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楓不喜歡和低年級的同學一起踢球,水品不在一個檔次上,雖然凌楓現在的身材已經達到了,但是身體的強健度還是趕不上高年級的學生,不過這並不影響他和高年級學生的比賽,相反的,他的技術彌補了身體的不足,所有人都知道,再給這個小朋友幾年的時間,給他一個機會,他都可以去職業隊效力。
凌楓聽了這個評價有些哭笑不得,職業隊?中國現在有職業隊嗎?1994年甲A聯賽正式打響,才有了正規的職業聯賽,不過話說回來,他們說的也沒錯,現在沒有職業隊,但是過幾年等凌楓長大了,還會沒有職業隊嗎?
90年世界杯的熱潮已經漸漸的在全世界消退了,但是它帶給青年一帶的影響卻是有增無減。更多的年輕人愛上了這個運動,雖然大家都是初學者,但是他們都有著一顆火熱的心,共同的愛好使他們凝聚在一起,可能,這就是足球的魅力。
不過年輕人的熱情到了一定的時候總會推翻理智,學校的老師對這些整天只顧著踢球而忘記學習的學生頭大如鬥,畢竟他們都是學生,學習是第一位的,而很多人已經忘了自己的身份,把足球放在了生命的第一位,對於這樣的結果,學校從老師到校長達成了共識,那就是封殺。
那個不是足球場的足球場被學校封了,足球被拉進了黑名單,每個班主任都在班裡反覆強調學習的重要性,足球被列為了洪水猛獸,成為了老師們最不喜愛的運動。
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我們這些“中國足球的未來”開始了反抗暴政的行動,從集體簽名上書校長到不顧禁令私下踢球,種種手段,無所不用其極。可是學校領導從老師到校長全部達成了默契,就是兩個字,不準!這一招以不變應萬變深和中華武術之道,可憐的學生的夢想一次又一次的被封殺在了繈褓裡。在最後時刻,學生終於拿出了殺手鐧――寫匿名信到教委。
掛上電話,校長老頭覺得自己的頭有兩個大,他沒想到這些學生發起狠來是那麽不顧一切,現在正趕上學校在爭取省重點的重要時刻,鬧出這樣的事情勢必會讓省裡領導對學生綜合素質這塊存有疑慮,但是放任那幫小子踢球最後肯定是搞的成績下降,成績不好其他的說什麽都沒有用。
校長立刻召開了研討會討論這個問題,最後在一幫老狐狸陰險的笑容下,校長發布了第N號校長令:凡是進入年級前300名的學生,學校老師將不管其課外活動時間安排。
雖然對於學生來說這個結果還是不滿意,但是也勉強接受了,年級前300名,對於這個學校的升學率來說,是穩上重點高中的,不過仍然有一些成績非常不好的學生抗議,因為他們是不可能進入這個名次的,不過其他人已經接受,自己隻好偷偷摸摸的踢球了。
對於以上的鬧劇,凌楓並沒有參加,延續著小學的光輝,現在的凌楓依然享受著老師的小灶政策,沒辦法,一個都已經開始自學法語的學生的確不是老師能管的住的,為什麽要自學法語?因為凌楓目標的第一站是去巴黎聖日爾曼,這是他“上輩子”的遺憾。
不過現在凌楓在為分岔路擔心,記憶中的他在11歲面臨著一個轉折,那就是踢球。當年小凌楓寄宿在他叔叔家的時候,每天都要受他叔叔的責打,上街撿破爛是每天都要做的任務,但是在他10歲那年,小凌楓第一次接觸了足球,那是在一個破舊的球場上,兩支踢野球的隊伍在賭博,結果輸了的一方不服氣大打出手導致了群毆,而那個足球在混戰中滾到了小凌楓的腳下,年幼的小凌楓抱著足球就跑,第一次當了一回“竊賊”。
不得不說凌楓對於足球有著極高的天賦,而這個撿來的足球也成為了凌楓最心愛的玩具。每天凌楓白天上街撿破爛,晚上就偷偷跑到一個無人的地方踢球,就這樣練習了一年,直到有一天……
這一天,11歲的小凌楓照常到街上撿垃圾,又來到了上次的球場,裡面還是兩個隊伍在比賽,凌楓興致勃勃的站在旁邊觀看,然而兩隊的水品都不怎麽樣,最後蘭隊以一個球險勝對方,一個胖胖的中年人笑咪咪的從對方手裡接過了一遝鈔票,小凌楓現在明白了,他們是在賭球。
踢完比賽後輸的那方灰溜溜的走了,而勝利的蘭隊隊員一個個興高采烈的坐在地上,不住的吹噓剛才比賽自己怎麽怎麽神勇,做出了多大多大的貢獻。而小凌楓正要走的時候聽到身後一人喊道:“小孩,把球踢過來!”
凌楓回頭,發現球在自己不遠處,於是跟了上去,一腳大腳甩向坐在球門前的眾人,然後轉身就走,看球看的已經狠晚了,再不回去叔叔又有理由不給自己吃飯了。
這是卻聽到後面一陣驚呼聲,一個中年男子的聲音在後面喊道:“小孩,站住別走!”
凌楓嚇了一跳,卻不知道對方一群大人比他的驚訝隻多不少。剛才那一球凌楓離門有40米,卻劃出了一道優美的弧線直掛球門的死角,速度、角度無一有差,而凌楓看起來隻是個十幾歲的小孩(三年的辛苦勞力,凌楓看起來比一般小孩要大點,但是發育就不怎麽樣了),這怎麽能不讓對方驚訝?
正當凌楓以為自己做錯了什麽事的時候,那個中年人帶著隊員都趕了上來,為首的中年人滿是肥肉的臉上掛滿了燦爛的笑容,“小孩,你幾歲啊?叫什麽名字?”
“11歲,凌楓。”鬧不清楚什麽狀況,凌楓覺得自己還是實話實說的比較好。
人群中傳來一陣驚呼,11歲?就有這麽變態的腳法,即使剛才那球是運氣,但是運氣也是實力的一部分,他們中任何人就是踩了狗屎也踢不出這樣的球啊。
“那你再踢一腳任意球給我們看看好嗎?”胖胖的中年人用著和藹的語氣在誘惑凌楓,象他們這些賭球的盤主都清楚,在比賽中如果有個腳法好的隊員,那麽靠定位球得分就是一個手段了,一般的球員即使獲得了位置好的任意球,也無法轉換成得分,他是鐵了心準備拉小凌楓上賊船了。
小凌楓眨巴眨巴無辜的小眼睛,輕輕的問道:“什麽是任意球?”沒有接受過正規訓練,甚至連正規的比賽都沒看過一場的小凌楓哪知道這些足球用語。
一片抓狂聲……
胖子擦了擦頭上的汗,努力保持著聲調的平穩,“呵呵,任意球啊,任意球就是把球放在地上,在沒有人干擾的情況下射門。”
“哦,這樣啊。”小凌楓在眾人的簇擁下來到了中場附近,“我把球放哪?”
“就在弧圈,就是這個圓的位置,你自己選一個點,把球踢到球門裡。”胖子已經不敢用術語了,他看出來了,這個小家夥對於看球是一竅不通,但是他的技術……真是一個怪胎,胖子不由得想到。
小凌楓看了看球門,好遠,有一半球場那麽大吧,踢進去應該還是可以的,於是小凌楓把球放在了左側,因為按照他的經驗,右腳的球踢出去帶一定的弧度,在左側會比較好。
在眾人的注視中,小凌楓助跑、起腳、射門,一聯竄動作球劃出一道美妙的弧線直飛球門,隻聽“砰”的一聲,砸在了橫梁上。
“沒進。”小凌楓有些垂頭喪氣,剛才應該能進的啊,有些緊張,力度大了一點。“我走了,回去遲了,叔叔要罵我……”小凌楓回過頭來向眾人告別,卻發現眼前眾人瞪著自己,嘴張的忒大,應該能順利放進去兩個雞蛋,也許三個都行。
“天才啊!真是天才啊!要是好好訓練兩年,他就是搖錢樹啊!”胖子雙眼冒出了小星星,變成一個個金幣在頭上飛舞,他努力壓製住心中的狂喜,“小孩,不,凌楓是吧?有沒有興趣和加入我們隊伍啊,你要是踢贏了比賽,我會給你很多獎金哦。”
“獎金是什麽?能吃嗎?”
胖子恨不得給自己一巴掌,忘了這茬了,眼前這小子看起來是個足球天才,但是好像是從哪山溝裡出來的,什麽都不知道,但是這樣才好啊,嘿嘿,不用給很多的錢,吃的少,跑的快,這樣的馬誰不喜歡?
“獎金就是錢啊,有了錢什麽東西買不到?好吃的好玩的,還有漂亮的衣服,將來娶老婆……”
“娶老婆是什麽啊?”小凌楓瞪大了無辜的眼睛,黑亮亮的,象珍珠一樣。
胖子覺得自己要瘋了,但是他還是保持著滿臉的笑容,“這個嘛,你長大就知道了。”
“哦,那有多少錢呢?”
“隻要比賽贏了,你就能得到10塊錢,進一球另給你十塊錢5塊錢,幫別人進球2塊錢。怎麽樣?”胖子邊說邊瞪著旁邊的隊員,意思很明顯,哪個丫挺的敢把真實情況說出去,老子跺了你包餃子。
雖然胖子給的進球獎金隻有其他人的三分之一,但是小凌楓還是覺得天上掉餡餅了,10塊錢進一球啊,那一場比賽如果進一球並且贏了的話就有三十,進兩球就是四十,小凌楓不自覺的掰著手指頭算了起來,叔叔可從來沒給我那麽多錢啊。想到了叔叔,小凌楓一個機靈,叔叔肯定不讓自己踢球的,如果他知道了,他賺的錢就肯定一分不剩的給交出去了。
胖子看著小凌楓興高采烈的掰手指算了半天,突然臉上晴轉多雲,連忙問道:“怎麽了?擔心你父母不同意嗎?”
“我沒有父母,我爸爸媽媽四年前就出事了,被炸死了。”
“你父母是XX廠的?”四年前那場大爆炸可是轟動全國的事情,胖子在一個城市自然能聯想到。
“是啊,叔叔你怎麽知道的?”
胖子心裡一陣犯罪感,這樣的一個孤兒,自己用他賺錢就算了,還怎麽能忍心騙他的錢,要天打雷劈的。
胖子蹲了下來,柔聲說:“我姓王,你可以叫我王叔,你現在和誰在一起住?怎麽穿的那麽破?你父母的那件事情我知道,但是應該有補償的啊,一家兩個人同時出事,最少也要給三萬塊錢的補償金。”
“三萬?我不知道,爸媽下葬的那天好像是有什麽領導到我家,給了我一個紅本子說是錢,但是被我叔叔拿去了。”
“*雜碎!”胖子火燒屁股一樣跳了起來,周圍的球員也聽明白了,一個個痛罵不止,媽的搶了侄子的錢,還把侄子養成這樣, 這個人都不算是人,*畜生都不如。
小凌楓看到眾人突然罵了起來,不知所以,慌的不知道該怎麽辦。胖子見到小凌楓嚇成這樣,也知道自己過火了點,但是心裡一股氣還咽不下去。
“小楓,王叔這樣叫你好吧。你以後放心來我這裡踢球,我去和你那個狗屁叔叔說,那個家你也別回去了,王叔我開了個球迷餐館,你就來我這住,給我打工,我包你吃住,每個月給你150塊錢,你放心,你父母的錢我幫你拿回來,能拿多少拿多少,全部給你,還有你每進一球是15塊錢,幫別人進一球是8塊錢,胖子我雖然不是什麽正人君子,也不是*狗娘養的,今天晚上你就別回去了,以後你也別回去了,跟著我,小劉,你把小楓帶到我那去,跟我老婆把情況說一下,媽的其他的人跟我走,去小楓叔叔那要債!小李,這事比較大,你打個電話給你公安局的大伯,說明一下情況,讓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媽的這種人,活該天打雷劈!”
眾人紛紛叫好,一個15歲左右的少年帶著驚愕不定的小凌楓走了,剩下的人隨著胖子的一聲喊,紛紛準備到小楓叔叔家準備大乾一場。
“等一下,”胖子突然拍了一下大腦袋,“你們誰知道小楓他叔叔家住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