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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生指南》第3卷 第77章 《新漢律》(二)
是一間小小的茅草屋,不足兩步寬,長約三步有余,便佔了大半地方,幾件簡單的雜木家具把余下的地方擺的滿滿的。屋頂是厚厚的茅草,窗戶上糊了層紙。一屢陽光穿過半啟的氣窗,在牆上映出塊碗口大的明亮光斑。牆壁隻粉刷了一遍石灰漿,雪白的牆壁上還有刷子留下的痕跡。偶爾在角落裡看到黑黃的斑點,那是遺漏的土牆本色。

 周複躺在炕上,雙手叉在腦後,棉被隻蓋在胸口。棉被一定曬過 了,軟軟的,滿是陽光的味道。雖然屋子很簡陋,周複卻覺得很舒服。金窩、銀窩不如自家的狗窩。回家的感覺就是好。躺在那兒,說不出的愜意,周複已經醒了半天了,卻懶洋洋的,不願意起來。

 盯著光斑,周複眼光迷離,若有所思。

 會娶一個什麽樣女子作妻子呢?

 在這臘月的清晨裡,少年人的思緒被這個念頭緊緊地抓住了。

 大家閨秀、小家碧玉、富家千金、豆腐西施……曾經見過的女子紛至杳來,在周複的腦海裡走馬燈似的,你方唱罷我登場。想到得意處,周複滿面春風;想到失落時,不免神色黯然。

 正在周複思慮萬千的時候,忽然從外面傳來了一陣低低的女人哭泣聲。那女人顯是受了很大的委屈,有心壓抑,卻控制不住。周複皺了皺眉頭,沒有吱聲。隔壁的孫大聽說兩個月前病故了,這樣一來,孫家嫂子孤兒瓜母的,想必是遇到什麽不如意的事了。不過,這事他卻是不好開口。畢竟,他一個十七八的大小夥子,瓜田李下還是要注意的。

 “孫氏,怎麽啦?可是在生活上有什麽為難的,缺啥少啥,知會一聲,都是街坊住著,你可不要客氣……”

 聲音不高,很是和藹慈祥,周複不由露出絲微笑,是周母那熟悉的聲音。

 “周嬸……不缺啥,就是,就是……”

 孫嫂的聲音低沉了下去,漸漸聽不清楚了。

 ……

 “母親,我自己來……”

 未等周複動手,周母已經將雜米粥盛好了,周複雙手接過碗,轉身放在桌子上。

 遇到這樣的事情,周複躺不下去了。起身劈了點兒柴火,便到了吃早飯的時候。久不活動,周複這兩捆柴劈下來,身上就冒汗了。周母憐惜兒子,自己快手快腳的準備好了早飯,才招呼兒子。

 ……

 “孫氏是怎麽啦?要是手頭緊,你就給她拿些兒錢,別小氣了,讓人笑話……”

 吃了幾口粥,周父便問起了孫氏為何哭泣。

 “……,沒什麽事!”

 周母看了眼兒子,低聲回了句。

 “怎麽,要很多錢嘛……”

 周父躊躇了下,周複在法學園不必交學費,食宿也有補貼,節省一點兒的話,。這些都不用花錢。可是,來去的路費、同學間的交往、每年的衣服……雜七雜八的算下來,也要不少錢的。再說,還要給兒子準備聘禮。若不是高不成低不就,兒子早就應該成親了。如今,兒子即將畢業,沒多久便要作官了,怎麽也要給他說門好親事。

 不過,這些錢都能省,周父一咬牙:

 “不行的話,過年咱們省著點兒,再把複兒的路費也拿著——回頭我再湊!

 當初孫家二老沒少幫襯咱們,現在,孫家這境況,咱們怎麽也不能袖手旁觀呀……”

 “不是錢的事……”

 周母搖搖頭。

 “哦,那是什麽事……你倒是說話呀!”

 周父是個急性子,見周母這樣,聲音不由大起來。

 “其實,孫氏……”

 周複眼巴巴地看著母親,周母見瞞不過去了,白了丈夫一眼,這才敘說了經過。聽完了緣由,周父也猶豫了。

 起來,這還真不是錢的事……呃,這麽說,也不對。

 原來,孫家在西安縣是個大家族。孫大這一支不算什麽,可孫大是獨子,家境殷實。雖然,孫大這一病沒少花費,可瘦死的駱鴕比馬大。孫大身故後,除了孫氏母子倆,還留下五頃多良田。自從張青州分田分地之後,地價就下跌了不少,但這仍然是一筆不小的財產。孫家族裡就有人動了歪心思。

 先是有人說要幫孫氏種地,後來,有人乾脆就說孫氏年輕,怕她守不住,要幫孫大的兩個兒子守住這份家業什麽的——這分明是要謀奪家產。孫氏一個婦道人家,在族裡根本說不上話,娘家又沒有什麽人。族裡的老人一說,孫氏就只剩下哭的份了。

 “不行!這也太欺負人了!我去跟孫嫂說,去縣裡告他們!”

 周複聽著來氣,兩口喝完了粥,就要起身——這點事情,在他還不是手拿把掐。

 “坐下!老實待著你的……”

 周父想的卻要多一些,他狠狠地瞪了兒子一眼。周複見狀立刻腿一軟,又坐下了,坐下歸坐下,他臉色漲紅,大是不服。

 “唏溜——”

 周父也不說話,慢慢地喝完了粥,把碗放下。坐在那裡,久久沒有說話。

 周家不是西安縣本地人,早些年逃荒到了青州,周父尚有幾個積 蓄,就在這西安縣買了幾十畝地,落下腳來。剛來的時候,孫家二老尚在,沒少幫忙。周父也很承他們的情。

 不過,

 縣裡是外來戶,沒什麽根基。周家人丁不旺,不愁▋縣裡是外來戶,沒什麽根基。周家人丁不旺,不愁▋縣裡是外來戶,沒什麽根基。周家人丁不旺,不愁▋縣裡是外來戶,沒什麽根基。周家人丁不旺,不愁▋縣裡是外來戶,沒什麽根基。周家人丁不旺,不愁▋縣裡是外來戶,沒什麽根基。周家人丁不旺,不愁▋沒什麽財勢。而孫家在西安縣是個大姓,土生土長幾百年了。這種事情上,肯定早打點好了。就是想幫忙,周家也幫不上。

 真要說周家有什麽能幫忙的,那就是周複了。

 周複為人很出息,在縣裡學堂讀書時,總是名列前茅。大前年,周複聽了王先生的話,考進了法學園,學習大漢律令。兩年多下來,旁的不說,幫忙寫上一紙訴狀,支招打個把官司,那是輕而易舉的事。

 想來,孫氏也是打的這個主意。

 周複學了快三年,有機會一展身手,不免躍躍欲試。

 然而,這事風險很大。孫家的勢力不說,包攬訴訟可是犯律的。兒子在法學園還有兩年就畢業,一年學習,一年實習,畢業後再乾上一兩年書吏什麽的,作一個縣官(縣級決辭曹)那是十拿九穩。一旦要是因為此事被人抓住把柄,那可就全完啦!這關系到兒子一輩子的前程,周父不能不躊躇。

 儒家一直以為,在遠古聖王的時代,人們道德高尚,互相謙讓,是沒有訴訟的。後來,人們的道德敗壞,這才有了訴訟。訴訟不僅對當事人是件不光彩的事,地方官也會覺得不光彩——似乎官員德行不足,致使民風敗壞。因此,官員一貫是息訟止訟的。

 張涵將司法從地方官那裡單獨分立出來,創辦法學園,都被時人認為是叛經離道。只是,官吏確實不太熟悉律令,常有錯誤的判決。張涵培養的又是官吏,這才勉強說的過去。而訟師(律師)熟悉律令,常常對官員的判決說三道四,限制了官員的權力,尤其令官員厭惡。春秋時的鄧析,中國最早的“律師”,就是被視為卑鄙可惡的小人而被殺掉的。

 思量再三,周父拿定了主意:

 “用過飯,就去拜訪王先生去吧!王先生待你恩重如山,你可不能忘了……”

 “是的,父親!”

 起王先生,周複沒有二話,他每次回來那是必定要去拜見的。不過,他還有些不甘心:

 “那孫嫂那兒……”

 “孫嫂的事,你少插言,我和你母親會想辦法的……”

 周父打斷了周複的話——也許,應該要兒子到臨的同學那裡玩上一段時日。

 ……

 孫氏就象個落水之人,好不容易抓到根救命的稻草如何肯放手。當天晚上,就在周複回來的前後腳,孫氏踩著周複的腳印,就進了周家。進屋以後,孫氏二話不說,“撲通”一聲就跪倒在地……周父的拖延政策,就此宣告破產。

 卻不過情面,周父與孫氏約法三章:周複只能幫著寫寫狀子,出出主意,不能公開露面;孫氏必須嚴格保密,跟誰也不能說出去;周複寫的狀子,孫氏讓人另抄一份投到官府,原本必須拿回來銷毀。

 孫氏也知道其中的厲害,自是滿口答應不迭。

 ……

 專業人員果然不一樣,周複以極大的熱情投入其中。狀子寫的是條理分明,句句都扣著律令,又詳細地對孫氏解釋清楚利害關系,哪條對應哪條。狀子一遞上去,那收錢的長吏立刻就把孫家的禮送了回去——狀子一看就是內行人寫的,這是有明白人在背後支招。

 白了,官員審理案件,是要在大堂上面對大廷廣眾公開的,輕易也不敢一手遮天。而且,西安縣臨近臨,是張涵的老巢所在。張氏族人就居住在東萊,不時有高官顯貴往來經過西安縣境。孫氏都不用跑遠,在馳道上喊冤,指不定就會遇到哪位大人。萬一事情鬧大了,就得不償失了,官吏自不願為了一點錢財冒這麽大風險。

 ……

 然而,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周家與孫家鄰裡住著,本就醒目。孫家稍為查證,就確定了目標。那孫家乃是當地豪強,什麽時候吃過這種虧。一個外地來的貧寒人家,竟敢在太歲頭上動土。孫家自不肯善罷甘休,

 結果,官司打贏了。孫氏感激涕零之下,厚厚送了份禮給周複。周復得意沒兩日,孫家就使人一紙訴狀遞上去,周複便被逮捕下獄了。

 ……

 周家是沒根基,又沒有財,又沒有勢。可周複是法學園的學生——那法學園,鍾、審配和岑瀾都在裡面擔任老師授課,法學園的學生多是出自低門小戶,可他們畢業了,那就是‘法官’。周復出了這種事,很多同學身感同受,立刻活動起來,又是聯系同學,又是聯系老師。於是乎,就驚動了鍾、審配和岑瀾。

 ……

 就司法來說,鍾、審配和岑瀾三人,就是司法體系的三大巨頭。按說,這樣的案件,任何一人都可以自行處理。不幸的是,同時找了這三人。

 三人對這個案子的處理意見不一致。起初,三人只是司法理念不 同。漸漸就展成意氣之爭了。

 審配和岑瀾一手創立了整個司法體系,屬於實力派。本來,二者互為競爭者。而鍾後來者居上,成為了最高司法長官——廷尉。加上其他琳琳種種的原因,這三人的關系當然好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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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張涵猛然說起了“重獎舉報,加強監督”的

 到了一致的反對。盡管張涵態度端正,可三人難免▋ 岑瀾說起《新漢律》的寬嚴,也不覺心不在焉,說了一會兒,幾人都覺無趣。鍾就轉而說起了周複訟師案。

 鍾簡單說了下案情,張涵詢問意見,三人各持己見,很快就爭執起來。

 審配的意思是說,周複知法犯法罪無可恕,應該從重處罰,並開除學籍。鍾斷然反對,他認為:周複確實犯了錯誤,可是他的本意是好的,出點是見義勇為,沒有從中謀利的打算(審配:“那可未 必!”),應該懲前後、治病救人。岑瀾的觀點傾向於鍾,他認 為:無論如何,周複都是法學園的學生——是自己的學生,天理不外乎人情,還是應該再給他一次機會。當然,岑瀾不會明白講這話。他與審配隱隱約約有默契在心,也不會直言反對。

 三人都是飽學之士,引經據典,滔滔不絕。顯而易見,三人已經不是第一次爭論了,言語針鋒相對、熟極為流。張涵剛被三人迎頭痛擊,監督一事被迫延期,心中卻是大感不耐。耐著性子聽了一會兒,三人不知怎的,忽然一致譴責起孫氏來,責怪她不應提起訴訟,使家族蒙羞,又牽連了周複。

 張涵聽到此處,實在是忍耐不住:

 “等等!孫氏不應該訴訟公堂之上?”

 “是啊!有什麽不對?”

 審配很是詫異。

 有什麽不對?不對地多了!

 張涵蹙著眉頭想了想。不知道該怎麽說。早期律法出現的時候,還有人感歎道德敗壞呢!在《史記以歌頌周文王之道德崇高。這基本是整個社會的共識。張涵有生以來從來沒打過官司,不知不覺忽略了,卻不是不曉得。

 “嗯,如果孫氏不訴之公堂,那田地不是要被族人佔了嗎?”

 “這個。都是一家人……”

 這話不太好說,鍾喃囁了幾句,似乎在說,肥水不落外人田,佔了就佔了吧!這時代的同族堂兄弟與後世的親兄弟,也就稍遜一籌。差不了多少。所以,鍾說起來,頗有些理直氣壯。

 “那孫氏怎麽生活,怎麽養育二子……”

 “紡紗織布,去作坊做工,幫人家洗衣服……總會有辦法的!”

 “……”張涵很是無語,“憑什麽呀?”

 “孫氏如此,敗壞了孫家的名聲……”

 從出門被人看不起,到兒子娶妻困難,從危及族人感情。到破壞社會和諧,審配舉事實擺道理。列舉了無數危害,來證明孫氏的不智。

 “……”

 張涵暈頭轉向之余,終於啞口無言了。呆滯了半晌,張涵才反應過來,插話打斷了審配地話:

 “等等,正南!我怎麽聽著這話這麽別扭!”

 “怎麽會?”

 三人異口同聲。審配開始講起了訴訟的種種害處,上古如何如何,後來禮崩樂壞,又如何如何。說的極為認真。鍾和岑瀾聽的連連點頭——訴訟是指民事訴訟,屬於民法范疇內的;而鍾家傳的刑律。則是刑事犯罪,屬於刑法范疇地。

 “哈哈哈——”

 聽著**官說訴訟的壞話,張涵容色古怪,深深吸了幾口氣,忍了又忍,終忍耐不住,縱聲大笑起來。審配停了下來,臉色很是難看。張涵連忙停下笑聲,匆忙之下,他不由得大聲咳嗽起來。

 過了片刻,張涵喘息已定,才起身向審配道歉:

 “正南,我不是笑你……難道決辭曹在審理訴訟的時候,也是以息訟為主嗎?”

 張涵一看三人臉色,就知道自己問了句傻話。果然不出所料,鍾回答說:

 “那是當然!”

 張涵拍拍腦門,回憶起對官吏評語,“以德為治”、“民有爭訟 者,必先閉合自責……”、“郡內二十四縣莫複以辭訟自言者”。

 這才恍然,還真是如此。決辭曹主要審理刑事犯罪,遇到民事訴 訟,都會勸人息訟。

 “等一會兒,我腦袋都混亂了,讓我想想,好好想想……”

 這還真是個大疏忽。張涵改革司法,使其獨立,促進法官專業化,加快案件審理,減少冤假錯案。人人都說好,沒有一個人與他說還有這樣的事。驟然聽聞此事,張涵不禁驚詫莫名。

 “我問你們:如果這個案子,孫氏不訴之公堂,那麽,誰會得到財物?”

 “這……”——自然都便宜了那貪心的族人。

 “我問你們:如果孫氏息訟,那又是誰得了財物?”

 “這個……”——孫氏十有**得拿出一部分田地來滿足那族人。

 “我再問你們,那樣的話,其他人是會學孫氏,還是會學那族 人?”

 張涵冷笑一聲:

 “這就是所謂的‘德化’了?!真是不知所謂!”

 “……”

 三人面面相覷,不知道該怎麽回答。回答是,肯定不對;回答不 是,似乎也不對。身教勝於言教,這是不言而喻的。三人都心知肚 明。一時間,孫氏提起訴訟好象也有點道理,息訟很有問題了。回過頭來,三人又覺不對……

 趁著三人思緒混亂之際,張涵長身而起,厲聲說:

 “元長,我說你寫!

 第一,我聽

 審理訴訟的時候,專門以息訟止訟為能事,號稱‘以,此誠乃不知所謂!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世間自從有了利益,自然便有了紛爭,這是自然而然的道理,不是教化能夠解決的。一味的姑息養奸,白白使奸人得利。那麽,天下人會怎樣向誰學習,這還用說明嗎?

 ……

 官員審理訴訟,判斷的,是其中的是非曲直。有理者勝,無理者 敗,奸人沒有辦法從中謀利。凡人皆以為,判案是公平合理的,也就不會學習奸人。

 這自然就是教化了!

 ……

 現在,我宣布:官員的治績不是看他治下有沒有訴訟,而是看他如何審理訴訟,是否能迅地作出判決?判決是否公平合理?

 第二,我還聽說,訟師乃是卑鄙可惡小人,鑽律令的空子,專門教唆他人訴訟,從中謀取私利……

 由此看來,我有些不解。

 如果我不識字,那受了他人欺負汙辱,我不能去找訟師寫狀子,就只能忍氣吞聲,令惡人逍遙了嘛?

 如果……

 ……

 想來,這不是聖人的本意。

 大禹治水,堵不如疏。律令有隙可趁,那是製訂律令的人考慮不 周,加以更改就是。自家的籬笆壞了,從而讓羊跑丟了。不去責怪自己,卻去責怪撿到羊的人,世上哪裡有這樣的道理?

 在耕種的時候,就去請教宋理、孫溫(著名的農夫);在鑄造寶劍的時候,就去請教李勝忠、王冠全(著名的鐵匠);在征戰的時候,就去請教張奐、伍子方(著名將軍);在治理國家的時候,就去請教鄭 玄、盧植(著名的大儒);在製訂法律的時候,就去請教鍾、審配和岑瀾……

 做一件事時,去請降精通它的人,這是自然而然的事。

 那麽,在遇到訴訟的時候,我難道不應該去請教精通律令的人嘛?

 ……

 不過,就象河流兩岸要修建堤壩一樣,對訟師也不能放任自流。訟師的成份極為複雜,其中的大多數人並不熟悉律令,而是勾結不法官 吏,操縱訴訟,從中漁利。往往吃完了原告吃被告,行為極為惡劣,大大地擾亂了正常訴訟。

 ……

 我宣布:訟師必須通過法學園的考試,取得正式的職業資格,才可以避免從業。沒有取得資格者,一率按照非法取締。

 元長,你製訂一個標準,資格考試就以畢業考試為標準好了,收費標準,具體的規范,都要清晰明了。)

 第三,早先的時候,官府裡的胥吏皂役們都沒有薪俸,勞苦終日,卻顆粒無收,連糊口都做不到。為了養活自己和家人,他們隻好貪汙受賄敲詐勒索……

 我知道他們的不得已,憐憫他們,沒有責怪他們,還給了他們足夠養家的薪俸。本來,我想……

 但是,我卻沒有想到,他們的貪婪是沒有止境的。沒有因此而改過自新,依然如故地惡事做盡……

 天作孽,尤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

 我宣布:凡是有胥吏貪汙受賄敲詐勒索,一率處以重罰。所有非法所得全部沒收,並處以雙倍罰款。金額累計在千文以上者,當處以三年以上勞役。率先舉報者可酌情減免處罰。而且,舉報者若能提供詳實的證據,將會得到相當於非法所得%~的獎勵……”

 鍾寫到此處,不由叫了一聲:

 “將軍!”

 張涵嚴厲地瞪了他一眼,嘴上不停:

 “法令不追究製訂之前的過錯,所以,此前的種種,我都既往不咎了。但是今後若是有人再犯類似錯誤,就要按照這個命令來辦理了!

 另外,元長撰寫一本簡單扼要的律令手冊——所有的學校都要學 習,要讓黎庶都知道他們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知道與他們打交道的胥吏皂役們的權力,哪些是他們可以做的,那些是被禁止的……

 還有,律令之前,要闡明該律令的精神實質,如果律令中有所疏 漏,都按照其精神實質判決……”

 張涵雙目如鷲, 緊緊地盯著鍾。鍾氣為之奪,不覺俯,繼續書寫張涵的命令。隨即,他醒悟過來,猛一抬頭,卻正看到張涵炯炯有神的眼睛,不由自主再次垂下頭去,低聲答應道:

 “是!”

 ————————————————————————————

 建安二年(197年)三月中,張涵連下數令,要求地方官吏不得一味息訟,並宣布訟師合法化。不久,周複被無罪釋放。

 稍後,岑瀾被任命為丞相決辭曹掾,主管法事和訟事,與東、西曹並駕齊驅,為丞相府三大曹掾之一;審配被任命為禦史大夫,主管監察文武百官;而司法系統盡由鍾負責。

 張涵的這幾道命令一經宣布,立刻引起軒然大波,在朝野都引了廣泛的爭議。

 ps:很想把這算成兩章的,汗!還欠兩章半……

 晝夜顛倒很不習慣,總覺得睡眠不足,坐在那兒,就犯困,一不小心,就會睡著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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