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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與偏見》》第18:回家(一)
  黃昏,我趕到車站,最後一班車沒到開車時間就跑了。我有點抑悶,想可能又要回那個鬼宿舍留住一晚了。剛想打道回那個鬼宿舍,碰我一同事在車站飯店旁閑坐。因為他體態較胖,和我父親年齡相仿,估且在這裡,我稱他是胖長輩。

  見我問車子的事,他說車站的車子剛跑了。他又說,他今天跟人談生意,在旁邊那飯店裡訂了飯,等下吃了飯他就會走。車子會路過我家,這樣我可以坐他的車子回去。聽他那麽說,我很高興,謝過他,想著等一下就可以坐他車子回家去啦。

  胖長輩又叫我呆會一塊吃個飯,說來這裡吃飯的還有一個局長,就是我那兒地方某局的,還說了姓名。我笑笑說自己不認識,可能我老爸認得。我聽胖長輩說,那局長是我家鄉的領導,所以我也有一份親切感。我想著胖長輩兼職做著生意,吃飯肯定不僅僅是為了吃飯而吃,而是為了生意而吃的飯。我不過只是個局外人,所以不想吃他的飯,就拒絕了。

  我坐在小商店那等車,偶爾跟老板娘聊一兩句。我想有車子可以回去呢。這還真叫那什麽吉人自有天相。

  天還挺早的。五點鍾。按常理,太陽應該掛天上的。可這時候,太陽突然消失了,刮起了一陣陣的風。刮得人討厭得不行,那葉子就不停往下掉。可憐這麽好的梧桐葉掉了那麽多。天一下子又黑了,呼呼的風繼續刮。雨下起來,挺黑的。還好有燈光,讓人稍微感到有一絲溫暖。雷響起來了。我打了個電話給老爸說我呆會有車子可以回家去。老爸聽了,在電話那頭囑咐我,打雷的時候別打電話。我嘿嘿地答應著。

  天好黑。我在。胖長輩在。小商店老板在。小商店老板娘在。我們就在一塊閑扯無聊的新聞,主要是最近發生在本地的一樁駭人聽聞的案子。據說一個四歲半小女孩失蹤,找到後被挖心挖眼珠埋在人家沙裡,人已變臭了才發現。有人傳言那心那眼睛等器官是拿去賣他五十萬塊錢什麽的。

  這種新聞扯談起來可以沒完沒了。雨還在下,我還沒回家。我還在這個該死的下雨天,在這個冷冷的車站等著有車子好快點回去。幸好我沒穿短袖,否則非冷暈我不可。

  天好黑。越發黑了,暈暗的光。另一輛轎車來了。是胖長輩的那什麽客人的。他們下了車,其中一對男女互相依偎著顯得格外醒目,我眼睛近視,距離有點遠也就看不太清。胖長輩要我一起去吃飯,我笑笑拒絕了。那店老板娘說胖長輩是個好人,喊我不就去吃,也不要緊。我聽了笑說我怕喝酒來著。我知道我最討厭敬酒了。而要想不被敬酒,最好的方式就是不去應酬。

  胖長輩跑去招呼那一行人進了飯店。我眼睛近視,也沒注意看。我不餓,想現在也好早,所以我隻想等他們快點吃飯,他們吃完了飯,我坐胖長輩的車回家就OK了。

  又過了一會,胖長輩又來喊了,這是第三次。他穿過雨簾來喊我吃飯,我有點受寵若驚。我不好拒他於千裡之外,笑笑說:我不會喝酒,不喝酒我就去。胖長輩允了,說我可以不喝酒。這般,我恍著胳膊去吃飯了。

  我剛去,那飯店還真邪門,停電了。幸好有好些人在那兒,否則我一定認為是發生靈異事件了。一對男女很纏mian地依偎著與我擦身而過。借著那點亮,憑我直覺,我總認為那女子是胡黎。因為胡黎是我同學,所以我覺得那人特像她。我自言自語地說,剛才走出去的人好像胡黎啊。那局長聽罷笑笑說就是她。我聽了也就笑笑。

  包間裡,燈亮著。燭光晚餐來著。

  四支蠟燭燃著。冒一縷縷地黑煙。

  可能是我老想著回家,所以我覺得一點也不浪漫也不溫馨。但那個做生意的老板說挺溫馨的。那局長也說燭光晚餐好,局長旁邊女子也說燭光晚餐棒。我不想壞人心緒,也就跟著說燭光晚餐浪漫。大家這麽一說,胖長輩就笑呵呵的,特高興。

  我也不曉得坐哪個位置好。一張圓桌子。我分不清哪是上,哪是下。我隨意問問,胖長輩說願坐哪都可以,不分上下。我隨意坐下了。片刻後,又進來倆人,在我旁邊坐下。後來我知道,坐我左邊是一個年輕的小領導,坐我右邊的是那個做生意的老板。

  我同學胡黎和她偎依的那什麽人還沒來。胖長輩又出去喊了他們一下。大家坐齊了。我沒戴眼鏡,但感覺她好像有點尷尬似的。我不知道她為什麽尷尬。我知道她結過婚,可後來又離了。我想她旁邊的那位也許是她新交的男朋友吧。

  平時我和胡黎也沒什麽來往,可好久沒見到胡黎,這次見到她,作為同學,她又到我工作的地方來玩,按常理,我理應問她一些情況的。可胡黎漫不經心地答話,我聽罷也就知趣不說了。

  胡黎和我是一個學校畢業,一樣的職業,連最高學歷也一樣。只不過不同的是:她比我大幾歲,我比她小幾歲;她結婚了有個可愛的小孩又離異了,我還沒結婚我還在等一個適合我的人來愛我。

  我知道她好像對高職位高身份的人,她才熱情,她才眉開眼笑。對於像我這種和她身份差不多的人,她一般都是淡淡的。這點我有點不喜歡。我總認為世上人人平等,對人真誠友好地微笑,別人也真誠地對你微笑,這樣大家就都能收獲一種快樂。也可能,這些純屬我個人理解上有錯誤,真正的原因或許還是因為我和她是兩類人。

  我和她也都有一些文學情結。我們曾經都在文學社呆過。我和她一樣,以前沒事喜歡寫點文字。我承認她以前就比我懂好多為人處事的道理,屬於很早熟的那類。讀書時代,在學校文學社開會時,她總是和我們憂鬱的社長同志旁若無人地拋媚眼。那時候,我雖然不懂什麽是喜歡。什麽是愛。一片空白。但我還是隱約能知道:她可能在和那社長談戀愛。再後來,前任社長畢業離校,我們前任社長一提名,她就順理成章地成了我們名副其實的文學社社長。

  讀書時代,我和她雖然同在一個社團,除了開會有點交流,我和她交流還是挺少的。唯一難忘的可能還是那次,當時晚上沒月亮,我和她在學校看著天空那幾顆黯淡的星星,曾有過一次短暫的交流。那次純粹也只是因為一個很無聊的成人化問題,彼此各持己見,爭辯了幾句。至於是什麽看法不同,我倒是記不起了。隻記得,她那時在笑話我,她說我的思想太天真太幼稚了。她說我像一張白紙。 她說像我這種如一張白紙的人,只會受到別人的欺騙。她好像還笑我,像我這種有父母作依靠的人永遠是沒法長大的,也只能受騙。我那時聽了也有點氣,也只是冷冷地說:我會長大的。

  丟下那句話,我不願再廢話了,就回了寢室。當時,我也只是暗想著:難道我的家境比她好,我就意味著要受人欺騙嗎?難道我的家境比她家境好,我就意味著長不大嗎?笑話。我真的特不信這邪。

  我承認她在為人處事方面比我會周旋,她的社交能力,是我望塵莫及的。但我至少不會像她那樣,為了利益去周旋,甚至不惜出賣自己的人格與尊嚴。這是我最最摒棄,也最最討厭的一點。

  如今,胡黎長大了嗎?比以前更成熟了嗎?是啊,她比以前更會打扮了,她比以前更會見風使舵了,可是她比從前更懂得抓住什麽嗎?

  我長大了嗎?我覺得我也長大了。我長大了,我仍然只是我,我永遠也拋不了我做人的原則與底線。我仍然素面朝天,我仍然憤世嫉俗,我仍然真誠的說出我想說的話。我仍然有什麽就說什麽,我仍然不計較後果,我仍然不願假裝什麽掩飾什麽。我仍然討厭花花公子,我仍然討厭對女人不忠貞的男人,我仍然同情天下所有的祥林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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