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及英雄志士,忠臣義士的爭論(回蔓松)很高興幾個章節,一番感言,引來了讀者蔓松的一些思考和議論。
但我的確有一些反對的意見。本來想發在回貼裡,但這樣信手寫來,居然寫得足有六七千字長,於是就乾脆更新在文章相關裡了。
我個人不太能認同你在文章回貼中的一些看法。
你說。“犧牲固然感人,但犧牲若不能換來相應的結果,就是毫無價值。”
對此,我的想法就完全不同。犧牲是感人的,但不是每一次的犧牲都一定能成功,都一定能達到目的。
看到街頭有人搶劫,挺身而出,阻攔匪徒,結果被刺身亡。而匪人還是帶著搶來的東西逃走了。那麽,是不是遇到這種情形,先在心裡算上個七八回,對方有幾人,我有幾人,對方個子高不高,力氣大不大,手裡有沒有拿刀子,我是不是有本事攔住他?成功率有百分之幾,低於百分之八十,我就不出頭了?
當然,大多數人會去計算,但真正的有英雄肝膽之人是不會去有功夫算這種事的。等你算明白之後,匪徒早就得逞,溜之大吉了.
前不久看到報導,一位千萬富翁,為了救一個路邊被劫的陌生人,而被刺身死。他挺身以一人之力而敵數個匪徒。
在此之前,他會在心裡想,我的犧牲一定能成功嗎?如果我的犧牲達不到目的,那麽我就不去做嗎?
什麽是英雄肝膽?義之所在,不計利害,不問成敗,該做的事情一定要做。
這樣的人,才是英雄,這樣的人,才值得敬佩。
你說“世上從來沒有救世主,少了誰地球都一樣轉。而正義公理並非天道,是非從來難辨清,有些東西是否就真的需要一意堅持?”
我並無意在文章中把古來的英雄義士,忠臣烈士都寫成完美的救世主。當然他們不是救世主,少了他們歷史一樣發展。多一個士兵挺身死在沙場,多一個將軍,守義誓死不退,多一個臣子,諍諍主張大義,多一個俠客,見不平奮然而起,這都改變不了歷史發展的進程。
然而,有些東西,真的應該堅持。
文天祥為什麽明知事不可為,仍要抵抗蒙人。
以成敗得失而論進退,不是錯,以眼前利益而決定是否堅持,不是罪,然而,正是因為,有的人,縱然失去一切,也要堅持到底,有的人,縱然身死家毀也不肯放棄原則,所以他們才是英雄。
所以,千載以下,我敬之,念之,感之,佩之。
你說“明知結果不會改變還堅持不懈,為的不是造福百姓,而是自己的尊嚴氣節。誠然令人尊敬,但並不令人景仰感激”
我在文章後記裡,就很明顯地表達過,我個人是很反對,現代人身處安逸幸福的生活中,漫不經心地對史書上斑斑血淚後的忠臣義士指指點點,在他們付出生命,付出事業,付出一切之後,再來猜測他們的動機是不是純潔這個問題。
更何況,個人的尊嚴氣節和造福萬民之間有衝突嗎?
一個連尊嚴氣節也沒有的人,會顧慮萬民嗎?
然而,在這裡,我們就退一萬步,承認那些英雄義士們,為的不是造福百姓,而是自己的尊嚴氣節?
一個人,有尊嚴氣節,不值得敬佩嗎?在一個全民都低頭彎腰逆受順受任上位者予取予求,對暴政不發一言的時候,一個人有尊嚴氣節,他敢站起來,大喝一聲,‘不‘,這不值得我們尊敬嗎?
一個沒有尊嚴氣節的人,他還值得我們敬重,值得我們傳頌嗎?
再此,我們再退個一萬步,他們可能連尊嚴氣節也不為,為的是留萬世之美名,留仕林之佳話,為了個人流芳百世,或是為了這個那個,各種各樣,不見得高尚,不見得偉大的原因。
然而,請記住,不管他們為的是什麽,但他們畢竟做了,畢竟付出了。
而太多太多只會指手劃腳,說這怪那的人,是不會去做的。
中國人總是說,有心行善,雖善不賞,無心做惡,雖惡不罰,這種觀念真是古怪。
你的心靈再純潔,如果你什麽也沒有做,那又有什麽意義呢?
行善是什麽,是要把手伸出去,把血輸出來,把錢捐出去,把壞人打倒,把弱者扶起,是要實實在在地去做事。
只要你做了這些事,只要你確確實實幫過人,你就是個值得敬佩的好人。
至於你做這些事的動機,我們真的有必要一一細究嗎?
那些英雄義士們,他們做過了,他們用聲名,用性命,用血淚,用事業,去做過了該做的事,這才是最重要的。
你說‘勁節第二世,那麽即使堅持也沒用了,何必撞到槍口上‘
可是,不撞槍口上,就是順應奸臣的話,去汙陷正人君子?
當然,你可以說,我不汙陷他也死定了,多我一個不多,但是,這樣良心過得去嗎?
嚴蕊一個妓女,都不肯做這種卑劣的事.
當她為了因為不肯指控一個官員宿娼而被下獄,被嚴刑拷打,被折磨,被判刑時,人們都不能理解她.
一個妓女,承認和官員在一起過夜,對她又沒有損害.那個官即不是她的情人,也不是她的恩人,為什麽要護著他.
那個官,沒有探望過她,沒有報答過她,沒有為她的付出做過一點表示.
然而,嚴蕊這麽做是為了保護那個官嗎?她只是為了對得起自己的良心罷了.
一個妓女都不肯做的事,都不能放棄的操守,風勁節必須放棄嗎?
你說“勁節第四世。耿耿諍諫,不知變通,實在不像是真心想辦事的。堵不如疏。拍馬屁,耍手段,一樣能夠達到目的。比如皇帝要選秀女,無非是要美女,可以自己物色幾個懂點道理的絕色呈上,再天花亂墜一番美女愛明君、貴精不貴多的話,自可避免擾民”
首先,我想要說明,勁節做的事,其實是一個有良心,有擔當的大臣一定會去做的事。魏征有沒有力諫過李世民不可大修宮室,有沒有阻攔過唐太宗征采美人?就算是面對明君也一樣會因為耿耿直言而觸怒君主,如果不是長孫後為他求情,沒準那次李世民氣急了,真把他殺了,就算以後可能會後悔,但他畢竟還是死了。
再看看史書上,無論是昏君還是明君當政,都從來沒有少過大臣們挺身對抗皇帝的不當之政的。也許不一定能成功,也許會招來殺身之禍,但是,正因為有這些不計自身利害的仁人志士堅持原則,所以在很多時候,的確能限制皇帝肆意妄為。即使是昏君,也有過很多荒唐的法令因為大臣的反對而無法實施的。
不是不知變通,不是不懂瑞摩迎合上意,但是,有的事,是真的需要膽識去觸逆麟的,有的原則,是真的不能退讓半步的。
後人可能要笑他們迂腐,笑他們耿直,笑他們不懂權術,卻往往沒看到,真是這些人無畏無懼,前赴後繼地堅持,才使得上位者有了顧忌,知道了收斂。
史官執筆書,叛臣弑君,叛臣殺史官,令其他人做史。
我們當然也要笑這個史官可笑了,你寫的史根本留不下來,白白送一條命做什麽?
第二位史官,再寫,叛臣弑君,叛臣再殺史官,再令旁人做史。
我們當然還要笑,這個史官,有了前面的例子,怎麽還這麽傻,明知結果不會改變,卻還堅持不懈。
第三位史官,執筆仍寫,叛臣弑君,至此,叛臣廢然長歎,縱有傾國之權,難掩萬世之罵名。史筆如鐵,隻此四字,已令得多少昏君奸賊,有所顧忌了。
這等浩然正氣,靠的是什麽,靠的是不計利害,不問得失,不畏生死的膽色志氣啊。
我們知道明代錚臣多被廷杖死,但是,皇帝只要動過廷杖打死過重臣,就會在留下極大的罵名,而挨打過的臣子,則會得到至大的推崇。
到了後來,明代的皇帝已經極少動用廷杖,就算打,也只打五品以下的小官,
這憑的是什麽,就是那一個又一個的士大夫,正直官員們,用性命抗爭出來的結果,就是仕林清流們,用他們的力量,對君權的限制。
再看史書中,皇帝想造花園,怕被大臣罵,隻好閉上嘴歎氣,皇帝想選美女,怕讓大臣嘮叨,隻好悶不吭聲,皇帝有這個那個的不好念頭,但知道一定會被大臣把旨意封駁,隻好暗中派太監去求重臣,甚至賄賂官員的事,都有很多……‘
如果沒有官員們的錚錚鐵骨,這種權力,他們爭得來嗎?如果沒有官員們的膽色正直,能夠讓君王如此顧忌嗎?
當然,在這樣的抗爭中,很多臣子是沒有好下場的,但是正因為他們可以不計較,不在意,還這麽一個個,堅持下去,才會有這樣的結果。
有很多犧牲正是如此,乍看起來,似乎沒有什麽效力,似乎只是白白犧牲,卻不知道,這個犧牲所含的意義多麽重大,給人的感染多麽巨大,支持鼓勵了多少人來跟隨,來學習。
記得很久以前看過電視裡一個鏡頭,一個老人問一個剛參加完遊行,被打傷的學生。你們這樣做,有什麽用,白白被打成這樣,沒準還丟了性命。
學生笑著說,至少讓更多的老百姓,受到了教育,讓更多的當權者,知道了民眾的心聲,知道了,中國人,還有打不垮的骨氣和志氣。
在我看來,這樣的意義還不夠重大嗎?
他們努力,他們奮鬥,他們以生命抗爭,也許成功,也許失敗,但歷史永遠記住他們,若乾年後,也許會有另一個忠臣義士,英雄豪客,奮然以性命來維護國家,百姓,世人,其原因,或許就是少年時曾讀過這些先輩英雄的事跡,於是便也立下志向,為國為民,不惜此生。
而在若乾年後,他的故事,也會在另一個熱血少年的心間無數次被回想起。
這樣,他們這些犧牲的意義,還不值得,還不重大嗎?
你說“盧東籬似乎是厭惡政治的,我不知道他是否有玩轉政治的能力,但看起來他並不可能這麽做。那麽他所能造成的影響注定有限,不如踏踏實實做一個能吏,造福一方百姓。”
這個,嗯,盧東籬的影響的確有限,而他也確實在踏踏實實做一個能吏啊?他有在哪一任上沒踏實乾本職工作嗎?
後來被調到中央,那是上頭的人事安排,與他無關吧,即然進了中央,當然要努力做好,希望在朝堂上能夠提出對國家有益的建議了。這和他是否踏實,相乾否?
你說“甚至貪汙來的銀子,偶爾花掉個三五兩改善下夥食也沒什麽嘛,真要偉大起來乾脆把家當全部變賣貼補難民,僅僅把非法合法收入劃清界限其實矯情得很,沒多大意義。”
這個,首先,我們可以說一個法律層面的問題,把不當得來的銀子用在百姓和自己身上的區別。
我並不懂法律,不過記得以前看過一部極出色的官場小說,主角是個地委書記,收到很多禮,很多錢,他知道遲早要出事,但是如果他把所有的禮都退掉的話,只怕他的官也會很難當,會有很多人用異樣的眼光看著他。於是他就匿名不斷捐巨款給慈善機構。
後來,查一個大貪汙案,牽連到他身上,他不慌不忙,把捐款的清單交給調查組看,基本上就沒有什麽刑事問題了。
可如果他把錢用在自己身上呢?只怕就沒這麽容易脫身了。
再談第二點,把不當得來的銀子用在個人享受上,在道德層面是否妥當問題。
把不當得來的錢,用之於百姓,和用之於自己,有著天壤之別,如果盧東籬這樣做了,還會有人真認為他是清官嗎?
其次,人的是無盡的,一旦打開了這個的大門,誰能控制一個合適的度呢?
今天,你花個三五兩改善一下夥食,明天你花個三五十兩多買些好衣服,後來,你花個三五百兩買個小妾,大後天你花個三五千兩買所大宅子。
很多事,一旦開始,就很難停止了。
人類的,從來是沒有止盡了。
所以,莫因惡小而為之。這是至理明言。
你說“盧東籬到現在都只是受賄而已。如果有人逼他在幫忙掩蓋搶佔民女之類罪行和發放賑災款項之間選呢?”
關於這一點,就觸及到道德可以容許的交易底線問題了。後文中,會有具體事例來說明盧東籬的態度的。
你說“人首先應當為了自己而活著,不應該把幸福全部寄托在他人身上,仿佛離了別人自己就沒意義了似的。
始終覺得,只有熱愛生活、追求幸福的人才能給別人帶來快樂。一個人如果自苦到哀多於樂、生不如死的地步,眼中只有別人沒有自己,那實在是病態的。長期處於內疚痛苦壓抑之中,人會漸漸扭曲。心態平和、從容自信,才能把工作做好。
另外,一個人如果不重視自己,忽視壓抑自己的喜好願望,而總是把別人看得比自己重要,以至於全無私心,那麽這個人也被毀得差不多了。私以為,有私心、有癖好的人才有人味,才能體諒別人。能者應當盡可能達到雙贏,一昧壓抑自己、除了造福百姓之外別無所求,實在大可不必。百姓未必需要一個人完全犧牲自己,而自己的幸福並不比任何一個百姓的幸福更低賤。”
我想請問的是,誰能說,小說中虛構的盧東籬,以及史書中,現實裡那麽多盡職盡責,為了百姓而操勞的好官們,不是在為自己而活。正是因為熱愛生活,才要帶給更多人好的生活啊。
他們不重視自己了嗎?他們壓抑了自己的喜好願望嗎?
啊,請不要把我們的喜好願望當成是他們的。
我們在意的,可能是一部好電視劇,一首好歌,一所好房子,一身好衣服,一部好車。而他們的喜好願望,也許是讓老百姓可以安居樂業,讓大家可以過幸福的生活。
他們在壓抑自己嗎?至少我並不覺得我筆下的盧東籬有壓抑自己。
他是儒生,他從小讀書,學聖人之言,他走正途科舉,他努力當官,他主動請求外調,他的志向是為民造福。
在古代,很多儒生,很多官員都是如此,他們幸福是什麽?
不就是學以至用,不就是憑胸中所學,為百姓謀福,為天下貢獻一份心力嗎?
百姓的幸福,國家的強大,身邊每一個人的安居樂業,這不就是他們的幸福嗎?
你說“始終覺得,沒有能力成大功績的人,只要踏踏實實做好自己本分就好了,操守再高也起不了多大作用。像盧東籬,既然不可能改變世界,不妨安於做一個普通的官員,盡可能做到稱職,碰到無法抗拒無法改變的事情,也就妥協了算了”
還是那句話,做為普通人,這種想法沒半點錯,但英雄之所以是英雄,正是因為他們不妥協。
有很多事,不去試,又怎知一定不能改變,就算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難道就不去嘗試。
而我們能有現在的幸福生活,又何嘗不是一代又一代的仁人志士,不肯妥協,不肯後退,不計犧牲,不惜代價,而換來的。
你說“文中那種品格高尚的人,我能想到的是——耶穌基督;聖雄甘地;特雷莎嬤嬤,之類。耶穌那種,實在是不可模仿。而後兩者,似乎都並不覺得犧牲得很痛苦。”
我還是那句話,請去看看史書吧,象他們這樣的人,很多很多,比他們際遇悲涼而為國家付出更多的人,也同樣不少。
只要你肯靜下心來去看,就會知道,最普通的人,也會有最熾熱的情懷,最平凡的人,也會有最沸騰的熱血。
並不是只有耶穌,才會做偉大的事。
你說,盧東籬的做法是治標不治本。
當然,他只是一個地方官,他無法影響中央政令,但是,就算治不了本,能治得了標,也一樣要盡力啊。而如果進了中央,雖然地位不高,也仍應該向上看,仍期望著有一天,可以治本吧。
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不對嗎?
你說“如果有一個人,喜歡詩詞風雅,但只有做一個縣令的才能。當時世道黑暗,滿世界沒幾個好官。他為了造福一方百姓而放棄了自己的愛好,去做了一個整天逢迎周旋的縣令,變得世俗無比,不但再也風雅不起來,他的愛人也因此與他鬧翻。他因此痛苦無比,最後鬱鬱而終。他為官多年,雖然百姓生活有所改善,但是並不顯著。他幫過不少人的忙,但也並非什麽驚天動地的大事情。這樣的人,似乎是無法反駁的。但還是心中不爽。總會有不必使自己這麽難過,而也能為社會做貢獻的辦法吧?”
首先,我不肯定,你是不是以盧東籬為例來說,如果是指盧東籬的話,還是那句話,當官出仕,以這種方式造福百姓是他的理想,也是他那個時代,儒生們最平凡的理想,所以,不存在委屈自己放棄愛好,這個問題。
第二,我個人不同意,為什麽忠臣義士,一定要有和愛人鬧翻這種事。嗯,總覺得是早期的主旋律電視劇給人的誤導。
第三,好吧,我們就當這是在討論一個虛構人物,他喜歡詩詞,不愛當官,為了老百姓勉強自己當官,一直當到死,也沒什麽大成就。這種人於社會做的貢獻不大啊。
是嗎?
讓我們來看一看。
首先,他是個縣官,他要管一個縣的案子,他做事很認真,避免了很多冤案,也糾正了幾個前任留下來的冤案,一個冤案就是一條人命,一個家庭的幸福。
嗯?這貢獻大不大?當然,從國家整體的宏觀角度來看,這貢獻微不足道啊。
縣令要管征稅催科,那一個不良的縣令,在農村逼死貧苦百姓的事,也不算稀奇了。一個好縣令合理地辦好工事,使百姓在他任內,過得比較自在,過了很多年幸福生活,這貢獻微不足道吧?他走之後,再來個貪官,百姓還要過苦日子啊。可是,對百姓來說,幾年的幸福生活,那是實實在在的。
總會有災的吧,水災,旱災,蝗災,地震,等等等,看看電視哪年哪月不總到處冒些自然災害出來。
縣令到處奔走,他第一時間開倉放糧,第一時間調集救災款。第一時間把藥品發放出去,認真地安頓所有災民,他讓幾百人甚至上千人免於饑寒,保住性命。這些只要盡職,只要有擔當就能做到,並不要求什麽大才華。
那麽,這貢獻大嗎?
站在宏觀的角度,仍然只能說,這不過是勤勞本份罷了,於國計民生,沒什麽大的幫助。
還有別的例子需要一一列舉嗎?
在一個人,做了這麽多事之後,我們是不是只要說一句,他幫過不少人的忙,也沒做什麽驚天動地的大事, 當然,這種人是無法反駁的???
汗,一邊看原貼,一邊寫感想,不知不覺,已經寫到六千多字,確實有些頭暈眼花,手發軟了,還是就此打住吧。
最後說的是,本來話題其實是在討論忠臣義士英雄的,因為蔓松引用了盧東籬的內容,不知不覺又引到盧東籬身上。
還是在這最後,讓我們回到,我們對英雄義士的看法吧。
什麽是俠?
我覺得,明知不可為而義所當為者,雖死必為。
這就是俠,就是英雄,就是志士,古來仁人志士,名臣勇將,多有這等慨然豪情。
今人已無此心此志,但請不要去指責曾有如此情懷的古人愚蠢固執,不要去肆意指點他們的行為,是否妥當正確。
他們不完美,但他們可敬可佩,他們做的,也許不是最好的選擇,但那是我在千載之下,讀之念之,會為之心動,為之神往,為之慨歎,為之悲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