篇《校讎略》中

 《漢志詩賦論》。)馬、班二史,於相如、揚雄諸家之著賦,俱詳著於列傳,自

 劉知幾以還,從而抵排非笑者,蓋不勝其紛紛矣,要皆不為知言也。蓋為後世文

 苑之權輿,而文苑必致文采之實跡,以視范史而下,標文苑而止敘文人行略者,

 為遠勝也。然而漢廷之賦,實非苟作,長篇錄入於全傳,足見其人之極思,殆與

 賈疏董策,為用不同,而同主於以文傳人也。是則賦家者流,縱橫之派別,而兼

 諸子之餘風,此其所以異於後世辭章之士也。故論文於戰國而下,貴求作者之意

 指,而不可拘於形貌也。

 論文拘形貌之弊,至後世文集而極矣。蓋編次者之無識,亦緣不知古人之流

 別,作者之意指,不得不拘貌而論文也。集文雖始於建安,(魏文撰徐、陳、應、

 劉文為一集,此文集之始,摯虞《流別集》,猶其後也。)而實盛於齊、梁之際;

 古學之不可複,蓋至齊梁而後蕩然矣。(摯虞《流別集》,乃是後人集前人。人

 自為集,自齊之《王文憲集》始而昭明《文選》又為總集之盛矣。)范、陳、晉、

 宋諸史所載,文人列傳,總其撰著,必雲詩、賦、碑、箴、頌、誄若乾篇而未嘗

 雲文集若乾卷;則古人文字,散著篇籍,而不強以類分可知也。孫武之書,蓋有

 八十二篇矣,(說詳外篇《校讎略》中《漢志兵書論》。)而闔閭以謂“子之十

 三篇,吾既得而見”,是始《計》以下十三篇,當日別出獨行,而後世始合之明

 徵也。韓非之書,今存五十五篇矣。而秦王見其《五蠹》、《孤憤》,恨不得與

 同時。是《五蠹》、《孤憤》,當日別出獨行,而後世始合之明徵也。《呂氏春

 秋》自序,以為良人問十二紀,是八覽六論,未嘗入序次也。董氏《清明》、

 《玉杯》、《竹林》之篇,班固與《繁露》並紀其篇名,是當日諸篇,未入《繁

 露》之書也。夫諸子專家之書,指無旁及,而篇次猶不可強繩以類例;況文集所

 裒,體制非一,命意各殊,不深求其意指之所出,而欲強以篇題形貌相拘哉!

 賦先於詩,騷別於賦,賦有問答發端,誤為賦序,前人之議《文選》,猶其

 顯然者也。若夫《封禪》、《美新》、《典引》,皆頌也。稱符命以頌功德,而

 別類其體為符命,則王子淵以聖主得賢臣而頌嘉會,亦當別類其體為主臣矣。班

 固次韻,乃《漢書》之自序也。其雲述《高帝紀》第一,述《陳項傳》第一者,

 所以自序撰書之本意,史遷有作於先,故己退居於述爾。今於史論之外,別出一

 體為史述讚,則遷書自序,所謂作《五帝紀》第一,作《伯夷傳》第一者,又當

 別出一體為史作讚矣。漢武詔策賢良,即策問也。今以出於帝製,遂於策問之外,

 別名曰詔。然則製策之對,當離諸策而別名為表矣。賈誼《過秦》,蓋《賈子》

 之篇目也。(今傳《賈氏新書》,首列《過秦》上下二篇,此後為後人輯定,不

 足為據。《漢志》,《賈誼》五十八篇,又賦七篇,此外別無論者,則《過秦》

 乃《賈子》篇目明矣。)因陸機《辨亡》之論,規仿《過秦》,遂援左思“著論

 準《過秦》”之說,而標體為論矣。(左思著論之說,須活看,不可泥。)魏文

 《典論》,蓋猶桓子《新論》、王充《論衡》之以論名書耳。《論文》,其篇目

 也。今與《六代》、《辨亡》諸篇,同次於論;然則昭明《自序》,所謂“老、

 莊之作,管、孟之流,立意為宗,不以能文為本”,其例不收諸子篇次者;豈以

 有取斯文,即可裁篇題論,而改子為集乎?《七林》之文,皆設問也。今以枚生

 發問有七,而遂標為七,則《九歌》、《九章》、《九辨》,亦可標為九乎?

 《難蜀父老》,亦設問也。今以篇題為難,而別為難體,則《客難》當與同編,

 而《解嘲》當別為嘲體,《賓戲》當別為戲體矣。《文選》者,辭章之圭臬,集

 部之準繩,而淆亂蕪穢,不可殫詰;則古人流別,作者意指,流覽諸集,孰是深

 窺而有得者乎?集人之文,尚未得其意指,而自裒所著為文集者,何紛紛耶?若

 夫總集別集之類例,編輯撰次之得失,今古詳略之攸宜,錄選評鈔之當否,別有

 專篇討論,不盡述也。

 ○經解上

 六經不言經,三傳不言傳,猶人各有我而不容我其我也。依經而有傳,對人

 而有我,是經傳人我之名,起於勢之不得已,而非其質本爾也。《易》曰:“上

 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夫為治為察,所以

 宣幽隱而達形名,布政教而齊法度也,未有以文字為一家私言者也。《易》曰:

 “雲電屯,君子以經綸。”經綸之言,綱紀世宙之謂也。鄭氏注,謂“論撰書禮

 樂,施政事。”經之命名,所由P乎!然猶經緯經紀雲爾,未嘗明指《詩》、

 《書》六藝為經也。三代之衰,治教既分,夫子生於東周,有德無位,懼先聖王

 法積道備,至於成周,無以續且繼者而至於淪失也,於是取周公之典章,所以體

 天人之撰而存治化之跡者,獨與其徒,相與申而明之。此六藝之所以雖失官守,

 而猶賴有師教也。然夫子之時,猶不名經也。逮夫子既歿,微言絕而大義將乖,

 於是弟子門人,各以所見、所聞、所傳聞者,或取簡畢,或授口耳,錄其文而起

 義。左氏《春秋》,子夏《喪服》諸篇,皆名為傳,而前代逸文,不出於六藝者,

 稱述皆謂之傳,如孟子所對湯武及文王之囿,是也。則因傳而有經之名,猶之因

 子而立父之號矣。

 至於官師既分,處士橫議,諸子紛紛,著書立說,而文字始有私家之言,不

 盡出於典章政教也。儒家者流,乃尊六藝而奉以為經,則又不獨對傳為名也。荀

 子曰:“夫學始於誦經,終於習禮。”莊子曰:“孔子言治《詩》、《書》、

 《禮》、《樂》、《易》、《春秋》六經。”又曰:“十二經,以見老子。”

 荀莊皆出子夏門人,而所言如是,六經之名,起於孔門弟子亦明矣。

 然所指專言六經,則以先王政教典章,綱維天下,故《經解》疏別六經,以

 為入國可知其教也。《論語》述夫子之言行,《爾雅》為群經之訓詁,《孝經》

 則又再傳門人之所述,與《緇衣》、《坊》、《表》諸記,相為出入者爾。劉向、

 班固之徒,序類有九,而稱藝為六,則固以三者為傳,而附之於經,所謂離經之

 傳,不與附經之傳相次也。當時諸子著書,往往自分經傳,如撰輯《管子》者之

 分別經言,《墨子》亦有《經》篇,《韓非》則有《儲說》經傳,蓋亦因時立義,

 自以其說相經緯爾,非有所擬而c其名也。經同尊稱,其義亦取綜要,非如後世

 之嚴也。聖如夫子,而不必為經。諸子有經,以貫其傳,其義各有攸當也。後世

 著錄之家,因文字之繁多,不盡關於綱紀,於是取先聖之微言,與群經之羽翼,

 皆稱為經。如《論語》、《孟子》、《孝經》,與夫大小《戴記》之別於《禮》,

 《左氏》、《公》、《Y》之別於《春秋》,皆題為經,乃有九經、十經、十三、

 十四諸經,以為專部,蓋尊經而並及經之支裔也。而儒者著書,始嚴經名,不敢

 觸犯,則尊聖教而慎避嫌名,蓋猶三代以後,非人主不得稱我為朕也。然則今之

 所謂經,其強半皆古人之所謂傳也。古之所謂經,乃三代盛時,典章法度,見於

 政教行事之實,而非聖人有意作為文字以傳後世也。

 ○經解中

 事有實據,而理無定形。故夫子之述六經,皆取先王典章,未嘗離事而著理。

 後儒以聖師言行為世法,則亦命其書為經,此事理之當然也。然而以意尊之,則

 可以意c之矣。蓋自官師之分也,官有政,賤者必不敢強乾之,以有據也。師有

 教,不肖者輒敢紛紛以自命,以無據也。孟子時,以楊、墨為異端矣。楊氏無書,

 墨翟之書,初不名經。(雖有《經》篇《經說》,未名全書為經。)而莊子乃雲:

 “若獲、鄧陵之屬,皆誦《墨經》,則其徒自相崇奉而稱經矣。東漢秦景之使天

 竺,《四十二章》,皆不名經;(佛經皆中國翻譯,竺書無經字。)其後華言譯

 受,附會稱經,則亦文飾之辭矣。《老子》二篇,劉、班著錄,初不稱經,《隋

 志》乃依阮《錄》,稱《老子經》,意者阮《錄》出於梁世,梁武崇尚異教,則

 佛老皆列經科,其所仿也。而加以《道德真經》,與《莊子》之加以《南華真經》,

 《列子》之加以《衝虛真經》,則開元之玄教設科,附飾文致,又其後而益甚者

 也。韓退之曰:“道其所道,非吾所謂道。”則名教既殊,又何防於經其所經,

 非吾所謂經乎?

 若夫國家制度,本為經製。李悝《法經》,後世律令之所權輿;唐人以律設

 科,明祖頒示《大誥》,師儒講習,以為功令,是即《易》取經綸之意,國家訓

 典,臣民尊奉為經,義不背於古也。孟子曰:“行仁政,必自經界始。”地界言

 經,取經紀之意也。是以地理之書,多以經名,《漢志》有《山海經》,《隋志》

 乃有《水經》,後代州郡地理,多稱圖經,義皆本於經界,書亦自存掌故,不與

 著述同科,其於六藝之文,固無嫌也。

 至於術數諸家,均出聖門製作。周公經理垂典,皆守人官物曲,而不失其傳。

 及其官司失守,而道散品亡,則有習其說者,相與講貫而授受,亦猶孔門傳習之

 出於不得已也。然而口耳之學,不能歷久而不差,則著於竹帛,以授之其人,

 (說詳《詩教上》篇。)亦其理也。是以至戰國而羲、農、黃帝之書,一時雜出

 焉。其書皆稱古聖,如天文之甘、石《星經》,方技之《靈》、《素》、《難經》,

 其類實繁,則猶匠祭魯般,兵祭蚩尤,不必著書者之果為聖人,而習是術者,奉

 為依歸,則亦不得不尊以為經言者也。

 又如《漢志》以後,雜出春秋戰國時書,若師曠《禽經》,伯樂《相馬》之

 經,其類亦繁,不過好事之徒,因其人而附合,或略知其法者,古人以鳴高,

 亦猶儒者之傳梅氏《尚書》,與子夏之《詩大序》也。他若陸氏《茶經》,張氏

 《棋經》,酒則有《甘露經》,貨則有《相貝經》,是乃以文為諧戲,本無當於

 著錄之指。譬猶毛穎可以為傳,蟹之可以為志,琴之可以為史,荔枝牡丹之可以

 為譜耳。此皆若有若無,不足議也。

 蓋即數者論之,異教之經,如六國之各王其國,不知周天子也。而《春秋》

 名分,人具知之,彼亦不能竊而據也。制度之經,時王之法,一道同風,不必皆

 以經名,而禮時為大,既為當代臣民,固當率由而不越;即服膺六藝,亦出遵王

 製之一端也。術藝之經,則各有其徒,相與守之,固無虞其越畔也。至諧戲而亦

 以經名,此趙佗之所謂妄竊帝號,聊以自娛,不妨諧戲置之,六經之道,如日中

 天,豈以是為病哉!

 ○經解下

 異學稱經以抗六藝,愚也。儒者c經以擬六藝,妄也。六經初不為尊稱,義

 取經綸為世法耳,六藝皆周公之政典,故立為經。夫子之聖,非遜周公,而《論

 語》諸篇不稱經者,以其非政典也。後儒因所尊而尊之,分部隸經,以為傳固翼

 經者耳。佛老之書,本為一家之言,非有綱紀政事;其徒欲尊其教,自以一家之

 言,尊之過於六經,無不可也。強加經名以相擬,何異優伶效楚相哉。亦其愚也。

 揚雄、劉歆,儒之通經者也。揚雄《法言》,蓋雲時人有問,用法應之,抑亦可

 矣。乃雲象《論語》者,抑何謬邪?雖然,此猶一家之言,其病小也。其大可異

 者,作《太玄》以準《易》,人僅知謂c經爾,不知《易》乃先王政典而非空言,

 雄蓋蹈於c竊王章之罪,弗思甚也。(詳《易教》篇。)衛氏之《元包》,司馬

 之《潛虛》,方且擬《玄》而有作,不知《玄》之擬《易》已非也。劉歆為王莽

 作《大誥》,其行事之得罪名教,固無可說矣。即擬《尚書》,亦何至此哉?河

 汾六籍,或謂好事者之緣飾,王通未必遽如斯妄也。誠使果有其事,則六經奴婢

 之誚,猶未得其情矣。奴婢未嘗不服勞於主人,王氏六經,服勞於孔氏者,又何

 在乎?

 束之《補笙詩》,皮日休之《補九夏》,白居易之《補湯征》,以為文人

 戲謔而不為虐,稱為擬作,抑亦可矣。標題曰補,則亦何取辭章家言,以綴《詩》、

 《書》之闕邪?

 至《孝經》,雖名為經,其實傳也。儒者重夫子之遺言,則附之經部矣。馬

 融誠有志於勸忠,自以馬氏之說,援經徵傳,縱橫反覆,極其言之所至可也。必

 標《忠經》,亦已異矣。乃至分章十八,引《風》綴《雅》,一一效之,何殊張

 載之《擬四愁》,《七林》之仿《七發》哉!誠哉非馬氏之書,俗儒所依也。

 宋氏之《女孝經》,鄭氏之《女論語》,以謂女子有才,嘉尚其志可也。但彼如

 欲明女教,自以其意立說可矣。假設班氏惠姬,與諸女相問答,則是將以書為訓

 典,而先自於子虛、亡是之流,使人何所適從?彼意取其似經傳耳,夫經豈可

 似哉?經求其似,則諢騙有卦,(見《輟耕錄》。)Y始收聲,有《月令》矣。

 (皆諧謔事。)

 若夫屈原抒憤,有辭二十五篇,劉、班著錄,概稱之曰《屈原賦》矣。乃王

 逸作《注》,《離騷》之篇,已有經名。王氏釋經為徑,亦不解題為經者,始誰

 氏也。至宋人注屈,乃雲“一本《九歌》以下有傳字”,雖不知稱名所始,要亦

 依經而立傳名,不當自宋始也。夫屈子賦,固以《離騷》為重,史遷以下,至取

 《騷》以名其全書,今猶是也。然諸篇之旨,本無分別,惟因首篇取重,而強分

 經傳,欲同正《雅》為經,變《雅》為傳之例;是《孟子》七篇,當分《梁惠王》

 經,與《公孫》、《滕文》諸傳矣。

 夫子之作《春秋》,莊生以謂議而不斷,蓋其義寓於其事其文,不自為賞罰

 也。漢魏而下,仿《春秋》者,蓋亦多矣。其間或得或失,更仆不能悉數。 後之

 論者,至以遷、固而下,擬之《尚書》;諸家編年,擬之《春秋》。不知遷、固

 本紀,本為《春秋》家學,書志表傳,殆猶《左》、《國》內外之與為終始發明

 耳。諸家《陽秋》,先後雜出,或用其名而變其體,(《十六國春秋》之類。)

 或避其名而擬其實,(《通鑒綱目》之類。)要皆不知遷、固之書,本紹《春秋》

 之學,並非取法《尚書》者也。故明於《春秋》之義者,但當較正遷、固以下其

 文其事之中,其義固何如耳。若欲萃聚其事,以年分編,則荀悅、袁宏之例具在,

 未嘗不可法也。必欲於紀傳編年之外,別為《春秋》,則亦王氏《元經》之續耳。

 夫異端抗經,不足道也。儒者服習六經,而不知經之不可以擬,則淺之乎為儒者

 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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