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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姿物語》第1章 0裡長空聚萍蹤
黑魯曼歷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羅

 暹羅,屬於自由都市同盟裡的中級,經濟力普通,交通地位普通,雖然同時有水陸交會,卻因為先天上的障礙,成不了什麽大氣候,唯一所長者,即是其獨樹一幟的南國風情。

 暹羅的氣候四季如夏,到了六、七月的時節,市內與火爐無異,現在雖只是三月天,火辣辣的太陽,仍曬得人昏昏欲睡。

 奇妙的是,有別於暹羅的酷熱,相鄰不遠的鄰市,丹麥,卻是處於終年大雪的嚴寒中,一冷一熱,明顯的對比,相映成趣。

 造成這樣氣候的理由,非常簡單,即是地氣的效果。所謂地氣,即是潛藏於地下的大地氣流,那個能量的龐大充沛,遠非世上任何能源所能企及。自神話時代以後,大陸上的有識之士,無不竭盡心力在“如何使用地氣”的能源開發上,現今鯤侖四大陸最主要的長程交通工具,地氣車,即是以地氣作為能源的。

 地氣的脈動,能影響當地整個磁場運轉,造成許多不可思議的效果,東方仙術中的堪輿之法,即是由此而生的專屬學問。地氣對於該地氣候也具有很大的影響力,冰之大陸西方外海的一處群島三角洲,便被公認為地氣不穩定的一級危險區,經過該區的商船,常常無故失蹤,至今仍未被尋獲。

 自由都市所在之處,即是風之大陸上,地氣最不穩定的一帶,最顯著的特徵,便是如暹羅、丹麥這類的涇渭分明,或是昨天五十度高溫,今天零下三十度低溫;至於普通的“東邊太陽西邊雨”哪早就是稀松平常,見怪不怪的普通事了。

 透過千萬年來的研究,大陸上的生物,已逐漸能在一定范圍內控制地氣,像是在都市交界設立大規模結界,保持一個都市終年長熱,另一都市長年冰寒,或者把原本差異極大的天氣,鎖定在某些天內,如使某城市終年晴天,但七月一至,便一夕變天,連下一個月的豪雨,種類繁多,不勝例舉。

 “隆!隆!隆!”

 遠方隱然傳來幾聲悶響,是地氣車進站的聲音。

 以目前的文明,地氣車高速浮空行駛時,本可到幾乎無聲的地步,但因為後來屢遭抗議(無聲的高速物體,往往令人不及防備,造成意外傷亡),無可奈何之下,隻好刻意降低了消音器那類設備的效能。

 這裡是入城幾條要道必經之處,基本上而言,想從陸路進入暹羅,最好的主意,自然是地氣車,而地氣車的車站,據暹羅城尚有十裡之遙,這十裡路,就得要靠個人交通工具或是步行了。

 飽含熱氣的微風,帶起地上沙塵,吹拂開來。一名壯碩青年,抹去額頭涔涔汗珠,咒罵道∶“天殺的,怎麽今天手氣這等糟糕,本大爺等了一個早上,半頭肥羊都等不到,真他*。”

 要講耐心,蘭斯從來都沒好過,他為了搜集入城後的旅費,特意在這個必經之點上,挑了個絕妙的位置埋伏,哪知苦候半日,卻是徒勞無功,此刻時近正午,火毒的太陽照在頂上,更是氣的破口大罵。

 從早上到現在,並不是真的沒有人經過。非但有,而且還很多,多到都是一二百人同行,這麽大的規模,當然不是蘭斯這個笨強盜可以吃下的。

 由於長期以來的貧富差距大,風之大陸的治安並不算太好,除了雷因斯·蒂倫以外的少數區域,剩下的國家都可說是小紛擾不斷,只要偶遇天災,隨時都會釀成災荒,造成大規模民變,若再遇到治理的官吏不好,一場變亂是跑不掉的。

 平民窮餓到了極點,大則造反,小則當盜賊,如此一來,治安當然不好。

 便算不生災荒,眼下年輕一輩,也流行一種觀念,“盜賊是成名、累積實力的最佳職業”,比起老老實實的練武、考騎士,考上以前便得忍受落魄;直接下海當盜賊,無疑是條捷徑。既可大量掠奪金錢、女人,又可名正言順地拿人試刀,藉實戰增強武藝,有什麽修練比這還愜意。

 因此,一個有名氣的盜賊團,受矚目的層度甚至超過同級數的騎士團,往往會吸引許多初出茅廬的少年,自動加入,以期迅速成名,甚至有些成名的騎士,為了牟取暴利,或藉機了斷私怨,也加入或自組盜賊團。就分類而言,蘭斯屬於前者;而狼嚎騎士的花風雲,就屬於後者了。

 基於這各種理由,大陸上想當然爾是盜賊遍布,各地官府抓不勝抓,有時候甚至反而還不是對手。在這樣的情形下,來往商旅隻好自求多福,或聘傭兵,或是結伴上路以壯行色。一二百人的商隊,根本就是常見到不能再常見的常識,只有蘭斯這等笨賊,才會沒有將之估計在內。

 “好渴啊……啊!*!”發現水壺的水已經見底,蘭斯氣的隨手拋去水壺。

 “不管了,再等一刻鍾,要是再沒有人來,本大爺就直接入城。去裡面也是搶,在這裡也是搶,幹啥子要在這裡曬太陽!”

 對業績感到氣餒,蘭斯隻好這樣自我安慰,自己怎麽說也是大盜……呃!未來的大盜,像這樣小家子氣的買賣,實在和自己的身份不合,做不成是應該的……

 “咦!有人來了。”

 不遠處傳來了腳步聲,聽來只有孤身一人,正是下手的好時機,蘭斯欣喜若狂,低身躲進埋伏的位置,等著肥羊進入圈套。

 “沙沙”的腳步擦地聲,肥羊進到目標物之中,再等個一分鍾後出手,就萬無一失了。

 蘭斯不禁有些興奮,自離開杭州以來,他便立志作盜賊,這期間,也曾做過十幾起案子,但都是和部下一起下手,而且失敗件數居多,像這樣全憑個人能耐作案,倒還是第一次,心下難免緊張。

 “三、二、一”蘭斯默數時間,確認時機已至,低喝一聲,自埋伏處奔出。

 “呼!好舒服啊,上廁所果然還是應該這樣……”

 “肥羊”提著褲帶,半蹲在公廁的毛坑上一泄千裡,雙目微閉,似是為腹內一空而感到輕松,忽然,耳裡傳來一聲虎吼,跟著,“嘩”的一響,毛廁的門竟給人一腳踢破。

 “呔!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從此路過……”蘭斯搖頭晃腦,說著這一行慣用的台詞,眼睛微瞄了下那頭肥羊。瞧瞧是誰有這等榮幸,成了蘭斯大爺手下的第一號犧牲者。

 不看還好,這一看,隻把蘭斯氣了個七竅生煙,只見一名矮胖青年,手提褲帶,臉如土色,滿身肥肉不停地抖動,一雙紅色眼瞳居然像貓一樣,眯成了一條縫。蘭斯怒道∶“什麽!本大爺埋伏半日,居然埋伏到了個雪特人!”

 雪特人,與大魔神王相同,這個名詞在風之大陸上是種禁忌,但是,和大魔神王的禁忌不同,有關於雪特人的禁忌,大概是這類的形式,“本地屬於高級餐廳,狗與雪特人禁止進入。”

 傳說中,在神話時代,有一個種族協助諸神開辟天地,但是因為自身的貪婪、高傲,以及極度的貪財,忘記了諸神的恩賜,狐假虎威,犯下了許多的惡行,因此被諸神處罰,從此之後,這個種族的身高便比一般人矮,卻比矮人稍高,而一雙眼瞳,便因為其短視近利,成了貓一般的怪瞳孔。這個民族,就是雪特人。

 雪特人沒有獨立的國家,而屬於流動性民族,他們遊走大陸各地,靠佔卜、打零工、跑單幫……等雜役為生,與其說他們熱愛旅遊,倒不如說是他們的血液裡,有一種無法久居一地的衝動。有人相信,這就是諸神詛咒的一部份。

 雪特人為大陸諸民族所輕視,便連最低等的矮人族也瞧他們不起,這當然不是因為神話的關系,而是因為雪特人的民族性,極為卑劣,他們膽小、怯懦、聒噪、好色,遇到危難來臨,立刻一哄而散,如果散不掉,那便爭先恐後地賣友求榮,有句俗語,“世上沒有戰死的雪特人,只有投降而被屠殺的雪特人;世上沒有團結以終的雪特人,只有爭著相互出賣而給踩死的雪特人。”

 歷史上,所有的神話詩歌中,幾乎都有雪特人的存在,他們毫無例外地扮演了所有佞臣、小人的角色,每個著名的英雄人物,幾乎都有過被雪特人出賣的紀錄。據說,雪特人的祖先,在神話時代末期,甚至曾經出賣過自己的老師,某個神聖宗教的救世主,讓其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這當然僅不過是雪特人肮髒歷史中的一頁而已。

 每個種族都視雪特人為蛇蠍,事實上,光從“雪特人”這個名字,就不難理解大陸諸種族對其之蔑視,之所以雪特人能長存不滅至今,除了因為這民族的草根繁殖性特強,也是因為雪特人獨一無二的商業天分。

 與其品德成反比,雪特人有著相當傑出的商業頭腦,只要他能停下腳步,專心做事,往往很能創一番事業,而且,雪特人固然阿諛成性,但從另外一個角度看來,他們的口才也是絕佳,特別是在如今這等世道,各國王侯往往被身邊的雪特人幕僚,奉承的飄飄欲仙,而對其大加封賞。因此,盡避為人所不齒,但仍是有相當數目的雪特人,在大陸上掌握一番勢力的。

 有鑒於往昔幾次失敗,蘭斯痛定思痛,決定想出個萬無一失的法子,將肥羊手到擒來,而不是反給肥羊吃了,幾經思索,他終於想出了辦法,預先埋伏在入城要道的唯一公廁旁,當入廁方便之時,任是什麽高手,也得暫時失去抵抗力,如此一來,絕對可以收到使敵人措手不及的奇兵之效。

 這樣無節操的行搶,自然是連同行也為之搖頭歎氣,但蘭斯大爺素來臉皮厚,也不會覺得有什麽不該。盤算幾遍,心中自以為得意,哪知道這條妙計第一次使用,居然碰到了雪特人。

 不管怎麽樣,遇到雪特人,總不會是一件太過賞心悅目的事,以蘭斯來說,第一次獨自行搶,居然對象是個雪特人,這當然是一件大大觸霉頭的事,怎不由得他火冒三丈。

 再瞥見那雪特人放置門邊的背貨架,卻只看到寥寥幾樣商品置於其上,都並不是什麽高價品,行囊羞澀,一望即知,說不定比自己還窮,這樣一想,越想越火大,舉手提起刀來,一下砍破木門,怒喝道∶

 “天殺的,你這雪特人為什麽會在這裡。”

 “我……我不知道……”

 “混帳東西,你這死胖子為什麽是雪特人?”

 “我……我也不想啊!”

 那個可憐的雪特人,本來上廁所正覺舒適,卻忽然給人踢破了大門,驚的目瞪口呆,又看到來人手持鋼刀,一臉凶神惡煞,開口便說要搶劫,更是嚇的魂飛天外。他本來手提褲帶,這時給蘭斯一嚇,真個是屎尿齊飛,臭氣熏天。

 “哇呃……你能不能有點水準,怎麽這麽臭啊。”看這雪特人一副沒膽的樣子,再逼下去也是無用,而且,如果再這麽對峙,自己可真受不了他的臭味。

 雪特人看到鋼刀在眼前晃來晃去,心膽俱裂,兩手把頭抱起,哭叫道∶“別……別殺我,千萬別殺我啊……”

 “喂!把值錢的東西……”

 “哇!別殺我,我什麽都不知道。”

 “喂!”

 “嗚哇!神啊,什麽神都可以啦,我還不想死啊……”

 蘭斯每吼一句,那雪特人只是渾身發抖,抱頭大哭,這反而令蘭斯不知如何是好。

 行搶的時候,被搶的一方不抵抗,態度合作,這樣是很好啦!可是,如果遇到這樣一個,除了哭叫以外什麽也不會的家夥,倒也是傷腦筋的一件事。

 無奈之下,蘭斯把刀一擺,大聲道∶“給我滾出來!”腦中想起一事,趕忙又補充道∶“給我穿好褲子,滾出來。”

 雪特人十分畏懼地偷看了蘭斯一眼,蘭斯不耐煩道∶“我先不殺你。一分鍾之內給我滾出來,否則馬上亂刀分屍。”

 雪特人聞得此言,如臨大赦,連滾帶爬的跑出來,人還沒站穩,就伸出一雙肥手,抱住蘭斯大腿,哭喊道∶“大俠,大英雄,大豪傑,您大人有大量,請饒了我這條狗命吧!”

 傍這麽一攪和,蘭斯也是啼笑皆非,心下還隱約有些飄然欲仙,火氣登時消了大半,再看看那雪特人,臃腫的圓臉,涕淚縱橫,也是一副可憐兮兮的模樣,不由得起了惻隱之心,佯怒道∶“混帳東西!”

 “是,是,小人是混帳東西,小人是混帳東西……”

 “你身上有多少錢?”

 “啊!這個……帶的不多,只有些銅幣。”

 “我的天,運氣真糟。”蘭斯暗叫倒楣,喝道∶“少羅唆,全部給我。”

 “是,是……”雪特人欲言又止,慢吞吞地把手伸進懷裡。

 “快點交出來,不然馬上剁成肉醬!”

 傍蘭斯這一吼,雪特人才依依不舍地掏出十來枚銅幣。一般說來,雪特人極度貪財,幾乎已經到了嗜錢如命的地步了,他們對金錢的執著,僅在求生的之下,這時若非蘭斯的鋼刀晃來晃去,擺明了“不給就死”,他們是怎也不肯拿出來的。

 “混帳的雪特人很多,像你這麽窮的雪特人,更是混帳加三級。”

 蘭斯老實不客氣地一把搶來,心裡著實犯著嘀咕。這番出師不利,搶不到什麽大錢,再埋伏下去,大概也不會有什麽收獲,還不如就此入城,好好撈票大的吧!

 正想行動,卻見那雪特人的一雙貓眼,賊兮兮地望著那十來枚銅幣,蘭斯不由一凜。

 “臭家夥,你看什麽看。”

 雪特人擦擦眼睛,嘴角邊眯出了一絲笑容,對著蘭斯傻笑。

 “笑什麽笑,是不是想找打挨。”蘭斯給他笑得心裡發毛,左手又握緊了拳頭。

 雪特人道∶“小人開心,所以笑。”

 “神經病,被搶了還那麽開心。”

 雪特人連連搖手,道∶“大俠此言差矣,雖然是被搶,可被搶也有種類的不同,給三流毛賊搶,是搶;給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傑搶,也是搶,怎可混為一談。”

 “哦!”蘭斯道∶“你的意思,該不會是拐彎罵本大爺是三流毛賊吧!”

 “不敢,小人哪敢有這樣不敬的想法。”

 “嗯,難不成,你在誇我是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傑嗎?”

 “不敢,這樣不敬的想法,小人哪敢有。”

 “有趣。”蘭斯奇道∶“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你倒說說看,本大爺是哪一等的強盜。”

 “大俠您虎背熊腰,英姿颯然,儀表端正,正氣滿面,正正當當,政通人和,鄭和下西洋……這等英雄氣概,怎會是三流毛賊能相提並論。”雪特人抱著手,諂笑道∶“可是,英雄、豪傑這等虛名,只是一般凡夫俗子的名號,給您提鞋也不配。像您這等超凡絕俗的人物,應該稱偉人、神仙、老祖宗、北極星、人類的舵手,這樣才夠稱頭。”

 說著,雪特人俯身下拜,讚揚道∶“喔!能夠被您這樣了不起的人物搶劫……喔,不,是能將錢財供奉給您這樣了不起的人物,實在是小人祖上積德,千百世修來的無上光榮啊!”

 千穿萬穿,馬屁不穿,這番諛詞,只聽得蘭斯心花怒放,隻覺打出生至今,從沒有這麽光榮過,看那雪特人在跟前下拜,幾乎爽得連腳底都要飄起來。總算腦裡還有一絲理智未失,硬生生把這感覺壓下。

 “唔!好險,差點忘了連自己叫什麽都忘了,這碗雪特迷湯果真是厲害。”蘭斯勉強鎮定下來,咳了兩聲,道∶“嗯!看你一副油腔滑調的模樣,說起話來……嘿嘿,倒還挺實在的。錢,我是不可能會還你了,不過,本大爺現在心情不錯,可以破例一次,不殺人滅口……”

 “謝謝,謝謝。”雪特人又趴又拜,好一會兒,才很畏懼地抬起頭來,小聲道∶“多謝英雄,不知……不知……”

 蘭斯道∶“不知什麽,有話快說,本大爺最討厭別人說話吞吞吐吐的。”

 “是。是這樣的……”雪特人看了蘭斯一眼,搓著手道∶“像您這等偉人,能與您多相處一刻,也是小人的福氣,就是不知道有沒有這等榮幸,陪您入城,讓小人多多瞻仰您的風采……”

 蘭斯一怔,沒想到對方會有這等要求。仔細想想,這雪特人被搶了錢,非但不生氣,還把自己捧的舒舒服服,真是標準的奴才性,不過,既然受了他的禮,若不答應這小小要求,倒顯得自己心胸狹窄了,況且,這一路上,再多被他奉承幾下……不也挺舒坦的嗎?

 思索幾定,忽然想起,這雪特人該不會是要到城門口高喊搶劫吧!素聞雪特人多詐,此事不可不防。

 蘭斯便要開口,瞧這雪特人卑躬屈膝的樣子,又覺得自己太多慮了,有人會相信一個雪特人的告狀嗎?

 主意拿定,蘭斯抖了抖手上的銅幣,把刀收起,道∶“那,念在你說話還像個樣,就答應讓你多瞻仰一下偉人的風范,不過呢,你只能陪我進城,一進城,便得分手,省得你的霉氣沾到本大爺,害我也倒楣。”

 “是,是;不敢,不敢;一定,一定。真的只能到入城為止嗎?”雪特人微微諾諾,完全是一副低姿態。

 “沒錯,只能一進城門,大家就分道揚鑣。一言既出,駟馬難追,這是絕對不會變的。”

 “真的駟馬難追嗎?”

 蘭斯沒好氣地答道∶“那當然,你怎麽那麽煩。偉人是可以隨便瞻仰的嗎?”

 “走吧!”

 邁開步子,蘭斯朝城門的方向步行而去。

 背後雪特人露出微微的笑容。

 “唔!好疼,怎麽會變成這樣呢。”揉著左眼的黑眼圈,蘭斯覺得自己上了大當。

 罷剛在城門口,蘭斯打了一場莫名其妙的架。本來,一切便如預定,同行的兩人,一入城便要分道揚鑣,可是,在入城的時候,守城的衛兵見到蘭斯與雪特人結伴,便依法要求交出钜額的入關稅。

 蘭斯不明就理,一來沒那麽多錢,二來隻覺得剛入口袋的錢,立刻便要吐出來,心疼無比,而那雪特人忽然大聲嚷嚷起來,一面指責這是貪官汙吏不好,一面又“大哥,老大”的叫個不停,再加上蘭斯的口氣也不好,一場言語衝突就產生了。

 混亂中,也不知是誰先動手的,反正有人偷偷的踢了衛兵一腳,衛兵反手一肘,卻打中了蘭斯的左眼,蘭斯本能地還以一腳。這立刻引發了化學效應,城門口混戰連篇,許多攜帶違禁品想趁機闖關者、不想付關稅者,一哄而散,衛兵們追不勝追,混亂中又不見了蘭斯的蹤影,隻給氣炸了肺。

 “人家說,雪特人是動亂的根源,這話果然不錯。”蘭斯揉揉眼睛,斜視那雪特人。

 雪特人把貨架裡的東西稍稍整理,往身後一背,笑道∶“感謝偉大的大哥,讓小人瞻仰了這麽久,實在是心滿意足,為了不拖累您,就此告辭了。”剛才那混亂中,他是第一個趁亂開溜的,高額關稅自然落不到他的頭上,與蘭斯搶去的銅幣相抵,反而還大大的省了筆錢。

 “混帳東西,誰是你大哥。”蘭斯暗罵道。他便算再笨,此時也明白自己給利用了,這雪特人如此可惡,豈可放過,好歹也要撈點醫藥費回來。

 “大家萍水相逢,也是緣份,就這麽分別了,實在可惜。”蘭斯道∶“再說呢?能遇到本大爺這樣的偉人,也是你天大的運氣,你難道不想多瞻仰一下嗎?”

 “可是,大哥不是說過,入城以後,大家就分道揚鑣,一言既出,駟馬難追的嗎?”

 “呃……那種事啊!你我既然投緣,那這就是小事了。”蘭斯信口胡謅∶“剛好我對這城不熟,也需要個向導,你就再陪我些時候吧!”

 “這樣啊,好,要當向導,小人絕對是第一把的好功夫。”雪特人笑道∶“不知道大哥高姓大名啊?”

 “蘭斯。”

 “喔!丙然是好名字,一聽就知道名字的主人,一定是高大威猛,英偉不凡,天生麗質,花容月貌,沈魚落雁,玉潔冰清,天妒英才,殘花敗柳……”

 蘭斯臉上堆滿了笑容,聽他胡說八道,心裡卻在計算,等會兒怎樣找個奴隸商人,把這王八死胖子給論斤賣了,多少彌補點損失。

 “那麽,大哥,現在便由小弟帶路了。”雪特人打蛇隨棍上,一聽到蘭斯有求於他,便改口自稱“小弟”,拉近關系。

 “好啊,就由你帶路吧!”蘭斯笑得燦爛無比,肚裡的火氣已經燒到百來度高。

 兩人舉步前行,穿越小巷,步入市街。

 “喂!你叫什麽名字。”

 “有雪。天地有雪。”

 “天地有雪,嘿嘿,好怪的名字,一聽就知道沒我的好。”

 “這個自然,小弟的賤名,怎能跟大哥相提並論呢?”

 “哈哈哈哈……說的好……(等會兒一定宰了你)。”

 暹羅有著完備的政治實體,堪稱遼闊的領地,近千萬的人民,一切與一個小柄無異,說“城”只不過是個概稱而已。在自由都市同盟裡,這樣的情形並不少。

 地氣車的固定軌道,在城外不遠處設站,南方有河流經過,水陸交會,給予暹羅十分優渥的地理條件。

 南方的湄公河,除了濕潤的水氣外,也帶來了肥沃的土地,居民世世代代安分守己,靠著農業為生,自給自足,對於其他的外來者,多半抱持著婉拒的保守態度,這種想法使得暹羅成了一個農業型的都市,無法有太大的發展。

 而此刻,蘭斯漫步在暹羅的街道上,首次接觸到這份特殊的文化。

 “這裡的東西怎麽看起來這麽怪啊!”

 “哈哈,大哥,因為這裡是南國啊!”

 一如有雪所言,走進暹羅城,完全陌生的異國風情,幾乎令蘭斯看傻了眼。

 與古典、繁榮的杭州城不同,暹羅城的風貌,就像一名籠罩面紗的魔女,活躍、多變、衝突與變幻不定。

 建築上揉合了許多不同的風格,佛像、神話故事、白象、金翅鳥、鱷魚……全都以巧妙的雕刻,裝飾在屋瓦飛簷上。

 種滿椰子樹、花團錦簇的熱帶花園,與一座精致、典雅的東方式寶塔,竟從原本平凡無奇的店鋪屋頂上冒出來;窄窄的渠道在擁有幾百個房間的豪華酒樓的陰影下,無聲無息地流過;有些荒涼、但仍可看出舊日氣派的維多利亞式宮殿,裝飾了一些雜七雜八的東西,座落在飯店的後頭。

 巨幅海報上,嬌豔的美女面露微笑,裸露的讓行人發出驚歎;一群孩子踏著輕快的步伐,大聲歡笑,踢著藤球穿過街頭;成千支盤旋的燕子,高棲在最喧鬧的市街上,昂首闊步;正在舉行的一場陽光茶會上,暹羅古典舞者,在綠草如蔭的草坪上翩翩起舞。

 地攤上擺著各式各樣的蔬果,因為氣候溫暖潮濕,暹羅盛產各類水果,攤販也擺出特產,招攬客人。賣花的、賣水果的、賣手工藝品的、耍雜技的,每一刻都為街上增添了新的風貌。

 風拂過高大的椰子樹梢,雖然仍是炙熱,卻另外混和了特殊的清香,使人精神為之一振。

 “哦!原來世界上還有這樣的地方啊!”蘭斯摸摸下巴,瞧著周邊事物而出神。

 截至去年下山為止,蘭斯大部分的生命旅程,都是在杭州旁的深山度過的,“死老頭”在茶餘飯後,也會向他提起外邊世界的種種奇觀,但總是沒有機會實地一見。

 這次蘭斯長程跋涉,特地來到自由都市,為的固然是一樁買賣,卻也存著“到外面世界去看看”的想法。對蘭斯而言,更多的歷練絕對是必要的。

 路邊的攤販很盛行,特別是販賣古物的商人,五花八門的貨品,便像是等待探索的寶藏,散發著神秘的誘惑,只是,相較於器物本身的引誘力,小販們卻個個懶洋洋地,或側趴或仰躺,有的甚至直接在臉上蓋張瓦報,在街邊打盹,一點都沒有招呼客人的打算。

 蘭斯有些疑惑,望向有雪。有雪聳聳肩,道∶“在熱帶地方,這很正常啊!天氣那麽熱,誰還有力氣去大聲叫賣,正統的暹羅人大多很懶,只要賺夠今天可以吃喝的錢就收攤,省事的很啊!”

 熱帶地方由於物產豐富,人民不需要努力地謀生,隨地一撿都是食物,因此人們相對地沒什麽鬥志,再者,長時間的高溫,也會使得該地的人民懶洋洋地,終日昏昏沈沈,沒心力做事,就最南方的馬爾地夫來說,該區甚至連工作都省了,純以觀光業作為主要的經濟來源。

 “天氣太熱啊……”蘭斯看看四周,別有深意地笑道∶“這話果然是不錯的。”

 因為天氣熱,居民的衣飾就以涼快的麻質為主。在以前,民風保守,暹羅婦女大多是穿著藍色色調,再繡上簡單的傳統花紋,看上去很有一種純樸美感;不過,近年來暹羅與外界接觸漸多,服飾風格上受到影響,年輕一輩的衣服開始出現了較為鮮豔的顏色,繡紋也精巧起來。

 在街上便可以看到,幾名年輕少女,在金飾攤子前選焙頭飾,三不五時互咬耳朵,交換悄悄話,然後笑成一團。

 少女姿色只是普通,卻因“年輕”、“歡笑”而綻放光彩。她們的裝扮清簡,麻質的背心與短褲,恰到好處地裹著豐滿的肢體,大半截的粉臂、小腿都裸露在外,輕聲笑語間,搖曳生姿,手腕上的金環相互碰撞,發出悅耳的“當當”聲,瞧得旁人為之心神蕩漾。

 不過,相較於這些女孩,街上的另一群人,穿著不合時宜的皮衣,不停地用手巾擦汗,一雙眼睛,目光凶惡,狠狠地注視著來往行人一舉一動。這群人和街景顯得格格不入,一看便知道是外地來的。

 再仔細看看,這樣的人還不少,一群一群,分布在各處店鋪、酒樓,彼此間陌生、仇視的表情,可以看出他們互不認識,只是因為某種原因,而處於將要發生衝突的狀況下。

 “唔!事情不太對啊!”蘭斯回想起來,剛才在城門口就有很多這樣的人,而在早上的埋伏中,這些人也佔了入城者的大多數,他們都身有武功,大部分還都具有騎士資格,這可以從橫插腰間的光劍得到證明。暹羅城並非什麽一等富庶之區,突然湧入了這麽多的江湖豪客,只怕是要出什麽事了。

 “不成,這樣下去不是辦法,本大爺是來作案的,不是來泡妞的,得先想辦法弄清楚情形再說。”察覺到自己可能有許多競爭對手,蘭斯心生警惕,決定找個地方先坐下來。

 他眼光方動,有雪已湊趣的靠過來,道∶“大哥辛苦了一早,想必是餓了吧,小弟知道這裡有間不錯的館子,不如……”

 “嗯!也好。”斜著看有雪一眼,蘭斯點點頭。心想道∶差點忘了這死胖子,等會兒要找個奴隸販子把他給賣了,如果奴隸商不收雪特人,那就轉給肉攤論斤賣,喂的重一點,到時候賣的價錢也好一點……

 便欲舉步,西南方某處,受陽光照耀,反射出極耀眼的光芒,照的蘭斯睜不開眼。

 定睛看去,只見是座高樓,卻和暹羅本地的金頂釋式建築不同,而是座典型的東方式樓台。周圍的其他建築物,都與那高樓有段不小的距離,顯然是給隔離了,看樣子,該是某位達官貴人的居所,只是,為何看上去有些殘舊呢……

 蘭斯眼露疑惑,望向有雪。有雪會意,臉色立時凝重起來,道∶“大哥,那個地方可不能亂看,我告訴你,那是鬼屋啊!”

 “鬼屋!”蘭斯吃了一驚,隨即好奇地追問原因。

 “這個喔……”

 原來,那座高樓,是個花園的一部份,當年原屬於一沈姓家族,歷史極為悠久,沈家財勢最盛時,把這花園修建的是美輪美奐,氣派堂皇,常常邀請許多名人雅士來此吟詩作對,後來沈家敗落,後人遷移,這花園也就從此荒廢下來。

 沈家後人搬遷時,本欲將此花園轉售,可偏有一件奇事,暹羅城本乃酷暑之地,自從設立大范圍地氣結界,圈地建城後,更是如此,可是一進這沈家園林,非但沒有半絲暑意,反而陰氣森森,教人遍體生寒。更有甚者,自沈家敗落後,這林園終年朝霜夕霧,白梅遍開,蔚為奇觀。

 暹羅城多次欲深究所以然,總是得不到結果,日子一久,便有人傳聞其中有厲鬼佔據,生人見之則頭暈嘔吐,大病一場,人們彼此耳語相傳,早將那沈家林園當作人間鬼域,生人莫近,這鬼屋之名,也就不脛而走了。

 “是這樣啊!”蘭斯沈吟不語,試著去猜想其中的關鍵。促成他這次旅行的那人,希望他本著歷練的精神,凡事多看、多想、多記,這樣才能迅速增強自己的閱歷,所以,非常難得,蘭斯認真地進行著自己並不擅長的腦力激蕩。

 那園林距此已是不遠,從這看起來,實在是看不出有什麽特異之處,會有如此異便,實在是難以索解。

 “唔~唔~唔~就是這樣!”同桌的有雪可沒那麽閑情逸致,這名雪特人充分發揮其生物本能,趁著有人肯作東,把桌上的四色點心流水般送入口中。

 這家酒樓叫做“楠”,是香格裡拉某知名酒樓的連鎖店,在暹羅城中算是一等一的高消費場所,有雪一聽到蘭斯要找地方吃飯,便義不容辭地把人帶了進來。

 不過呢,盡避是高消費場所,還是有專門招待一般顧客用的低等席次,蘭斯身上旅費微薄,心裡打的又是吃霸王飯的主意,當然也不敢跑上貴賓席,省得等會兒跑不掉,兩人老老實實地在一樓靠門邊的角落,挑了張座位坐下。

 既然是一般席,自然在各方面都會有差,桌上的開胃點心也做的頗為粗糙,只有那雪特人像餓死鬼投胎一樣,大吃猛喝。

 或許因為是正午時刻吧,盡避這是較低等的一般席,前來光顧的客人仍然不少,『楠』的場地又大,單只是一樓,怕沒有個三、四百人。他們高談闊論,喝酒吃肉,把一樓鬧的與市集無異。只是,正如字面上看到的一樣,大部分的客人並不專心,嘴裡講話,一雙眼睛卻不時向街上探望,發現了什麽風吹草動就急忙伸手探向懷內,想拔兵器,整個人都處於一觸即發的緊張狀態。

 很顯然地,這與先前在街上看到的,是同一類的人,或者說,是為了同一目的而來的人。

 同處一樓的客人中,向這樣的人佔了大多數,剩下的多是本地人,他們感覺不到這種詭異的氣氛,開心地談天說笑。

 在斜對邊的那個角落,坐了一個黑發男子,從隨便系在腰間的光劍看來,應該是個騎士,便是不知道修為如何。他對於街上的種種,顯得毫不關心,只是一個勁地猛喝酒,桌上擱了盤不曉得是花生還是瓜子的點心,剩下的便全是堆成小山高似的酒瓶。

 這人也不是真的在品酒,他捧著酒甕便是一陣狂飲,地上堆棄的瓶瓶罐罐,包含了各種不同的酒類,唯一共通點便是酒精濃度夠高。不過,這人的酒量顯然不錯,盡避一雙通紅醉眼朦朧欲睡,可還是開了新酒便乾,把烈酒當成白開水,換做一般人,早給醉死在桌下了。

 蘭斯瞧的嘖嘖稱奇,剛想過去看看,是什麽人物這麽囂張,另樣東西阻止了他。

 是蘭斯正對面那桌的客人。

 那人也是個青年,身著白衣,一人獨坐,桌上也僅放了瓶小酒。他呆呆的斜望著門外街角,一副坐立不安的樣子,偶爾鎮定下來,想給自己斟杯酒,手卻抖得拿不穩酒瓶,臉上的表情又是擔心,又是驚恐,彷佛有什麽事難以決定似的。

 蘭斯大奇,伸肘撞撞有雪,低聲道∶“喂!你看。”

 有雪正把最後的兩塊點心塞入口中,給蘭斯這突然一撞,差沒當場噎死,囫圇吞棗地把東西咽下,順著蘭斯的目光瞧去,不由得笑道∶“這也有趣,一個猛灌酒,一個拿了酒又不喝……啊!是了,大哥是不是認為那小子太浪費了,有酒不喝,沒問題,他不喝咱們來喝,我這就去找他說去……”說著便要起身。

 蘭斯暗罵一聲,把有雪拉回座位內,道∶“笨蛋,誰要你注意這個,我是要你看那拿酒不喝的小子……”特別把聲音壓低,蘭斯道∶“別看這小子白白淨淨,斯斯文文的,告訴你,他是個賊,他來這兒鐵是為了搶劫。”

 “哇塞,大哥果然了得,英明神武,睿智不凡,實在是天生的舵手,人類的太陽,居然連這小子是來搶劫的都能看出來。”有雪驚歎連連,問道∶“不知大哥是怎麽看出來的?”

 蘭斯當然不好意思說,因為自己也是個賊,此乃同行識同行。當下只是板著臉孔,故作神秘道∶“天機不可泄漏。”

 嘴上胡扯,心裡卻是又喜又憂。喜的是,能夠吸引這許多江湖豪客,自各地而來,此地必有大案可作,自己沒有白跑一趟;憂的是,截至目前為止,自己仍弄不清有關的資料,這麽昏頭昏腦的,只怕錯失良機。

 “不成,再這麽下去就糟了。”蘭斯瞥向有雪,這雪特人別的不行,對於大陸各地的見聞,倒還算是淵博,或許可以從他口裡問出些東西。

 趁著蘭斯還沒回過神,有雪招來夥計,用不純的暹羅語,想點幾樣料理。

 “喂!別點太貴,我身上沒帶多少錢。點多了自己負責。”蘭斯發現有雪要點菜,吩咐了兩句。

 “喔!要自己負責啊。”

 有雪點點頭,想了一下,一對貓眼得意地眯了起來。確定了蘭斯又在發呆,有雪對夥計說道∶“這個、這個、還有這個,天氣很熱,我要一份『鍋湯』,這位大爺什麽都好,但是『普力奇奴鑾』要多加一點……對了,我還要幾份『南媽泡』,謝謝”

 夥計見著是雪特人來光顧生意,臉上盡是不悅之色,但聽他點的道地,也不禁有幾分親近,面色漸和,待得聽到後半句,這才吃驚的望向蘭斯。

 “哦!沒關系的,這位大爺,了不起,一等一的。”有雪指指蘭斯,豎起大拇指表示稱讚,同時又不停地拍胸脯保證。

 蘭斯弄不清楚發生何事,看到夥計滿是吃驚的表情,而有雪又正在竭力保證,自然也知是夥計看不起自己,當下重重地哼了聲,他不會說暹羅語,便伸手拍拍胸膛,擺出自信滿滿的樣子。

 夥計見蘭斯這樣的態度,又是這等壯碩的身材,認為這人大概沒問題,一番鞠躬哈腰後,跑去張羅了。

 “去,什麽玩意兒,狗眼看人低,等本大爺發了大財,要你們一個個磕頭認錯。”蘭斯嘴裡嘟囔,他不知道發生什麽事,但想來大凡夥計會看不起客人,一定是嫌客人沒錢,所以一開口便罵夥計嫌貧愛富,不是好東西。

 發現有雪對暹羅城一帶似乎很熟,蘭斯便想發問,有雪已經笑著開口,道∶“咱們來的早了些,再坐些時刻,可以看到美女喔!”

 “美女!”一聽到美女兩字,蘭斯把買賣忘了個一乾二淨,連聲追問道∶“什麽美女,美不美啊!”

 有雪笑道∶“美不美,現在還不知道,我也是聽族人說,這間店最近中午,會有個美人兒出來彈琴,樣子真是風華絕代,傾國傾城,這才眼巴巴地趕來,想要一賭美人的風采啊!”

 蘭斯聽的心癢難耐,恨不得立刻見到那美人,暗道∶“你這矮胖子,人高不滿三寸釘,還瞧什麽美人,回去瞧瞧鏡子,自我了斷還差不多,要看美人,至少……哼哼!至少也要本大爺這等風范……”

 有雪又道∶“可真想不到,美人還沒看到,就先遇到了偉人,能一睹大哥您的偉人風范,小弟可比看光了十個八個美人更開心啊!”

 蘭斯聽得搖頭輕晃,暗讚這小子說話得體,果然是個識英雄的人物。他本來打算把有雪賣給奴隸商人,但這一路上受他奉承,等會兒又說不定有用於他,現在反而有點想與這人結伴同行,作案時也有個接應,已開始把他當作是夥伴了。

 有雪道∶“咦!看大哥的表情,莫非您也是同道中人?”

 “同道中人!”蘭斯一怔,看見這死胖子猥褻的笑臉,急忙否定道∶“誰和你是同道中人,本大爺正常的很,可……可別以為我是你那條道上的。”

 “我不是說這個。”有雪靠了過來,小聲問道∶“看大哥的樣子,也是外地來的,不知道大哥在別處窯子裡,有沒有要好的粉頭啊?”

 “粉頭?那是什麽?”蘭斯側著頭想了想,他知道什麽是窯子,可是聽不懂“粉頭”是什麽,是某種食物嗎?

 有雪遲疑道∶“這個嘛,就是問您,有沒有要好的婊……呃!紅顏知己,對,有沒有要好的紅顏知己……”發現左右有奇怪的目光投來,有雪在百忙中把“床上的”這補充詞省略掉。

 蘭斯卻是一時答不上話來。

 要好的紅顏知己!那個人,算嗎?

 去年八月中,自己偷了死老頭的寶物當路費,偷溜下山,路上遇見了個笨呆子,搶了他的衣服,準備進城……之後,之後的事情就怎麽也記不得了。

 隻記得,當自己再次有意識時,是躺在一張挺舒服的軟床上,身體不知怎地受了傷,而出現在眼前的,是一名好美好美的少女,她帶著輕笑,一直陪伴著養傷中的自己。

 在養傷的這段期間,少女每日都來探他,待他極好,終日在床邊說些有趣的故事,削削果子,使他不致氣悶。

 她告訴蘭斯,自己的名字叫做蒼月草,是雷因斯·蒂倫一位高官的私生女兒,因為遊學來至黑魯曼。前兩天遊湖時,遇到暴徒調戲,幸虧蘭斯突然衝出,大展神威,打退歹徒,這才保住了平安,但在混亂中,蘭斯給一棒子敲中腦袋,就此昏迷了過去。

 聽完了這些解釋,蘭斯似懂非懂,他有些不理解,為什麽自己的傷,是腦袋給敲中,可是痛的卻是胸口呢。

 蘭斯對所謂的貴族沒有好感,實在是想不出,也想不起來,自己怎麽會去救一個千金小姐。剛開始,蘭斯對蒼月草的家世還有幾分忌憚,不敢隨便亂說話。想不到,這女子外表看來高貴優雅,內裡卻是放蕩之至。

 沒等蘭斯傷愈,在某天夜裡,她就藉口要報答救命恩人,偷偷摸上了蘭斯的床,恣意挑逗,然後……兩人就這麽勾搭上了,在那段時間,每天夜裡,不斷,內中的激烈處,讓蘭斯想起來也不禁臉紅。

 傷愈後,蘭斯離開杭州,到處旅行創業,可沒想到,從此竟給那花癡纏上,不得安寧。蘭斯行蹤不定,有時給官兵追捕,那更是朝不保夕,可說也奇怪,不管蘭斯走到那裡,每隔一段時間,她總會找上門來,共度一夜,待得翌日天明,又自行離去,如此數次,蘭斯也習以為常了。

 有時蘭斯靜心想想,這蒼月草其實也是個好女孩啊!對自己那麽好;腦袋瓜很聰明,古靈精怪的點子層出不窮;樣子也很美,至少在看過的那麽多女人裡,還沒別人比得上她;在那方面的反應又好……實在是沒什麽好挑剔的。

 可是,她算是紅顏知己嗎?

 蘭斯不敢確定,他只知道,如果自己要討老婆,絕對不會娶這樣的女人。

 對男人的態度那麽輕挑,找個理由就可以和男人勾搭上,這樣的女人,娶回家難保不紅杏出牆,記得兩人共度的第一夜,她“已非初夜”的這個事實,便令蘭斯心生不快。蘭斯甚至在想,這女人平時對其他的男人,是不是也這樣浪蕩,隨便看上哪個身強力壯的家仆就可以勾搭上一腿,就像她摸到自己床上一樣。

 不管怎樣,對這女人還是保持一定的距離比較好,如果說她隻把自己當作消耗的對象,自己也沒理由把她定位的太高,免得以後失望,不是嗎?

 “沒有。”蘭斯回答有雪道∶“現在沒有。”

 “這樣啊!那好極了。”有雪笑道∶“等會兒我就帶大哥去逛逛,您別瞧這暹羅城不是風雅之地,嘿嘿,異國美人,還是挺有異國風味的……”有雪說完,乾笑兩聲,彼此心照不宣。

 打了這陣岔,卻耽誤了蘭斯問話,蘭斯待要問起最近暹羅的情勢,跑堂的夥計走近,送上了熱騰騰的料理。

 大概因為是一般席的關系,料理也是極普通的本地菜。有雪點的『鍋湯』,是一種打上蛋花再加上肉片的米粥,那是清邁的名產;送給蘭斯的,則是很普通的咖哩飯,點心是裝在熟椰子裡的軟果凍,包在香蕉葉中的蜜餞,除此之外,還有一壺冰鎮椰子汁,也就是有雪點的“南媽泡”,透明清澄,散發自然的芬芳。

 “來,別客氣,趁熱吃啊!”有雪顯是識途老馬,拿起桌上諸多調味料,看都不看,猛往碗裡加去。

 暹羅料理以辣味為主,除了辣椒以外,普通的調味料也很多,胡荽、大蒜、紫蘇、小豆蔻和一種圓圓的蛋茄。此外還有一種調味醬,也是暹羅人的珍寶,那是一種將魚磨碎成漿狀後加工的醬,『魚露』,暹羅語是“楠普拉”,滋味非常的鮮美。

 蘭斯對有雪瘋狂加調味醬的舉動,顯得有些不敢苟同。看看自己盤中的料理,微黃的暹羅黏米,蒸出道地的米香,橘色帶綠的咖哩醬,撲鼻的辛辣味,適中地引出人的食欲,怎麽看都是佳饈。這家店的水準果然是一流,就連一般席的料理也做的這麽好,真該好好打賞。

 暹羅料理大多都是湯湯水水,故而絕少用筷,改以湯匙取代。蘭斯舀了一匙飯,正要往口中送,卻見周圍的食客全都瞪大眼睛盯著自己,幾個夥計聚在一起,驚訝地向這邊指指點點,口中不住說著什麽“普力奇奴”。

 蘭斯皺起眉頭,問道∶“那些家夥在說些什麽鬼東西?”

 有雪喝口湯,隨口道∶“喔!他們說,要是大哥能吃完這盤飯,那咱們這餐就免費……”

 “神經病,落後地方就是落後地方,連吃個飯也要大驚小敝。”蘭斯沒好氣地回答,大力舀了匙飯,想也不想地送入口中。

 飯入口中,沒嚼兩口,蘭斯便覺得自己的口中給人放了一把火,一股好熱好熱的感覺,恍若燒紅的細針,正不斷地刺激著味覺神經。

 有雪察覺異樣,頗為遺憾地停止進食,看著蘭斯。

 “大哥,你不舒服嗎?你的臉好紅喔!”

 “……”

 “真的耶,越來越紅了喔,不會是中了奸人暗算吧!”

 “……”

 “你知道嗎?你現在的樣子,好像是吟遊詩人常常說到的那個……那個……噴火龍!”

 『吼!』

 蘭斯狂吼一聲,一張臉紅的可以滴出血來,眼淚直流。他以幾乎超越聲音的速度跳起來,踢翻了椅子,大聲嚷嚷道∶“水,水,水……”

 “大哥你等一下,我有準備……”

 蘭斯哪裡還等他,瞥見旁邊桌子上有杯東西,該是冷水或是什麽的,夾手奪過,直灌進口中。

 一口飲盡,味道似乎有些不對,蘭斯再一看,杯裡裝的原來是該處有名的烈酒,“烈焰紅唇”。酒的主人,那個遲疑不決的白衣青年,正吃驚地朝他看來。

 “吼……!”

 在眾多客人眼前,蘭斯把頭一仰,一道鮮紅色的火焰柱,自他口中熊熊噴出。

 “唉呀!大哥啊,我媽媽從我小的時候,就一直告訴我,吃東西要小心,要細嚼慢咽,否則很容易吃壞肚子,怎麽你媽媽沒告訴你嗎?”

 有雪拉拉雜雜地說著,還不忘召來夥計,再要一份鍋湯。在他對面,蘭斯通紅著臉,淚眼汪汪,只是一個勁地喝椰汁解辣。

 罷才,在蘭斯當眾表演噴火雜技,讓所有食客目瞪口呆,繼而掌聲如雷之後,他揪住那該死的雪特人,逼問出所有事情的真相。

 原來,暹羅料理多屬辛辣,而咖哩是暹羅的著名料理,自不例外,在製作咖哩的種種辣椒醬料中,最辣的一種,稱為“普奇力奴鑾”,這種由綠色小辣椒所調配成的醬料,漂亮的橘色外表常使人低估了它的威力,往往只要一小匙,就可以讓外地人辣得從椅子上跳起來。

 為了配合外地人的口味,暹羅地方的料理師傅,通常會將醬料稀釋,但『楠』的大廚師極有自尊,對此作法嗤之以鼻,反而以獨門配方特別加辣,升格為招牌菜,並立下規矩,如果有人能吃完一盤普奇力奴咖哩,面不改色,這一頓就可免費。

 “所以你這龜蛋就這樣把我賣了。”蘭斯沙啞著嗓子回答,這是表演噴火的後遺症。

 有雪道∶“大哥你說沒錢,又說點多了要自己負責,那隻好用這方法了。你看,結果不是很如人願嗎?”

 雖然沒吃完那盤飯,而且臉色大變特變,但因為蘭斯誤打誤撞地露了一手雜技絕活,『楠』的主管人員驚異非常,宣布這頓餐半價招待,而觀賞到此一表演的食客,也依足規矩,紛紛丟賞金過來,七折八扣之後,反而還撈了筆小財。

 蘭斯一肚子的火,把這雪特人的十八代祖宗都給罵盡了。心想,雪特人具有商業天分,此話果然不假,要不是這人只會拿身邊的朋友來發財,倒是個大大的旅遊良伴。現下當然是不能與他久處,還是快快問明了有什麽買賣,趁早分道揚鑣才是。

 “喂!我說小子啊……”

 “大哥,我叫有雪。”

 “我管你叫什麽,你聽我說就是了。”蘭斯問道∶“這暹羅城裡……最近是不是有什麽大事要發生啊!”說著,對著那些若有所待的人撇了撇嘴。

 有雪登時省悟,道∶“哦!那些人啊,是為了東方家的婚禮而來的。”

 “東方家,什麽東方家?”想不出什麽眉頭,蘭斯問道。

 “這嘛!大哥可知道,大陸上的五大奇人、七大世家,是哪幾人?哪幾家?”匆忙吞下口中的肉片,有雪含糊道。

 “五大奇人?”蘭斯一怔,卻是答不上話。

 下山至今已近一年,打離開杭州後,自己大部分的時間,都花在自我鍛鏈、招募夥伴上,並沒有機會增加江湖歷練,陸續加入的同伴,出身也不高,實在是不可能知道些真正的江湖事故。

 此刻給這麽一問,理所當然地答不出來,可偏又不想在這矮鬼面前丟臉,隻得猛榨腦子,試著從死老頭的支言片語中,湊出些零星記憶,打腫臉充胖子。

 “五大奇人!嗯,本大爺當然是知道的,就是那個什麽來著,對,二聖三賢者嘛,剛好五個。”臉不紅氣不喘地說了一串,蘭斯不禁佩服自己的腦子實在很好,居然還真的能湊出五個數。

 “三……三賢者,哈!炳哈哈哈哈……”

 哪知此言一出,有雪彷佛見著什麽極荒唐可笑的玩物,先楞了一下,繼而大口椰汁混粥噴出,指著蘭斯捧腹大笑。

 “唔嘻嘻嘻……噗呼嚕嚕……啦嘿嘿嘿……哈哈哈……”

 平心而論,看一個雪特人在面前狂笑,實在不是什麽賞心悅目的樂事,聲音古怪難聽不說,單是那亂晃的五短肥手,就足以刺激觀者的毀滅欲,特別是,當自己身為被嘲笑的一方,那就有點像將火把投入菜油中……

 蘭斯先是莫名其妙,給嘲笑得面紅耳赤,然後惱羞成怒,新仇加舊恨,火噴三丈高,最後終於決定,要翻桌子來頓狠打,掐死這青蛙種的雪特人。

 大概感應到了殺氣,只見有雪白眼一翻,道∶“我說大哥啊!你的資料太落伍了。龍族、西王母族千多年沒族人現世,怕是早就亡族滅種了。至於皇太極、卡達爾這兩個老頭,還不也是幾百年沒聲沒息,說不定,早就死得連骨頭都給人拿去打鼓羅!這些過氣的老排行,還是別拿出來丟人現眼了。”

 停了停,有雪低聲問道∶“想不想知道當今江湖上的風雲人物是誰?”

 這一問,問的巧妙,蘭斯到底是少年心性,又是初出茅廬未久,本就對這些雜事軼聞深感興趣,有雪的這一問,剛好擊中了他那所剩無多的求知欲,臉上怒容登時改成一副興味盎然的模樣,放下原本緊握的拳頭,催促有雪快說。

 有雪面有得色,賊笑道∶“大哥有沒有聽過,江湖上有三柄神劍,四位公子,五個奇人與七大宗門。”

 蘭斯聽得一頭霧水,把頭搖得像個鈴鼓似的。

 有雪扁嘴搖頭,就像是『連這都沒聽過,你怎麽不去死一死再回來』的眼神,望向蘭斯,只是瞥見蘭斯拳頭重新握緊,趕忙又堆滿笑容,大聲笑道∶“不打緊,不打緊,想必是大哥神威蓋世,這些微末的小人物,入不了您的尊耳,所以您才不知道,哈哈……哈哈……”

 “嗯!這還像句人話!”蘭斯點點頭,仍是催他快講。

 其實,蘭斯對於此江湖事故全然不知,倒也非完全都是他的錯,他的授業師脾氣是狂傲到了極點,素來不把別人放在眼裡,自身的眼界又是極高,自也不會向蘭斯提起這些後生晚輩。

 有雪擺出一副說書先生的模樣,搖頭晃腦,猛地一拍桌子,長聲吟道∶“朱鳥刀,白鹿劍,魔導終屬雷因斯;五霸強,七雄出,三王四公誰論尊?”

 自九州大戰至今,已二千餘年,期間故國複興、衰亡者有之,新邦強霸天下者亦有之,隨著烽火不斷,戰端紛起,在四大勢力確定大致版圖前,風之大陸可以說是進入最亂的戰國時代。

 在與魔族的抗戰中,上世代的高手幾乎死傷殆盡,能夠存活至戰國時期者,寥寥無幾。然而,遍地英雄千裡浪,江山代有才人出,長期血與血的爭伐,為培育人才提供了絕佳的試煉場,世代交替得以進行,群雄並起,能人倍出,一時多少豪傑,足以取代舊世代江湖的新血出現了。

 舊世代江湖的白道代表,二聖、三賢者,不是敗落凋零,就是生死行蹤成謎,除了“月賢者”陸遊仍屹立不搖外,剩下的甚至連傳人也沒有,江湖上自然需要新的領袖人物來填補空缺。

 因此,經過幾次大型比試,配合各式詳細資料,由“不落之都”香格裡拉為主證,公布了一份“封神榜”,記載當前大陸上高手一百八十人,傳之天下,每五年重封一次。而在這封神榜之上,尚有兩句膾炙人口的俚言。

 “朱鳥刀,白鹿劍,魔導終屬雷因斯。

 五霸強,七雄出,三王四公誰論尊?”

 蘭斯奇道∶“那是什麽鬼玩意兒?”

 有雪道∶“嘿!俗語說的好,百日練刀,千日練槍,萬日練劍,世上兵器雖多,稱上顯學的,還是刀劍。而當今世上,要講練刀,那是武煉朱鳥稱霸;若說習劍,自然是白鹿洞獨尊,可再要說起魔法上的程度,到底還是雷因斯·蒂倫,舉世無雙。”

 蘭斯本是粗人,對各國局勢解不多,此刻雖然聽的有趣,卻還是一個頭兩個大,有雪隻得跟著解釋。

 朱鳥騎士團,是武煉的護國騎士團,內中高手無數,乃當世三大騎士團之一。

 武煉偏處西南蠻夷之地,初代國主大會三十四族蠻酋而建國統一,為了促進彼此團結,故邀集諸酋共組騎士團,歃血為盟,畫為鳳凰旗,此即朱鳥騎士團之由來。

 有鑒於其時白鹿洞勢大,劍術千錘百鏈,實非任何其他門派所能企及,如若固守傳統“劍為王道之兵,騎士必用劍”的規章,朱鳥永遠及不上白鹿洞嫡出的破穹騎士團,初代國主毅然棄劍從刀,延攬各家高手,或重金購買絕學,或偷師,或鼓勵研習,傾一眾英才之力精研刀術,如此數代而有大成,朱鳥刀遂與白鹿劍齊名。現任朱鳥騎士團大統領,大刀王五,甚至有“天下第一刀”之美譽。

 至於白鹿洞、雷因斯·蒂倫,均是九州大戰前便享譽久矣的顯學。白鹿洞號稱風之大陸武學正宗,掌門陸遊隱然便是當今武功第一,七名入室弟子均是天位高手,破穹騎士團九成以上出自其學堂,聲勢之盛,一時無兩。

 雷因斯·蒂倫,數千年來的文化累積,在魔法文明上的發展,實是非同小可,雖然連續幾任女王所任非人,國勢如江河日下,但到底是百足之蟲,死而不僵,仍能穩穩掌握魔導師公會的大權,令其餘強國既羨且妒。

 “這前半句話,代表了眼下大陸上的三大強國,再加上自由都市同盟,大陸就這麽切成四塊啦!”有雪停住說話,把杯中椰汁一口飲盡。

 雪特人的食量頗大,有雪自也不會例外,他動作又是奇快,趁蘭斯聽的入迷,口說典故,手底移動如飛,桌上點心倒有大半進了他的胃袋,雪特人的雜草謀生力,可見一斑。

 “而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就是四大公子了。”發現蘭斯開始注意桌上的殘羹剩菜,有雪打了個嗝,不動聲色的把話帶開。

 丙然,蘭斯的注意力又被引開,問道∶“什麽四大公子?”

 “嘿!所謂四大公子,是指目前大陸上,四個具有王侯身份的奇男子,他們分屬四大勢力,豪俠好客,養士蓄財,翻手為雲覆為雨,都是不得了的大人物。”有雪道∶“黑魯曼的『定遠君』旭烈兀,武煉的『長樂君』石崇,雷因斯·蒂倫的『信陵君』白無忌,和香格裡拉的『唐殤君』李煜。”

 “李煜?”蘭斯皺皺眉頭,疑惑道∶“怎麽這名字好熟啊!”他彷佛記得聽很多人提起過。

 “熟是當然了,劍仙李是近年來大陸第一風雲人物啊!他三闖黑魯曼王城,於千百高手環伺下輕取仇人首級,劍試天下。有人說,他的武功已經凌駕三大神劍之上了。”有雪頓了頓,發現椰汁已給喝完,便乾咳兩聲,諂媚地對著蘭斯笑起來。

 “行了行了,我再叫便是,別用那種眼光看我,嘔心到家了。”蘭斯招招手,想再點一份,旁桌的客人已自動遞了壺滿滿椰汁水來。

 為了謀生,雪特人多是說故事的能手。有雪顯然也是個中好手,一輪說話,條理分明,言語滑稽有趣,反將酒樓上幾百人的注意力全都引來。

 “嘿!謝謝。感謝大家賞光。”

 有雪見到另外有聽眾,更是精神大振,整整衣冠,擺出一副說書先生的模樣,用湯匙把桌上的陶碗敲得叮當作響,扯開嗓門放聲高歌。

 “左手碗,右手匙,響了個叮當來說話,別的段子今日不消說,就來說那個老啊老南唐~~”

 停了停,有雪依足規矩,站起來向聽眾作了個四方揖,更是贏得滿堂喝采。

 “說南唐,道南唐,金蓮宮娥好輝煌,可偏生了個李後王,落得國破又家亡~~得兒隆咚飄一飄,得兒隆咚飄一飄,得兒飄得兒飄~~”

 人的個性多幸災樂禍,有雪的缺德歌詞雖然讓一些客人為之噴飯,可他一面唱,周圍聽眾還是張口大笑、鼓掌不絕。蘭斯一呆,卻是沒想到這矮胖子還有這手說唱絕活。

 大陸上平民的教育程度普遍不高,一些歷史事跡、人文典故,只能從神職人員處學習,或是於祭祀慶典時,由吟遊詩人表演中聽來。

 可是神職人員講授時,多托以神意,聽來大失其真;吟遊詩人的演唱雖然優美,有時也失之艱澀,所以,一種古老職業,遂應運而生,就是所謂的說書(說話)人。

 說書人多出現而都市的酒館茶樓,他們將歷史故事、流行小說,取其精彩篇章加以編整,換上俚言俗語,使之淺顯易懂。有時為了增加戲劇性,自也會誇大事實,竄改原意,但聽者明知如此,仍是聽得津津有味,賞金反而因此更為豐厚。

 由於說書人的流動性高,與雪特人習性相類,加上“雪特人是噪音與廢話之友”、“有廢話的地方就有雪特人”的民族特性,兩相一湊合,使得雪特人成為說書的最適任人種之一。

 就算是最嚴苛的評判,也不得不承認,雪特人的多嘴、誇張、吵鬧,為說書增添不少色彩,但是,原本的說書先生,卻對這群不請自來的同行,怒目以向。理由無它,由於雪特人的大量加入,說書者從此也被歸入下九流的低下行業,對於原本從事此業的其他人種而言,這當然是無妄之災。

 有雪敲打碗盤,引吭高歌,以吟遊詩人的標準來看,他唯一的長處就只有聲音大,至於五音不全、荒腔走板,自是不在話下,反正歌詞具有爆炸性,客人聽得眉飛色舞,哄堂大笑,也就是了。

 人群中有知道李煜事跡者,聽了這嘲諷意味極重的歌詞,暗暗搖頭,有些人甚至變了臉。但雪特人天生缺德,眾所周知,他若說書說得謙遜有理,哪反而是奇事一件了;而李煜行事又確有可議之處,三年來兩面評價在人心。加以非親非故,眼見旁人聽的高興,當然是誰也不會出來冒此大不諱。

 為了增加說書的趣味,說書先生往往雜用諸多技藝開場,或配合連環圖,或唱數來寶,又或鳴奏樂器,五花八門未足而一。有雪雖只是對蘭斯說說典故,並非當真說書,卻也以花鼓擊樂來帶起開場,算是雪特人最常用的開場俗套。只聽他高哼最後一句,尾音特別拉長……

 “說李郎,鐵膽好兒郎,英姿不凡神劍無雙,秦淮河畔威名揚,贏得~~贏得~~贏得綠帽烏龜大王八~~~”

 他刻意將“贏得”的音抬的高高,吊住聽眾的胃口,當人們引頸盼望時,這才猛地快速滑下來,“烏龜大王八”之聲繞梁不絕,在哄然大笑中,場面整個熱絡起來。

 聽眾固然聽得有趣,但其中也不乏大皺眉頭之人。雪特人的說書戲劇性夠,卻由於該民族的天性,往往尖酸刻薄。這倒也不是存心找打,只是雪特人總會覺得,熱鬧的紛爭勝過無味的平淡,與其說些雞毛蒜皮的瑣碎話,還不如語不驚人死不休,“雪特人是動亂的根源”這句話在某層面上,有百分之百的真實性。

 也因此,有許多案例證明,不少可憐的雪特說書人,隻唱完開場,還沒來得及正式開講,就遭到憤怒的群眾斬殺當場,這也使得該民族的死亡率再度提高。

 “咚!”

 拌聲一停,但聞左側一聲響,卻是那猛灌酒喝的男子,終於醉得滾跌下桌去,恰巧把頭栽進空酒壇,在壇裡悶打著醉嗝。

 眾人見狀,又是一陣大笑。有雪喝口茶,清了清嗓子,開始講話。

 “說起這李煜啊!本是黑魯曼南方小柄,唐國的王子,拜在陸遊的門下,天生便是個用劍天才……”有雪仔細道來,說明李煜當年如何武功超群而意氣風發,如何比武招親而結怨;怎樣慘遭下毒而家破人亡,又怎樣全身殘廢而被賜死,其中緊張處,自不免加油添醋,說的活靈活現,彷佛他親眼目睹全程一般。

 在場聽眾大半都曾聽聞此事,但多隻知個模糊輪廓,此時聽有雪這般說來,個個喟然而歎,覺得實是人間慘事。

 有道是∶“雅人做俗事,再俗也雅;俗人做雅事,再雅也俗”,蘭斯不愧是煮鶴焚琴的能手,聽了故事,面不改色,只是一個勁地追問,“那美人呢?不是還有個美人嗎?”

 有雪搖搖頭,沒好氣的說∶“國家亡了,美人當然進人家后宮了。”

 蘭斯“哦”了一聲,點頭道∶“這樣啊!唉!難怪叫做烏龜大王八了,死了還戴綠帽,李小子真是死不瞑目。”

 一些景仰李煜的少年,給他這句話氣白了臉,本欲發作,卻顧慮到蘭斯與說書的是一夥,索性不理他,只是催促有雪快說。有人甚至刻意貼近蘭斯看看,懷疑他是不是改裝後的雪特人。

 有雪道∶“如果就這麽死了,那倒是乾乾淨淨,黑魯曼鴻福齊天。”

 蘭斯愕然道∶“怎麽李小子沒死嗎?”

 有雪白了他一眼,似是責怪“怎麽叫人家小子,真沒禮貌”,道∶“自然沒死。非但沒死,兩年後,那李大公子重出江湖,也不知得了什麽奇遇,一身劍術,只有比未傷時更厲害,把祖傳的青蓮劍歌練得出神入化,立刻鬧了個天翻地覆。”

 聽眾曉得接下來的是精彩部份,連忙屏息以待。

 “李大公子一出江湖,立刻潛入黑魯曼王城,刺殺仇人,但不曉得怎地,竟失了手,無功而返,嘿!想那中都,戒備何等森嚴,能全身而退,單是這份身手,便已是第一流中的第一流。”

 眾人皆是默然,雖然都覺得這很了不得,但他若真是矢志報仇雪恨,卻連這點本事都沒有,那也不必重出江湖了,抹脖子變鬼還快些。

 “黑魯曼丟了這個大臉,自然誓殺他而後快,哪知海捕公文才發,又給李煜潛進王城,這一次,他劍法大進,悄沒聲息地刺殺了幾名親王,又將皇宮正殿的匾額斬為兩段示威,大大地威風。只是在離開是給破穹騎士撞個正著,一場惡戰,李煜也討不了好,在連傷百多名騎士後,重傷遁走。”

 群眾聽得此事,這才有些聳動,特別是黑魯曼人。破穹騎士團是黑魯曼菁英所在,高手如雲,又兼之人數眾多,幾可說是三大中的首位。能在其包圍下逃出生天,已是千難萬難,更遑論造成如此輝煌戰果。

 “乖乖,這麽囂張,黑魯曼沒能人了嗎?”蘭斯驚奇道。

 “此後九個月,黑魯曼廣調高手,想趁他有傷在身,將之格殺,哪知李煜行蹤飄忽,追捕者總是失諸交臂。李煜反而在傷中遊走各地,一面刺殺黑魯曼高官大吏,一面劍試天下,從南到北,直入武煉,連敗各地劍術名家一百四十三人,轟傳江湖。”

 有雪道∶“後來,黑魯曼打算一面把這人逼離國境,一面大會國內高手,組成殲殺小組,合眾人之力,致其死命……”

 蘭斯點點頭,道∶“聽來挺不錯啊!有什麽問題嗎?”

 有雪微笑道∶“主義自然是不錯,只是啊!如果什麽事都給他們料中,李煜早隨唐國而亡,今日也不會有這麽多麻煩了。”

 聽有雪這麽說,蘭斯一愣,想起早先所說,道∶“你說李小子曾三入王城,難道……”

 有雪拊掌而笑,道∶“猜對了,就當眾人以為李煜仍在武煉的時候,李煜不知用了什麽神行法,越過層層搜索網,又殺入中都了。不過,這次倒略有不同。”

 “什麽不同?”

 “前二次,是偷偷潛入,這一次,可是光明正大的破門而入了。”

 此言一出,眾皆嘩然。蘭斯不知這話有何特別之處,只見左右俱是一副難以置信的臉色,心下大奇,連忙出聲詢問。

 有雪知他不懂,解釋道∶“黑魯曼王城中都,東南西北四城門俱是金屬,材質特異,高的像座小山。相傳乃是神話時代,由天外隕星提煉而來,黑魯曼定都築城時,由高手匠人費盡無數心血建鑄,再加四十九道結界護法而成,任是多厲害的神兵寶劍,也決難傷損分毫,是黑魯曼的不落象徵,哪知道……嘿嘿!”

 有雪乾笑兩聲,道∶“我聽人說啊!那日李煜馭劍飛來,直衝東方正門,遇著重門擋路,竟不稍停,反手就是一劍,幻化為三,守門將兵還沒看清影子,那千百年來無人能傷的城門,竟給剜出了個長形巨洞,給人名符其實地破門而入。”

 聞得如此神劍,蘭斯又驚又羨,怎舌道∶“那接下來呢,又死了多少人?”

 有雪不答,忽地沈默下來。眾人沒有催快,隱隱約約,每個人都感覺到,接下來要說出的段子,必是驚天動地已極。

 好半晌,有雪開口了。只聽他緩緩道∶“那一天,是黑魯曼歷五六二年,正月一日……”

 包括蘭斯在內,眾人皆是難以置信地失聲叫道∶“什麽!”

 蘭斯雖鈍,卻也有個基礎常識。每年元旦,是一國天子率臣下祭天的重要節日,此事各國皆然。以黑魯曼而言,非但破穹騎士得要全數在場,一個不少,便連平日分據各地的五大軍團長,也會帶麾下高級將領回京,可說是黑魯曼國內頂尖高手大集合的時候。挑在這時去生事,豈非與送死無異。

 “據當時親眼所見的人轉述,祭天之禮行至一半,幾名天位強者已經察覺不對,東方忽地大亮,一道驚天劍氣蔽日而來,直指第三軍團長曹彬。

 那曹彬是黑魯曼王室第一高手,一身武功已經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神拳無敵。因為戰功彪炳,所以剛從第四軍團轉任第三軍團長,更兼任破穹騎士團該任團長,威能何等了得。

 他見到點點青光襲體,竟不閃避,大喝一聲∶『賊子休得猖狂』,縱身躍入青光之中。兩人在空中大戰,對拆一百九十八招,霹靂雷吼,劍氣衝霄,隻震得場中人人失色,當拚到一百九十九招,曹彬技高一籌,一式“九仞爆雷”,轟潰青蓮劍氣,把李煜的兵器震脫了手。”

 “後來呢?有怎樣了嗎?”蘭斯問的很急。眾人依稀可想像當日的情景,曹彬重拳如雷,轟破劍網,連李煜的劍也給震脫了手,他無兵器可用,又給曹彬乘勝追擊,局面是險到了極點。

 “那李煜見著猛招臨頭,不慌不忙,半空中把身子一仰,避過迎面重拳,曹彬待要變招下擊,李煜左手已經抄回神劍,說時遲,那時快,他反手一揮,劍化為三,將那曹彬斬作三段,當場慘死……”

 有雪放慢了聲音,聽眾們只聽得一個個心顫神搖,張大了口,說不出話來。

 蘭斯在一旁覺得好生奇怪,有雪把這事說的繪聲繪影,彷佛親眼所見,難道他當時也在場?高手過招,除非特意炫耀,否則又有誰會預先喊出招數名,自惹劣勢。這些都不合常理。

 不過,瞧他精熟的模樣,這段子又是如此熱門,怕早已說了幾十次,以說書者的職業習慣,當然是自行改編故事,務求生動,加油添醋又參醬,這也就難怪他講得那麽活靈活現了。

 “李煜斬了曹彬,卻不逃走,他落下地來,沒等旁人出手,就發劍向四面撩戰……”有雪道∶“接下來的事,諸君可以想像得到,李煜單身孤劍,力戰四大軍團長,劍挑破穹騎士團,這一場惡戰打下來,只打得中都風雲變色,天愁地慘,殿前校場幾乎成了血肉屠坊,慘不忍睹啊……”

 “後來呢?李煜沒事嗎?”一名商人打扮的男子,聽的入迷,明知李煜日後無恙,仍是忍不住發問。

 “到後來,四大軍團長人人帶傷,在場的破穹騎士也沒一人可以全身而退,至於李煜,據說在連番激戰後,給打成血人似的,全身皮肉骨頭沒一塊完整,奄奄一息。”有雪歎道∶“可是,饒是傷成這樣,他要走,竟是沒人攔他的住,就這麽給他重傷突圍而去。”

 “李煜在中都三入三出,出來時的傷一次比一次重,可他展露的武功,也一次比一次強。”有雪道∶“皇城裡驚天動地一戰,黑魯曼寒了膽,暗中聯合四大勢力,開打秦淮血戰,又把李煜打的拖命而逃。”

 他雖輕描淡寫的帶過,但稍知時事的人都知道,秦淮血戰,堪稱是百年來最慘烈的一戰,斯役,李煜單人獨挑四大勢力、七大宗門高手三百二十六名,殺得鬼哭神號,日月無光,與役者生還僅僅一成,據說,戰役結束後,秦淮河水為之飄紅三月……

 有雪道∶“此役之後,李煜銷聲匿跡,人人都猜測他已傷重而死,黑魯曼王室更是為此相互擺酒慶祝,哪知半年後,李煜於金陵重現,一身武功只有更高,這一次,他雖未再與人動手,但所有見過他的人,都只有這樣四字,『深不可測』。”

 蘭斯道∶“以他那麽高的武功,這次該有些更大的作為了吧,是不是刺殺了黑魯曼的皇帝?”

 有雪搖搖頭,道∶“這次發生的事,跌破所有人眼鏡,委實叫人難以理解。李煜他與黑魯曼握手言和了。”

 蘭斯“啊”的一聲叫起來,怎樣也想不到,在練成如此神劍,結下這等血海深仇後,李煜居然一反初衷,與黑魯曼和解。

 “總之,事情急轉直下。黑魯曼發詔天下,唐國正式歸屬於黑魯曼,劃為特別行政區,從此免賦稅、免徭役,享有諸項特權,李煜受封『隴西郡公』,賜萬金,上殿帶劍、免跪,見皇親不拜,從此身屬黑魯曼貴族。”

 “當時,這是大陸上頭等熱門新聞,有人高興,有人失望,也有人憤恨。”

 蘭斯問道∶“怎麽還有人憤恨嗎?”

 有雪道∶“怎麽沒有,唐國遺民中有一派死硬氣節派,堅持不服從黑魯曼,就一直期盼李煜率領他們反抗,現在聽說李煜跟人家談和,氣的吹胡子瞪眼睛。他們心有不甘,便在李煜授官當日,潛入會場,當要頒發爵印時,衝出去集體自殺。”

 蘭斯嚇了一跳,想不到有人這等蠻乾。

 有雪冷笑道∶“可是啊,他們死他們的,人家好希罕嗎?李煜瞧也不瞧,拎了爵印,也不喝黑魯曼的慶祝酒,就此離去。在那以後,大陸上關於李煜的傳聞,那可就多啦!有人說他了不起,是大英雄;也有人說他卑鄙無恥,是個第一不要臉的懦夫。”

 蘭斯想了一會兒,覺得這人的行事,實在無法理解,道∶“我只有兩件事不明,一是他為什麽會和黑魯曼談和呢?一是他的那個未婚妻呢?”

 有雪道∶“為什麽和黑魯曼談和,這事普天之下怕是只有李煜自己才曉得。有人說,他是看黑魯曼勢大,為保唐國遺民不受兵災,才談和的;有人說他貪生怕死,還有人認為啊,是黑魯曼請動了國師陸遊出關,這才逼得李煜不得不談和。”

 眾人一時默然,李煜武功再怎麽高,到底是白鹿洞門下,無論如何敵不過早兩千年前便已威震天下的陸遊,師傅若是當真出馬,徒弟自然只有俯首聽命的份。

 “至於那名姬妾呢?那就更加有趣了。有人說,李煜是為了這位紅顏,才甘心與黑魯曼講和,可是,和談結束後,那女子卻突然失蹤了,不在黑魯曼,也不在李煜身邊。”

 有雪道∶“這當然說法很多啦,有人說,黑魯曼為了報復李煜,早將這女子處死了;也有一種說法是,李煜氣那女子水性楊花,親手將她一劍殺了。說法很多,可是始終沒得到過證實,自也沒人膽敢去問李煜,『你那雙舊鞋哪裡去了』,照我說呢,像這等給他戴綠帽的女子,越看越是生氣,要來做啥?”

 一名客人忍不住說∶“舊鞋人人穿,難怪給人叫做烏龜大王八……”說到一半,嘴便給同伴掩住。聽到的人,有些對李煜沒好感的,便是哄堂大笑。

 蘭斯隻覺得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這李煜的行事,確實是爭議性太大。

 “嘻嘻……綠帽烏龜大王八……嘻嘻……大王八……”也不知那裡傳來的聲音,有人悶打了幾個醉嗝,反覆喃喃念著“大王八”,聲音低沈,且越來越是悲涼,到後來,竟是放聲大哭。

 眾人聽得哭聲悲切,均感詫異,循聲望去,大哭的赫然便是那酒甕醉客,他的頭還插在酒甕裡,而哭聲卻是不住從甕裡傳來,蔚為奇觀。

 有幾名好心人走近,問他為什麽哭的那麽傷心,他默然不答,只是長長一歎,歎息聲中似有無數委屈、無窮悲苦,更有無盡的傷心,周圍人心腸軟一點的,聞之險些落淚。

 有人想問他有什麽傷心事,卻聽得甕中鼾聲大作,那醉客已然沈沈睡去了。群眾相顧默然,想來這人也是個傷心人,給有雪的故事勾起了回憶,故而大哭長歎。只是,聽他歎息聲悲苦已極,想不到一個人心中,居然可以有這麽樣的哀傷,那此人豈不是生不如死。

 有雪歎了一口氣,道∶“這些年來,每次說到李煜的故事,堂下都是像這般好生難決,看來,要評定此事,只有千百年後,由後人來蓋棺論定了。有分教∶世事如謎天難道,終有道人在後頭。各位客倌,今回到此散場,明日請早。”說罷,做了個四方揖。

 聽眾皆是不勝欷噓,看有雪行禮,無分樓上樓下,紛紛報以如雷掌聲,震耳欲聾。

 這番故事,聽得蘭斯一時不語,好生神往,心想,不管這李煜評價如何,若是有朝一日,能似他這般,憑著一人之力,睥睨天下,這樣才算是大丈夫、大事業。

 “李煜是人,我也是人,他做的到的事,我當然也做的到,總有一天,我也要像他那樣……嘿嘿!”想起英雄豪氣,蘭斯開始坐立不安,隻想好好大鬧一番。

 “各位,各位,請靜一靜,請靜一靜。”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跑堂的夥計忽然叫嚷起來。

 客人們止住談話,往那邊看去。夥計讓開身子,一道人影自他身後緩步踱下樓梯,出現在眾人面前。

 有雪眼發異彩,連手底的香蕉果都忘了,道∶“終於來了,終於來了……”

 只見一名年輕女子,手裡抱著把月琴,蓮步纖纖地走下台階,向客人們欠身行了個萬福。她臉上罩了層面紗,瞧不清面目,一身暹羅式天藍衫子,絲緞般的長發輕輕梳攏在耳後。她的手指較一般人為長,白皙而修長的水蔥,晶瑩一如嫩玉,給予人極深刻的印象。

 “好個天仙似的人物。”雖然看不見面目,但看她這等婀娜體態,想必是個相貌是不錯的,真想不到在這地方會遇到這樣的人物,蘭斯暗暗喝了聲采,回思所見,除蒼月草之外,實無見過這等佳人。

 有雪道∶“那,我說的就是這個了,我聽人家說,這家館子最近來了位大美人,嘿嘿,果然沒有白來啊。”一面說著,臉上盡是急切、貪婪的神色。

 “各位,各位。”夥計朝四方做了個揖,朗聲道∶“各位今日來光顧小店,是小店的福氣,可今兒個有件事,需要各位爺兒們幫忙,敝店有位五娘姑娘……”

 夥計恭恭謹謹地說了些客套話,大體上的意思是說,這位五娘姑娘,是貴族之後,名門世家,家鄉遭遇戰禍,要前往黑魯曼投靠遠親,行至暹羅,因為欠缺路費,流落此地,一個單身女兒家沒什麽技藝,百般無奈之下,隻好拋頭露面出來賣藝,希望各位幫幫忙,幫她湊足路費……

 這類的事在風之大陸很常見,旅人行至某地旅費用盡,便以街頭走唱、表演雜耍之類的技藝,賺取生活費,此亦是吟遊詩人的開端,後來這風氣慢慢傳開,也就不只是吟遊詩人,往往一般人旅途遇險,也會行此一途,若是能找間聲譽好的館子長期駐唱,收入更是可觀,這五娘看來便是如此了。

 蘭斯笑道∶“真有趣,剛結束了個說書的,現在又來了個賣藝的,今天倒是巧啊。”

 夥計介紹完,退在一旁,五娘向客人們欠身行禮,自行找了張凳子,靠牆坐下,深呼吸了一口,朱指撥弦,調聲弄調,開始泠泠淙淙的彈起來,曲調輕柔,是現今大陸上的流行小曲。

 群眾們自行談笑開來,也有人聆神傾聽,五娘的指技著實不錯,撥弦轉軸,豆蔻輕揮,琴聲曲盡其情,引人入勝,而她指頭本長,撥弦時姿態更是美觀優雅,教人著迷。只是連彈了幾曲,她未有輕唱支言片語,看來是隻彈琴不獻唱了。

 美人默默,雖然讓人好生遺憾,但她既是世家貴女,書禮持身,出來獻技已屬難為,想來也是不可能當眾賣唱的了。但見玉人峨眉微鎖,香鬢帶愁,偶爾舉臂揚弦之時,水嫩的肌膚,欺霜賽雪,端地是絕代芳華。

 群眾初時還有出聲,要求彈些較風行的歌謠,慢慢地,受琴聲感染,都止住說話,聽她彈琴,便是那不解風雅的莽夫,也覺得五娘的琴實在好聽,就算不好聽,那美人,總是好看的!

 “呃……好聽,好聽,好……的琴啊!再來一杯!”連那醉鬼也悠悠蘇醒,跟著琴韻搖頭晃腦,連帶那頭上酒甕也晃呀晃地,甚是可笑。

 幾曲帶著南洋風的柔和小調之後,五娘琴聲忽地一變。

 “錚!錚!錚!”

 五娘連揚三聲,似鐵箭離弦,琴音衝霄般陡然拔高,直擊心房,聽得在場人俱是一驚。

 五娘恍若不知,只是專心彈奏,指下錚錚,連擦帶扣,速度以倍速增快了起來,五指變幻、諸四並奏間,戰鼓旌旗,鐵馬金戈,兵甲肅然,盡是一派莊嚴肅穆的恢弘氣派。

 群眾皆是一呆,想不到這樣一個嬌弱女子,會彈出這樣陽剛的曲子,只聽她指底飛快,由『將軍令』變做『點將行』,再變『破陣子』,一曲緊跟一曲。

 “好啊!好琴,真是好琴。”

 “人美琴也好啊!”

 “好一個鳴琴美人啊!”

 聽眾紛紛賀起采來。值此戰國之世,大國小柄殺伐不絕,像這類軍曲,人們早已聽個爛熟,倒哼如流,此時聽她鳴琴若忘,把曲中意境發揮的淋漓盡致,簡直不輸當代一流宮廷樂師,識貨的人都忍不住大聲鼓掌叫好。

 琴音揚挫不定,前一下是萬馬奔騰、壯志饑餐的戰陣豪情,後一下卻是黃沙萬裡,冷月斜照無定河的悲愴哀愁,短短四根琴弦,變幻出千萬種不同風貌,漸漸地,琴聲越行高亢,竟是隱帶殺伐之氣。

 琴韻連轉,到後來,琴音忽剛忽柔,融合無間,月琴本身便有幾分滄桑意味,而在五娘手底,激越中更帶著悠悠古意,顯非一般軍曲,而其中“十面埋伏,烽火黃沙”的韻味,卻只有掌握的更深。

 眾人隻覺得眼前一花,刹那間,彈琴的哪裡還是個嬌弱紅妝,簡直是個披胄帶甲的女巾幗,她胸藏十萬兵甲,意氣風發,正要破陣於沙場之上。

 “公孫大娘,是公孫大娘啊!”一個武煉客商低聲叫起來。聽到之人皆是一震,公孫大娘是武煉有名的女英豪,她武功極高,又是精於音律,常擊劍於對敵前,敵人聞音知人,往往就此不戰而逃,武煉人一向視之若勝利女神,愛戴有加。那客商一念及女中巾幗,登時想起了這位女英雄來。

 幾個靠他近的客人,聞其言,對視而笑,卻又相顧駭然,發覺對方臉上皆是兩行清淚。原來五娘的琴聲絕妙,聽得久了,竟是不知不覺落下淚來。

 五娘琴聲漸響,連隔壁幾家店的客人、行走的路人,也給吸引過來,站在門口,凝神傾聽。

 蘭斯也難得地聆聽著樂音,五娘的琴音,讓他想起了適才李煜的豪情萬丈,現在隻覺得胸中熱血沸騰,很想跳起來大吼大叫一番。

 “等等,李煜是很好沒錯,可是他和暹羅城的案子又有什麽關系,東方家又是什麽玩意兒。”蘭斯驀地驚醒,想起有正事沒辦,顧不得聽琴,一把扯過有雪,問道∶“莫名其妙的東西扯了一堆,你還沒解釋這東方家到底是什麽東西,暹羅城又有什麽事了。”

 “幹什麽啊!人家演奏的正好,你不要沒事來吵……”

 蘭斯登時大怒,罵道∶“混帳!到底你是老大我是老大,我要你說,你就快點說,聽什麽臭琴。”說著,揪起有雪,拖到一樓後院,遠離琴音,以便催問,也以防自己忍不住衝出去聽琴。

 “想回去聽琴,就快點把東西說完。”

 有雪給他扯的有些天旋地轉,定了定神,沒可奈何地道∶“這東方家,便是那七大宗門的其中一支,有道是『遍地珍異生豪光,引得紅日出東方』,嘿嘿,這東方家啊……”

 蘭斯心知這雪特人說話,拉雜無比,若是再給他扯下去,不知何年何月才會說到正題,喝道∶“沒時間了,誰要聽你說書,給我講重點!”

 “重點,聽重點多沒意思啊,還不如……”

 “放你的狗屁,本大爺要作案,現在沒時間了,快把有用的東西招出來。”

 有雪無奈,心不甘情不願地開始簡介。

 原來,在當前的風之大陸,有七個經商極度成功、富可敵國,勢力甚至超越一國王侯的大家族,合稱七大宗門,也稱七雄。七雄在獨門的商業領域上,賺進驚人財富,發展家族勢力,同時也以各別的家族武學,馳譽一方,其一舉一動,往往牽動所在國的重要國策。

 其中,東方家以煉鐵、鑄造各式奇巧器械,雄踞自由都市,有歌雲∶“遍地珍異生豪光,引得紅日出東方”。據說,東方家的先祖擁有矮人血統,在鍛造各類器具上得享盛名,更以此而發跡,其後代子孫繼承祖業,幾代下來,竟讓東方世家成了個鍛造世家。

 值此戰國之世,打造兵器的生意,自然是發了大財,東方家的純種血脈時隱時現,未必每一代都有祖先的優異能力,但長久以來,東方家都與矮人族維持著親昵的往來,有六個矮人都市便是在其羽翼下成立,是以長久以來,東方家在此業上始終執掌牛耳,當前的創師,甚至有近一半是出自東方家的教習館。

 東方家雖然勢力雄強,但素來少關心天下大勢,這次不知怎地,傳出了消息,家族中有一族女,將與外人連姻,也不知道是在聘禮還是嫁妝裡,據說有上古珍寶“隋侯珠”。

 隋侯珠是上古明珠,與和氏璧齊名,皆乃無價之寶。既有隋侯珠,那其餘陪襯的禮物,想必也是價值連城。此一消息傳出,不少存心不正之人,便眼巴巴地趕來,想要撈點便宜。

 “照理說,隋侯珠是要運回總堡的,可是,要往東方家總堡,暹羅城是必經之地,所以運寶隊伍一定會經過這,或許有人打算在此就動手,省得進了東方家總堡出不來。”

 “話是這樣講。但是暹羅城到底已經算東方家勢力范圍。”有雪壓低了聲音,道∶“那東方世家何等了得,想在他領地內老虎頭拍蒼蠅,嘿嘿!十條命也不夠死啊。”

 “原來是這麽回事。”蘭斯點頭道。記得那日纏綿過後,天已大亮,蒼月草起身更衣,臨去前,留了這麽一句“沒事的話,到自由都市走走,暹羅城有樁大買賣,很是有趣,瞧瞧無妨。”蘭斯雖然給弄得一頭霧水,卻知伊人素來多智,這樣說必有其意,便長程跋涉到了自由都市,淌這趟渾水。

 蘭斯道∶“嘿嘿!丙然有趣,隋侯珠啊……”

 瞧這麽多人為此聚集,這樁買賣肯定是有的瞧了,不過,聽起來這東方家絕不是易與之輩,這些人多半買賣作不成,反鬧個灰頭土臉的,不過呢,這事那些人也應該知道,那他們會打什麽主意?

 嗯,多半是心存僥幸,是打算等別人出手,然後混水摸魚,看看能不能撈到些什麽好處,嘿嘿,別人能這麽做,自己為何不能,乾脆大家混水摸魚,來個大亂特亂好了。

 經過了些磨練,蘭斯眼界開闊了不少,做事稍有謹慎,既然決心參與此事,就要好好估量下己身實力。近些時候,他不斷鍛鏈,目前的武功,大概是見習騎士、d級騎士之間的水準,東方家號稱是當世七雄,想必高手眾多,要明刀明槍的硬乾,那是以卵擊石,看來也隻好等旁人混亂時,趁火打劫。

 說來也是遺憾,隻怪自己學識不夠,大好的秘笈不會運用。那日在杭州醒來後,趁著四下無人,打開了步包,那是死老頭每日把玩的東西,想必是寶物。

 結果,布包裡是半本手卷,外表已經模糊不清,從內容上看來,似乎是什麽武功秘笈,只是,裡面字字句句,看來雖有深意,自己識得其字,卻是不明其意,又知道像這類的上乘武學,只要一個練錯,立刻走火入魔,經脈俱斷而死,是以不敢亂來。

 以死老頭平日對這秘笈的重視,裡面所記載的東西,必定是非同小可,隻恨自己沒有相關知識,而這等秘密又不能向人開口求教,隻好眼巴巴地將秘笈擱置,對著歎氣。

 “要是練成了秘笈上的功夫,今天哪用這麽狼狽,那死老頭,留著好功夫不教,盡講些莫名其妙的東西,還騙我說是絕世武功,簡直是耽誤本大爺的青春嘛!”

 想起從小到大在山上的辛酸,蘭斯立刻就是滿腹不快。從小到大,死老頭每次突發奇想,就把他召到跟前,說“喂!我覺得這樣鍛鏈,應該可以練成絕世武功,你去試試看吧”,然後就是一堆難以想像的折磨,把他整的死去活來,要不是命大,早不知道多久以前就了帳了。

 當時刻苦忍受,固然是為了不聽話就一頓好打,但也存了“練成絕世武功,可以威風八面,想做什麽就做什麽”的念頭,哪想到,下山後與騎士動手,沒兩三招就給打趴在地上起不了身,所謂的絕世武功,根本就比一些三角貓的拳腳都不如。

 想到這裡,蘭斯歎了口氣,很有些興味索然,如果說,這些“絕世武功”是騙人的,那死老頭也不過是一個發了顛的老騙子,那麽,那本秘笈,也很可能只是幾招不值錢的江湖把式,便算真的練成,又能怎樣?自己出人頭地的理想,可實在渺茫了。

 “老大,講完了,可以回去了吧,那麽好的琴不聽,那麽美的人不看,你不覺得這實在是……”講完了典故,有雪開始嘟囔。

 “好了,好了,去聽吧。”蘭斯一揮手,正要說話,外頭傳來了喧鬧聲,隱隱還有管鑼絲竹之聲,由遠處漸漸靠近,似乎是有什麽隊伍來了。

 “咦!”

 “是什麽東西?”

 蘭斯、有雪對望一眼, 齊道∶“難道是……”

 搶將出去一瞧,五娘琴曲已畢,正靜坐一角,飲茶休息,等著表演下一場。而大半的客人猶自靜坐,恍恍惚惚,尚未能從那絕妙的琴韻中清醒過來。

 店外大街上,有不少人開始聚集圍觀,等著看隊伍遊街的熱鬧,過不多時,樂聲漸近漸響,人們歡呼不已,只見五百名紅衣高大漢子,排成方陣,衣襟上俱繡太陽圖樣,腰間束斧,騎著清一色的白馬,當先開路,個個看來威武挺拔,叫人好生敬服。

 苞著又是五百名漢子,手上拿著各式樂器,一面行走,一面吹打,用的都是婚慶之樂,加上鑼鼓喧天,人群歡呼,更加顯得喜氣洋洋。

 只聽得人群歡聲雷動,還不時夾雜著兩三竊語聲,說道今日不過是送禮回總堡,已有這等聲勢,等到婚禮當日,那場面還不知會怎樣盛大咧。

 蘭斯出身鄉野,從未見過這等熱鬧,瞧得大是有趣,眉飛色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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