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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進化》第10章 野獸天地
藍天白雲,綠樹芳草。

 林奇雨仿佛回到了地球,他緩緩地站起身來,驚喜地打量著這個景色宜人的星球。

 他降落的地方是一片低矮的樹林,不遠處是野草叢生的平原,沒有任何人的蹤跡。

 極目遠眺,一抹淡淡的青山掩映在蒸騰的熱氣流中,天空中閃耀著點點紅光,彷佛流星雨-般。他知道那是天使號墜落的碎片。

 林奇雨打開電子地圖。這是一種很先進的儀器,兩根並排的金屬棒,大小就像兩枝鉛筆,使用時將兩根金屬棒分開,一副半透明的電子地圖就出現了。

 它既可以平面看,也可以顯示出立體圖。立體圖出現時,電子地圖就像一個微縮的沙盤,地形的變化可以一目了然。

 這份電子地圖只有地形,沒有任何村鎮城市的標志,林奇雨不知道該向哪裡走。他仔細分析地形,決定先找到河流。一般生活條件比較簡陋的人群,都會選擇臨水而居,只要找到河流,就能很快找到人。

 他在地圖上找到最近的一條小河流,計算了一下距離,大約二百公裡左右。

 林奇雨跟隨爺爺奶奶去過很多星球,但是那些星球絕大部分都不適合人類生存,他真正踏足過的星球只有幾個,其中生存環境最好的就是眼前的天神星,簡直就和地球差不多,要不是看到天邊掛著一穎紅色星球,他還真以為是到了地球。

 他一邊整理背包,一邊發著感慨。如此美麗的星球,竟然被作為實驗基地,真是讓人難以理解。

 要知道,自從人類探索星際以來,在所發現的星球中,與地球生存環境相似的星球,少之又少。

 林奇雨背包裡放的主要是彈藥和食品,此外還有一些藥劑。

 他把一把大功率動能槍插在背包的側面,用皮索把鐳射劍的劍鞘固定在後背上,這可是他的秘密武器。

 整理完畢後,他將逃生艙的艙門關閉,輕輕拍了一下溫熱的合金外殼,轉身向目的地進發。

 林奇雨在腦子裡綜合了一下天神星的資料,他得到的資訊不多,大致知道這裡是聯邦的實驗星球,已經有幾百年的歷史,主要由發配來的罪犯和複製人組成。在聯邦,複製人是非法行為。

 天神星的居民不允許使用武器,因此這裡也是很罕見的冷兵器世界。

 林奇雨摸了摸背包側面的動能槍,心裡琢磨,如何才能找到這裡的進化資料。

 聯邦政府一定在某個地方設立了實驗基地,只有想辦法找到實驗基地,才有可能找到相關的資料。

 林奇雨對自己目前的進化程度還不滿意,他隨時隨地抓緊時間進行鍛煉。一路上他用動呼吸調整簇能的消耗,不知不覺就深入到草原的腹地。

 這裡的野草足有半人多高,天空中飛翔著許多鳥類,林奇雨觀察後發現,絕大部分鳥類都很陌生。

 草叢裡有一些小動物,沒有看見大型的野獸。

 突然,天空中的飛鳥發出尖利的長鳴,大群小鳥從野草叢裡驚飛而起。林奇雨停住腳步,心裡湧起一絲不安的感覺。

 他警惕地向四周查看,一陣風吹過,在野草低垂的刹那間,只見無數條影子向自己圍攏過來。

 他急忙抽出動能槍抵在腰間,將射速調到最大。說時遲那時快,他開火了。

 震耳的槍聲響起,一大片野草被動能彈掃平。

 林奇雨這才發現,是-大群野獸襲擊過來。

 那些野獸有點像狼,但是和狼有差別。它的體積比狼大一倍,眼睛閃著紅光,毛發的顏色烏黑,動能槍打上去竟然穿不透,只能將槍掀翻。

 林奇雨知道不好,動能槍用掃射的模式威力雖然會減小,但是一般的野獸也抵擋不住,如此強悍的野狼他還是第一次看見。他立即收起動能槍,拔出鐳射劍。

 “嗤啦!”

 鐳射劍輕而易舉地削去一隻狼頭,狼血噴得林奇雨半邊身體猶如從血水裡撈出來一般。鮮血激起了他的狂性,他大喝一聲,衝進了狼群。

 一團耀眼的白光閃起,野狼的哀嚎聲響成一片。

 鐳射劍不愧是利器,沒有任何東酉可以擋住鐳射形成的鋒刃,一時間,野狼的斷膚殘臂橫飛。

 林奇雨的手法極快,眨眼間,七、八隻野狼就死在他的手下。

 更多的野狼圍攏過來,林奇雨看得渾身發麻。要說不怕那是假的,三百多隻驢子大小的野狼,將四周的野草都踏平了。

 忽聽一聲嚎叫,野狼群圍著林奇雨開始奔跑。

 林奇雨不敢上前追逐,他靈機一動,抽出動能槍,一手持槍,一手持劍,將動能槍的射擊模式調到單發,威力調到最大,每一槍的充能時間定為三秒鍾。

 “砰!”一槍擊穿了一隻野狼的頭部,狼群頓時有些散亂。

 三秒鍾後,林奇雨又射出一槍,打在一隻野狼的腹部,也是一槍洞穿。狼群再也忍耐不住,伴隨著聲聲嚎叫,野狼從四面衝擊上來。

 經過刻苦鍛煉,林奇雨的身體變得極其敏捷,在暴風雪中的訓練,使他對風非常敏感,周圍的空氣只要有一點變化,體內的簇能立即就能察覺。野狼從身後的偷襲,都被他及時躲過。

 林奇雨揮舞著鐳射劍縱橫劈靳,就在他劈翻十幾隻野狼,暢快淋漓得想要大吼的時候,鐳射劍的能量不足了,一劍下去,一隻野狼的頭竟然還連在脖子上。

 林奇雨心裡一驚,急忙關閉鐳射劍,用動能槍擊穿一隻躍在空中的野狼,抬腳踢飛另一隻野狼,大吼著向外衝去。再不跑就要被野狼當點心了。

 這種野狼在本地叫作鬥狼,是聯邦實驗出來的改良基因狼,一般的動能槍威脅不到槍們的生命,它們是一種非常危險的野獸。

 天神星有大量這類改良基因野獸,野獸,絕大部分都經過實驗室的化,普通人根本鬥不過這些野獸,只有強悍的進化人才能與之匹敵。

 林奇雨的速度是在水面上練出來的,他的腳尖點在地上迅捷有力,隻點一下,人就能躍出很遠的距離。

 漸漸地,他的速度越來越快,以至放腳尖剛接觸到野草人就飛了起來,遠遠看去他就像是在草地上飛馳。

 鬥狼的速度也很快,但是和林奇雨相比還差得遠。林奇雨不時地回頭向後開槍,借助著動能槍的後座力,他跑得更快。

 他的槍法奇準無比,每隔四五秒鍾就向後射出一槍,每一槍必定打死、打傷一隻鬥狼。也許是鬥狼膽怯了,在長嚎聲中,鬥狼停止了追擊。

 經過長時間的飛奔,林奇雨也有點喘息,他查看了一下,槍裡的動能塊差不多要耗盡了。他換了一個新的動能塊,收起動能槍,拔出鐳射劍。

 仔細一看,才知道鐳射劍也是有能量限制的。劍柄底部有一塊可以抽出的暗盒,那就是更換能量塊的地方,這種能量塊和動能槍是通用的。

 林奇雨更換了一個動能塊,心裡不禁有些遺憾,他帶的動能塊太少了,只有十幾塊,炸彈倒是帶了很多。

 鬥狼停止追趕使林奇雨放松了許多,他心裡很是得意,幸虧在藍湖上鍛煉出這樣的速度,要不然還真是危險。

 這些野狼對他而言,雖然不算太厲害,但是數量如此之多,就是困也能把人困死。

 正在慶幸之際,周圍突然安靜下來,連天空中的飛鳥也向遠處飛去,林奇雨忽然有種毛骨悚然的感覺。

 一陣“砰砰”的腳步聲響起,林奇雨抬頭一看,不由得倒吸一口涼氣。

 沒想到,這裡有變種的恐龍,怪不得那些鬥狼不敢再追自己,原來己經進入了變種恐龍的地盤。

 變種恐龍也是改良基因野獸,曾經在聯邦引起軒然大波,那是一種非常嗜血的動物,非常喜食人類。

 後來,所有的變種恐龍都被捕殺一空,沒想到天神星還公然放養這種危險的野獸。

 林奇雨沒打算和這種變態的野獸打,他辨識了一下方向,撒眼就跑。以他現在的速度,沒有什麽野獸能夠追得上。

 變種恐龍長得很像霸王龍,身體極高,它早就聞到林奇雨身上鬥狼的血腥氣息,邁開大步朝他奔來,速度比林奇雨慢不了多少。

 一人一獸在大草原上飛奔,所過之處,大大小小的野獸四散奔逃。

 林奇雨心裡很是惱火,這隻恐龍莫名其妙地追著他,怎麽也不肯放棄。

 他隨手向後開了一槍,盡管動能槍的功率開到最大,這一槍也隻掀開了變種恐龍的一小塊皮肉,對槍的奔跑速度絲毫沒有影響。

 林奇雨心裡直冒寒氣,變種恐龍太厲害了。

 遠處冒起一股濃煙,林奇雨毫不猶豫地向著濃煙奔去。他沒有多想,只是覺得有煙的地方一定會有人。

 不一會兒,他聽到了喧囂聲。連續的奔跑讓他有些吃不消,好在他現在的簇能非常深厚,身體的疲勞可以迅速恢復。

 他不敢大量消耗簇能,那可是保命的本錢。

 林奇雨再次加快速度,變種恐龍被他甩開很遠一段距離。

 隨著林奇雨的快速前進,一片不大的樹林出現在眼前。

 一陣若有若無的水聲傳來,林奇雨精神一振,他飛決地竄進樹林,向著水響處飛奔。

 這是一條十來米寬的水面,不算太大的河流緩緩地沿著樹林邊流淌。

 林奇雨來不及打量周圍的環境,立即踏波向對岸奔去。

 就在這時,響起了恐龍的咆哮聲,它循著空氣中的血腥味一路追蹤,很快也到了河邊。

 這條河流將小樹林一分為二,林奇雨穿過樹林,眼前出現一條寬大的石子路,路上沒有任何人的蹤跡,遠處濃煙依舊。

 林奇雨猶豫了一下,沿著大路向濃煙處飛奔而去。他的速度更快了,平整的路面使他更加容易發揮奔跑的技巧,他身後揚起一道煙塵,猶如一匹狂奔的野馬。

 當林奇雨出現在濃煙升起的地方,他又一次目瞪口呆。

 那裡竟然是一個戰場。

 對陣雙方都有上千人,華麗的鎧甲,如林的長槍,雪亮的長刀,這一切讓林奇雨感到無比的新奇和震驚,他不覺停下腳步,呆呆地看著眼前的場景。

 戰場中央正在拚殺的兩位將軍,都騎著改良基因戰馬,馬身上也披著華美的馬甲,一將手拿長柄大斧,一將手持一把長槍,兩人來來去去廝殺得汗流浹背。

 沒等林奇雨看清楚雙方人馬,身後就傳來“砰砰”的腳步聲。林奇雨驚醉討來,沒有多想,衝著戰場中央就飛奔過去。

 歡方士兵看見一個背著大包的小夥子,渾身是血,手裡拿著一個奇怪的東西,猶如奔馳的快馬,筆直地衝向正在交戰的兩位將軍,都忍不住鼓噪起來。

 兩位將軍勒轉馬頭,大喝道:“吠!什麽人衝陣!”

 林奇雨哪管什麽衝陣不衝陣,他怪叫道:“恐龍來啦,快跑啊!”他的速度實在太快,一句話還沒有說完,人己經穿過兩位將軍。

 眾人正在眼花撩亂之際,一聲咆哮將他們的目光全部吸引過去,頓時一片大嘩。

 “嗜血龍!嗜血龍來了!”

 林奇雨快速繞到士兵佇列的後面,他覺得有這麽多人在,那條嗜血龍應該就會知難而退。誰知道嗜血龍根本不怕人多,它在天神星處於食物鏈的頂端,從來沒有怕過任何動物。

 嗜血龍就認準了林奇雨,因為他身上沾滿了狼血,那是嗜血龍最喜歡的美味。它嗅著空氣中飄散的血腥味,也筆直地衝向兩位發愣的將軍。

 衝過去一個人大家還能接受,可是衝來一條嗜血龍,那就受不了了。兩位將軍慌忙撥馬各自歸隊,同時下令士兵射擊。

 一時間,箭矢如雨般射向嗜血龍。震天咆哮聲中,嗜血龍衝進了左邊的隊伍。

 軍隊的士兵畢竟不是普通人,林奇雨發現,那些士兵也非常強悍。嗜血龍衝進佇列裡,士兵的佇列立即向四周散開,形成一個包圍圈。

 嗜血龍咬住一個士兵,使勁甩著巨大的腦袋。那個士兵發出聲聲慘嚎,手中仍然拿著長刀拚命砍殺。

 林奇雨心裡佩服不己,他端起動能槍,打開瞄準儀。

 這次他使用了特殊充能,足足充能十秒鍾。這發動能彈可以用於狙擊,威力奇大,只是這樣長時間充能,動能塊最多只能提供三十發動能彈,因為耗能實在太多。

 嗜血龍被砍得狂性大發,它的鼻子裡發出奇怪的嘶鳴聲,只聽“哢嚓”一聲,那個士兵被咬斷成兩截,鮮血四散飛濺。

 這下所有的士兵都瘋狂了,大夥兒不顧一切地蜂擁而上,精鋼煉製的長槍狠命地朝嗜血龍捅去。

 那位將軍跳下戰馬,手裡提著長柄大斧喝道:“讓開!”混亂中,士兵們閃開一條通道,那位將軍吼叫著衝了上去。

 他單手操斧,臉盆大小的斧頭,加上一人高的精鋼斧柄,這一斧下去,正劈在嗜血龍的頭骨上。

 只聽“哢叭”一聲震響,嗜血龍暈頭轉向地嚎叫著向後連退。

 就在它高高揚起腦袋的刹那間,林奇雨扣動了扳機。一發動能彈準確地打進它的左眼,從右眼穿出時,發生劇烈的爆炸。

 士兵們一陣歡呼。

 就在這時,對面的軍隊卻派了幾十個人向林奇雨撲來,其中有人喝道:“小子!站住!”

 林奇雨可沒有那麽傻,他回手插好動能槍,大笑道:“恕不奉陪啦,你們還是繼續玩打仗吧,老子先走啦,哈哈!哈哈!”他瀟灑地擺擺手,轉身向岔路口飛奔而去。

 那些士兵根本追不上林奇雨,他們身上都穿著沉重的鋼甲。

 忽聽一聲號令,士兵們抽出背上的短矛,對準林奇雨拋了出去。這種鋼製的短矛能洞穿薄型鋼板,一般人很難抵絮,可是對林奇雨卻無用,因為他的速度太快。短矛還飛在空中,他已經去得遠了。

 林奇雨沒想到士兵真敢下手,心裡不禁有些氣憤,不過想想還是算了,有時間和這些當兵的生氣,還不如趕快去了解這裡的世界。

 他除了有天神星的地圖外,其他什麽都沒有,看見兩軍對壘,他差點以為自已跑到了遠古時代。

 突然,身後響起急促的馬蹄聲,林奇雨回頭掃了一眼,心裡忍不住大罵:“媽的,這些人想千嘛?不就是一條嗜血龍嘛,雖然死了幾個人,但要不是我一槍千掉那條龍,你們現在能安生嗎?竟然派騎兵來追我……哎!這群變態的士兵!”

 那是一個二十五人的騎兵小隊,胯下的坐騎都是變種的改良基因黑馬,速度決,力氣大,跑起來的馬蹄聲猶如急促的戰鼓,“咚咚”的響聲催人緊張。

 那些士兵心裡更是驚訝,林奇雨一直在前面狂跑,他們騎著快馬竟然也追趕不上。

 林奇雨一邊跑一邊尋思,身後跟著一群士兵,不論到哪裡都是一件麻煩事。他越來越覺得不安,這樣奔跑下去會耗盡所有的簇能,到那時候自己就沒有任何還手之力,一旦被抓住,天知道那些士兵會乾出什麽事情。

 林奇雨決定出手,已經跑了一個多小時,再追下去簇能就要耗光了。

 他抽出背包側面的動能槍,回手向後射出一槍。他是射馬不射人,一槍擊碎了一匹戰馬的腦袋,坐在上面的士兵一頭栽了出去。

 士兵們頓時緊張起來,他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武器,一聲震響,就能讓一匹戰馬的腦袋開花。他們不由自主地勒緊了韁繩。

 緊接著又是一槍,又一匹戰馬翻倒。連續殺掉五匹快馬後,那些士兵不得不放棄追擊。

 林奇雨跑到現在,簇能已經消耗得所剩無幾。他飛快地竄進一片低矮的樹林,盤腿坐下開始靜呼吸。

 保持一定數量的簇能,是保命的最基本條件。

 半個小時後,林奇雨神采飛揚地從樹林裡走出來,他找到林邊的小池塘,將皮衣和身上的血跡清洗乾淨,濕漉漉的穿好衣服,這才重新上路。

 當林奇雨終於見到一座小村莊時,己經是一天以後。

 天神星的確是人煙稀少,走了那麽久,他只在被嗜血龍追趕的時候見過兩支軍隊,此外就再也沒有見到過任何人。

 這個小村莊有高大的木牆,原木支撐的大門上有一塊木匾,上書“遠寨”兩個大字。

 林奇雨整整皮衣,慢慢地向寨門口走去。

 門口站著兩個大漢,身上背著長弓和一壺箭,腰間掛著長刀,一副武士打扮。看慣了先進的飛船和武器,猛然間到了一個人人帶刀的地方,林奇雨覺得很不習慣。

 不論在哪個星球,身上帶著冷兵器的人,一般都是很厲害的角色,如果不是超級進化者,帶著冷兵器幾乎毫無用處。

 林奇雨是從山路上過來的,那兩個守門的大漢看他的眼神都不對勁。

 林奇雨走上前去問道:“兩位大哥,這裡有住宿的地方嗎?”

 一個滿臉絡腮胡子的漢子說道:“小兄弟,你從哪裡來?”

 林奇雨指著後面說道:“我從北面來。”

 絡腮胡子驚訝道:“獵殺平原?你……你是怎麽過來的?”

 林奇雨笑道:“跑過來的。”他說的是大實話,的確是一路狂奔過來的。

 兩個守門漢子面面相覷,絡腮胡子說道:“怎麽可能?沒有人能從獵殺平原走過來……呢,我明白了……你……您是尊敬勇士?”

 林奇雨不明白尊敬勇士的含意,他含糊其詞地點點頭,說道:“嗯,這裡有住宿和吃飯的地方嗎?”

 兩個守衛誤解了,他們以為林奇雨就是尊敬勇士。絡腮胡子對身邊的漢子說道:“你快去通知寨主,我來陪著貴客。”那人撒腿就往寨子裡奔去。

 絡腮胡子興奮地說道:“呵呵,昨天來了一位勇士,今天又來了一位,我們遠寨還從來沒有這麽風光過,您能不能留下來,指點一下寨子裡面的孩子。”

 林奇雨隻想找個休息的地方,好好地吃上一頓,對指點孩子毫無興趣。他說道:“啊,等我休息一下再說吧。”

 絡腮胡子點頭哈腰地說道:“那是當然,那是當然。”

 說話間,從寨子裡走出一群人來,為首的老人拄著拐杖,臉上的皺紋縱橫交錯,長長的胡須白得刺眼,穿著一身黑色的衣服。

 林奇雨覺得很是怪異,他從來沒有見過這麽老的人,估計這人最少也有兩百多歲,其實也就是七、八十歲,他高估了這裡人進化的程度。

 老人身後站著的一個人引起了林奇雨的注意,那是一個紅頭髮的彪形大漢,身穿黑皮背心、黑色皮褲, 一雙黑色的皮靴,靴筒高達膝蓋之下,用黑色的皮索綁出交叉花紋。

 他的背上掛著一把闊劍,足有五指寬,一百五十公分長。滿臉的橫肉,一雙眼睛猶如鼓出的銅鈴一般,給人感覺非常野蠻。

 這一大群人中,有很多都是孩子,他們好奇地看著林奇雨。老人說道:“這位勇士,歡迎您來到我們遠寨,請問勇士的尊號……”

 林奇雨心裡奇怪,這裡竟然還有什麽勇士尊號。想想自己是從獵殺平原過來的,他隨口說道:“啊,我是獵殺勇士……嗨嗨。”

 所有人包括孩子們都愣住了,他們從來沒有聽說過獵殺勇士。

 大家正沉默不語,遠處忽然傳來急促的馬蹄聲。林奇雨心裡一動,差點要破口大罵,那些士兵竟然追到這裡來了,他的臉色陰沉下來。

 紅發大漢甕聲甕氣地說道:“你……是哪個國家的勇士?”說著將手抬起來,摸到肩膀後面的闊劍劍柄上。

 林奇雨心裡暗暗歎氣:這裡的人怎麽這麽不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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