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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中歌》Chapter 一十八 火焚天(一)
  長安城外驪山的溫泉宮始建於秦始皇,漢武帝又多次重建,劉弗陵登基後雖再沒有在溫泉宮花費銀錢,但當年的奢華氣息仍充斥於宮殿的各個角落。

  衛太子之亂前夕,漢武帝劉徹中了巫蠱之毒後,曾選擇在此地休養。

  因為當時局勢混亂,而劉徹晚年的疑心病又非同一般,從皇后、妃子、皇子到臣子都不能相信,所以不許長安城內侍衛進入溫泉宮,此處的護衛靠的全是藏在皇上身後的影子——太監。

  因為先帝的遺命,又有劉弗陵的默許,於安經過十年的苦心經營,將宮廷中,除禁軍外的第二大力量在此處大力培養,如影子般悄無聲息地籠罩著整座驪山。

  整個溫泉都在宮殿內,溫泉四周是雕著蓮花紋的鑲金漢白玉,既是裝飾,也是為了防止因為濕氣而打滑。

  一層層台階漸次沒入溫泉中,白朦朦的水汽籠罩著整個屋子。

  劉弗陵此時正坐在一層台階上,溫泉水隻浸到肩膀,靠著身後的玉石枕,闔目似睡。

  他不喜歡人近身,所以於安只能守在珠簾外。

  有太監悄悄進來,朝於安行禮,於安上前和他低聲說了幾句話,匆匆回去。

  因看不清楚簾內的情形,於安不敢輕易出聲打擾,只能搓著手等。

  劉弗陵沒有睜眼地問:“什麽事情?”

  於安忙回道:“皇上,奴才無能。奴才已經把當日在甘泉宮的女子都查了一遍,查到現在,仍沒找到唱歌女子。不過倒是有別的消息。不知道皇上還記得曾給皇上做過一次菜的雅廚竹公子嗎?她當時也在甘泉宮,後來被奴才下令轟出去了。聽服侍過公主的太監富裕說,雅廚雖叫‘竹公子’,其實是個女子。”

  劉弗陵慢慢睜開了眼睛,沉默了一瞬問:“她叫什麽名字?”

  “因為富裕在公主府時,並非公主的心腹,公主府中知道公主事情的近侍大都已死了,所以還沒有打聽到她的名字,不過竹公子是長安城七裡香的廚子,奴才已經命人去七裡香查了,估計最遲明日晚上就會有消息。”

  劉弗陵回憶著當日吃過的竹公子所做的菜,再想到甘泉山中的歌聲,猛然從溫泉中站了起來,匆匆擦了下身子,一邊穿衣一邊說:“於安,去命人備車,回長安,直接去七裡香。”

  於安跪下磕頭,“皇上來溫泉宮不是為了等著見孟玨嗎?雖只見過一面,奴才對此人的印象卻很深刻。聽聞他和霍家小姐情投意合,有人說霍光對他極為賞識,待他如兒子一般,卻不知道他為何求到了奴才的手下,讓奴才代他求皇上見他一面。奴才琢磨著這裡面定有些文章。皇上,不如等見了他,再回長安。”

  劉弗陵整理好衣袍,掀簾而出,“他什麽時候來?”

  於安估算了下時間,“他說今日晚上設法離開長安,快則半夜,慢則明日清晨,不過他即使半夜到了,肯定也不敢打擾皇上休息,定是等到明日尋了合適時間找人通知奴才。”

  劉弗陵微頷了下首,“我們星夜趕去長安,他明日若到了,命他先候著,朕最遲明日晚上見他。”

  於安一想,雖覺得皇上之舉太過反常,可時間安排上也算合理,遂應了聲“是”,退下去命人備馬車。

  馬車內,劉弗陵靠在軟墊上,閉著眼睛似乎在睡,心內卻是一點不安穩。

  不敢去想竹公子會不會是他等的人。這麽多年,他守在長安城內,唯一所能做的就是靜靜等待,這是唯一一次他的主動,主動地去抓命運也許不願意給他的東西。

  其實最明智的做法是在驪山靜靜等候消息,如果是,再行動,如果不是,那麽一切如舊。

  他如此匆匆下山,雖然盡量隱秘了行蹤,也故布了疑陣,可並不見得能百分之百地避開暗處窺視的耳目,但是他靜靜等候的時間太久了,久得太怕錯過,太怕萬一。

  如果竹公子真是她,他一定要盡早見著她,萬一有人欺負她了呢?萬一她不開心呢?萬一她要離開長安呢?萬一她遇見另外一個人呢?一天之間可以發生的事情太多,而他早就對老天失去信心。

  下山時,還沒有風,可越走卻風越大,走在山道上,人都覺得要被風吹跑。

  於安實在不安,大著膽子湊到馬車旁,“皇上,今夜風很大,實在不宜出行,不如回去吧!最遲明日晚上就有消息了,實在不需皇上親自跑一趟。”

  劉弗陵眼睛未睜地說:“你可以回去。”

  於安立即說:“奴才不敢。”又退了回去,繼續行路。

  ――――――――――

  一匹黑馬,一身黑鬥篷,雲歌縱馬馳騁在風中。

  風刮在臉上刀割般地疼,她卻隻覺痛快。

  很多日子沒有如此策馬狂奔過了,可惜坐驥不是鈴鐺,也不是汗血寶馬,否則可以享受和風賽跑的感覺。

  爹爹和娘親不見得在家,有時候去得遠了,兩三年不回家都是正常。二哥也不知道在哪裡漂泊。幸虧三哥是個懶鬼,肯定在家。現在想著三哥,隻覺溫暖,甚至十分想念三哥冷著臉對她愛理不理的樣子。

  難怪老人常說“娘的心在兒身,兒的心在石板”,兒女快樂得意時,常常忘記家,可一旦受傷,最想回去的地方就是家。

  曾經以為愛她的人定會把她視作獨一無二的珍寶,不管她在別人眼裡如何,在他眼裡卻一定是聰明、可愛、美麗的,是不可替代的,是千金不可換的。可現在才明白,那不過是少女時最瑰麗的夢。

  人太複雜了,人的yu望太多了。很多時候千金不可換,也許萬金就能換了,甚至也許一千零一金就可以了。

  雲歌感覺眼睛又有些酸脹,卻實在不願為他再掉眼淚,迎著冷風,扯著嗓子大叫了一聲,冷風割得腮幫子火辣辣地疼,眼淚硬生生地被逼了回去。

  來時,長安是天朝大漢的都城,是世上最繁華、雄偉的城池,更是她自小向往已久的地方。長安盛著她的夢,盛著她以為的快樂。

  可是,現在,她隻想永不再想起這座城池,想把這裡發生的一切都忘記。

  馬兒跑快點,再跑快點,把一切都丟開,都遠遠丟開……

  ―――――――――――

  黑色的馬。

  最容易隱於黑夜的黑衣。

  面容被遮去,隻一雙黑沉的眼睛露在外面。

  雖然明知道即使半夜趕到驪山,也見不到劉弗陵,可還是要盡量減少在路上逗留的時間,減少行蹤泄漏的可能。

  幸虧今夜風大,路上的旅人少到無。他們也因為刀子般的風,可以順理成章地蒙面趕路。

  他的緩兵之計已到盡頭,再拖延下去,霍光肯定會起疑。

  劉弗陵是他現在唯一的希望,既然劉弗陵肯答應避開所有人見他,應該已經預料到他想說的話,也應該會同意。

  雖然他的家破人亡、滿門血仇和劉弗陵並沒有直接關系,可他一直對和劉弗陵合作十分抗拒,所以他一直都只是為了自己的目的遠遠地審視著劉弗陵,估量著劉弗陵。卻沒有想到最終被世事逼迫到如此,就如同他沒有想到從小一直憎恨著的劉病已,和自己竟然會有執棋論事的一天。

  如果是以前,一切都會很簡單,他肯定會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做法——娶霍成君。

  霍成君不同於霍憐兒,她很清楚自己要什麽,也有能力為自己爭取,霍成君的心性才適合輔助他在長安城得到一切他想要的東西。

  而雲歌的利用價值,和霍成君比起來,已經不足一提。

  他當年初進長安,一介布衣,既無人又無錢。小賀雖然承諾助他,可在先帝的削藩政策下,所有藩王的財力都嚴格受朝廷控制,小賀在長安城的勢力也有限。他的所有計劃都需要風叔叔的產業和人力支持,可風叔叔深受義父影響,對朝廷爭鬥敬而遠之,絕對不會支持他的任何行動,他想用風叔叔的財富和人脈介入漢朝黨派爭鬥中,根本不可能。

  唯有雲歌,他義父深愛女子的女兒,能讓一切不同。義父是風叔叔心中的神,而他是義父唯一的後人,雲歌加上孟的姓氏才能讓一切從不可能到可能。

  事實證明了他的推測,風叔叔本來當日已經對他動怒,可見到雲歌發上的金銀花簪時,別的一切在風叔叔心中立即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看見了一個姓孟的少年執起了那個金銀花下女子的手,彌補了他們心中最深的無可奈何與遺憾。

  現在,風叔叔已經將大漢朝的產業全部交給他。雖然三個伯伯還不肯將西域的產業交給他,但在權傾天下的霍氏家族面前,那些產業已經不再重要。

  他一再嘗試,也無數次想說服自己,甚至他抱了霍成君,還嘗試過吻她。他一遍遍告訴自己“都是女人,閉上眼睛抱在懷裡不都一樣嗎?況且隻論容貌,霍成君並不比雲歌差。”

  可是不一樣,雖然他理智上怎麽想都覺得應該一樣,可就是不一樣。

  他腦子裡說“一樣,一樣”,慢慢俯下身子去吻霍成君,可心卻在極其明確地告訴他“不一樣,不一樣”,在最後一瞬,就在他要吻上霍成君的唇時,他竟然控制不住自己地推開了霍成君。

  面對霍成君驚傷和不能置信的神情,他立即笑著安慰霍成君,道歉說自己不該一時衝動冒犯她。

  可心中明白,只是因為那個人是雲歌,他只是無法讓那個人從他指間溜走,那是他的小雲歌呀!

  是在他最肮髒、最無助、最潦倒時,仍然會反手握住他手的雲歌。

  是在他冷言譏諷時,仍然會笑的雲歌。

  是他以為自己厭惡了很多年的嬌小姐。一邊厭惡著,一邊卻牢牢記住了她的每一句話、每一個笑容,她的綠羅裙,她的名字。

  三個伯伯極其偶爾地會提起雲歌的天山雪駝鈴鐺。

  每次都只是因為他碰巧說到什麽,才會讓伯伯們碰巧提一兩句他們刻意回避著的人與事,所以每一次他都會十分恰好、十分不經意地“碰巧”在場。

  追逐著天山雪駝的足印,他在草灰蛇線中尋覓那個他所厭惡的人的消息。

  知道她與鈴鐺到過厝木湖,去了孔雀河,還知道她的鈴鐺陪著她越過了興都庫什山,到了天竺國的迦濕彌羅,這趟行程她一去就是三年,音訊全無。

  她那麽任意,又那麽自在地揮霍著時間,享受著生命。

  而他在讀書、在練劍、在學醫、在用毒、在習琴、在跟著三個伯伯學做生意、在密切地觀察著漢朝發生的一切。

  他的每一刻時間都沒有浪費。

  他努力學習著一切,他一天隻睡兩個時辰,他邊吃飯邊背書,甚至睡夢中他都在反覆練習著義父的一舉一動,他要用義父的完美風姿掩去身上的戾氣, 他要他的敵人看見他時,絕無疑心,他要所有曾經蔑視過他的人,都要在他面前自慚形穢。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曾潛意識想過,再見那個喜穿綠衣的丫頭時,他要一切都是最好。

  時間在林木枯榮間流逝,他安靜地等著復仇的合適時機,安靜地準備著一切,也許……在他心中,在他從不肯承認的某個角落裡,也還在耐心地等待她的歸來。

  他等待著她歸來時,他和她的完美重逢。

  他做到了!他以他無懈可擊的姿態出現,而這次她成了乞兒,可她對他視若不見、無動於衷。

  她沒有認出他!?

  她當然不會認出他!

  介意?釋然?

  他鄙夷著她的蠢笨,嘲諷著她的偽善,厭惡著她對一切的不在乎,可是唯獨沒有驚訝。

  八年的時間,在他的心底深處,也許他早已知道她是什麽樣子的人。

  …………

  時間太久遠了,牽絆也太多了,一切早在他自己知道前已經發生,他已無法理智地抹去心中的所有印記。

  在無數次隔著時間、空間的注視中,在長達八年的留意中,他已經習慣在他的時間、空間裡,有她的存在。

  所以他現在只能像個傻子一樣,不在長安城享受溫暖,卻奔馳在冷風中;不去走康莊大道,而要去過獨木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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