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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三國》第6節 1個士兵JB的命運(2)
的,可是……

 風雪彌漫、狂風呼嘯,狂怒的暴風雪讓大地成為了地獄一般。

 雪霧中,一個人影踉踉蹌蹌地走著,他就是王二虎。

 他們連隊九十八人出動,回途時,天氣已經很惡劣,走不了幾公裡,暴風雪突然而至,大風夾著大雪猛烈地吹過來,鋪天蓋地而來,大自然的威力根本不可抗拒,一刹那就把整個連隊吞噬了。(後來才知道在那場突如其來的雪災中有二十一人被凍死,三十二人失蹤(屍體陸續找到),是最為慘重的損失,而被俘的八十六個婁婦女有六十九人被凍死)

 王二虎也在混亂中與戰友失散了,在風雪連天中他暈頭轉向,滾入一個雪坡下再爬起來,結果什麽裝備都丟光了。

 他不能停下來,一停下來就是死,他走一步摔一跤,摸爬滾打也不知在風雪中走了多久,終於不支倒下了。

 迷茫中,一對強有力的下齶咬住他大衣上的皮帶艱難地拖動起來……

 “呼……呼……”北風猶在猖獗,不過比先前小了一點。

 王二虎睜開了眼睛,映目的是……唬了他一跳,是張狗臉。

 定神後,才發現原來是幫他們拉車的一條愛斯基摩狗,編號18,平時跑得很快,是拉車的領路狗,見他醒來,狗狗低鳴一聲,衝著他搖尾巴。

 王二虎看看四周,身處一個不大的樹洞中,他看看狗問道:“是你把我拉到這裡來的嗎?”狗狗又是一聲低鳴,王二虎拍拍狗兒以示感謝。

 風雪猶在肆虐,一人一狗在樹洞棲身,靠王二虎貼身的食物包為生。過了二天二夜了,正當王二虎為食物發愁,心中泛起把救命恩狗讓它救到底,把它吃了的齷齪想法,幸運的是風雪停了。

 還等什麽,王二虎帶上狗,深一腳淺一腳地上路了。

 帝國的裝備不錯,人手二表,左手是表看時間,右手表是指南針,王二虎看過方向,往大部隊所在的方向前進。

 走了半天,他還在發愁食物的問題,現在身上只有一把四血槽的闊把匕首,再無其它裝備,一旦遇上什麽的,叫天不靈叫地不應。

 越怕越見鬼,走著走著,隻覺得腳一松,轟的一聲,他掉進了一個洞穴中。

 洞不大,借著微光,他看見洞裡四雙眼睛瞪著他,對他叫嚷著什麽。

 有人?!看裝束,應該是婁人,長年累月的訓練讓他形成了條件反射,他撥出匕首,揉身而上。

 洞穴裡翻天覆地,很快就平靜下來,王二虎臉上濺得滿臉是血,身上衣服有些凌亂卻無大礙。

 手上匕首滴著血,他剛才用它把四個人全部割喉或者割破頸動脈(啊,就是你耳朵下面跳動的地方),做得乾淨利落。

 狠狠地喘了一口氣,環顧四周,那個地窩子裡極簡陋,只有一些皮毛和在壁上掛了一些黑不溜秋的肉,取下來,割給跟進來的狗狗一塊,狗狗一含進嘴裡即時吐了出來!

 王二虎哼了一聲,也不去管它,自顧自地割了一塊肉,硬著頭皮吃了下去。

 軍隊有“饑餒月”的訓練,那時的補給相當差,因此這些肉雖然難吃,王二虎還是吃了下去。

 吃了幾塊肉,喘息稍定,在地窩子探出頭,才發現原來他誤入了一個婁人的村落裡,起碼超過了二百多個地窩子!看上去還是靜悄悄的,

 這下可難住了王二虎,他該怎麽辦?

 他呆呆地發了一回楞,想起長官的教誨和受過的挫折訓練:“善用你手中的裝備,不管身邊有多少人,條件多麽艱苦,盡一切可能完成任務!”於是他擦乾淨血跡,在地窩子搜羅一下,把自己的衣服和皮靴脫了下來,穿上了那裡肮髒的皮毛和鹿皮鞋,伸出個頭,小心地觀察後,見周圍沒動靜,就向著下一個地窩子而去。

 方法很簡單,窩棚門用腳大力踢開,他就跳進去殺人!

 或者是禍兮福所倚,老天爺先是讓他脫隊,淒淒慘慘有如喪家犬。然而當他開始動手時,北風又開始呼嘯,讓地窩子裡傳出的聲音在風中消散了。

 殺,殺,殺!……戰鬥是不值一提的,作為帝**隊訓練出來的職業殺手,他的本職就是殺人,他迅速地成熟了。

 起初手法還是生澀,但後來越殺越順手,你看過老屠戶宰豬時會皺眉頭的嗎?如今的王二虎就是專業屠宰手,越殺就越順手,那把闊把匕首竟然沒有卷刃,因為他殺的全是致命的頸部,皮膚很薄。

 王二虎的眼睛變得血紅,就象狼一樣,此時此刻,他心中只有二個字“任務!”他機械地執行著軍隊的任務:殺光所有人,大人、小孩、老的、少的、男的、女的一個都不放過!(嗯,軍令說如果帶得走,那就不殺女的,帶不走,通通殺!)

 他的

 經完全麻木,衝進一個地窩子,見人就殺,殺光,出一個地窩子,再殺……風雪連天,出血連地!

 “幸運的”王二虎遇到的都是一家子的小地窩,三五口人居住,而不是一家族的地窩子,所以他頻頻得手。他不知道時間過了多久,也不清楚自已殺了不知多少人,開始他還數數,到後來不數了。

 那條跟著他的狗狗成了他的好幫手,或者是皇帝在設計它們時智力過於聰明,它居然清楚主人在做什麽,王二虎如果摸黑看不清,那條狗就會衝著地窩子裡的人低吠,為王二虎指示目標。本來在風雪中容易迷失方向,但等王二虎出了某個地窩子,它就頭前引路,帶王二虎去下一家,有時王二虎不想動了,那條狗就去拖他!

 MA的:

 王二虎在“好狗”的催促和幫助下,又衝過了某一家中。

 還沒等那家中的人反應過來,他出手快如閃電,把三個男人都給殺了,地窩子一片血腥氣,在他忙著殺男人的時候,一聲尖叫,有個女人向著窩棚口衝去,可惜還差二步就到的時候,跟著王二虎的狗一口咬住那個女人的腳,女人痛哼一聲,摔倒在地上,她拚命向前爬去,王二虎一個虎躍,壓在她的身上,揮刃猛……

 他停住了,他也楞住了,借著天光,他看見身下的那個少女的臉是何等的清秀,那是山川靈秀之氣造就的大美女,清純甜美光鮮水潤,在帝國也是少見,足可與江南水鄉美女相比!

 突然,他把匕首歸鞘,按住了少女,一陣狂吻,手中不停,把少女的衣服撕掉,一具雪白的**在他身下掙扎著……

 久沒有吃人肉,他很快就泄了,同時,他把好運氣也泄了。看來,遇上女人,就是逢賭必輸啊!

 一片陰影蓋住了他,是人?!他正奇怪狗兒為什麽不報警的時候,上面傳出一聲大吼:“你是哪個部分的?在幹什麽?!”

 王二虎抬頭一看,只見一群自已人圍住自己,正在看著免費秀。

 正如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老天爺給了人一點好處,又把人打到底!

 作為“現行”,王二虎被當場捉住,他倒霉在於,到來的部隊主要由參謀人士組成,當中甚至還有總參的一個少將高參,是跑來視察,帝**隊很注意總結經驗的;還有五個軍報記者……如果是自己的連隊,說不定事情還能蓋得住。

 軍令如山,軍中早就說過不得強任何一個女人,現在王二虎明知故犯,必須軍法從事!

 軍法就是閹了他,送廬山北魏郡王曹操或者山陽公漢獻帝那裡當TJ!

 其實軍中解決生理問題並不是難事。首先軍人待遇高,除了正妻,往往養得起小妾,即使正妻住大城市不方便來,軍人們就在駐地附近包養小妾。

 戰爭期間,不是說不得強女人嗎?那就變通一下,捉到的女俘虜,經過拍賣,過一手後,買主把她們養在部隊附近當女招待,軍人想乾就乾,給錢就行。如此叫做“洗肉”!

 如今王二虎……唉。

 起初人們極為鄙視王二虎這個人渣,敗壞軍紀。可是當人們清點過村落裡的死屍,人們的眼光變了!

 很多人為他講情,軍報記者黃健對王二虎佩服到五體投地,他寫了內參:“一位經過清點,共殺了五百七十七人的孤膽英雄,竟落得個如此下場?”把內參利用互聯網發了出去。文章寫道:“英雄一身是膽,為完成任務,單槍匹馬,力殺多人,功勞巨大!一時行差踏錯,請求從寬處理。”

 在帝國,以軍功為第一,象皇帝,大家明知他是個色鬼,而且行儒家“仁義”,愛護子民,臉上總是帶著笑。可是誰都還是怕他,原因無它,皇帝殺的人能夠從長江源頭排到出海口。將領中,雲哥為人謙和,可大家敬他十分的同時也畏他三分,原因還是無它,趙雲銀槍快刀,名列直接殺人榜的第一位。所以殺得人多,就能令大家“佩服”。

 王二虎做夢也沒想到他一個小人物的事情在帝國上層引發了軒然大波!

 上層為如何處置他爭吵不休,兵部待朗田豐、總政治部長陸遜認為軍令如山倒,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王二虎膽敢違反軍令,必須嚴懲不貸!

 總參謀長賈詡則為王二虎講情,他認為前線部隊辛苦,那個小兵應該是為執行命令而疲勞過度,弄到神智不清,按照神經病不用負責的原理,可以從寬處理。

 賈詡是平衡了兩方面的立場,他深知服從軍令的重要,也清楚一線部隊的困難,按理來說,他掌軍令,應該以軍令第一,可是面對著北兵團所有長官,自臧霸打下,呂翔、呂曠、孟達一個不漏,一起聯名上書,為王二虎求情:“殺了五百七十七人的英雄,競然被閹?

 部隊難堪!”

 霸等人認為王二虎是咎由自取,死不足惜,他們不是為保王二虎,要保的是軍隊的顏面,要不然日後打仗,敵人說:“你們牛什麽?殺人英雄不照樣被閹?”

 這個說法打動了賈詡,他不能對臧霸們的話置之不理,不能不考慮下面人的想法。而且軍中也曾經有過侵倭帝**去強倭女的事,當時倭女脫光衣服來衝帝**,馬超急報皇帝,皇帝大笑,準許馬超便宜行事。

 只是賈詡的底氣不足,畢竟軍人不能違反軍令!如果開了一個口子,日後怎麽樣去管軍?隻望法外施恩。

 這件事情傳入內閣,也引發爭吵,有人保,有人力主閹。煌煌內閣,袞諸公,竟然為一個小兵的JB而爭論不休,閹他,不首輔華生了氣,一拍桌子道:“你們煩不煩啊!為一個JB爭吵?!全無體面,真丟臉!此事兵部該管,就讓魯子敬處理行了!”

 兵部尚書魯肅左右為難,下邊很多人保王二虎,可是軍律是不容違反的,乾脆一推了事:“著將王二虎押解雙城鎮,由該師的軍法官判決。”

 ……

 清晨,淡淡僂陽光照著上校軍法官杜明的案頭,他正在看著卷宗,情況已經明白,王二虎很誠實,把什麽都竹筒倒水般倒了出來,杜明即以“處理違反紀律”為由寫下如下指控:“在帝國處於戰爭狀態的情況下,中士王二虎於青龍四年二月二十二日在婁村落犯下了強女人的罪行。”

 上校寫下的文字是這件簡單明了案件的簡單明了的結論,事情最簡單不過,按軍律判決即成,可是王二虎的“功勞”實在是太太太大了,大到令人無法忽視的地步!

 這個專審王二虎的軍事法庭是由一個上校、一個少校和三個上尉組成,已經多次進行討論,五個人都在頭痛,對判決一拖再拖,直到拖無可拖。

 要上庭了,杜明收拾卷宗,深吸了一口氣,走向法庭。

 ……

 開庭,王二虎在雙城鎮東區法院提堂。(當地是軍管)

 帝國的法庭已經很象樣子了,五個軍官充當法官,坐成一排,另一名軍法官王可少校是主控官,王二虎則有個政治部軍官董明上尉給他當狀師。旁聽的僅有王二虎的三個戰友和一名部隊的代表。

 杜明宣讀最後判決書:“王二虎違反軍律,必須被閹!”

 聽到判決,王二虎幾乎要癱倒在被告席上,幸虧他被帶出來時他身後軍官告訴他:“無論什麽結果,都要象個爺們站著,不要忘記,你還是個堂堂正正的帝**人!”(沒判決前,王二虎的軍職沒有被剝奪)

 判決書與治軍之術相符:兵書第一條就是“操兵權,執兵勢”,什麽意思?統帥必須掌握軍權,控制住軍隊的走向。這是一條最基本的要求,日耳曼人騎士都有三條要求“‘.“命令~譽”。軍紀是嚴明的,說不得強女人,你就得關緊你的大門,哪怕你是吃了春藥!

 看見王二虎強自鎮定地站著,嚇得他夠嗆了,杜明才慢慢道:“請聖旨!王二虎接旨!”

 他是待罪之身,旁邊士兵叫道:“王二虎跪下!”王二虎跪下後,其他人行軍禮,杜明宣旨。

 聖旨並不是明發詔書,是通過“互聯網”抄的聖旨,這種聖旨用於特急時發,只有刺史軍長級別才能接到,並且要他們親筆書寫,還有種種的限制。

 所以是兵團司令霸在上面寫道:“奉天承運,皇帝詔曰:查北方兵團第202兵師第3步兵團中士王二虎.:;強度過大,疲勞過度所致,故此特赦,不必執行違反軍律所應致的直接懲罰!欽此!”

 感恩涕零的王二虎連連叩頭, 強忍眼淚道:“小人謝主龍恩!”

 杜明善意地道:“幸虧你是對胡女胡來,如果對本國女性胡來,那你必受懲罰!”

 聖旨說得很清楚,免去王二虎的直接懲罰,但並不說把他當庭釋放,因此杜明宣布押後再審。

 ……

 王二虎沒有再出庭,他在軍牢中接到一個信封,裡面有一枚青龍黃金勳章(僅次於青龍寶石勳章),獎勵他殺人如麻,大無畏的英雄主義。還有一份給他的譴責書,因為他於青龍四年二月二十二日在婁村落犯下有違軍律的行為。曾經有人不同意無罪開釋王二虎,皇帝為免寒了軍心,終究特赦了他。

 然而王二虎還是為他的行為付出了代價,這意味著他軍人生涯的結束。

 王二虎被釋放,他被勒令退出現役,再不是帝**人的一員。

 臨別時,對著軍營,他莊重地行上一禮,這個教訓無論是對於他、還是其他軍人,都是要引以為戒的:“無論你功勞多大,軍人必須以服從命令為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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