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歌房大門外,已經有同事招了幾輛出租車。“胡來快點呀,你跟林小燕和文潔同路吧,你們三個坐一輛車吧。”
什麽?我和兩個女同事坐一輛車,那不是又要我付打車費,我已經元氣大傷,不能再受刺激了。“哦,那個,我現在還不回去,我要去我媽店裡接她回家,今天店裡盤點,我媽要一直忙到十二點左右,不好意思了,你們先走吧。”
“是這樣啊,那我們走吧,你自己保重了。”
“嗯,再見。”目送著他們坐的車開走,我才長長歎了一口氣,忙不迭地從衣兜裡取出皮夾,扒開數了數,心疼啊,一下少了三張爹爹頭。
“我送你回去吧?”
“不麻煩你了。”
“沒關系的,我有車,女孩子這麽晚一個人回去總是不太好的。”
“真的不用了,你不要再跟著了……哎喲!”
“哎呀!”我手中的皮夾被撞落到地上,我趕緊彎下腰撿起。“怎麽走路的呀,不看人麽?”
“對不起!”這聲音有點熟悉,正在猶豫之間,對方驚訝地叫了一聲,“是你?”
“啊,這麽巧。”撞到我的不是別人,是小妹的朋友司馬奴霜,難怪聲音這麽耳熟。“你也是來唱歌的?”
“是啊,和同學一起來的,正要回去,你呐?”
“哦,我和同事一起來的,他們先走了,我也剛要回去。”
“怎麽,你請的客?”
“是呀。”
“看不出來,你還是個很爽快的人呀。”
“那當然!”這話說的我好心酸。
“他是誰?”突然從司馬奴霜背後冒出一個年輕男子,來勢洶洶的樣子。
“我的朋友。”司馬奴霜很冷淡的回答他。
“男朋友?”那家夥問這話時帶著一絲絕望的眼神。
“我不是他男朋友。”我仔細打量著對面這個似乎不懷好意的家夥,個子高高的,長的也很白淨,一看就是有錢人家出生的孩子,沒吃過什麽苦。
“哦!”那家夥剛才一張死灰臉立即恢復了光彩,綻放出笑容,“你好,我是奴霜的大學同學,也是很要好的朋友。”還故意把最後一句話拖的很重。
“奴霜?”司馬奴霜望了他一眼,還想說些什麽,不過忍住了。
“我送你回去吧,等我,我去把車開來。”那家夥繼續說道。
“不用,我朋友和我同路,正好不用麻煩你了。”司馬奴霜邊說邊望向我,眼神有點詭異,“是吧胡來。”
“我?”我愣了一下,“哦,是啊,我們兩家靠的很近的。”
“這樣啊……”對方似乎還未死心,“要不,我送你們倆回去?”
“呼……”司馬奴霜長舒了一口氣,皺了皺眉頭,語氣突然變的很嚴肅,“張子亮同學,我知道你很喜歡我,你平時是如何做的,我怎能看不出來,同樣,你也應該看的出我的心意,我對你沒有那種感覺,你千方百計接近我,找機會和我說話,可你在我這裡得不到任何回應,我想,只要是頭腦清醒的人都應該明了吧,如果你已經明了我的意思卻還不肯放棄,我隻好告訴你,我很厭惡糾纏不休的男人了。抱歉,但我不得不說出來,我不喜歡你,對你沒有絲毫那樣的意思,無論你做什麽努力也是徒勞的,現在的我,還不想談戀愛,所以,請你放棄吧。”
哇!沒想到她那麽柔弱嬌小,說出來的話卻那麽絕情。著實讓我吃了一驚。
當然,還有比我更吃驚的人。那家夥一字不漏地聽完司馬奴霜的話,臉跟白紙一樣毫無血色,許久。“為什麽?為什麽?我的長相,我的家世,我的成績,有哪點不合你的意,我爸爸經營一家很大的貿易公司,而且他就我一個兒子,以後的家產都會是我的,你成為我的女朋友的話想要什麽我都能滿足你,這樣都不能讓你心動麽?”
“和你說話簡直是在浪費時間。”司馬奴霜衝他無可奈何地搖著頭。
“你別走啊,我的問題還沒回答呐,為什麽不喜歡我,我到底有什麽不好。”他邊說邊去拽司馬奴霜的手。
“喂!”我一把扯開他伸過來的髒手,“看你樣子斯斯文文的,臉皮怎麽那麽厚,人家都把話說到這份上了,要我早就一聲不吭的走開了,當然,基本上女人很難對我說出這樣的話。”
“你算什麽東西,給我滾開,別妨礙我們說話。”
“說什麽呐,小子!”我捏起了拳頭,真是不識好歹的家夥,連我也敢罵。
“怎麽?想打架不成?”
“好啊。”我卷起袖子。
“有種你等著,我現在就打電話找人。”他邊說邊取出一通亂摁。
“謔……”我望著他哭笑不得,真是活丟人,是男人的話就該自己站出來痛快乾上一架,窩囊廢!“行!我給你十分鍾,我就在這裡,等你喊人來。”
“你說的,到時候別哭著求我……喂?表哥麽?你快來啊,把你的弟兄們都喊上,我被人欺負了,我在……”
我拉起司馬奴霜的手飛也似的跑開了。
“喂!你別走啊……”他在後面喊著。
“呼……呼……”我右手扶在牆上大口喘著氣。
“為什麽要跑啊?”司馬奴霜也和我一樣氣喘籲籲。
“你沒看到他正在打電話喊人麽。”
“你不是說要等十分鍾麽?”
“那是緩兵之計,哪有站在那裡等人來揍的道理呀,我又不是笨蛋。”
撲哧……司馬奴霜忍不住笑了出來。
“笑什麽?”
“笑你啊,剛才一副豪情萬丈的樣子,其實心理早就盤算好逃跑了,一想到這個我就覺得好笑。”
“你還好意思笑,不都是因為你。”
“沒什麽能耐的話就別逞強了。”
“沒能耐?”這話我不愛聽,男人最怕被人說沒用了,而且還是女人。我知道,她是暗指上次的事情,上次是意外啦,誰知道會被你踩著尾巴,移動不了,當然只有挨打的份了,狐狸就是靠敏捷吃飯的好吧。“算了,懶的跟你說,我回家了。”
“哎!”她在後面叫著,“你是不是男人啊!”
“又怎麽了?”我轉回身。
“現在可是晚上十一點多哎!”
“知道,我帶表了。”
“真是遲鈍的男人。”司馬奴霜嘀咕著。“你就這樣走了?”
“不這樣走怎麽走,難不成還要先送你回去?”我隨口說了一句。
“嗯!”她大幅度地點點頭。
整條道路仿佛就我們兩個人,夜晚是那麽幽靜,就連蟲子的鳴叫和腳步聲也讓人覺得更加幽靜。一抬眼皮看到半個月亮懸在頭頂,跟在身邊的女人讓我有種不自在的感覺,突然間冒出一個邪惡的念頭……趕緊晃晃腦袋,我可是正狐君子喲!
司馬奴霜雙手被在後面,時不時咬咬下嘴唇。“其實我很喜歡秋天的夜晚,不是太涼,卻又安靜的出奇,好象什麽都不會發生,又好象會突然發生什麽事一樣,看到頭頂的星星,有時會冒出一些奇怪的想法,這個世界為什麽會有人存在,為什麽我是我,而不是別的人……”
我沒聽懂她的話,繼續走著路。
“你呐?喜歡什麽?”
“錢。”
她歪過腦袋瞪了我一眼:“這個是人都喜歡吧,只是喜歡的程度不同而已。”
“反正我是喜歡的不得了。”
“除了錢之外,總有些別的什麽吧,比如說理想,男人多多少少都有些理想的吧?”
“沒想過什麽理想,我覺得能好好做一個人就已經很不容易了。”
“那錢和女人,你更喜歡哪個?”
“錢都喜歡,女人隻喜歡漂亮的。”
“能不能不要回答得這麽老實呀。”司馬奴霜沉默了一會,用很低的聲音說,“表姐既有錢又漂亮,為什麽你們……”
“這個麽,告訴你也無妨,我和你表姐發生了一些事情,她不想再見到我了,還說以後就當不認識我,所以以後我們見到的話,她也會象陌生人一樣吧。”我這樣胡編道。
“你傷她的心了?”
“可以這麽說吧。”我的態度莫如說很坦然。
“哦……”她若有所思地點點頭,“想唱歌麽?”
“嗯?”
“唱歌啊!”
“不是剛唱過的麽。”
“在那種地方怎麽能投入的唱呀,現在的氣氛才更適合唱歌呐。沒有擴音,沒有伴奏,沒有無數注視的目光,隻為自己而唱。”
“別招來狼就好了。”
“你看不起我?”她的表情裡透出可愛的孩子氣。我是故意這樣說的,其實心裡知道她唱歌非常好聽。
司馬奴霜從地上揀起一根短樹枝,放近唇邊:“現在,我為大家帶來一首很好聽的歌,喜歡能夠喜歡!”
“什麽大家啊, 就我一個人而已。”
“不是啊,這裡的一草一木,還有土裡的蛐蛐和其它小生靈,一切有生命的東西都是我的聽眾啊,我要為它們開一場免費的演唱會。”
“真是的,你之前喝酒了吧。”原來她也有瘋瘋癲癲的一面。
“一點點啤酒而已。聰明糊塗心,謝謝!”
“喂!這歌也太老了吧。”
“我喜歡就行,噓,不許說話了……”她自我陶醉的閉上眼睛,仿佛在心裡等著前奏……
“……走過何處從不說,留下空白線索,看盡繁華的迷惑,只有我的身影最寂寞,從來不說我傷心,從來未曾犯過什麽錯,青春歲月渡過,多少真情真心錯過,聰明看世情,糊塗一顆心,我要付出所有的感情,只要你肯說,溫柔隻為我,明白我在找尋什麽,聰明看世情,糊塗一顆心,揮去眼中所有的烏雲,只要你肯說,永遠陪伴我,因為有你一生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