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點評:說起杜牧,估計也是色人一個,“自是尋春去校遲,不須惆悵怨芳時。狂風落盡深紅色,綠葉成陰子滿枝。”但還比不上我們這些後代啊,“二十四橋明月夜,玉人何處教吹蕭”,人家本來一個淒美的今昔對比,卻被我們這些後人玷汙得一塌糊塗。這麽一說,魯迅那句經典不得不提,“一見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立刻想到雜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國人的想像惟在這一層能夠如此躍進。”我們真的只有在這方面聯想能力強,其他的一無是處?可能吧。
埃芬博格的話並不多麽的深刻和有理,在一定程度還是成立的,就像我以前所說的,任何話都有一定的道理,只是在特定的環境下。上面說的多麽、多麽,只是為了表達我們對有些事情不必太執著,假如人人不去追求那些東西,也不一定代表他們多麽的高尚。可某些事情,我們還真的要堅持到底,比如跳樓事情,一句與他們無關就想敷衍了事,可見這個公司、這個領導的水平,甚至這個國家的狀況也可管中一窺。
“生命誠可貴,吃飯價更高;若為自由故,跳跳更健康。”當初我還有點取笑的意味,可如今看來,真是實事。大家為了一張嘴,什麽倫理、道理、尊嚴,都顧不上,連別人的生命都是賤視,眼中只有自己的利益和錢。唉,人做到這種地步,悲哀啊。人不能無恥到這種地步撒!人就是要無恥到……
魯迅,一直是我比較欣賞的作家之一,很多話說得很有道理。最初我看到青年們認為什麽都不可靠,只有靠自己,而我們自己未必可靠的觀點,很有震憾感。的確我們自己真的不太可靠,可靠只能掛在自己的嘴邊和心上。在實際的行為,還是得一步一個腳印,否則吃虧的還是自己。但我們又不得把自己未必可靠這個念頭一直過分的強調,不然的話,我們就落入到自卑中去,對什麽都沒把握,做起事來畏手畏腳,結果是可想而知的。
而他覺得方言比漢語、漢字更豐富,應該消滅漢字,其他語言學家好像也提倡過類似觀點。確實方言比普通話描述事情和事物更通俗、更形象,但終登不了大雅之堂。就拿粵語來說,聽一聽粵語歌,感覺稀奇、好聽,那是因為我們對自己不懂語言的好感和好奇而已。就像外國的一些歌曲,我們初次接觸時,也覺得人家的意境很美,因為聽不懂,才感覺到它的神奇。而粵語那些文字,我拷,難看得要死,他們還津津有味地大侃其威,卻不知其偏居一隅的狹小和無知。我所知道的粵語,很多事物描述不出,不得不借用外來詞語,足球、籃球,一律是英語Ball,Ball的,不懂的人還一直在想這足球和籃球,還真的像女人的波,波來波去的,夠吸引人的。哈哈,笑死人了!
當然漢字也有不少東西借用外來詞匯,但它的神奇確實讓人著迷和瘋狂,真正用好談何容易,一個字的改動,意境的全變、精神的升華,一般人是做不到的。可不能因為這個原因,而棄用它,而實際行動時,恐怕還是想起它的好了。幾千年的變遷,也沒降低它多少的地位,但我們要強調,把它用在正途上,而不是把用斧添為甩斧的行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