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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良奸商》第53章 侮辱林立
只要找到這幾個律師出來這麽一搞,林立那邊肯定會一下子亂了陣腳的,而這就是為什麽我要找到生產廠家的原因了,只有找到那三個廠家,才能找來律師幫他們跟林立胡攪蠻纏啊,只要林立那裡壓力大了,自然思維就沒有以前那麽周密了,我要做的,就是擾亂他的視線,打亂他的想法……

 過得兩日,三名律師根據我提供的地址和事先讓他們說的話,就前往三個生產廠家所在。當然,現在廠家還並不知道林立這裡的變故,可能只是會有點奇怪,為什麽那個外貿公司還不來提貨。

 我讓三個律師一過去,就說明來意,可以稱自己是什麽公益性律師協會的,反正講得大一點,並稱從相關部門那裡得知你們遭遇了騙局,所以特來免費提供法律服務援助。讓他們說免費,是因為這律師費上由我支付的。

 這幾個都是村辦和鄉辦企業,一聽說遭遇了騙局肯定一下子慌了,畢竟這是一個月來村裡工人每天日夜加班加點完成的,這樣一來,他們肯定會立即打電話給林立。林立那邊自然也沒料到三個生產商會這麽快就知道事情。既然他現在已經知道自己中了圈套,那不如給他來個徹底的,讓他繼續爽一爽。

 這律師的口才我是相當放心的,更何況,都是上海灘上比較有名氣的高手,要唬幾個鄉辦工廠的廠長,那是再容易不過了,更何況,說清楚了免費提供服務,而對方又正好面對如此窘境,當然是樂意接受服務的啦。

 這時候,下一步就可以進行了。這幾個律師我已經都打過招呼了,只要在充分取得這幾個老板的信任以後,就可以開始出謀劃策了,可以提議告外貿公司違反合同,拖欠貨款,然後索賠120%的違約金。雖然這幾個律師基本已經知道我的真正意圖,但是大家都是出來混口飯吃,更何況這樣的關系非常輕松,而我給的訴訟費又很高,沒有人會拒絕的,他們這麽說,只是從善意的角度,合理地提出作為律師的建議,不會有什麽不好的法律後果。

 如果我猜得沒錯的話,沒有一個人會拒絕律師的建議,一來他們都是專業的,二來面對目前局勢不明朗的時候,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這幾個老板肯定是抓著律師這個救命稻草不放的,三來,能多拿到點錢,誰不想呢,更何況有專業法律人士撐腰,那幾個老板當然就不怕了啦。

 其實人都是這樣的,後來經過幾天的接觸,那三個律師都偷偷打電話給我,證明我事先的料想都沒有錯,他們幾個老板對律師信任得一塌糊塗,畢竟要是拿不回貨款,怎麽面對全村、全鄉的老少爺們啊,再加上律師在旁邊煽風點火,說只要告那個外貿公司違反合同,就有很大的把握能搞到120%的違約金,這幫人更是趨之若騖。

 得到律師的回音後,我心裡總算踏實下來,前面的猜想雖然覺得把握很大,但畢竟是自己的想法,現在得到肯定,才算是真正得以實施,下面就看這幾個律師的三寸不爛之舌了。俗話說“一人之言,重於九鼎之寶;三寸之舌,強於百萬之師”,這律師的口才,雖然達不到如此程度,但是差不到哪去了……

 這塊東西安排好了以後,我就開始著手準備下面的事情了,還有一個月不到的時間,我必須想辦法要準時給把590萬個長毛絨玩偶供上貨,否則一定比林立還慘。

 我調集了公司所有的資金,加上以前賺的,和上次劃給我的定金,去掉我劃給林立的那部分,還有將近一千萬,基本上足夠應付這次的事情了,但自從上次吃過資金周轉不靈的虧以後,我凡事都會預留一定的回旋余地,這做生意,不能太死。

 我看基本準備得差不多了,現在就要等律師那裡的消息了,這樣一逼,林立肯定更加鬱悶了,本來生產商不知道的話,還有時間進行周旋,最後大不了買下這批東西,可是現在半路殺出幾個律師,還要告他違約,他怎麽可能不鬱悶呢?

 ………………

 看來這幾個律師還是非常厲害的,一個多禮拜以後,他們就打電話來告訴我林立已經同意支付全部貨款並買下玩偶,所以也就不存在什麽違反合同了。這也正是我要的結果,當然我對律師可是表現出了非常惋惜的語氣,說本來想好好整一下那個小子的,沒想到被他運氣好,逃過去了。律師自然也是安慰幾句,提出這案子沒能辦成,可以適當地削減一些勞務費。我就等這句話了,所謂無奸不商,雖然我是個有良奸商,但是這錢能省則省,每個律師省掉一點,加起來也是筆不小的數字呢。我讓他們等林立把帳款支付給生產商後再回來,這幾天辦完後續的事情,就可以回來跟我結帳了。當然,我對他們也很大度地說,雖然官司沒打成,但是他們也起到了很多作用,為幾個廠家提供了很多專業的法律谘詢,所以隻把訴訟費這一塊稍微扣掉點,其余的服務費照舊。

 等數日後律師回來,請他們吃了頓飯,然後結算完,見我如此周到,不僅給錢還請吃飯,他們也是方內之人,自然明白我的意思,這種事情他們早就見得多了,守口如瓶當然是肯定做得到的。

 現在就剩下最後一步了,我在他們幾個律師的引見下,找了一個對版權及知識產權方面相當權威的法學院教授,登門請教。我之前早已想好了,所以也在網絡上查找了大量的資料,證明按照授權書,被授權的一方只有直接供貨給授權方,不能同其他商家進行相關產品的買賣銷售。也就是說,先生只是得到了批準采購並委托其他工廠加工這批玩偶的權利,但采購完畢後,並不能自己進行銷售,只能供貨給授權給他的公司。

 而林立這邊同樣也是,現在他可能也能猜到這授權書是假的,即便是真的,他買下這批玩偶以後,並不能自己進行買賣的。而是只能通過被授權方供貨給迪斯尼和蜘蛛俠電影的版權公司,如果他把這批東西賣給其他人,就是違法的;但如果他想把這批東西直接供貨給迪斯尼和蜘蛛俠電影的版權公司,他們根本就不會要,因為這兩個公司隻授權了先生進行采購,只能由的公司供貨給他們,如果他們接受了林立的供貨,同樣也是違反合同的。

 這麽一來,林立就陷入了一個兩難的境地,這就是為什麽我要找幾個律師攪局,逼著林立把這批東西買下來的原因。因為這批東西對我是有用的,我要把他們賣給先生,而林立現在手裡的這批玩偶,對他來說其實是個燙手的山芋,因為他不能賣出去,只能在自己手裡押著……

 我就這些問題請教了這位法學院的教授,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與我在網絡上查找的相關法律規定是吻合的。

 這樣,我就可以開始進行最後一步了,想辦法把林立手裡的這批貨以低價買過來。我分析了一下,完全有理由壓低他的價格。按照國際上相關知識產權法律的規定,這批東西雖然是他委托這幾個工廠生產的,但是從一定意義上來說,他並沒有委托廠家生產的權利,因為他手裡的授權書都是假的。另一方面,即便授權書是真的,現在找不到得力公司,他這批貨也只能爛在手裡,不能銷售,因為如果授權書是真的,他也只有委托加工,並供貨給得力公司的權利,並沒有自行銷售的權利,而作為授權方的迪斯尼和蜘蛛人的版權公司,也不會接受林立的供貨,因為他們同真正的被授權方是有合同的。這些規定其實也是有道理的,這樣可以有效的控制廠家的行為,因為授權方並不知道下面的廠家究竟生產了多少,如果有些黑心廠家多生產一些,想自己賣的。有了這些規定,這些廠家如果生產後自己銷售,就是違法行為了。基於這麽多原因,林立現在花了大價錢買來的玩偶,除了抱著自己睡覺外,跟一堆棉花海綿沒什麽本質區別。當然,他現在可能並沒有完全想明白,得找一個人向他把相關的法律條款解釋清楚,他才會真正的恐慌起來。

 我拜別教授,就回了住處,當務之急是要找這麽一個人,向林立宣傳黨的政策,讓他放下武器,立即投降。這個艱巨的任務,自然是要落到嚴松這家夥身上,他深入敵後這麽長時間,應該起一點作用了。

 我晚上把嚴松叫到家裡,讓他在公司的時候假裝不經意地找一些相關法律法規的網頁或者資料,然後想辦法讓林立注意到,這樣就行了。等他著急要找買主的時候,就會有一個葉森假扮的凱子出現,裝作什麽都不懂的樣子,把林立手頭的貨買下來,只不過,這價錢能剩一半就不錯了……

 雖然嚴松人比較老實,但是在我一個晚上的傳授下,已經基本明白自己應該怎麽做了,下面就看他的了。過了兩天的一個晚上,嚴松匆忙地跑到我住處,一臉興奮:“成了,我今天下午一直開著一個關於知識產權的網頁,然後上班的時候一副心不在焉的樣子,林經理果然注意到我,走過來就開訓,我一邊低頭認錯,一邊假裝要去關電腦屏幕上的網頁,他就罵我只知道上網,不過當他看到網頁的幾個大標題以後,就楞了一下,草草罵了我幾句,就進了自己辦公室。過了一個多小時才出來,看他眉頭緊鎖的樣子,應該是回辦公室查過了……”

 沒想到嚴松還真是有一套啊,這麽輕松就搞定了林立那邊,接下去,就輪到葉森登場了。我和林立之間的恩怨,葉森並沒有參與到其中,上次我被騙的時候,葉森一直在照顧打完胎的高敏,所以這次叫他去,再合適不過了。

 我和葉森合計了一個晚上,這樣冒冒失失的過去也不是個辦法,得找個中間人引見一下才是,這個倒有點棘手了,但找個中間人又談何容易呢。

 無奈之下,也隻好找到其中一個幫林立生產蜘蛛人玩偶的老板,給了他一筆小錢,讓他幫葉森引見一下,就讓那個老板說上次要打官司這事情是個誤會,本不想弄成這樣子的,後來還聽律師說起過有關知識產權什麽的東西,所以現在知道了你的難處,就帶了個朋友過來,看能不能幫到你……

 這老板一席話說下來,林立也不好說什麽了,再加上說帶個人來幫忙,他自然是喜出望外。做生意的人,不就是圖個錢嘛,你讓他這一千多萬的貨爛在手裡,誰不心疼啊,現在既然廠家的老板願意化乾戈為玉帛,而且聽這話的意思可能會幫忙解決這批貨的問題,當然是笑臉相迎啦。

 這時候的林立已經不能跟從前的精明相比了,剛剛受到這麽大的挫折,被人騙完,又面臨合同糾紛,本想買想這批貨總沒事了吧,誰知道又牽涉到版權的問題,不能銷售,只能放在倉庫裡,這樣接二連三的打擊是個人都受不住啊,而且現在最困擾他的問題,肯定就是這批貨如何出手了……

 葉森自然是先裝傻,然後接著談下去的時候,說自己可以幫忙解決林立這批貨的問題,想辦法幫忙走私出去,不過這事情不太好辦,因為這批貨量太大,而且每一個的價值又都不高,不像走香煙或者古董什麽的,風險實在太大,如果被抓住,可是要做牢的。

 這林立自然是好言相對,說只要有辦法搞定這件事情,少不了葉森的好處。這時候,葉森也就順水推舟了,說可以想辦法先把這批貨搞到越南、緬甸那一帶,那裡他有熟人,可以幫忙銷到歐洲,但是這事情牽扯實在太大,說乾脆自己把這批貨買下來算了。

 林立可能想反正對方有銷貨的途徑,自己也正好趁這個機會出後,所以趕忙答應了,這一堆玩意能出手,他心裡不知道樂成什麽樣呢。

 這個時候,葉森就可以壓價了,說知道這批貨有問題,是非法的,所以這價格方面希望能足夠便宜,否則自己也犯不著冒這麽大的險。

 ……………………

 其實林立做了這麽長時間生意,心裡也很明白,這單貨要考慮的是如何減少損失,而不是如何賺錢了。只要能多少撈回點錢,他就應該慶幸了,否則沒人問津,不僅一分不值,每天還要支付不便宜的倉庫租金,所以他是越早脫手越好。一番討價還價後,一個下午下來,最終把價錢談到了0.96元一個。先前我們已經從工廠老板那裡得知,他給林立的價格是每個1.44元。林立雖然損失了二百八十多萬,但是他運氣還是算好的,因為這批東西的非法本質,不太會有人要,要是沒人要,他損失的可就是將近九百萬了啊,這還沒算倉庫的租金呢。

 一切談好,林立提出最後一個要求,就是需要全部當場一次性貨款付清結算,看來這小子是被人騙怕了,葉森自然是爽快地答應,約好第二天一早,當著他的面將五百六十六萬四千元劃入他公司的帳號,然後提貨。

 我聽葉森晚上回來跟我說了這麽多,心裡那叫一個爽啊,雖然之前損失了一些定金的數額,但是現在全賺回來了。第二天我叫葉森去和林立交易,然後叫了物流公司提貨,直接運到碼頭。

 這一票,我給的價格是0.35美圓/個,而現在從林立那裡到手的價格是0.96元人民幣,換算成美圓的話只有0.12美圓左右,這一票就賺了一千零八十五萬人民幣,比原來直接從上海的李老板那裡拿貨多賺了六百多萬人民幣呢。

 除去律師費用、交通費、先前支付給林立的一百多萬定金,和一些雜七雜八的開支,這一票,我淨賺900多萬。

 這仇也報了,林立不僅損失了幾百萬,而且還弄得滿頭包,差點沒尋死覓活,而我,多賺了不少錢,經過這次事情,我對商道有了更深層次的理解,不僅要打擊對手,更要賺錢,那才是王道。

 當然,這其中是很多人付出艱辛的,那一夜,我們徹夜未眠,我帶著大家先去凱悅金貿吃飯,酒足飯飽後又去唱歌,當然紅包當然是不能少的啦。給了嚴松一萬塊的大紅包,於夢自然是沒有收,不過我隔天也去給她買了一條鉑金項鏈。當然,我買了兩條,一條寄去美國給米雪,兩個都是我心愛的女人,誰都不能虧待。葉森跟我是自己人,公司賺的錢他也有份。

 這幾個月過得很快樂,接一些小單子,雖然利潤小,但是風險也小了不少,不知道林立有沒有猜到背後耍手段的是我,不過就算猜到,他也沒報復的機會了,因為後面我接單都非常小心,只要有一點可疑,只要還沒簽合同,這單我就不做了。更何況,我對大單已經有點怕了,專接量很小的單子,有的每單隻賺十幾萬,這樣一來,他想報復我也就更難了。

 到年底的時候,才發現要報財務年報給工商和稅務了,這才亂了分寸,我們公司實在太亂了,連個財務都沒有,這就導致了這一年來根本沒人記帳,我隻做了個流水帳,把大概的盈利和支出記了一下。而更可怕的是,這一年來,我們公司竟然沒上繳過稅款,連忙找了個代理記帳的公司,進行登帳和核算,然後把沒繳的稅款補繳上去,還被罰了些款,不過即便這樣,年檢還是沒能通過,需要過一個月再次提交。

 這讓我和葉森鬱悶不已,公司帳戶裡的錢又提不出來,弄得自己身邊只有十來萬,代理記帳的公司告訴我們,法人資產和個人資產是有本質區別的,雖然這公司是我們兩人成立的,但是公司帳戶裡現有的錢,並不是你們個人的,而是作為公司這樣一個法人的所有財產。作為未分配利潤來說,按道理在年底是出資人是可以提的,但是必須要繳33%所得稅和一些相關的管理費用,等真正到手的時候,估計也就剩一半多了。

 原來這其中還有這麽多奧妙,面對迷茫,我們當然是本著多請教的態度,終於在付了一些錢後,那家公司的人給我們出了個主意,就是申請清盤,撤消公司,這樣到手的錢會多很多。如果還要做生意,可以重新成立個新的公司。這建議倒是不錯,我們也沒多想,為了多拿點錢,就申請了清盤,找相關的會計公司進行公司財產清查,宣布公司倒閉。這樣一來,除去一些費用,最後我們從公司帳戶的近兩千萬中套出了一千八百多萬。

 公司清盤後,我也想暫時歇一歇了,和葉森把公司的錢對半分了,他不肯要這麽多,隻拿了八百多萬的零頭,說自己沒做什麽事情。大家都是好兄弟,我跟他說了半天,他還是不肯要,無奈之下,就我先把錢保存著吧,把一千多萬存進自己的個人帳戶。有了這些錢就算我一輩子不乾活,也夠養活自己的了。

 不過我可不是那種沒有大志向的人,只是前段時間太累,正好趁機休息一下。這段時間裡,和於夢出入於各種高檔場所,反正現在有的是錢,應該好好享受一下。我甚至還想幫父母買輛車來代步,只是這錢的來由不太好找,得從長計議了。

 一日跟於夢去新天地吃飯,這裡是上海比較高檔的消費區,所以能看到很多高級白領和外國人。正吃著,突然旁邊來了一個人,我們兩個同時抬頭,竟然是林立。

 詫異之下,我不知道他來做什麽,難道是知道了我整他,要來報仇,這倒不用怕,上海的治安環境相當好,更何況這種高檔的消費區,只要他動手,不出十分鍾就會有警察把他帶走的。

 “你來幹什麽?”我冷冷地問道。

 他理都沒理我,直接對於夢說:“夢,上次在你家吃飯的時候,你不是說跟他分手了嗎?怎麽又在這裡吃飯?”

 “分手了又合好了,不可以啊”於夢向來討厭他,所以說話也不太客氣。

 “可……”林立顯然很尷尬,繼續道:“那不知道能不能請你喝一杯?”

 我感覺出這話裡仿佛帶有這麽點火藥味,於是忙道:“要吃飯的話就坐下來一起吃吧,我請客”

 對於情敵來說,這話應該是最能刺傷他的,誰會在自己喜歡的女人面前,要自己的情敵請客吃飯呢?

 他馬上回敬道:“不用了,不過倒是可以一起請你喝上一杯”

 我沒說話,他打了個響指,對道:“給你開一瓶軒尼詩”

 我一聽就知道這小子根本不了解女人,說是要請於夢喝一杯,還搞來瓶烈酒,不就是想在我面前充富嘛。

 酒倒進加了冰塊的杯子,我一口喝下,這玩意還真的是烈得夠戧,林立用一種輕蔑的眼神看我,在他看來,我喝了他這個輕敵請客的酒,肯定是大跌面子,而且這酒可不便宜,在這裡開一瓶的話,得好幾千,他得意地喝著。

 我肯喝這酒,心裡自然是早就有了計較,對於夢道:“這酒太烈了,你喝不慣的,我幫你重新叫一杯吧”

 說著叫來,中氣十足地道:“給你開一瓶82年的‘拉菲’”

 這話一出口,林立的臉色微微一變,他自然是知道這酒的價格,一萬多塊一瓶呢。他原本肯定以為我這人才做沒多少時間生意,不可能有這麽大魄力,所以開了瓶軒尼詩想顯擺一下,沒想到我這一出手,就是82年的‘拉菲’。等酒上來,給我們三人倒好,我和於夢喝完,就結帳然後起身告辭,留下林立一個人呆坐在那裡。否則這麽拚下去就沒意思了,想傷到一個人,千萬別去打他,那是武夫和沒腦子的人才會乾的事情,最好的辦法,就是侮辱他,讓他在心愛的人面前丟足了臉,這比狠扁他一頓,還要讓他難受。

 這一來一去的交鋒,林立自然是輸了,徹底地輸了,我想他此時肯定恨不得用頭撞牆。這也不能怪我,誰叫他自己惹上來的。

 回到住處,我們兩人高興壞了,今天晚上才是真的爽,這才叫解恨。

 ……………………

 為了能和葉森住得近一點,我提議他和高敏搬過來,我搬到於夢那裡去住,他們也欣然同意。之後的日子裡,我不經常逃課了,反正在家也沒事情做,去聽聽課倒也還不錯。不過腦子裡,倒是一直在想著怎麽樣才能發點財,對外貿我已經有點疲倦了,而且也怕林立找機會報復我,所以乾脆想改行做別的算了。只是這年頭想賺錢的人太多,生意也不太好做啊。

 有一天於夢去學校了,我上午沒課,正好把上次從樓上住處搬來的東西整理一下,期間發現了一個盒子裝著的紅色石頭。想半天才記起是妙妙以前那個不爭氣的男朋友在街上百般狼狽地拿來抵債的,聽著家夥說這玩意叫什麽“雞血石”來著,今天正好有空,倒可以去外面問問到底值多少錢,雖然對那家夥的話沒報什麽希望,不過反正也是閑著,我穿戴整齊,把這盒子揣在兜裡,就出了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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